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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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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确保“五一”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资食安办[XX]3号)文件要求,我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XX年4月26日—XX年5月3日

重点整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旅游景点、农家乐、学校食堂等聚餐场所,检查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大对熟食卤味、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以及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的监管力度;对节日期间的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安全要严格管理和控制,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强化集中供餐特别是农村群体聚餐的申报备案制度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际,周密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层层落实消费重点环节的监管职责,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把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扎实开展整治,查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餐饮消费环节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县食安办,一律查缴,并追查供应源头。

(三)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以上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处理。

(四)加强信息报送,舆论宣传引导。各村、各相关单位在XX年5月3日前,将此次检查的情况上报镇食安办,发挥舆论监督引导作用,引导群众安全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邯郸市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2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雷霆2022”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在食品生产环节

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桶装水、啤酒等为重点,重点排查食品企业规章制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及成品仓储、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添加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工作,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环境及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业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食品小作坊生产劣质、无标识和虚假标注产品等违法行为。

2、在食品流通环节

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大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无证、无备案卡食品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监督检查,以大中型食品超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城中村)食杂店、“小摊点”、学校周边经营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冷库)等为重点部位,以夏季热销和易腐烂变质的熟肉、面制品、食用油、啤酒、饮料、儿童食品、小摊点自制熟食等为重点品种,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抽检力度;深入开展低温冷藏冷冻食品专项整治,对不按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销售食品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持续加大“山寨”食品的执法办案力度,对经营仿冒、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三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打重处。

3、在餐饮服务环节

结合正在开展的面制品铝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和20xx年校园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行动,加强对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排档、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餐饮等为重点单位,以集体聚餐(红白喜事、旅游团餐、会议培训接待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人员较多活动为重点场所,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责令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依法吊销其证照。

4、在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

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品经营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对象,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行为,保持对销售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本次行动坚持“打防结合、深挖严查、重拳施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发现一批食品安全隐患,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端掉一批食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暑期供应的食品达到安全标准,餐饮服务达到安全卫生要求,不断构建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全面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实现暑期食品安全零事故。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问责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为县城小餐饮整治、创卫工作在宣传、用车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局考核小组,每年考核2次,创卫办第二次考核前进行本局第一次考核。局里对完成责任区域整治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以一定的奖励。结合县创卫指挥部的每两月一次考核,如我局在县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200元,对分管领导处罚100元,每次处罚以200元为上限。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第四篇】

20xx年度中高考开考在即。为切实做好今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确保考生、教师及考务人员用餐安全和中高考的顺利进行,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的原则,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5月27日至6月18日。

三、监督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xx年中高考学校食堂,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成立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五、任务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制定《县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与教体局联合组织召开20xx年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对中高考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

(二)制订应急预案。制订《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按照《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应对处置。

(三)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

1、餐饮科、各中队要会同教体局、辖区镇(街道、开发区)在中高考前对责任片区的学校食堂,中高考供餐单位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每家被查单位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发现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

2、对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制订的食谱(菜单)进行审查备案。所供应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供应《中高考餐饮服务单位禁用食品及原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学校食堂与供餐单位立即改正。经审查符合要求的食谱(菜单)由审查人员与学校或供餐单位相应负责人共同签字、一式两份,学校或供餐单位与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落实签订《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

(四)考试期间实行驻点监督。中高考期间,对考生、教师和考务人员提供就餐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驻点人员安排见附件3。

六、驻点监督工作要点

1、检查供应的食品,实时检查供餐食品是否按确认的食谱供应。

2、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与晨检情况。

3、检查食品及原料进货情况。食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辅料。

4、检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对供应的食品原料验收、预处理、半成品、成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要强调烧熟煮透,严格食品制作与供餐的间隔时间,严防交叉污染。

5、检查餐具、用具、容器等的清洗、消毒、保洁情况,查验消毒记录。

6、驻点人员要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定期、不定期地对食品原辅料、餐饮具等开展快检,及时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予以处置。

7、检查留样情况。所有食品成品均需留样,使用专用留样冰箱和容器,每个品种留样至少100克,在0—10℃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冰箱要求上锁,作好留样记录。

8、督促供餐单位做好环境卫生,对加工场所与库房及时进行清理,禁止灭鼠、灭蟑、灭蝇等化学药品以及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区域,保证环境整洁、有序、安全。

9、督促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防范,禁止非食品从业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

10、督促接待单位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自查并做好记录。

七、总结上报。

餐饮科、各中队要注意收集、整理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各驻点监督人员要把驻点监督时形成的工作资料及时交责任科室或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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