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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论文【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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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

一、充分认识在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企业纪检监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对本企业管理人员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企业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经济组织。企业监察工作是和企业的性质、企业的改革和企业的经营目的相一致的。

当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当中,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政府干预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经济行为随处可见。二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执法不严,对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打击不力,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但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企业并不多。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经理层的执行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多数企业的监事会形同虚设,职工监督也流于形式,可以说,国有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监督不了,监督不好,不会监督的现象非常普遍。四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人、财、物的管理没有很好的统一起来,出现管人、管事、管物三者分立的现象。五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健全,不能依法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出示虚假报表的违法行为也可随时找到。六是国有企业的分配体制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健全。这些都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在现实面前,我们要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就必须寻找到一种有效的消除腐败的方法。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促进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犯罪和消除腐败的有效方法之一。

二、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和任务

企业纪检监察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有约束和规范作用。纪检监察是一种管理监督,涉及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目的是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务实,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好职责。通过预防性的事前监督,或者是惩戒性的事后监察,都可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行为作出评判,从而约束和规范他们的履职行为,既廉洁又勤政地搞好本职工作。

企业纪检监察对企业管理有强化作用,能实现从源头治理的效果。可以发现企业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协助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对落实制度的检查力度,同时加强教育,对违章者进行惩戒,以警示他人,使管理工作得到完善和加强。

企业纪检监察对企业增效有促进作用。如对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实行监察,能降低投资和采购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差错、安全事故,就能产生间接经济效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在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工作中开展监察。围绕投资决策、招投标项目、采购、资产处置、财务和质量管理等环节,通过监察,实现企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的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的成本利润率,推进持续开展创建资源节约型企业活动,实现效率、效益和质量的优化。

二是在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中开展监察。在清产核资后续工作中督促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分项分析,做好帐销案存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加强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推进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降低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

三是在规范企业改制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中开展监察。要把监察工作拓展并深入到企业的资本运营活动中去,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行为合法、操作程序规范,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发挥维护资本运营效益和安全的重要作用。同时,督促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积极协助解决好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四是在惩防体系建设中开展监察。围绕制度创新这条主线,着力从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减少腐败机会,提高有效预防腐败能力等方面,加大源头治本的力度。发现问题,剖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落实整改,发挥纪检监察在标本兼治、防范风险方面的监督保证作用。公务员之家:

三、围绕预防和消除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制度,也是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它突出强调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而企业纪检监察,正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的有效形式,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是狠抓责任追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党纪政纪条例的贯彻落实。三是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进行监督检查,使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道德防线。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从行动上筑牢防腐拒变的党纪国法防线,进而达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纪检监察论文【第二篇】

一、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法院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最廉洁的地方。人民法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法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要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时有发生。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查处,从而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枉法裁判,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将难以实现。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人民法院人才建设的出路在于职业化,就是让法官人人成为社会的精英,成为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职业知识素质、职业观念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者兼备的司法专业人才。纪检监察可以为法官职业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环境。在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帮助法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他们执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为民,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审慎态度,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以制度管理法院的需要。制度是法院各项管理的重武器。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当中,各个环节各个角落都充满了制度规定。大到适用法律,小到一言一行,都要靠制度去规范、约束、运行。从组织法官开展活动看,无论思想政治教育,还是改革,总是以制度的发展为落脚点,成果靠制度来巩固,创新靠制度来体现。制度的发展既是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窗口,又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人民法院的制度建设,是文明进步程度和管理水平的反映,但是制度建设并不仅仅是制度设计和制定,重要的价值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落实不了就形同虚设,设计和制定的再好也会前功尽弃。纪检监察工作是制度的“忠实卫士”,对不按制度办事者严格追究其责任,真正使制度发挥作用,形成由制度制约权力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体会

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地惩治司法腐败,通过采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规范约束、强化内外监督等工作措施和手段,使广大干警筑严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反腐败和抵制不正之风的免疫力。同时,对法院存在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敢于揭短亮丑,坚决严处,对警示干警、纯洁队伍、促进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明显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纪律监督。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行为受审判监督的多,而受到严格纪律制约的少,致使少数审判人员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徇私枉法,损害法院形象,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审判人员在从事审判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法院纪律为依据,震慑个别越轨者,促进办案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法院纪律,模范遵守党章,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决彻底地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于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也要按照有关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坚决支持保护审判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要予以保护,对那些诬告法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大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治学习的有利时机,把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把运用“”等传统教育手段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

三、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心。做好审判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审判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第三篇】

[关键词]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纪检反腐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3)11-0029-04

纪检监察工作对于贯彻执行“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而纪检监察体制又深刻影响着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实效,因此,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完善不仅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学术研究的一大热点。

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纪检监察体制变迁的研究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过程中,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起了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党的纪检监察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保障。党的纪检监察体制的变迁寓于党的纪律检查史之中,是其不断改革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纪检监察体制变迁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关注以下两个问题:

1.纪检领导体制的演进问题。纪检领导体制在纪检体制中居核心和关键的地位,理所当然地引起学者们的关注。梅丽红(2004)、杨溪阁(2005)、赵萍丽(2006)、李成言(2008)、刘金程(2011)等人均发表过探讨纪检领导体制变迁的学术论文。另有一些学者在其研究著作中,辟出部分章节考察和分析纪检领导体制的沿革问题,如魏明铎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史》,傅奎主编的《纪检监察概论》,孙彤辉、张珉主编的《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工作纪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宣教室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简论》,曾繁茂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概论》,、孙国明主编的《纪检监察工作通鉴》,等等。

学者们基本坚持党史的分期惯例,大多把纪检领导体制的演进划分为三个阶段:建立恢复阶段(同级党委领导体制阶段,1949-1980年)、探索发展阶段(双重领导体制,1980-2001年)、改革创新阶段(派驻统管体制,2001年以来)。上述分期基本涵盖和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2.纪检监察组织的建设和完善问题。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组织需要不断完善,择其要者,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二要健全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多见于学术论文,如:付启章的《创新基层纪检监察体制 加强基层党内监督》,吴海红的《党内监督体制改革的经验》,的《25年纪检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纪检体制改革领域里的“小岗村”——张家界“选派纪委书记”的实践与创新》,周泽山、黄世伟的《从创新纪律检查体制入手强化党内监督》,赵苏敏的《建立党内相对独立的监察体制》,张孟飞的《有权 有位 有力——对纪检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罗世鹏的《以纪检组长为切入点完善纪检队伍建设》,张福田的《完善党的地方纪检体制及监督机制的思考》,丁育红的《面对新形势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陈慧慧的《纪检机关对党政正职领导权力进行监督的有效性研究——以上海市A区纪检管理为例》(硕士论文),等等。此外,也有的以章节形式出现在一些著作中,如中央纪委监察部宣教室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简论》第五章,彭清玮主编的《邓小腐败理论研究》第九章,马郑刚主编的《反腐败:跨世纪的对策》第五章、第六章,韩明德主编的《倚天之剑:反腐败法制机制研究》第八章、第十三章,等等。

认为,纪委书记由最早不进同级党委班子到进入班子,由不是同级党委常委到担任同级党委常委,再到列席并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从非党委班子成员到同级党委副书记,监督的关口随纪委书记规格的提升而不断前移,距离“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规定范围内的监督”也只有一步之遥。[1]周泽山、黄世伟同样认为现阶段有效监督的明智之举是不断提高纪委规格,加大监督的力度。[2]付启章则认为,纪检监察整体效能的发挥,必须具备健全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3]张福田对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有三点思考,即完善公开监督机制、完善预防监督机制以及完善惩处监督机制。[4]

二、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专门性研究

从我国现行体制来看,各级纪检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由于经费、干部任免、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由同级党委管理,地方党委又是同级纪委的监督对象,因此出现了监督主体依附于监督客体的尴尬状况。自2002年开始实行的派驻统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纪检干部的地位,纪检监察工作也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但体制上的缺陷仍然严重影响了纪委监督制约职能的充分发挥,严重影响了执纪的效果。

学术界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研究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

1.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演进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状况,前文已述,不赘述。

2.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缺陷的研究。主要体现在纪委监督制约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纪检机关领导体制不顺畅,从而导致了监督难的问题,这早就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认为,领导体制的不顺是纪委重建以来存在的最大问题,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管理,直接领导,这是纪检领导体制改革的必然方向。[1]张孟飞指出,党的纪检机构还有许多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历史上存在问题,机制上存在问题,认识上存在问题,应改革纪检体制,使纪检机关有“位”,有“权”,有“力”。[5]刘畅然等在《现行纪检监察体制的局限性与应该采取的对策》一文中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尽管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和打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在现行体制和工作方式下却又很难完全履行所赋予的各项任务和职责。[6]目前地方各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但实际上却是以同级党委的领导为主。这种情况严重限制了纪委监督制约职能的发挥,特别是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主要成员的监督检查。

3.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改革创新的研究。部分学者从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以及纪检监察理论和实践的新进展等方面,对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按照这一要求,十六大以来,党内监督体制探索形成了“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吴海红在《党内监督体制改革的经验》一文中对监督格局进行了详细阐述。她认为监督格局分为三种,一是纪检机构垂直独立,即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下一级党组织形成巡视监督制度。二是纪检机构平行独立,即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形成统一管理体制,加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三是纪检人员任命独立,即中央掌握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加大地方纪委的监督权限。[7]

刘畅然等学者则认为,为了使纪委能够客观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可以考虑对纪检机关现行的领导体制进行适当的调整,通过各级纪委职能的“重心下移”,来提高纪委的工作效能。孙立坤基本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改进和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应该构建纪检监察新体制。具体来说就是在中央层面,纪委仍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工作,并受其监督。而省级以下(包括省级)纪委,则实行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双重领导”。具体设想是:(1)纪委主要领导应由上级纪委选派,工资、福利等与地方脱钩;(2)纪委办公经费完全由上级部门统一拨付,不由地方财政开支,以避免本地财政制约;(3)凡涉及同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违纪的案件,只向上级汇报,以避免受本地财政制约;(4)提高党的纪检机关的规格;(5)党委在决议重大事项时,纪委委员应列席党委全委会,纪委常委应列席党委常委会;(6)收回派驻政府各部委纪检组的编制,改常驻为临时,中央纪委统一调配使用力量。[8]

孙北平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对立统一就是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作为理论依据,提出了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管理的基本思路。他认为,现行纪检监察工作体制表现出来的以横向领导为主,纵向领导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实际上是横向领导占了主导地位,这种体制下监督者不仅监督不了被监督者,而且还要受制于被监督者,这一违背矛盾运动规律的表现,也正是纪检监察监督制约机制缺乏活力之所在。[9]郭文亮、尹冬波基本持相同观点,他们认为,一要变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为垂直领导体制,二是明确规定纪委有权列席党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党委在重要人事任免前应征求纪委的意见。[10]

三、对纪检监督反腐体制的研究

从我国现行监督体制看,纪检监察的监督是最具权威和最有力度的监督。我国自1993年加大反腐败力度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但未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一些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普遍出现,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些现象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也产生了较多的学术成果。这方面代表性的著作有:郭大方主编的《“周期率”的思索——反腐败理论与实践专论》,杨彧主编的《社会转型期反腐败研究》,刘明波主编的《廉政思想与理论——中外名家论廉政与反腐败》,朱兰芝主编的《邓小腐败理论与实践》,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主编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研究室主编的《五年进击 五年思索——十四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回顾》,胡占平主编的《源头治理腐败的理论与实践》,许连纯、徐洪波主编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问题研究》,王关兴、陈挥主编的《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史》等等。还出现了一些有代表性的论文,如毛政相的《提高党内监督质量的关键在于实现党内制度的结构性优化——对提高党内监督质量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庞学兵的《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问题的研究》,赵爱玲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季益品的《试析当前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的障碍》,樊红敏的《中国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方向——基于三门峡市“大纪检组制”改革调查》,李虎林的《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履行两项职能》,杨坚的《发扬党的政治优势,从体制和机制上遏制腐败》,周文济的《试论党内监督与反腐败斗争》,等等。

在现有学术成果中,有的学者对纪检监督反腐体制建设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回顾与思考。也有的学者对纪检监督反腐体制存在的突出矛盾进行了归纳,大致有两点,一是弱小的监督主体与强大的监督客体之间的矛盾;二是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与实际运行过程中的依附性之间的矛盾。

朱伯君认为,现行体制下,从监督上说,纪委监察与同级党委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隶属关系上党委政府与同级纪委监察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此,纪委监察对同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对大权在握的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有效的监督。以弱小的权力监督制约强大的权力,以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事实上是很难奏效的,往往是“虚监”,只是流于形式的监督而已。朱伯君还认为,在现行体制下,纪委监察系统缺乏必要的独立性,纪委监察对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制约的有效性往往取决于同级党委政府的态度。[11]

赵爱玲认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必要保障。她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创新发展,已经逐步建立起国家法律与党内规章相结合的反腐败体系,特别是反腐倡廉领导和工作体制及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已逐步形成。[12]

李虎林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完成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必须立足本职,全面、充分地发挥纪检、监察两种职能。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的加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两种职能作用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他对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进行了归纳,首先是对发挥两种职能作用的重要性缺乏深刻的理解;其次是对发挥两种职能的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李虎林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双向负责”、各司其职、有分有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完善和严格工作制度;三是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四是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五是合理调整和落实机构设置。[13]

杨坚在《发扬党的政治优势,从体制和机制上遏制腐败》一文中指出,现行体制下的纪委都隶属于同级党委,纪委不便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不得不按党委主要负责人意图行事。一些持“反腐吃亏”,“反腐不可不反、不可大反、不可真反”观点的领导限制着纪委职能的展开,造成纪委办案是不告不理,批准后理,理中看领导意图再处理等不正常现象。他认为,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应该从体制和机制上构建一套严密、有效、管用的反腐新体制和新机制。具体而言,一是建立高效、独立、分层次、放责权的纪检体制和机制;二是建立权力运行监管机制;三是弱化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权力,减少国家对稀缺资源配置;四是调整廉政和腐败成本,堵防腐败动机滋生。[14]

四、现有研究的不足和深化研究的方向

综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纪检监察体制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果,在一些问题上,学者们也达成了不少共识,这些成果为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如此,现有研究仍然存在一些亟须加强的薄弱环节。

1.对纪检监察体制变迁中的组织史研究不够。现有的研究多以党的纪律检查史为脉络,纵向考察党的领导体制的演进,部分学者甚至将纪检监察体制变迁局限于领导体制的演进。对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建设和完善的研究更未引起足够重视,现有的研究成果仅以个别章节的形式镶嵌于少量专著中,专门性研究成果较为少见。

2.在纪检监督反腐体制的研究成果中,对如何解决其存在的突出矛盾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以及如何实现预防与惩治腐败各子系统之间的有机协调研究不够。当前的研究主要关注宏观层面上纪检监督反腐体制的总体框架,而对这一体制框架中公安、检察院、法院等不同司法部门之间如何实现协调统一缺乏深入研究。

3.对党的纪检监察体制在基层纪委实施落实的研究不够。学者们对基层纪委的统一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研究,但对如何处理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真正发挥基层纪委的党内监督职能缺乏深入研究。

上述薄弱环节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本领域下一步的研究重点和研究方向。应当直面现行纪检监察制度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不断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尽快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切实可行的纪检监察制度建设道路,从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5]

参考文献:

[1].二十五年纪检体制改革的实践[J].廉政瞭望,2004,(5).

[2]周泽山,黄世伟。从创新纪律检查体制入手强化党内监督[J].巢湖学院学报,2004,(5).

[3]付启章。创新基层纪检监察体制 加强基层党内监督[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4,(4).

[4]张福田。完善党的地方纪检体制及监督机制的思考[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7,(3).

[5]张孟飞。有权 有位 有力——对纪检体制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1,(12).

[6]刘畅然,刘淑芳,何月珠。现行纪检监察体制的局限性与应该采取的对策[J].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7]吴海红。党内监督体制改革的经验[J].党政论坛,2007,(11).

[8]孙立坤。关于纪检监察制度创新的若干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03,(3).

[9]孙北平。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管理思考[J].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

[10]郭文亮,尹东波。监督的有效运行与机制创新——对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权力监督理论及实践的考察与思考[J].理论月刊,2007,(1).

[11]朱伯君。关于现行纪检监督反腐体制的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3,(4).

[12]赵爱玲。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历史回顾与现实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

[13]李虎林。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履行两项职能[J].中国监察,2001,(4).

纪检监察工作论文【第四篇】

摘 要 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承担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建设的重要任务,在有效推进领导作风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而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工作职能的发挥离不开良好作风建设的支持,只有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作风建设水平,才能够促使其在工作中履行自身职责,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的高效开展贡献相应的力量。本文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改善措施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关键词 纪检监察 干部群体 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职能的发挥对我国领导人员作风建设工作的推进产生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忠诚卫士,承担着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工作责任,只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保证纪检监察干部群体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工作能力较强、作风过硬,才能够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实现对其他领导人员的规范和约束,促使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在新时期取得新的成果。

一、现阶段我国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我国纪检监察干部也受到政治大环境的影响认识到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并在作风建设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总体上呈现出好的发展态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队伍的主流思想表现出积极向上的特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整体良好的环境中仍然有部分干部存在作风建设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整体性良性发展产生了一定不良影响。

(一)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受到内外部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并未对自身工作形成正确认识,认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相对较少,属于政府机构中的闲职部门,在自身工作重要性和神圣性方面存在错误惹事,造成其在工作中不认真钻研业务,还忽视作风建设,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贯彻落实,对纪检监察工作效果的发挥产生一定限制性影响。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我国在纪检监察干部配置工作中没有坚持规范化管理思想,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存在纪检监察干部兼职或者工作交叉问题,在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无法保证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直接造成纪检监察干部将过多的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对作风建设相对忽视。同时,纪检监察工作对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求相对较高,但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不注意及时接受教育培训,更新业务知识,导致知识面窄、理论水平低,严重限制了其作风建设效果,也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用的发挥。

(三)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在我国政府工作体系中,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较强的特殊性,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够保证工作效果。但是现阶段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特殊性的影响,部分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勇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工作任务目标无法顺利完成。这些不良情绪的存在严重打消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其工作效果也产生了不良影响。同时在畏难情绪的作用下,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无法有效开展自身作风建设,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新时期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的措施

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多方面的工作,所以新时期在国家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背景下,要想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就应该坚持科学原则,从大局着眼,围绕中心工作,弘扬新风正气,进而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好表率工作,为作风建设水平的逐步提升提供相应的保障。

(一)逐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修养,奠定执纪基础

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讲政治,而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生涯中践行的优良传统和总结的执政经验。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视大局的基础上,应该围绕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工作核心,致力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一定的力量。所以在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应该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把握政治方向,坚持自身政治观点,并保持高度警惕性,以高度政治敏锐性甄别相关政治行为,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优化提供良好的支持。同时在培养自身修养的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还需要做到见微知著,自觉将党的各项政治要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观察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良好的支持,为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获取提供相应的保障。唯有如此,在进一步提升自身政治修养高度基础上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够多措并举,保证纪检监察工作效果,在提升自身作风建设水平的同时,为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贡献相应的力量。

(二)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良好的理论知识基础能够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做出正确的指导,所以新时期要想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就应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并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以完善而深刻的理论学习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的有效提升,保证其能够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求。具体来说,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不断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专业技能和政治知识等,逐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成长为具有高尚精神追求、理想境界的高素质纪检监察人员,能够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高效推进提供良好的支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理论知识的学习后应该注意理论联系实际,以理论为实践工作做出正确的指导,促使纪检监察质量得到显著增强。唯有如此,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才能够在新时期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我国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优化提供人才保障。

(三)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果

立足本职工作,稳步提升岗位工作水平是每一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也应该在工作中明确自身工作责任,自觉行使自身监察职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良好支持。具体来说,纪检监察干部从进入到岗位工作后就应该认识到自身命运与纪检监察事业之间的紧密联系,进而坚持爱岗敬业、求真务实的光荣传统,将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还应该注意结合新社会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创新,逐步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同时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坚实的法纪保障。

三、结语

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是一项较为复杂的长期性工程,需要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努力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所以新时期要想逐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水平的提升,就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改进措施,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有效性,进而充分发挥出纪检监察干部作用,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良好支持。

参考文献:

[1] 李卫华。改进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必要性及对策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4(10):141-141.

[2] 程韶珍。落实“八字方针”加强干部作风建设[J].价值工程,2014(35):304-304,305.

[3] 冯广斌。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J].经济研究导刊,2014(14):271-272.

纪检监察论文【第五篇】

设计人行横道和停车线

在将停车的位置确定下来之后,就能够将交叉口内部空间的大小明确下来,从而能够合理地设计交叉口的内部空间。一般都是在停车线前1到3米设置人行横道线,因此停车线位置的确定决定了交叉口的内部面积以及人行横道线的设置位置。

设计停车线

①在设计停车线的时候首先要保证机动车流运行具有顺畅的轨迹,也就是不仅要使左转及右转车流在交叉口的转弯半径要求得到充分的满足,同时还要保证不会对直行车流产生较大的干扰。其次要将安全可靠的通行空间提供给各种交通流,也就是在使交叉口的不同交通流相遇的情况下,交通强者可以将合理科学的空间提供给交通弱者。②由于一般都是在停车线前1到3米处设置人行横道,所以在确定停车线位置的时候必须要对设置人行横道线的原则予以充分的考虑。在使上述的条件得以满足的情况下,要尽可能的提前设计停车线的位置,从而使进口车道的排队空间得以扩大。下图1为右转车驻留的停车线位置。

设计人行横道

在确定好停车线的位置之后,基本上也就确定了人行横道线的位置,这时候在设计人行横道线的时候必须要对行人过街的方便性和安全性进行考虑,尤其是要对老弱病残等交通的弱势群体予以特别关注。①行人排队、绿灯时间以及行人通过交叉通量等因素对人行横道的宽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需要保证不小于5m的沿主干道的人行横道宽度。②在人行横道以及其两端都不应该对任何障碍进行设置,要对残疾人的通行需求进行考虑,做到无障碍设计,如果人行横道具有足够的宽度就要尽量的将盲道设置出来[2]。③要在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设置安全岛的位置,如果绿化带式中央分隔带具有—的宽度,那么就可以沿着行人斑马线将安全岛设置在中央分隔带的正前方。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避免行人与调头车辆之间可能会出现的各种冲突。同时,为了使安全岛的安全性得到充分的保证,必须要将护栏或者防撞墩设置在安全岛的内外侧。

设计交叉口外部区域

在确定好了人行横道位置和停车线位置之后,就基本上已经明确地划分出了交叉口的外部区域和内部区域。在设计交叉口的外部区域时必须要将路段交通与交叉口供需关系的协调和平衡关系处理好,并且要科学合理的将交叉口缺乏足够的通行能力的问题解决掉。

划分车道功能

合理利用交叉口的空间资源,对各流向的流量比起到均衡作用以及平衡交通负荷是划分车道功能的最为主要的目的。①在划分进口车道的功能时必须要对设置条线、右转专用进口车道以及左转专用进口车道的设置进行全方位考虑。在布置车道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到是否设置公交专用车道、车型比例以及对向道路流量等各种因素。缓解交叉口道路冲突数的有效措施就是将左、右转专用车道设置出来。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经常存在交叉口左转交通缺乏必要的通行能力从而最终导致交叉口通行能力普遍不足的现象,因此必须要对左、右转专用车道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设置车道宽度

相对于路段上的行驶方式而言,平面交叉路口的进口道具有不同的交通管制方法,同时其还具有不同的速度和加、减速状况。因此在对交叉口车道宽度进行设置的时候如果选择等同于路段的车道宽度往往会影响到交通能力。在设置平面交叉口直行车道以及左、右转车道的时候如果采用比路段略窄的宽度,除了可以使疏导交通的能力得以极大的提升,同时还能够有效的防止规划设计上过大的投资。

设计拓宽车道

如果一般交叉口候驶车道比较缺乏,要想使其通行能力得以提升,就可以选择拓宽候驶车道一侧或者两侧的途径,这样就能够增加车道数,进一步提升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在设计拓宽车道的时候必须要将拓宽到长度、拓宽方式以及拓宽宽度等设计问题解决掉。①要以交叉口的设计通行能力和实际交通量为根据最终将拓宽宽度确定下来,也就是要将增加的车道数确定好。②要在原有的规划红线宽度内拓宽交叉口;③在对车道长度进行拓宽的时候要对最小车头时距、行车速度、车辆长度和组成指标、交通量等指标进行充分的考虑。

设计交叉口内部通行区域的方法

要想使交叉口的交通流通行的高效性、安全性和有序性得到保证,一般都要依赖渠化设计的方式,从而使内部区域的交通冲突状况得以改善。①合理的位置:应该在没有车流通过的死点处设置各种交通岛,这样不仅不会使交通受到妨碍,同时还能够对车辆的活动范围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使得冲突区得以减少。②容易识别:要尽可能地选择简单明确的平面交叉口渠化方案,通常都会选择采用比较集中的大岛,保证具有5—7m2的空间,这样不仅具有非常清楚的特点,同时也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对土地的占用。③美观醒目:在设置交通岛的路缘石时必须要做到美观醒目,而且具有不大于15cm的高度,如果岛状物过高,就会使驾驶员具有较大的心理压力,如果太低就不会产生约束作用。④保证足够的视距:平面交叉口在渠化设计的时候必须要使各车道以及各方向的行人和车辆具有足够的视距,设置在街道上的公用市政设施以及交叉口的绿化带植物的设计原则均为不妨碍视线以及不阻挡视线,必须要砍伐掉妨碍视线的树木,拆除妨碍视线的建筑,从而确保具有足够的行车视距。⑤方便直接:在渠化设计设岛以及划线的时候需要最大限度的保证车辆以及行人路线的方便性,使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中通过,要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可能引起碰撞的尖锐角度、急转、逆向以及迁回。⑥有利安全:要尽可能地采用设置隔离墩或者划线的方式,保证不同速度不同流向以及不同车种的交通流实现分道行驶,防止出现相互碰撞或者干扰的情况,从而有利于安全行车。

2.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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