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评细则(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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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评细则1
一、德( 10 )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缺勤,按时上交政治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得5分)有迟到早退者,一次扣分。无故旷会者一次扣1分,笔记体会不按时上交者,一次扣分,不交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考勤记载和学校政治学习笔记记载。
2、按时参加升国旗仪式,得 2 分。无故每缺勤一次扣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考勤日志记载
3、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得2分,有体罚现象经查实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政教记载。
4、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和临时性事务安排,并能积极完成工作者。得4分不能服从分配和安排的扣分3分,基本能服从分配和安排的扣分分。
考评办法:学校校委会评议。
5、不乱收费,不挪用公款、不乱发资料等。有违纪行为经查实者,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考评办法:查学校财务帐。
二、能(15分)
能独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或其它工作
⒈计划、总结。能按要求书写(符合新课程标准)。优秀得 5 分,合格得3,基本合格得1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⒉备课。各科备课要书写规范目的明确,结构完整,思路清晰,教法灵活,有板书设计、作业设计、时间设计等。
备课笔记由考评委按质量分三等:上等得 5 分,中等得 分,下等得 分,无备课记0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⒊作业。各科作业按“作业批改制度”执行。所有作业整套保留,随时备查。
符合要求得 分,基本符合得 分,不符合得0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4、各种记载。分配的各种记载要能保质保量完成得2分,基本能完成得1分,不能完成得0分。
考核办法:查教学检查记载
值日能按要求完成值班任务得 分,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不按时打铃等一次扣分。
考核办法:查校务日志记载
三、勤(10分)
1、 迟到早退一次扣分(以考勤记录为准)
2、 教学空堂,旷课一节扣2分。(以教务处记录为准)
3、 教师办公、开会、集体活动迟到一次扣0。5分(以考勤记录为准)
四、绩(40分)
1、 教学效果(30分)
教师教学成绩质量积分×50/全校教师最高积分=教学效果 (质量积分=及格率+优分率).
2、 语文评比。优质课比武,学科竟赛、文章发表等(10分)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
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
获地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分
五、评优一票否决条件:
1、 有摸牌赌博行为,经公安扣员查实的。
2、 侮辱,围攻领导和教师甚至殴打领导和教师的。
3、 乱收费,乱发资料,挪用公款的。
4、 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的。
5、 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6、 违规越级上访的。
本方案由全体教职工讨论签字认可并呈报上级审批同意后执行。本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每学年修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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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评细则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
第四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
第二章:内容与类别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
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第四章:条件保障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的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办手续或停止其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
小学教师考评细则3
一、师德考核:(50分)
1.师德考核每学期两次,由本校全体教师相互评议,中心小学根据评议得分的平均分进行排序,按1:1:1:1:1的比例分别记分50分、48分、46分、44分、42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参加县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2分、10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县级“德育先进个人”加10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县教体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勤(200分)
(一)、每天按7课时考勤,各校在大课间时间也要考勤。
(二)、每学期考勤按200分计,每周(或月)根据考勤实际递减相应分数并及时面向全镇小学教师公布,学期末剩余分数即为本学期考勤得分。村小须于每周一8点前发送电子稿至政教处,每周一下午交上周的纸质考勤统计表,不按时上交的,责任自负,政教处不再催要,按旷工处理。
(三)、根据教体局考勤制度,丧假、婚假按教体局规定执行,产假按国家计生政策规定,由教育局批假,婚丧假、产假不扣分。
(四)、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或生病须请事病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事先调好课,拿着调课单并经分管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交政教处备案方可离校。若因事情紧急,可电话请假,但回校后须补写请假条,否则视为旷班。
批假权限
中心校请假两节以内,由政教主任审批,两节课以上、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每周一例会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事可持请假条由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校长签字后方可,否则视为旷班。
各学区小学教职工请假一天以内填写好请假条并由学区负责人审批签字,并把存根于下周一交中小政教处,不交或者没有请假条的视为旷课,请假条不规范的视为旷课,一天以上由各学区负责人审核后交中心小学校长签字。
学校教师或教干因公出差须填写因公出差请假条,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政教处备案,否则视为旷班。
处罚
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超过10分钟按旷课对待,旷课每节扣2分,请事假每节扣0.5分。若出现早晨签到后离校,课间操考勤不见人而中午又正常签退的情况,扣4分。
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三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两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每周事假两节内不扣分,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奖励
1、设月全勤奖3分,如全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本月考勤加3分。
2、全学期无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加10分,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签到
签到时间为上午早7:40前,中午放学后20分钟内签退,下午上课前20分钟内,下班签退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20分钟内。中午和下午班主任可以提前一节课签退,但必须送路队,否则视为旷工。
要求
1、全镇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本制度。
2、各学区、教学点负责人要按劳动纪律认真考勤,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弄虚作假者通报批评,全校每人扣5分。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三、工作能力(50分)
(一)班主任工作情况。(30分)
班主任工作情况根据班级量化排名,成绩按1:1:1比例划为3挡,分别计30分、25分20分。
(二)奖励分(20分)(教学教科研获奖不在该范围内)
1、学期内获省、市、县、镇综合表彰,分别加15、12、10、6分;获省、市、县、镇及学校单项表彰的`分别赋予分值9、8、7、6分。
2、等级称号:
名师:市、县、镇分别赋予分值10、8、6分。
学科带头人:市、县、镇分别赋予分值8、6、4分。
骨干教师:市、县、镇分别赋予分值6、4、2分。
3、参加市、县体育运动会获团体一等奖分别加20、15分、二等奖分别加15、10分,三等奖分别加10、5分。单项田径、足球、乒乓、篮球、排球、阳光体育等团体获市、县第一名分别加15、10分,第二名分别加10、8分,第三名分别加8、5分,其他名次加3分,无名次不加分。
4、舞台艺术类项目(经典诵读、艺术类、素养大赛)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5分;镇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3分;
备注: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获奖在同一年度以最高级别加分,同一项目竞赛团体奖和单项奖不能兼得。该项累计加分,最高分20分。
(三)特色分(10——20分)
教师在其他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性成果,为学校争得较大荣誉的额外奖10——20分。
四、教学业务(700分)
(一)评估形式:
1、教研室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对学校教研组工作及教师业务进行评估。检查的方式为全查、抽查。
2、中心小学根据本细则单独量化,学区、教学点在一起量化。
3、除考试和教科研、远程研修、附加分外,其他业务检查中心小学和教研室检查各占一半分值进行量化。
(二)内容及标准:
1、教研活动(20分):
要求: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教研活动10分,各校要以课题为抓手,展开各项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专题培训、质量评价、课题研究等活动,教研室按学校自查情况赋分,取多次检查平均分为该校教师的教研活动分,弄虚作假者该项为0分;镇教研室举行教研活动10分;由教研室量化赋分。各种教研活动以考勤为准,每参加一次活动得2分,学期末进行汇总。
2、学科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5分):
(1)、要求:每位教师制订出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各科计划,并在学期末写出相应的总结。教学计划要项目齐全、内容具体、书写认真、实效性强,否则酌情扣分。总结应与学期初计划相应,重点是目标达成情况和反思等。计划总结雷同者判零分。
(2)、考核量化:计划和总结按时上交学校教务处备查并存档。按时上交教务处并入档,计5分。逾期不交者扣5分。
说明:任多科的教师,量化加分,以全镇平均人均科数为准,每多一科加0.3分。
3、备课(50分)
兼多科教师,主科备详案,其余学科备简案,专职教师备详案,跨年级者选一个年级备详案,其余年级备简案;教师教龄超过五年的可实行电子备课或纸质备课,45周岁及以上女教师、50周岁及以上男教师书面申请后可用书头或二次备课的形式备课,教龄未满五年的教师全部采用纸质备课;
无论采取何种备课形式,都要用好教师用书,均需本着实用、服务于课堂教学的原则进行。
(1)全册备课(5分):包括备课标、教材分析、教学目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能力培养、思想教育等)、教学重难点分析、教具准备、课时安排等。
(2)单元备课:(5分)
单元备课,要先周进行,自备为主。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单元教材的内容编排、教学目标、单元教材分析、单元教学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教学准备等。
要求:要从教材和学生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不走过场,讲求实效。每缺一次扣1分,
(3)课时备课:(35分)
评分办法:按教研室制定的电子备课修改、书面备课及书头备课书写要求进行量化赋分,达到要求的,电子备课、书面备课、书头加卡片备课按要求完成得15分,不达要求的进行扣分;备课实效检查10分(通过说课答辩或考试进行),电子备课修改、纸质备课书写质量、及策略的运用10分:电子备课修改、书写质量、及策略的运用按优、良、中、差各递扣2分。(代多科取平均值计算,电子备课在智慧云平台上操作)
(4)集体备课(5分):集体备课次数足,材料齐全,每缺一次扣1分。
4、单元检测(10分)
要求:检测调研要随单元教学按时完成,认真批阅,无漏批、错批;实行卷面不同笔迹订正,检测要使用A、B、C、D进行等级质量和书写双层评价(或星级评价);检测后要有成绩单、试卷分析,补救措施、二次过关试题及成绩单、单元反思;提倡教师在试卷上对学生进行单元评价,试卷按顺序装订存档备查。(说明:代一门主课并兼任多班英语学科,只需对主科和一个班的英语进行单元检测五环节操作,英语省略二次过关环节)
5.作业评价(60分):
要求:根据教师任课情况,结合教研室《作业布置规范》所设置作业,提倡分层布置作业或菜单式作业。教师要指导学生按时完成作业,书写规范认真;要对学生作业及时批改,批语要认真、规范,要有针对性的鼓励性语言,日期要准确,不得出现空批或生批,严格按照《规范》中作业批改的要求批改学生作业。(科学、品社基础训练为作业,不在另设书面作业)
(1)批阅评价(40分):实行等级评价以班级学生作业评价为基础,对学生的各科书面作业予以评价,实行过程性记录,每科取平均值,代多科者实行多科平均。操作方法实行下学校抽查和送教研室通查相结合。
(2)作业批改记录(10分)。
小学教师考评细则4
1、 未上班教师不作考评对象,不享受学校绩效奖。
2、 校领导、后勤人员、门卫管理人员、保育员、工友、保洁员、幼儿教师教育教学业绩由校领导班子和教师测评,各占50%。
3、 非语数外教师教学业绩由校领导班子和教师测评,各占50%。
4、 测评分按德(5分)能(5分)勤(10分)绩(30分)总50分打分。
5、 测评分低于60%的工友、幼儿教师自动解职,学期绩效奖为0。
6、 教师学科考试:
(1)、期末统考时,学科成绩以年级为单位,按“四率”算出效益分,第一名奖100元,末名扣50元。
(2)、如果一个年级学科效益分相差不出3分,不扣该年级学科教师教学绩效奖。
(3)、如果一个年级学科效益分都在70分以上,不扣该年级学科教师教学绩效奖。
(4)、中途接手的学科绩效:主要看在同比的基础上是否上升,凡上升的`可拿回总教学绩效。
(5)、英语教师按三个班的总效率分计算。
(6)、校领导、后勤、门卫、体育、幼教按分类考评,第一名奖绩效100元,末名扣50元,考评分不出三分不扣绩效,考评分都为80分以上不扣考评绩效。
小学教师考评细则5
教师继续教育功在教育,为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的新进程,建设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需要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海塘中心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标要求
以师德教育为根本,以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运用为重点,构建和全面提高教师德、能素质的继续教育内容体系。同时,学校以评估和激励制度为重点,完善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1、全员培训
按照新形势下不同岗位的职务要求,我校所有教师必须接受县进修学校的全员培训,使教师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我校所有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培训,每人每年的'培训任务不得少于48学时。
2、骨干教师培训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我校依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实现教师素质结构由知识传承型向教育创造型、经验技术型向科研技术型、教育者向同时是终身受教育者的角色转换。并推选一批骨干教师参加县级骨干教师培训,使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校级骨干教师脱颖而出。
3、新任教师培训
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确保每一届新任教师通过一年的培训,都能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岗位工作。
4、计算机培训
我校所有教师均应接受以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为重点的现代教育技术学习,要求教师全都能操作计算机。培训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辅助教学骨干教师,使中青年教师能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和工作,开展教学和科研。
二、继续教育管理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让我校每一位教师都认识到教师继续教育是利及社会、学校、学生、个人的大事。
2、建立继续教育管理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教研组长为组员。教导主任负责全面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3、落实经费投入,我校按教师培训需要下拨专项资金,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经常性费用。
4、明确校本培训继续教育学习管理制度:我校实行每期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寒暑期集中学习制度(按上级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习纪律
1、凡应参学的教师必须做到准时参加各级组织的集中学习,不可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2、凡是参学者必须做到人到心到,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不闲谈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不影响别人的正常学习,尊重教者的讲课。
3、每次参加学习时,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要先请假,经批准后再离开。
4、学习时要认真听老师辅导讲课,并做好必要的记录,不懂就问,相互学习,互相取长补短。
5、学习期间要自觉遵守秩序,爱护学习场地的环境卫生,做严于律己的楷模。
四、奖惩措施
1、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职务评聘、晋级、评优的必备条件。
2、把继续教育证书制度作为有力杠杆,推动继续教育方式和管理机制的改进,使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和学历证书一样重要,起到规范和管理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目的。
3、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或第二学历的培训,按标准由所在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4、新任教师在试用期(一年)内,培训成绩合格者,发给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结业证书。
5、我校教师在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中取得的各项成绩,如论文发表或获奖、著书立说等,视其业绩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