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字读后感(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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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读后感500字【第一篇】
《稻草人》是叶圣陶写的一本著作,他的内容可丰富多彩,语言生动形象,也很有意思,我可喜欢了!
《稻草人》这本书说了许多有趣的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一个道理。有的告诉我们不要像主人公一样犯错,有的告诉我们主人公因为傲慢而丢掉性命,还有的告诉我们一个善良的人却无法帮助他人而痛苦自责。这些有趣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稻草人这1篇文章。
有一天夜晚,稻草人看见一只小飞蛾在田地产下许多蛾卵,田地的主人从田里走过,因为老花眼看不见飞蛾,以为田地没有灾难,便高兴的走开了。稻草人很后悔自己不会说话,他不能告诉田主人这个坏消息。
稻草人又看见一个病重的孩子很想喝口茶,可渔船上没有,母亲只好从小河里捧点水给孩子喝,但为了生计母亲不能照顾生病的孩子还必须继续捕鱼;它看到一条鱼被抓住,放在水桶里,不停地在挣扎着;它还看见一位伤心的女人跳河自杀;这些悲惨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眼前,这个善良的稻草人很想帮助他们,可是它无能为力,最终在悲伤中轰然倒下。
稻草人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它心地善良却无法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因为它太弱小了。我们如果想以后能帮助更多人,只能自己变的更强,才有这个能力。从现在起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努力提升自己,这样才可以为更多的人提供帮助,那样世界才能变得更加美好。
字读后感【第二篇】
我最近看了一本叫《亲爱的汉修先生》的书。里面主要讲了一个叫鲍雷伊的小孩,在一次课外阅读中,喜欢上了那本书的作者汉修先生,便经常写信和他联系。经过通信与汉修先生的建议,鲍雷伊变的能宽恕别人,坚强,学习成绩还比以前更好。
比如说中午有人老是偷他的午餐袋里的午餐吃,他就把午餐袋换成黑色,结果还是被偷吃了。他又把袋子上的名字改成假名,但只过了一天,第二天还是被偷吃了。第三次他又在袋子上装了警报器,但警报器没有响,最终他还是原谅了那个小偷
还有他的父母离婚了,他的心里非常难过,很多话都想和爸爸说,但他也没有办法,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个现实。
经过了和汉修先生的通信,他的学习成绩越来越好,有一次作文比赛还得了入围奖。
我也要向里面的主人公鲍雷伊学习。
字读后感【第三篇】
《目送》中的龙应台在两个身份间游走,向左是作为父母的女儿,目送“前一代”的老去。向右是作为子女的母亲,目送“下一代”的青春。曾经的你就是现在的我,以后的我也将是现在的你。龙应台以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要化解横梗在三代人之间的冲突或矛盾,不仅需要善孝,也应该更多地尝试去尊重家人。
作者的父亲“八十岁人,每天开车出去买菜,看朋友,帮儿子跑腿”,还兴冲冲计划着带老伴环岛游,但老人开车颇出事故,让儿女们害怕得只能没收他的车子,老人把“钥匙和行车执照放在一个大信封里,用舌头舔一下,封死”,儿女们满足地松了一口气,庆幸以后打车出门总安全了,不知道的是“一辈子节俭、舍不得叫出租车的他,从此不再出门。”作者的母亲爱美一生,七十岁时还想去隆鼻,八十岁时女儿鼓励她去买双鞋,老人指着一双俏丽的高跟鞋,女儿劝阻说有跟会跌倒,老人又拿起一双“尖尖的镶着金边的鞋头”,女儿转手挑了一双平底圆头软垫的鞋,老人没了兴致。我们常以为父母老了,背佝偻、牙不能咬、脚不能走、车不能开、高跟鞋不能穿,都是理所当然,恰如当年父母在面对我们青春叛逆期时那样的模样,以自己之心度亲人之腹,用温柔封堵正是合理的诉求,一切,还堂而皇之冠之以“爱”的名义。而所有让父母们“缴械”的理直气壮,在听到身作医者兄弟“回想起来,他的急遽退化,是从我们不让他开车之后开始的。”的诊断后土崩瓦解。父母,不能因为“老”,而失去必须的注视与尊重。
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难以言说的时候。和儿子剑桥散步,兴奋地指给儿子看牛顿苹果树的后代,儿子却一个快步冲出五步之遥,“拜托,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界的五岁的小孩”;和儿子在同一所大学,但“即使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画,他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过马路时想牵儿子的手,儿子说“我已经十八岁了,你真的应该克制一下要牵我的手过街的反射冲动”。这些画面是否很是熟悉,因为倒退几十年,同样的事我们一件件都对我们的父母做过,我们也曾嫌弃过父母的无微不至的关心与束缚,也曾看不惯东、想不通西,也曾一心向外、独立飞翔。因此,在有限彼此拥有的时间内,无需因“下一代”特定时期的共通行为而落寞和酸楚,学会尊重这本属于青春的肆意,因为尊重他们,就是尊重曾经的自己。或许,若干年后,那时的他们也会像现在的我们一样发现,其实父母过街时伸过来的手,肥肥短短厚厚,很暖很暖。
字读后感【第四篇】
《红豺》这本书是《狼王梦》的姊妹篇。书中讲到有一只体毛浓密,背脊、尾巴和足踵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火烧云,因此,它的芳名就叫火烧云。火烧云在它的巢——大肚佛窟生下了一双儿女,有一次它出去狩猎时捕到一条大青蛇,便把它拖回了大肚佛窟,因为蛇血滴了一路,在草根和岩石上留下来碎肉与内脏,所以招来了一只大灰母狼,断灰母狼寻着血迹找到了火烧云藏身的洞穴,狼的体积比豺要大两三倍,豺斗不过狼,所以把火烧云的一双儿女给咬死了。豺的目地很明确,它是来抢占地盘的。第二天火烧云悲伤地准备离开这片土地时,突然听见了沉重的喘息声,好像是狼的声音,并且它又闻见了狼身上那股骚臭味,它吓得连滚带爬逃进了灌木丛。但是它仿佛又听见狼崽的呜咽声。
那喘息声又像是在呻吟,它过去一看,那活该千刀万剐的仇敌大灰母狼被捕兽铁夹夹住了,它的身旁有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它们还在哺乳期呢!看样子才生下来十几天。那只黑毛小狼崽长的不太好看,不太顺眼就一囗把它咬死了,那只黄毛小狼崽长的很漂亮,墨玉似地鼻吻,润泽的嘴唇,细长秀气的丹凤眼。便把它带回了家给它起名为——甜点心。随着甜点心的一天天长大,火烧云的心里也起了变化,有时它在饥饿难耐时想起甜点心是仇敌的孩子,就恨不得把它一口吃掉但它又想是自己含辛茹苦的把它养育大,甚至有很多次为救甜点心九死一生,并且在甜点心和小黑熊生死搏斗时为救甜点心自己失去了一条前腿,放弃了尽心挑选的伴侣……这时火烧云的胸中涌起了一股母爱。虽说它是大灰母狼的狼崽,但“我”要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的母爱是神圣的,是伟大的,豺和狼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但在汉字里,却能把豺和狼组成一个词——豺狼。但在特殊的环境下,能不计前仇,相安无事说明动物的母爱可与人类相媲美!
读后感200字【第五篇】
席慕容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而他的的《一棵开花的树》更是我非常喜欢的。
在《一棵开花的树》里一棵树,其实不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不只有一次美丽。踏着一层叠一层的落花,品味人生的至美的感伤。即使美丽无人欣赏,也应该傲然的怒放,即使只剩下满地的芬芳,也要相信:当来年繁华满枝的时候,一个读得懂落花的人会踏着芳香而来。
勘破三春更三春,无边光景四时新,冬雪夏雨挡不住,秋水流波为伊人。
我想应该用舒婷的一句诗来诠释《一棵开花的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不再迷失,将生命,将爱情从落寞凄清、空洞无声的漫长岁月中解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