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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长与山海经阅读感悟(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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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专题读后感【第一篇】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1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阿长与山海经》读书心得【第二篇】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沧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人物形象分析记人之作最忌事无巨细写成1篇流水帐,最怕把人物的鲜明性格淹没在一般性格的叙述之中。本篇在繁简取舍方面极见功力。长妈妈的姓名、经历,鲜为人知,便用三言五语带过。长妈妈踏死哥儿最喜欢的隐鼠一事,因在前1篇《狗·猫·鼠》中已有叙述,本篇自然无需重复。而她的“讨厌”之处,亦即喜欢“切切察察”和夜间睡成“大”字,要言不烦,却写得生动而具体。作者怎样从厌她、烦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写起来就是浓笔重彩,不厌其“繁”了。

在作者笔下,长妈妈之讨人厌,无可辩解;她之令人烦,却应加以分析。儿时的作者深感不耐烦的无非是嫌长妈妈的礼节多,规矩多,教给他的道理多,“繁琐之至”。使儿时的作者最不耐烦甚至当做“磨难”的是“元旦的古怪仪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睁眼就要说:“阿妈,恭喜恭喜!”然后再“吃一点福橘”,以求得“一年到头,顺顺流流”。但即使这中间杂有某些迷信、陋习罢,不仍然显示着长妈妈对哥儿的真情关爱吗?也许可以说,这正是由“厌”到“敬”的一过渡,“厌”和“烦”还是略有不同。长妈妈终于赢得了哥儿的敬意的是两件事。一是她居然具有让大炮放不出来的“伟大的神力”,一是为他买来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经》。这两件事,轻重却又不同。散文创作要求散而不乱,紧而不死,能放能收,舒卷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长妈妈讲“长毛”引起。“长毛”与长妈妈何关系?这好像是突如其来。但一层一层讲来讲去,讲到了据说让女人“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原来长妈妈竟具有这样“伟大的神力”,这才使哥儿对她有了“特别的敬意”,甚至原谅了她“夜间的伸开手脚,占领全床”。这是由“烦”到“敬”的一转折。隐鼠事件后,对长妈妈的“敬意”又完全消失了,反而成恨,以至到了“当面叫她阿长”的。程度。“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这好像又是突如其来的。写远房的叔祖,写远房叔祖的太太,写这位叔祖有许多名目很生的书,写他说曾经有过一部绘图的《山海经》,“可惜现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这和长妈妈又有什么关系呢?这和对长妈妈的“敬意”又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大字不识的阿长,居然把哥儿梦寐以求而始终无法得到的“带画的‘三哼经’”,高高兴兴地买回来了。

书虽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却是作者“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这就引发了“新的敬意”,认为“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转。第一次“敬意”源于关于“长毛”的传说,意料不到,而且颇有些“深不可测”,因此“伟大的神力”这“伟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难以全信的嘲讽之意。第二次的“敬意”却是来自哥儿的亲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伟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确有”二字,这就是哥儿的真实感受了。不过我以为,长妈妈之终于为鲁迅所敬佩,大概还由于她的“认真”精神。仍是哥儿时的鲁迅,自然不太可能体认长妈妈的这一特点,因此也不可能成为哥儿的感受,但当三十多年后鲁迅撰写此文回忆往事时,就可以看清这一特点了。

因此在鲁迅此时的笔下,长妈妈教导哥儿那些繁琐的礼节、规矩、道理,她的态度是认真的,甚至在坚持遵守“元旦的古怪仪式”时,也是“极其郑重”的。她讲长毛故事,态度同样是认真的,甚至讲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处”时,也是“严肃”的。毋庸讳言,长妈妈的诸多言行中杂有不少迷信色彩。鲁迅一向反对封建迷信,但在《花边文学?〈如此广州〉读后感》一文中,却赞扬了广东人“迷信的认真,有魄力”。他在这里当然不是主张迷信,他是在强调认真。因此他说:“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取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鲁迅之于长妈妈,当亦作如是观。

长妈妈终于买来了木刻的“三哼经”,由此引发了哥儿对绘图的书的更大的兴趣和更深的爱好。这本“宝书”又已经记不清什么时候失掉了。长妈妈去世也已三十多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鲁迅以此文记下了难忘的长妈妈,并用这样的结尾给她以深情的祝福。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第三篇】

为了一本《山海经》,作者念念不忘,或许就是因为那高涨的读书热情,造就了我们如今看到的鲁迅先生吧。

一天三顿饭,是不可少的,它是我们身体的养料。阅读,同样也是我们不可少的,他是我们大脑的养料。

一本书,能把我们带入一个新的世界,我们可以同书中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成功,一起从摔倒的地方爬起。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人生的哲理,我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好词句,我们可以全方面的了解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可以。

书是智慧的结晶,他告诉无知的我们一个又一个的道理,像一盏明灯,当我们在雾气茫茫的人生路上徘徊时给我们指引前进的方向。

与作者相比,可供我们仔细阅读的书更多;与作者相比,我们所拥有的书质量更好,插图更加精美,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更喜爱阅读呢?

把握人生,精彩阅读。

《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第四篇】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中的1篇追忆散文。与大多数鲁迅揭露残酷世界的文章不同,这篇散文写的是与家里保姆长妈妈相处的场景。文章中看似是普通的事情,却表达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感恩和尊重以及想念。文章还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淳朴、迷信、唠叨的性格。

当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长妈妈,文中写作技巧是鲁迅常用的先抑后扬。在当时的那个时代,鲁迅用笔来描写自己的情感。长妈妈对孩子细心教育,虽然不了解孩子的真正的想法,有时让孩子觉得麻烦和讨厌,但是她给鲁迅先生买了他人生的第一本书《山海经》,这让鲁迅先生印象深刻和倍加感激。长妈妈自己从来没有读过一本书,但看到孩子日夜想着一本书,于是把书买了下来。在当时的年代,这并不容易。

在我们的现代,买一本书并不难,让我们的家人给我们买本书并不难。难的是,家人很少理解我们,知道我们想要什么,不断地鼓励我们,我认为这是现代孩子所需要的。正如鲁迅先生需要这本书作为他改变人生的一个契机,我们也需要有这样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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