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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回家初中作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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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初中作文【第一篇】

故乡是根,无论你身处何地,想起故乡,便会有满怀欢乐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小巷,故乡有一条由两排朴实的红砖墙围成的小巷,它似乎充满魔力,当你转身拐进去,便远离了尘世的喧闹。红砖墙上,仿佛还有昨日蜗牛留下的自栈道,悄无声息。抬头便是灰瓦红砖,低头便是黄土小路。有时只听见树叶瑟瑟,却不见抖动的叶子。走在小巷中,静谧便从心底冒出,安抚躁动的心灵,重归平静。劳动一天的人们休息在这里,小巷托起了他们酸痛的腰,静静地抚着他们进入梦乡。小巷仿佛没有尽头,令你陶醉其中,有时从小巷那头传来童声,顿时让你心情愉悦起来,我喜欢这有魔力的小巷!

我喜欢故乡的老院,故乡的天气似乎总是好的,阳光撒向人间,穿过老院的枣树斑斑点点,落向地面。那枣树的年龄要比我大上很多,每年依旧结着枣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故乡的回忆。这里的红枣也是我童年回故乡的出发点。每次枣子成熟,奶奶便会摘下,裹在衣服里,笑眯眯地走向我,抬手便塞给我。枣是甜蜜的,奶奶的爱也是甜蜜的。老院很宽。我会满院追着鸡子,在院子跑上两圈,累的我筋疲力尽,奶奶就会从老宅里端出一碗水,只觉得这水甘甜可口。老院里有老宅,老宅也饱经风霜,却矗立不倒。这里有我最爱的小铜壶,用它加满水,给奶奶浇花,看着水慢慢浸入泥土,消失不见。我喜欢老院,因为老院里有老宅,老宅里有奶奶。

我喜欢故乡的人,那里的人总是和蔼可亲。一碗热水,一顿饱饭,一宿温暖的休息,不必要求,他们便给你安排好,赶着上学的小孩会被塞给两个鸡蛋。故乡的人们也不必担心夜晚的孤独。卖馍的大妈,推着小车卖小玩意的大叔,村头和蔼的老伯,一张张笑脸印在心底。我喜欢故乡那里美丽的人。

我喜欢我的故乡,它是我的根,我的回忆,我的归宿。

我喜欢初中作文【第二篇】

我喜欢初中作文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空中优雅地绽放。我喜欢清晨明亮的鸟鸣,我喜欢风吹过耳畔的声音,我喜欢在雨天时观赏梅花的坚强,喜欢那淡远的幽香。

我喜欢在秋风的引导下进入金黄的麦田,嗅着一人多高的麦田散发出丰收的气息。我喜欢在多云天时观赏秋菊的舞姿,喜欢那份傲霜斗寒的精神。

我喜欢充满生机的夏日,喜欢大树碧绿的帽子,喜欢花朵艳丽的衣裳,喜欢那甜滋滋的大西瓜不停冲击我的味觉,喜欢那独有的清爽与甜蜜。

我喜欢春,喜欢小草着色的感觉,喜欢新出的嫩芽绽放出新的生命,喜欢一切令人喜悦的新生。

我喜欢在草地上午睡,在风唱的`摇篮曲中沉醉,我喜欢在清脆的鸟叫声中学习知识,在没有争吵的世界中守住内心的一份宁静。

我喜欢做梦,喜欢一个人躺在草地上沐浴着阳光,做着美妙的白日梦,当我睁开眼睛看见蔚蓝的天空和洁白的云朵,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

我喜欢一个人边听音乐边看书,享受属于自己的夏日中午,我还喜欢发呆,找一个清闲的时间,放空自我,打开身心,和自己面对面说话、谈心。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一起玩耍时快乐而放松的感觉,喜欢在一起说笑一起学习的时光,我脑中总是不受控制的去想他们,与他们在想象中说话、嬉戏。

我喜欢活着,喜欢生存在这世界上,看着美丽的风景,与喜爱的朋友一起玩耍,吃上一口饭,喝上一口水,呼吸着每一缕清新的空气,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样幸福、美好。

我喜欢初中作文【第三篇】

自从看过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本书――《淘气包马小跳》后,我马上就喜欢上了书里的主人公:马小跳。

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形象鲜明,他是个古灵精怪的小男孩,也是一个最真实、充满童心的孩子。马小跳虽然很淘气,但很活泼,在班上,班主任秦老师最为他担心,因为他常常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每次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总是垂头丧气,像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而走出办公室时却又欢天喜地,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虽然爱逞能,但他很诚实,自己做错的事情不会嫁祸他人;他也很乐于助人,每次别人遇到困难,他总会尽自己的全力去帮助他人;好友惹出的是非总是一人担着,尽可能少让好友挨骂……这些秦老师都记在心里,有一天竟当着大家的面表扬了马小跳,这件事让马小跳开心了好几天。要知道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

此外,马小跳还有温柔孝顺的一面:母亲节的前一天,秦老师让大家每个人都要送给妈妈一个特殊的礼物。马小跳选择了给宝贝儿妈妈洗脚。回到家收拾妥当后,马小跳赶紧叫来宝贝儿妈妈,他用手轻轻地、柔柔地抚摸着妈妈的脚,还给妈妈做腿脚按摩,可是在加水时把宝贝儿妈妈的脚烫得又红又肿,虽然搞砸了,但宝贝儿妈妈还是感动得哭了。马小跳甚至还在想――“等我长大了,我要带着妈妈在一座黄金屋子里跳舞,那时我很高大、魁梧,我要让宝贝妈妈穿上水晶鞋,那样一直跳啊、跳啊……”虽然那是天书奇谈,可也是一个美丽的梦。

马小跳十分爱动物,在那次到奶奶家的时候,马小跳看到了餐厅里捕杀野生动物,他看了十分生气,说要大闹野味餐厅,救出那些小动物,开始读到这里,我以为马小跳是说说,而不会真的去做,但结果超出了我的意料,马小跳真的去了?,还拿出照相机,把他们捕杀野生动物的照片全都拍了下来,并放掉了所有动物。淘气包马小跳虽然成绩不是很好,但是他有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心,做事能坚持到底,说话算数,每一个发生在他身边的故事都充满了愉悦,他的故事告诉了我,一个人要快乐,碰到任何事情都一定要很乐观,而且从不气馁,对每一件事都充满希望。书中除了马小跳很特别之外,还介绍了他的三个铁哥们。第一个是唐飞,因为他胖得像企鹅,所以人称“企鹅唐飞”,他呀,翻脸比翻书还快呢。第二个是毛超,他的废话特别多,如果他说10箩筐话,那么有9箩筐都是废话,因为他长得很瘦,猴精精的,所以人送外号“猿猴毛超”。另一个是张达,因为他的嘴巴大得像河马,而且有点结巴,所以得了“河马张达”的称号。他们之间经常会发生许许多多啼笑皆非的故事。

马小跳,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是一个充满童心、爱心、责任心,天真活泼,淘气的孩子!也是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喜欢初中作文【第四篇】

傍晚,一轮残月镶刻在窗前,依稀的看见,天际的云随风而动,只是那色彩太过惨淡,那种空灵的纯白,一丝不染,悬挂在天与地的交汇处,微微的风略带着清新的花香,还有泥土中特有的自然气息,都与风吹动着淡淡的云……

手中,我着一本我钟爱的书,我喜欢,这样的夜晚,点着一盏蜡烛,放在桌上,平息静气,用心去感受那些似幻似真的文字,哦,对了,最妙的是打开音响,放上一段纯音乐,哈哈,人生最大的乐趣,也不过如此。昏黄的烛光,映在愈发泛黄的书页上,阳台上,那盆伴我六个春秋的百合,在夜里,静静的,悄悄的,发散着点点余香,我喜欢这样的夜晚,被月光充斥的夜晚,静得只能用心去感受心脏的搏动,我想那是生命的标志……

思绪,被时间拉到了在海南度假的时光,我喜欢看那里的夕阳西下的景色,

太阳的余辉,放纵地在海上,远处,还有那几个被金黄包裹的渔翁,“美丽”来修饰显然太过平淡,才疏学浅的我,已经无法在用平乏的语言来表达我心中的感受,和那景色。我喜欢,看夕阳,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忧郁,但最要的是,我喜欢夕夕阳给我的感觉,几丝哀愁,几分希望,与绝望。可能这是矛盾的,难道我们每个人都是处在顺利中的吗?

有时候写下了这些文字:

《浪淘沙》

谪居黄城中,把盏临风,牵黄擎苍叹英雄。惜日汴河风光处,履履难重。

成败任西东,此狠无穷,为了豪情谁与同?一蓑烟雨平生任,踏血飞鸿。

《南楼令》

素月寄孤舟,只影随水流,家园破,一盏残酒。旧淡怎敌风晚疾,梧桐雨,点点愁。

晚来独登楼,狠字锁眉头,黄花瘦,雁声断秋,一溪花落瞒汀洲,流离苦,几时休?

写到这里,已经是睡意绵绵,只是还舍不得,我喜欢的夜晚,我喜欢的文字,还有,是那种,淡得如水一样的奇妙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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