《背包十年》读后感参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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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包十年读后感1
用背包做归宿,踏遍世界,历时十年。由菜鸟变专家,没有别人,仅有他——张小鹏,又一个去流浪的人。当上背包客,并将其成为职业。或许你会觉得这是多么不实际,但我却认为,那是多么神圣的职业。
书中讲述作者去了许许多多国家。在这个艰险的旅程中,身为菜鸟背包客的作者以往山穷水尽,遭尽白眼,但他从未放弃过,即便是换了七、八份工作也不能令他信息,反倒使他越发期望继续出走。他坚毅的决心,简单而坚定,一次次的是我动容,其实想要出走,并不是那么困难,别多在乎吃喝住行,有时候一种想要素面朝天浪迹天涯的决定就可击倒任何的一切。
作者在路上,乞讨的生活令我真正认识到那些异国的街头艺术和旅程上的乞讨者,其实这是一种体验生活的方式。不一样的人生历程令自我的眼界更开阔,阅历更丰富,体会更深刻,意义更深远。
当作者来到布鲁日——比利时的一座老城。作者的文字里淡淡的描绘出一幅老城的风光,能够想象出那是一座多么闲适舒服的老城,可是它“老”的不是时光,而是老城里的老人。老人的开朗活泼,老人闲趣的娱乐使成熟的城市添了许多可爱,城市随着一代代人逐渐老去,却又随着一代代老人越发可爱。我喜欢作者的描述,但更喜欢他笔下的布鲁日,让我看到了比利时不一样的老成,感受到一座老城里的老人,老人身上的豁达、可爱。除了羡慕还能是什么?
回到亚洲。夜里作者悄悄抵达越南。我以前看过许多有关越南的游记或旅游攻略。我在就明白那是一个旅行者不可错过的地方。书中作者是从越南的夜色开始说起的,这又令我大开眼界。以往认识越南是因为法国作家杜拉斯的《情人》。那时,越南化身成为热情浪漫但又有些羞涩的少女。不由得使人想到那些穿着奥黛骑着自行车在集市穿越的少女,抑或是刚从那些轻雾淡霭中归来戴着斗笠的农人,清新怡人。但作者字里行间的越南却惊艳四射,夜里的灯火阑珊,繁华闹市令胡志明市化身成“小夜上海”一般,更放射出她迷人妖娆的一面。恍惚间,犹如从后台步入舞台中心,看这一切变得更真切更实在一般。正如作者所说,“如果你不相对座城市失望,必须要在黑夜中抵达”。
作者的旅程还继续着,我也随着作者的脚步徒如一个梦寐以求的境界。我享受这个过程并一向爱着。等他朝一天,待我完成学业,我也下定我坚毅的决心,收拾起行囊,趁着青春灿烂,年华依然,去远方流浪。以不一样的历程感受不一样的人生,寻味它的意义,使自我更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背包十年读后感2
最近浏览了一下所有的书目,不知道要读那一本,于是随意地用鼠标点击了一本名叫《背包十年》的电子书。一开始时,我就从该书中看到作者也就是小鹏将自己十年的旅行足迹贴出来。当时我就惊呆了,一个没有任何固定收入的年轻人却在大学毕业后十年里游遍了世界各地,而且终于在旅游这条路上闪耀光芒,并激励了千万人。这份勇气让我惊叹,这种执着让我钦佩。惊叹与钦佩的同时不得不让我对此书充满兴趣,我想知道小鹏是怎样做到的,我更想知道他遇到困难时是怎样克服并坚持下来的。于是我花了一段时间终于将这本书细细地读完,读完之后心里无不是钦佩之意,无不是惭愧之感。
每个人都有梦想,但是能为梦想努力,坚持的人却少之又少。小鹏正是其中之一,他就是为梦想付诸实际行动之人,不管旅途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与挫折,他都不放弃,不抛弃。他为了能够游遍他想到的地方,在出发前他都精心地策划与准备着。
我感觉小鹏很勇敢。他能勇敢地做他想做的事,想到哪就到哪。而想想自己,老早就说要出去游遍重庆,但是却每每都找一些自己都觉得可笑的借口而推迟。现在想想,我觉得我是一个懦弱的人,心中始终有万般顾忌,心中所想却不能将其付诸行动。与小鹏比较起来,真是惭愧之至啊!
小鹏他说过他以前当过白领,每天出入城市里最好的写字楼,代步要搭的士,喝咖啡只去星巴克,上班要穿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也知道领带的N种打发还有西装扣子几个要开几个要系。还知道西餐的规矩,中餐的菜系,韩国菜有多少花样,日本菜如何料理。他的生活精致到每分每秒,而每分每秒都是无聊。他得看上司的脸色,分析同事的喜好,掩藏自己的骄傲,见了客户还得点头哈腰。他的世界黑白而精致,天天只想和自然拥抱。于是他选择流浪,拿起背包,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这时他发现衣食住行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牛仔裤可以一个月不洗,粗茶淡饭只要能吃饱我也不会嫌弃。为了能省下钱走更多的路,他也可以坐最便宜的夜间巴士,笑着对旁边的黑人说,对不起,挤一挤。他说的这些话很现实,也很真实。
“坚持”一词真实而生动地在小鹏的身上体现作着。我很佩服他的这份坚持。坚持是战胜自己的关键,更是成功的关键。小鹏因坚持而成功,因坚持而实现梦。而我呢,人长大了却越来越胆怯了,越来越却缺乏信心去坚持。往往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往往逃避现实,往往背离自己的真实想法。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脱掉伪装,在街头自由自在地放声歌唱。
背包十年读后感3
无意中在机场的书店,看到这样的一本书,——背包十年,我的职业是旅行。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我的我觉得是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这些都是我望尘莫及的。
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己,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笔者小鹏这样洒脱的人,选择一个人去旅行,放下白领的工作,放下父母的牵挂、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以为他不害怕孤独,甚至我以为他不会感到孤独。但是他说,一个人旅行时的那份心灵宁静、却无比空旷,孤独时会强烈的想起她时,拍下天空的照片,想着头顶的天空练成思念。倍感孤独,我才明白他那时无法抗拒的那份孤独与寂寞。
或许一个人孤独时候强烈的想起某人时,那个人才是占据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吧哈哈。
他说:只有在旅行中才能感到自己是自己。
他见过手持莲花的女孩,邂逅过在铁轨边玩足球的少年,观察过爱思考的撒哈拉男人、专注的爱尔兰女孩,去过爱丽丝梦游的仙境,造访过与世无争的世外桃源。有过无数美好的瞬间,但也品尝过酸甜苦辣。
露宿街头、遭遇小偷、在海关被扒光衣服、做义工…十年来,他打过不同的工,睡过不同的床,遇见不同的人,开心、孤独、骄傲、沮丧交织在一起。他不经意地说着它们,仿佛与自己无关,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是能带给人惊奇,他从他崇拜的三毛、格瓦拉、堂·吉诃德身上汲取着力量,一直“在路上”,并在无形中用这种精神影响了更多的人。
看着一个个故事,身未动,心已远。如果即要文雅又要全面地对本书阅读后的感受进行一番总结的话就是:身未动,心已远,但现在身还是不动,只是YY而已。
他说“以前当过白领,每天出入城市里最好的写字楼,代步要搭的士,上班要穿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知道领带的多种打法,还有西装扣子几个要开着几个要扣上。生活精致到每分每秒,而每分每秒都是无聊。”这也是许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于是他选择流浪,拿起背包,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这时发现衣食住行只是最低层次的需要,牛仔裤可以一个月不洗,粗茶淡饭只要能吃饱也不会嫌弃。”有人说,小鹏的“背包”生活受追捧的原因就在于许多和他有一样心境的人却不敢去付诸行动。而我就是那类人而已。
其实更多让我无法想象的是,口袋空空、肚子空空的旅行,因为我觉得要是我去旅行,肯定是带足够的钱,甚至还要预备一些,可以说我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也可以说我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独自旅行的人!
记得有句广告词是这样写的: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意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