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形势论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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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形势论文【第一篇】
[论文摘要]邓小平外交思想是当代中国外交思想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方针。这一思想在继承马列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观;拓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适用范围;发展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思想;创造性地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等思想,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新时期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对我国的外交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了成熟的邓小平外交思想。这一思想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新时期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主题的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观
众所周知,在帝国主义时代,列宁通过对资本主义的考察,曾得出了帝国主义战争不可避免的论断,两次世界大战证实了列宁关于战争与革命问题的论断。斯大林进一步发展了列宁的观点,认为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必将随时导致新的世界大战。“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观深刻地影响了我国的外交思想,我国长期处于战备状态,严重影响了国内经济建设和外交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后,邓小平在客观分析新的世界形势和国际政治力量对比的基础上认为:“世界和平的力量在发展,战争的危险还存在”,“但是制约战争的力量有了可喜的发展”,“争取比较长期的和平是可能的,战争是可以避免的”。邓小平实事求是地对时代特征和国际形势进行了科学分析,改变了世界战争不可避免的看法,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两大主题的论断,揭示世界已经进入和平与发展的新时期。他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是发展问题。”一方面,和平是当代世界的主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将发展战略转向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经济发展,国际竞争转向以经济科技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使国家间在利益关系上息息相通,相互依存度不断加深,成为影响国际政治和制约战争的主要因素。世界人民反对战争、保卫和平的强烈要求,以及为此而作出的巨大努力,这一切都使维护世界和平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发展也是当代世界的主题。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着发展民族经济的任务,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再发展的问题。世界主题已经从战争与和平转变为和平与发展,这一科学论断突破了我党长期以来关于“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观,反映了当今世界发展变化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观,为我国制定新时期的外交政策和对外开放方针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全方位的和平共处是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十月革命以后,列宁提出了和平共处的思想,用以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提出,“我们是愿意按照平等原则同一切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1953年,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中国发展同民族主义国家关系的指导原则。
但当时我们并没有放弃世界革命的思想,我们的和平共处主要是和社会主义国家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和平共处,因此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随着我国外交实践的开展,邓小平同志赋予了它新的内容。
首先,邓小平提出在对外关系中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划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所有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邓小平同志主张,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应不计较历史恩怨,不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各国间的经济、政治关系都应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总结国际关系的实践,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就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邓小平对和平共处原则的运用是全方位的,这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适用范围更为扩大。公务员之家
其次,邓小平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准则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世界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旧的世界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尚未建立,各国都在寻求建立体现自己目标和模式的国际新秩序。1982年12月,邓小平对来访的外宾说:“世释二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H‘惟一的出路,是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在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和平共处、相互合作,而不是干涉别国内政、挑起内乱。”‘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其他方式,如‘大家庭’方式,‘集团政治’方式,‘势力范围’方式,都会带来矛盾,激化国际局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是邓小平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这个基本理论框架,为我们提供了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对内对外战略的根本指导思想。
再次,邓小平把和平共处思想运用于处理一国范围内的事务。“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据此,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理论。他认为:“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我们解决香港问题,允许香港保留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解决台湾问题也是这个原则。”‘现在香港、澳门已经回归祖国并保持繁荣与稳定。“一国两制”理论为解决国家统一问题开辟了新途径,也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范例和启示,这是对列宁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三、独立自主、不结盟的和平外交政策是对独立自主思想的继承和创新
独立自主是新中国外交一贯的原则立场。新中国成立后,、都明确强调把独立自主作为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但由于美国奉行包围、遏制新中国的政策,我国采取了“一边倒”的外交策略,与苏联结成同盟。20世纪80年代以后,邓小平通过对国际形势的敏锐观察和深刻分析,坚持把独立自主原则作为我国外交的基石,坚决维护我国“独立自主、不信邪、不怕鬼的形象”,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独立自主原则以新的内涵。
首先,邓小平总结了建国以来外交政策的实践,对独立自主原则作了进一步的发展,把坚持独立自主和奉行真正的不结盟政策密切结合起来,实现了对外战略的重大调整。邓小平强调:“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独立自主,是真正的不结盟,不同任何大国结盟;中国不依附于任何大国或大国集团,不屈服于任何大国的压力。“任何大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对重大的国际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独立自主地做出判断、决定对策,不拿原则作交易。
其次,邓小平把独立自主原则用于处理党际关系,提出了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即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他在总结国际共运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国际共运内部曾过多地强调统一和服从国际中心,忽视了各国党的独立自主;把一国一党的经验教条化、模式化,严重损害了各党的关系。后来他又进一步阐明,任何大党、中党、小党,都要互相尊重对方的选择和经验,对别的党、别的国家的事情不应该随便指手划脚。“国际共运没有‘中心’,也不可能有‘中心’,我们也不赞成搞什么‘大家庭’,独立自主才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因此,邓小平强调,党的关系就是要真正建立在互相尊重、互相了解、甚至包括互相理解的基础上的。邓小平关于处理党际关系的四项原则拓展了独立自主原则的适用范围,充实了独立自主思想的内涵,为开创我国政党外交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思想基础。
四、“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运用和发挥
在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争端问题上,邓小平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和周边国家在钓鱼岛、南沙群岛等处尚存在领土和海洋主权的争端。邓小平站在时展的高度,提出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解决现实问题,“可以先不谈主权,先进行共同开发”的主张。
国际形势论文【第二篇】
一、国际法教学的特点
(一)多样且聚焦,庞杂但不乱。国际法学浓缩性很强,只聚焦于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方面,却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国际关系问题。国际法门类较多,表现出繁杂的特征。例如,国际经济法广泛涉及到国际保险关系、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国际税收关系、国际投资关系等,但这些国际关系又都能归结到私法关系、公法关系和经济关系上来,因此说国际法学杂而不乱。(二)国际法中缺少“法理学”。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法律体系并不是特别发达,如国内法体系具有法史学、法理学、宪法学等基础性学科,国际法体系却没有。所以,国际法教学一定要设置在国内法教育和基础法理学教育后面,其一方面是学习循序渐进和知识积累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因为国际法有很多基础性原理、概念需要借助国内法来理解。由此可以看出,没有基础性学科的统领和支撑,不但会影响国际法学的发展,还会影响到国际法学的教与学。(三)国际法学受国际关系影响较大。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学的视野相同,都是以国家为中心密切关注国家的发展与和平问题,以及“国际治理”、经济全球化等国际问题。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学之间有着频繁的学术互动,它们都在彼此学科中汲取营养,找寻各自的理论支撑点。尽管国际法运用国际关系目前只是局限在国际关系的基本原理方面,但这也说明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之间的跨学科分析已被学界所认可,并已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学之间的互动性也体现了国际法学鲜明的政治色彩。从国际法学的内容可以看出,在冷战和后冷战时期国际法的教学内容是不同的,这反映了国际法学教育必须服务于外交斗争和政治斗争的需要。所以,国际法学教育也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把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实践深入融合到国际法学教育中,将会大大提高国际法学的教学效果。
二、当前国际形势对国际法教学的影响
(一)国际形势严峻。步入21世纪,国际形势依然严峻,在战略上西方国家对中国仍然实行挤压政策,在领海领土权益上中国和周边国家还存在争议,国际形势非常复杂。另外,在新兴领域也凸显安全问题,围绕网络、海洋、太空、极地等问题的争斗不断。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增加,我国要想在国际形势下更好地体现本国的主张和立场,需要以国际法为依据,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国际法专业人才。(二)国际法教育目标的变化。国际法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可直面目前社会问题和国内国际环境,能全面考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因素,以及本国国情和外国先进法律经验,可创新性解决法律问题的专业人才。假如培养的国际法人才只会像计算机一样,机械地应用法律,那样就很难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在新国际形势下的国际法教学应当培养更多具有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富有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具备法治信仰的人才,而不是让学生掌握所有的法律或法律的一切。
三、新国际形势下国际法教学的优化
(一)革新教学理念。新国际形势下要彻底改变重国内法而轻国际法的思维方式,树立新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国际法教育,大力加强国际法科研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际法教学质量;要设置完整性和系统性的国际法课程,确保国际法的课时量充足;要采用最新的国际法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自行编写具有前沿性且注重中国的国际法教材。此外,国际法教学要结合目前国际社会一体化、全球化的现实背景,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热点问题,从实践出发去分析和阐述国际法问题,培养适合国际需要的国际法专业人才。(二)引入先进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一是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教”。教师选择的典型案件,要与所学课程联系密切,可以是国际仲裁委或国际法院受理过的案例,也可以是国家关系中发生的案例。比如:大陆架海洋法律问题上,可选北海大陆架案;国家主权问题上,可以选美国通过的“西藏问题”修正案等案例。另外,教师要有针对性地提示学生关键之处,起到示范效应。二是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给予学生一定的自由度,让学生在宽松的讨论环境中尝试运用基本的原理原则去分析、推理、判断、论证,充分参与到课堂学习中来。与此同时,教师应适时发挥引领作用,而不能把问题全部留给学生。教师要以案例为佐证引导学生,让他们在掌握和理解国际法原则和原理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引导学生自己查阅图书馆资料、阅读教科书等,为课堂讨论做好充分准备。2.探究教学探究教学应坚持以下准则:一是立足现实,因人因材施教。教师在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基础上,要从教学内容中选择一些有有争议的或典型热点问题,分发给学生进行学习。二是教师要注重发挥“引导者”的作用,传授给学生学习技能和学习方法,使之在“探究中学”。教师要拟定内容纲要、学习目标,提出法律问题,并指导学生做分类卡片、课堂笔记、撰写读书报告及研读科研论文等,让学生带着问题读书,在所学知识和经验中找到答案。三是要及时验收学习成果。教师可通过多种方式验收学生的学习效果,如课堂讨论、提交论文等均可,在探究教学中,教师不但是组织者,还是评价者和参与者。3.实践教学模拟谈判、模拟法庭、组织辩论、观看视频等都是比较常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以视频教学为例,可以选择一些和国际法相关的纪录片、电影、国际法学者专题演讲、时事新闻评论等视频资料,让学生结合视频中涉及的国际法问题进行学习。例如:可组织学生观看《柏林大审判》、《东京审判》等,让学生从感性上认识国际法,丰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对所学国际法知识的理解。另外,学生通过观看视频资料,可加深对国际法学背景知识的了解,避免了死板、教条的说教式教学。(三)引入双语教学。要想加强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就应引入双语教学。在国际法中的国际习惯、国际条约、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等内容都会涉及到很多外文,只有在读懂原文的前提下,才可做到正确使用,准确理解。对于我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政策,以及一些国际问题的处理等都要与其他国家交往合作,这就需要培养一批不但懂外文而且精通国际法的人才。所以,开展国际法教学一定要加强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在讲解国际法规则和概念时,国际法教师要给学生讲解标准的英文注释,讲授国际条约时,需给学生讲解原文内容和出处;在介绍国际法案例时,需向学生讲解材料原文的关键部分。在国际法教学中,教师要教育学生高度重视外语学习,指导学生学习多门或一门外语,从而提高国际法学专业学生的外语水平。另外,还要结合“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政策,鼓励学生学习沿线国家的小语种语言。(四)改革考核方式。国际法教学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授课和考核两个部分,通过考核的方式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是督促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其中,最常用也最传统的考核方式就是期末考试。如果要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单单依靠期末考试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国际法学的考核方式应当具有灵活性、多样性的特点,能够多视角地考察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实际效果,不断提升学生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在进行期末考试的基础上,考核国际法学习效果的方式还包括开设模拟仲裁庭或模拟法庭、设置案例分析作业、组织辩论、根据热点问题分组讨论、撰写论文等。通过多角度、多方位地对学生的国际法学习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学生不但能够掌握基本的国际法学理论知识,还可运用所学国际法知识对国际局势进行分析,解决国际争端,将他们培养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高质量的国际法学人才,从而满足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四、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开展法律专业教学的目的就是要培养能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信仰法律,并且可以把“教条化”的法律条文“务实化”的专业法学人才,开展国际法教学的目的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在国际法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目前不管是在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方面,还是在国际法研究成果方面,都远远不及我国对外开放的规模和速度。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应对国际局势的考验,我们应当不断创新国际法教学模式,积极推动国际法教学改革,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调动他们学习国际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培养出更多高层次、高素质且适应国际社会需求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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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形势论文【第三篇】
翻译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们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是利用一种语言对另一种语言的内容进行准确而又完整地表达。无论是在融洽的联谊中,还是在严肃的会谈场合。翻译的人员的作用和地位都是比较突出的。准确的翻译不仅可以树立良好的大国形象,创造和谐的会谈氛围,更可减少理解上的歧义,确保会谈双方观点的准确表达,确保会谈事项的圆满完成。“边防无小事,事事通中央”,从一个侧面凸显了翻译人员在边防对外活动中的重要性。
二、涉外性是公安边防部队的三大特性之一,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在公安边防外事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公安机关的性质,即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公安边防机关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行是公安边防机关的三大基本属性。
公安边防机关在边境管理活动中,依据国家的授权,按照我国对外方针、政策以及与有关国家签订的边界(境)制度条约、协议、协定,与有关国家相互合作,打击跨境犯罪,进行边境会谈、会晤,协商处理发生在边境地区的涉及双方安全和利益的边境事务,在诸多方面建立了涉外工作关系,成为我国对外工作的组成部分。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边防部门同周边国家的合作联系机制的不断完善,边境管理的涉外性将更加明显。当前,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总体平稳。但是,不稳定的因素也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维护边境地区稳定中,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做好公安边防外事工作,确保边境地区社会稳定。
三、在公安边防外事工作中,如何培养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一)增强爱国情感,坚定政治立场
爱国主义是我军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支柱,也是战斗精神不竭的力量源泉。作为一名边防官兵,就要不断增强爱国情感,努力培育与推进中国改革事业相适应、与革命军人特殊使命相一致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克服崇拜金钱、讲求实惠、贪图安逸、计较得失等不良倾向,自觉把牺牲奉献作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同时,还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树立全局观念,善于从国际形势和国家战略大背景中领悟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一切行动都要自觉服从国家政治和外交斗争的需要;强化使命意识,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的思想,时刻听从党的指挥、服从战略全局的部署。
外事翻译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不但涉及到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还涉及到外交关系。所以,一定要始终保持强烈的爱国热情,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声誉。有人说:作为警察,身体不好是“废品”,学习不好是“次品”,但政治思想不好则是“危险品”。在公安边防领域,尤其如此。
(二)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认真分析政治热点问题
(三)正式场合与非正式场合均要保持政治敏感性
外事交往对象主要是国际机构、国际商业集团组织、其它国际政治实体,我们必须清醒地认清国际形势,看到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长期以来的和平演变、人权攻击以及领土分化等行为,因此,外事翻译工作不同于其它普通翻译,要有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和警觉性,不给国外任何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从国家大局来讲,外事翻译代表着国家的对外形象,它有着不同于其他翻译的特定的要求,正如总理曾说过“外交人员是不穿军装的解放军”。外事翻译者翻译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着符合国家和政策的原则,在翻译时反映国家的立场、政策和态度,不能具有丝毫的随意性。
(四)强化专业知识,确保翻译用词准确
总理生前曾对外事人员提出过“三过硬”的要求,即思想政治过硬,外语业务过硬,一般知识过硬。外事工作人员,不但要在不同的场合直接参与对外交往,无论是出国访问还是接待外宾来访,还要能坐下来,把方针,政策,国家或单位的事物用外语准确表达出来。因此,对外事翻译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外事工作要求翻译人员外语基本功扎实,中文写作流畅通达,熟悉外交礼仪,这仅仅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当今时代,需要外事口语翻译人员熟知国家的对外交往大政方针,既要懂政治,又懂经济、懂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既具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还要略知自然科学知识。只有具备扎实的外语基本知识,又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确保翻译时用词准确,才能胜任所担负的翻译工作。
国际形势论文【第四篇】
从哲学思维方式上探讨邓小平和谐思想产生的根源,我们需要对邓小平和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比较研究。
把革命战争年代养成的战争思维和斗争思维模式无意识地应用到了中国建设问题上,从而错误地估计了当时中国的矛盾性质,发动了灾难性的运动,给中国带来巨大的损失。今天我们最需要反思的就是错误发动的深层原因,引以为戒。
从心理学上来讲,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往往具有惯性,在某种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极轻易带到另外一个历史条件下,并且往往是无意识的,从而影响了这个人对某一问题的分析和判断,这突出表现在在实践与理论关系的脱节这一奇特的悖论上,如虽然在理论上正确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可能分两个阶段,但在实践上却发动了“”运动,虽然在理论上提出了要正确区别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但在实践上却发动了“”,这在我国历史上有着深刻的教训,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反思的。
的哲学思维方式,突出表现在他占主导地位的战争思维和斗争思维上,这在他写的《矛盾论》中得到了鲜明的表现,虽然在开篇中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但全文主要强调的是矛盾的“斗争性”的一面,而较少提及矛盾的“统一性”的一面,这在他解读列宁的一段话中鲜明地表现出来:“列宁说:‘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列宁这段话是什么意思?一切过程中矛盾着的各方面,本来是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互相对立的。世界上一切事物的过程里和人们的思想里,都包含着这样带矛盾性的方面,无一例外。单纯的过程只有一对矛盾,复杂的过程则有一对以上的矛盾。各对矛盾之间,又互相成为矛盾。这样地组成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人们的思想,并推使它们发生运动。”[1]
从这些论述可以看出,不是从事物的既对立又统一中去理解矛盾,而主要是从“斗争性”去理解“矛盾”这一范畴,这就规定了他哲学思维方式的路径即斗争性思维方式。正如一位学者指出的:“的前半生生活于激烈的阶级斗争年代,他的思维深深地打上了这一时代的烙印,‘斗争性’深入地植根于他的哲学思想和性格之中。他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斗争的哲学:斗则进,不斗则退,不斗则垮,不斗则修;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其乐无穷。他强调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2]
与不同,邓小平虽然也经历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程,但在新的历史形势下能够从战争时期的斗争性思维模式中走出来,并在建国后形成了占主导地位的和谐思维模式,这集中表现他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和对外政策上,例如,在1975年3月5日的中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主管工业的书记会议上的讲话《全党讲大局,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中指出:“讲,要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听说现在有的同志只敢抓革命,不敢抓生产,说什么‘抓革命保险,抓生产危险’。这是大错特错的。目前生产的形势怎么样?农业还比较好一点,但是,粮食产量按全国人口平均每人只有六百零九斤,储备粮也不多,农民的收入就那么一点。工业方面,那就确实值得引起严重注意。现有的生产能力没有发挥出来。去年一年,工业生产情况是不好的。今年是第四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生产再搞不好,势必影响第五个五年计划的实行。我们必须预见到这种形势,认真抓这个问题。”[3]这表明即使在期间,邓小平已经显示出不同于的致思取向,这在之后批判“两个凡是”的错误,恢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中更加凸现出来,这在深层次上其实是两种哲学思维方式在政治实践中的外在表现。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安定团结,要和谐有序,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建设社会主义。他指出:“要建设,没有和平环境不行”。[4]
正是这种和谐思维方式使得邓小平能够把看似具有对抗性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公有制与私有制等方面的关系辩证地统一起来,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堪称是一个伟大创新和奇迹,如果没有和谐的哲学思维方式是很难想象的。
在经历了多次政治运动特别是“”的动乱之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邓小平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和人民的愿望,果断地结束了长期以来的混乱局面,营造出一个统一、和平、有序的社会环境,带领全国人民一心一意建设小康社会。邓小平多次强调,只要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我们就要抓紧利用和平时机搞建设,即使发生了战争,打完之后也要及时建设。所有这些都表明了邓小平占主导地位的是和谐的哲学思维方式。
二、对国际国内形势所作的新的判断
不同的哲学思维方式规定了一个人的致思取向,这突出表现在和邓小平对国际形势的不同的分析上。“三个世界”的划分的理论还带有意识形态的印迹,邓小平提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的思想,对国际形势做出了新的判断。
1974年2月,主席从战略意义上提出了“三个世界”这一概念。他在会见来华访问的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说,“我看美国、苏联是第一世界。中间派,日本、欧洲、加拿大,是第二世界。——第三世界人口很多,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是第三世界。”又说:“美国、苏联原子弹多,也比较富。第二世界,欧洲、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原子弹没有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富。但是比第三世界要富。”“第三世界人口很多。亚洲除了日本,都是第三世界。整个非洲都是第三世界,拉丁美洲是第三世界。”这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国际形势所做的判断,但也会形成冷战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和前面所讲的“斗争性”哲学思维方式是一脉相承的。正是基于这种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路线,最终发动了“”,由此可见,一个领袖人物的思维方式和对国际形势的判断对一个国家的走向的重要影响,特别在那个对权威高度信任的时期,更是如此,其中的教训是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去深思的。
早在1985年,邓小平就指出,“我们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有变化,对外政策也有变化”。在1987年5月12日邓小平在会见荷兰首相吕贝尔斯时就说:“对于总的国际局势,我的看法是,争取比较长期的和平是可能的,战争是可以避免的。这一点,我们两国的观点一致。一九七八年我们制定一心一意搞建设的方针,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判断上的。要建设,没有和平环境不行。我们在制定国内搞建设这个方针的同时,调整了对外政策。我们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有利于和平。我们不打别人的牌,就是说不打苏联的牌,也不打美国的牌。我们也不让别人打我们的牌。”[4]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邓小平的社会和谐思想渐渐明朗起来:一是改变了对世界大战不可避免的看法,认为“在较长时间内不发生大规模的世界战争是有可能的,维护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二是调整了过去建立的反对苏联霸权主义一条线战略;三是主张“谁搞霸权主义就反对谁,谁搞战争就反对谁”。20世纪后期,世界形势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了有利于维护和平、促进发展的总趋势。面对国际形势的这种新变化,邓小平以敏锐的洞察力深刻地指出:“现在世界上真正大的问题,带全球性的战略问题,一个是和平问题,一个是经济问题或者说发展问题。和平问题是东西问题,发展问题是南北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东西南北四个字。”[4]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问题的思想,揭示了当今国际局势的主要特征、世界各国人民面临的主要任务。这个思想为我们党一心一意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行对外开放以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奠定了科学的基础,也为我们党在复杂变幻的国际局势中冷静沉着,抓住机遇,发展自己,提供了明确的指针。
对国内形势的判断,集中表现在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上,1981年6月,邓小平主持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使用了“初级阶段”这个用语,指出:“尽管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是毫无疑问,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任何否认这个基本事实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并基于这种认识,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我们国家的主要任务。
当今世界,和平问题与发展问题相互交织、密不可分。发展离不开和平,和平也离不开发展。一方面,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和平就没有发展;另一方面,各国的共同发展是保持世界长久和平的重要基础。邓小平关于“和平与发展”两大问题的论断,十三大以后被我们党概括为“时代主题”。这一概括对于我们党正确认识国际形势,制定正确的内外政策,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同志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指出:“追求和平与发展……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
三、邓小平特殊的传奇式的人生经历
马克思说过:“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5]这说明环境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样,邓小平和谐社会思想的形成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具有内在的关联。
为大家所熟悉的是邓小平“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1931年夏,邓小平进入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担任瑞金县委书记、会昌中心县委书记、江西省委宣传部长。邓小平是提出的“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革命道路的坚定实践者,为此受到了当时“左”倾路线的迫害。他和毛泽覃、谢唯俊、古柏等人拥护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坚决主张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反对“城市中心论”,反对“左”的土地分配政策,结果被当时党内的“左”倾领导者撤职,被打成所谓的“邓、毛、谢、古集团”。这是邓小平政治生涯中的第一次严重挫折。1966年,“”一开始,邓小平就受到错误批判和斗争,被剥夺一切职务。这是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二次严重挫折。1969年10月,邓小平被下放到江西新建县,在当地拖拉机修造厂劳动。在江西的三年,他读了许多马列著作和古今中外的书籍,并结合中国实际,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了更深入的思考。1971年9月,反革命政变阴谋被粉碎。1973年,重新起用邓小平,并恢复其国务院副总理职务。称赞他“政治思想强”,“人才难得”,“柔中有刚,绵里藏针”。邓小平受命于危难之时,再次从严重的政治挫折中崛起。1975年1月,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主持党、国家和军队的日常工作。邓小平召集军队干部会、省市委书记会、农业会议、科学院会议,系统地提出了全面整顿的思想。这些会议的中心议题都是“整顿”。全面整顿,就是全面纠正“”的错误,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整顿实际上是后来改革的实验。整顿的实质是系统纠正“”的错误,矛头直指“”。由此,邓小平再次受到错误路线的打击,被指责为搞“右倾翻案风”,再次被错误地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这是他政治生涯中的第三次严重挫折。但是,整顿的业绩和他在整顿中表现出来的风骨,已经赢得了党心、民心、军心,为粉碎“”准备了广大泛的群众基础。1976年9月9日,在北京逝世,举国哀悼。同年10月6日,“”被粉碎,长达十年的“”结束,举国欢腾。悲喜之际,全国人民都关注着之后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在1977年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王震提出要邓小平出来工作。7月,党的十届三中全会恢复了邓小平在1976年被错误撤消的一切领导职务。邓小平第三次从严重的政治挫折中崛起。
正是邓小平“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使他认识到和平环境的重要性,认识到像“”、“”这样的政治运动对一个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邓小平要把解构的社会秩序重新建构起来,为此邓小平指出:“要批判‘左’的错误思想,也要批判右的错误思想”[3],并尖锐地指出:“右可以葬送社会主义,‘左’也可以葬送社会主义。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4]有学者曾这样评论道:“在对主观与客观、人与环境的关系的理解上,邓小平当然不像那样自觉和善于从理论上予以说明,但是他对于客观规律、因果联系、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趋势这样的东西却有着自然而然的信仰,他是一位天生尊重科学、相信事实的理性主义者。如果说诗人气质对领导经济建设有害无益的话,那么,邓小平的脚踏实地和现实主义态度则应当归功于他本人基本上没有浪漫气质。”[6]
同时,邓小平“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也使得他第三次复出后在没有这样的权威在上面影响自己的决策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低调地有序地开展工作,并通过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深刻反思,使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坚定地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开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在开拓新道路的进程中,他尊重实践,敏锐把握时展的脉搏和契机,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既借鉴别国经验又不照搬别国模式,从中国的现实和当代世界发展的特点出发,去总结新经验,创新新办法,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另外,我们在考察邓小平的人生经历时,也不能忽视他在国外的生活的经历对他和谐思想形成的影响。邓小平1920年9月到法国勤工俭学,1926年到莫斯科学习,这些国外的经历使他对西方和苏联的工业化深有感触,这对他形成“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学者曾这样评论道:“邓小平却相反(指和相比,引者注),他是一位对客观规律和科学精神抱有特殊尊重态度的人,在这一点上,他与恩格斯的思想十分接近,甚至与整个西方的文化传统比较接近(这跟他早年留学西欧,并一生关注西方世界有直接关系)。”[6]
综上所述,正是由于邓小平在哲学思维方式、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判断、人生经历等方面与不同,从而形成了他独特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虽然他本人没有明确提出“和谐社会”这一概念,但在他的内心身处无不渗透着这一思想,从而把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向了康庄大道,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
参考文献
[1]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陈和平.邓小平哲学思想比较[N].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3]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徐圻.巨人之间的哲学差异——从马克思、恩格斯到、邓小平[N].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7]张丽璇.论邓小平的和谐社会思想[J].江汉论坛,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