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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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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第一篇】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教育,使安全培训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市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责任

行政部协助安全组执行本制度。

安全组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内容

三级安全教育:

根据国家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故本公司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由安全组负责,采用公司自行编写的教材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公司生产特点、目前安全生产的形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知识、机械伤害的基本知识以及机械伤害、触电事故、高空跌落事故的初步基本的急救措施、典型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教训。

第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教育要有提纲,有教材。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和特点,工伤事故的预防措施,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常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第三级(班组)安全教育

由所在班组负责。

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生产特点,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劳动纪律等。

作业流程

应试人员经过面试合格后,称新入厂员工。

凭人事行政部报到单,由安管部统一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并办理三级安全教育卡。

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部门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合格后,由部门负责将三级安全教育卡交回安全组保管备案。

经常性安全教育

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或多次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

每年教育累计时间:主管级以上(含正副主管)不少于八小时;主管级以下管理人员级作业员工不少于十二小时。

日常安全教育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安全组提出计划,行政部统一安排,安全组负责授课,部门协助。

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应准备好专门的教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二篇】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砌国家的安全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管理。

三、内容 入厂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科)级、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第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负责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重要意义,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及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应急预案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与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内,方准上岗作业。

新工人由车间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及考核情况,应记载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日常教育

各级主管和各部门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中的问题。

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各级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每季不少于二次)。

安全部门负责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好记录,车间主任、安全员每月对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安全部门每季抽查并签字。

在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部门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安全的教育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特殊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过公司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方能上岗从事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定期复审登记,保证其有效期。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外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相关方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接待和使用部门负责。

教育内容:本公司及车间(部门)的生产特点、从事工作的性质、及有关安全制度、典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等。并在工作中指派专人负责检查,督促遵守各项安全制度。

外单位进入公司施工人员或运输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分别由承办部门负责进行入厂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施工前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进场前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方能进入车间(部门)施工。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 每年由人事部门按照安全培训教育需求,组织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经公司领

导审批后实施。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如有改变,应填写变更审批表,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修改计划。

总经理、部门领导、车间主任,每年要参加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36 学时;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学习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本企业安全改进措施预案等;特殊工种培训按国家规定执行。授课方式:一是参加政府培训,二是公司专职人员讲授。

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组织全员安全生产教育、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培训主办机构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操作人员;

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7、新工人进场;

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2、企业在职年度培训;

3、岗前培训;

4、岗中培训;

5、整改过程培训。

第七条安全教育目标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政策水平,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实现安全生产。二是劳动纪律教育,通过教育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进行共同劳动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2、安全知识教育

施工企业所有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每年应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流程、方法,企业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厂场、内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要求。每个施工人员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知识,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应该结合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进行培训,通过先进经验的学习,认识自己的差距,通过事故教训的吸取,规范自己的行为,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应根据教育对象的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以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企业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领导应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言传身教,在群众中起示范带头作用。企业主管理部门应经常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考核。建立健全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一般由安全、教育和劳资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档案,如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卡等,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如下:①国家及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上;②和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③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④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在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工程项目处、工区、车间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①本单位施工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场地、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④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或由班级安全员及指定的技术熟练、重视安全生产的老工人讲解。让要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内容包括: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③爱护和正确使用一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①电工作业;②锅炉司炉;③压力容器操作;④起重机械操作;⑤爆破作业;⑥金属焊接;⑦煤矿井下瓦斯检验;⑧机动车辆驾驶、轮机操作;⑨机动船舶驾驶;⑩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并以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才能独立作业,同时,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复审、考核制度。

第十条经常性教育与培训

(1)、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3、遵章守纪。

4、安全技术先进经验、技术革新成果。

5、事故案例及教训。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换岗操作。

(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其内容是:

1、学习国家省市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

2、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

3、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提出需要吸取的教训。

(4)、进行适时安全教育,应根据建筑施工的生产特点针对下述情况强化安全教育:

1、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抓紧安全教育。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抓紧安全教育。

4、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抓紧安全教育。

5、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抓紧安全教育。

(5)、纠正违章教育。企业对由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致重大险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及时进行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及其危害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身的过失并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加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参加国家主办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2、参加上级部门主办各类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3、公司主办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4、项目主办各类安全、技能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对外来施工队以及对民工的安全教育,其内容主要包括:

1、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级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或项目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②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必须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①介绍项目施工现场的概况;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互不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5、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具体内容是:①有关“危险预知训练”的知识;②有关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③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a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级只顾干活,不顾安全;b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的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c必须熟悉施工要求、偢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d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e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f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勤务移动式电动工具时,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g熟悉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不在运转中维护修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使用;h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拦、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i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报告机电专业人员处理;j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情况。

6、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一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本地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8、换岗位作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面对面的、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9、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讲解的,否则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10、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于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危险常识须知训练

1、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要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带子。防止高处坠落物体砸在头部或其他物体碰触头部造成伤害。

2、施工区域杂物多,光脚、穿拖鞋扎破脚,行走不方便容易摔倒因此工区禁止光脚、高跟鞋或带钉易滑鞋。

3、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不擅自拆改。防止因没有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

4、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机械电气设备,不要在起重机械吊物下停留,以防止机械伤害、触电事故及物体打击事故。在楼层卸料平台上,禁止把头伸入井架内或在外用电梯楼层平台处张望,防止吊笼切人事故。

5、施工现场要注意车辆,不要钻到车辆下休息,防止车辆轧人。

6、注意楼内各种孔洞,上脚手架注意探头板、孔洞及周边防护,防止高处坠落。

7、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任何物体,防止砸伤下方人员。

8、进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操作,防止意外事故。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的记录

各级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必须形成安全记录。培训人员、课时、内容、地点、授课人等相应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培训计划

公司和项目制定各自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培训考核及证书

1、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培训应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应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3、公司和项目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应确定培训是否合格,并下达合格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四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单位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落实单位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协助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二、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重点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5、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及形式

1、全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每年进行4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班组)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条例及本单位的各项制度。

2、培训计划的制定

年度培训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部门(班组)根据单位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部门(班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学时要求

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岗位人员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

5、上岗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单位、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6、培训档案

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培训结束时将培训计划、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有关信息由办公室建立并存入培训档案,并详细登记在《安全生产各类培训(教育)情况登记》上;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进行新员工岗位前教育培训,培训必须记录在案,详细登记在《新员工岗位前教育培训登记汇总表》上,并经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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