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依依教案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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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依依教案范文【第一篇】
关键词学校 档案管理 依法治档
一、当前学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某些学校领导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其表现为:⑴对档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足。多年来,由于对“教育改革”的狭隘认识,导致档案事业建设降低到了教育改革的附属地位,经常以一种对当前教育改革是否有用的实用主义来衡量档案事业,而这一观念又恰恰违背了档案的价值属性,因为档案是历史的产物,不能产生直接的教改成绩或效果,档案往往是到检查评估利用的时候才显出它的价值。⑵依法归档的意识不强。基层的领导同志不能深入实际解决档案收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档案收集方式仍然依靠档案管理部门主动索取,而依靠有关部门主动移交的可操作性不强,致使档案移交工作迟迟不能落到实处,甚至材料收集不齐全,直接影响收集工作的开展。⑶对《档案法》的宣传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年了,除档案管理部门认识外,大多数人不了解、不认识档案法律责任,不重视统一管理档案的意义,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依法自觉保护、收集、移交档案材料的意识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2.教职工对依法治档的观念淡薄。由于档案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具有间接性、隐蔽性,这导致了人们忽视或轻视档案违法行为。因其后果不如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等所造成的后果那样,直接地明显地危及国家、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会给国家、人民带来直接的、明显的危害和损失。同时,学校对教职工的评价考核也没有把依法治档作为其中一个条件。把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看成是一种负担,甚至不当一回事,学期或学年结束,该交的档案资料也没有整理移交,需档案管理人员的多番催促。
3.上级档案部门,对学校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一些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学校存在的档案违法行为,往往只进行现场指导纠正,久而久之,执法检查变成了上门服务,上门帮助组卷、立卷,以指导替代执法、替代执罚。而对于法定破损档案、不及时归档、归档不全、利用不还、档案面临危险等档案违法行为不作重点深入检查和追究。
二、如何依法管理档案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打好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群众和社会基层。“立足档案,面向社会”是我国档案宣传工作的方针,继续加大《档案法》的宣传,也是全社会的普法意识的体现。但目前档案意识还很淡薄,档案观念模糊。就我们基层而言,要争得领导的重视,把它纳入学校的普法工作中去。除做好各部门工作宣传外,还可通过宣传周、宣传月搞定期宣传,也可通过学校的内部网络宣传、学校公示栏宣传,通过研讨会、座谈会,举办展览、知识竟赛等形式,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档案,自觉遵守《档案法》。还可通过对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以案说法,以警世后人,从而增强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积极争取领导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力度。建议从教育档案工作实际出发,会同档案局、教育局一起制定并及时修订适合教育改革要求的学校档案管理试行办法和档案工作标准,加强统筹领导,宏观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效监督,形成有关业务部门与办公室配合对学校档案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促进《档案法》实施在学校落到实处。
3.依法健全和完善档案收集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的收集、移交和整理、保管,是发挥档案工作整体功能的前提,也是做好档案业务工作的重点。要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基础工作,不仅要把学习贯彻《省档案管理办法》与学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还要依法健全和完善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收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登记制度。为了掌握收集工作情况,避免应归档材料的遗失、散落,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形成必要的制度。
(2)时限制度。及时收集是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的关键。收集材料不能等到年底收集与整理,而应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收集与归档时限。因为有些文件材料在办文部门较长,遇上机构变化、人事变动、工作调整,很容易散失,造成归档不全或不完整。
(3)查对制度。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到对所管档案材料心中有数,必须确定一个时间核对收集归档材料,对收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不全、短缺材料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追要收集,对错装、错收的,材料要及时查清并予以纠正。
(4)移交制度。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具体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时间与质量要求,使各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一般应及时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避免任何组织与个人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材料的现象发生,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特别是人事档案更应注意及时移交。
(5)索要制度。对于未能及时移交到档案管理部门的归档材料,档案管理部门不能完全坐等有关单位或部门主动送交材料上门,对以上制度执行情况,可与工作评价结合起来,奖惩分明,如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
往事依依教案范文【第二篇】
学校档案是学校广大教职工在从事教育活动、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等活动中凝聚而成具有保存或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是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管理、教科研工作和教育督导评估必不可少的资料。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工作水平的标志,学校档案工作要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与数字化轨迹,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个别领导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主要表现在:首先对档案管理的认识不足,意识狭隘,没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议事日程,认为不是实用性工作,违背了档案的价值属性。因为档案是历史的产物,不能产生直接的成绩或本文由收集整理效果,往往是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学校规范化或教育教学水平评估督导检查时才体现了它的利用价值。其次是依法归档的意识不强,资料收集往往是档案人员主动索取,而有关责任部门主动移交归档的没有可持续性,导致档案资料收集不全,直接影响档案工作的开展。再次是对《档案法》的宣传不够,除了档案人员其他人员基本不了解,档案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自觉保护档案、收集档案、移交档案材料的意识树立起来。
2.教职工档案法律意识淡薄。平常工作中教职工档案法律意识不强,没有真正认识到档案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学校也没有把依法归档作为教职工考核的依据,导致把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移交看成一种负担,甚至不当一回事,往往是档案人员多次催交才整理归档。
3.上级档案部门监督力度缺乏。习惯性的档案执法检查往往是服务性地指导立卷,对于归档不全、利用不还、档案破损等违法行为往往忽略,没有检查和追究。
二、应对问题的策略
1.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加大档案管理工作力度。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考核标准,实行分类指导,有效监督,形成全校档案工作齐抓共管的机制,真正使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档案法制意识。争取领导的支持,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普法工作之中,通过学校会议、内部网络、座谈、学校公示栏等进行《档案法》宣传,使广大教职工真正了解档案的作用,依法制档,为做好学校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点,建立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档案工作的保证。首先进行登记制度,为了避免归档资料的遗失、落漏,应及时做好资料的登记工作,并形成制度化。限时收集档案资料,及时查对,对于归档资料心中有数,发现材料不全、短缺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收集,对于错装、错收的材料及时查收并予以纠正。归档完备的档案资料及时向上级档案部门移交,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特别是学校人事档案更要及时移交管理部门,避免丢失。对于未能及时归档的重要档案资料要及时补充移交档案部门存档。
4.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组织档案人员不断进行《档案法》学习,提高档案人员依法制档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胜任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需要,真正为学校理好档、管好档。
5.上级档案部门应加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首先要强化档案执法检查的手段和力度,改变听听汇报、看看材料、提提建议、发个通报等做法,要严格按照《档案法》的规定要求认真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往事依依教案【第三篇】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学专业;培养模式;创新
[DOI]1013939/kizgsc201552122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圆满闭幕。会议将依法治国定为大会主题,这是党的历届全体会议里,第一次将法治作为主题,充分体现了新一届领导集体对法治的重视及建立更加全面的法治社会的伟大雄心。我国法治社会的充分建立,离不开对法学专业人才的积极全面培养。而高校作为法律人才的最大也是最基本最原始的输出地,必定是实现依法治国重大目标的最大责任的承载者之一。新的背景下,如何创新法学专业的培养模式,使之不断适应全社会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如活水而非槁木,是成功培养法律人才、建立法治社会、实现依法治国最重要的问题和必然选择。
1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学专业培养模式的创新方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
新的背景下,高校法学专业培养模式应当紧随依法治国全面推进的步伐,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治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由传统模式下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单纯理论性或实践性人才向培养具有全方位多角度法治思维的创新型人才转型。实现依法治国,全面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作为法治建设的领头羊,未来法治建设者的摇篮,尤其要从根本上培养学生的专业法治观念,并由此推及其未来执业和服务目标,将法治观念扩张至全社会,使得法治观念深入人心。[2]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制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2高校法学专业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21法学人才与司法公正对接不够紧密
我国现有状况下,不少司法职业者并非法科出身,虽然通过了司法部组织的国家司法考试,但只停留于对法条字面上的掌握,缺少对法条背后的法理的了解,从而难以掌握立法者的本意,容易出现自由裁量等环节的瑕疵乃至过错。不少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与执行过程中依赖的经验多过法律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也取得了不少得法又得民心的结果,但往往更多地偏向于案例乃至情理,使得普通百姓的法制观念依旧难以树立,法律内容难以普及,只知找法官裁判,却不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产生的后果。
22所培养法学人才应用专业只是解决纠纷,途径单一
以往,我国民众往往过于频繁地将司法途径作为解决纠纷的一般途径,而非最终途径,事无巨细均到法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及就业引导也多局限于诉讼方面,如法官、检察官和诉讼律师,专门开设仲裁课程的高校更是几乎为零。[3]其结果间接导致现如今基层法院工作量大,法官和书记员人手不够或冗杂的现象,使得案件审理仓促,乃至存在引起冤假错案的风险。
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基本法律途径,在国际上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健全的发达国家具有相当广泛的应用。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包括劳动法中规定的仲裁前置及仲裁作为必经程序等,我国仲裁制度的应用目前往往局限于劳动仲裁等小范围的案件,且多有关于公共事业,即一方主体多为国家机关,普通民众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意识并不明显。民商事方面,采取仲裁解决的案件则更加稀少,比较著名的当属“达能与娃哈哈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中,涉及双方最核心利益争夺的,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针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和宗庆后个人提起的8项仲裁。从此系列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来看,该仲裁无疑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3法学专业人才输出途径囿于传统的有限方向
普通百姓的传统观念常常认为,应用法律途径就一定要到法院,得出的判决只能一方胜一方败。而判决结果一旦不如意,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上诉。高校的法学专业培养也往往培养出大量未来的司法工作者,及极少数具有高理论水平高学历的相关立法工作者,对于普法、宣传方面的人才培养则少之又少,特别是边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极其贫乏。一方面导致司法工作人员辛苦审查的一审过程很多时候被当作无用功,另一方面对案件纠纷也未起到任何事实性作用。很大意义上是由于当事人对于法律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认知,往往只关注一个结果,庭审过程中也仅仅苦等一个结果。[4]培养高校法学专业人才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及早培养普通民众的法治观念,才能大大降低全民普法的难度。
3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法学专业培养模式的创新建议
31加强培养法学基础理论的专业培养,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内容
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专业学习的首要前提,包括法理学在内的诸多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学习是其他部门法学学习的必要条件,其中不仅详述了系统性法学学习的方法、重要性,更加注重培养法学思维、法律逻辑等。[5]只有扎实法学基础理论学习,才能更好地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尤其强调,创新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
32适应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新趋势培养专业人才
“只有法本才能考司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的一句话引起了骤然反响,随后其在接受中央台专访中澄清道,其所言是为强调司法考试的严格准入条件,即至少本科以上,必须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政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业务能力、职业道德要求的更加严格的标准与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就必然更加严格、专业,从而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建立高素质专门法治队伍服务。《决定》中尤其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33培养高校法学专业配合国家机关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331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提高应用调解解决纠纷能力
新的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法学专业应当引导民众寻求多种途径解决纠纷,采用多种方式有效处理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目标。新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更多采取调解方式结案的情况,同时细化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的内容,包括其职责、受案范围、调解书和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同时特别规定了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确定程序,使之成为一项新的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332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应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能力
同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按照国际商事惯例中追求效率优先和交易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同调解相似,民商事仲裁中存在大量当事双方自助协商、斡旋乃至妥协的过程,案件的进展也随着双方利益权衡的不断变化而发展,并非如诉讼中一样对举证等期间具有极为严格的限制。[6]
34针对新型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区别培养法学专业人才
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将不同职业规划的学生一体式地培养,学习同样的课程,使用同样的教材。然而到了本科学习阶段的后半段时间,学生们往往由于各自不同的职业规划而呈现出不同的时间规划方式和学习状态、思维状态。[7]部分有考研意向的学生往往倾向于理论性学习,阅读大量中外大家、各流派著作及文献,以培养发散思维,这类同学往往善于提出独到观点。也有部分学生将通过司法考试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这类学生则注重研究最新出台的法律及法律解释,关心新近大事,善于掌握大量细致的法律法规并在极短时间内对某一案件或案例提出更加实际的解决性方案。
35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向更多专业就业方向输出
在十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十六字方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背景下,更应当培养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向社会各行各业、各种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输入,如培养高校法学毕业生向各中小学输出,在中小学课堂开设与青少年智力水平相适应的相关法律课程,使得民众的法制观念从小树立,从娃娃抓起。[8]
4结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高校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主战场,尤其应当首先创新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积极变更培养思路,打破传统培养模式,拓宽培养。在不断的实践中发现更多有效途径,为社会各界输出高素质全方位专业法律人才,打造出我国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而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闫新燕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4(5)
[3]段辉艳,罗丽琳递进式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探讨与实践[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
[4]许桂敏论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教育观念[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3)
[5]季卫东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理念和路径[J].中国高等教育,2013(12)
[6]屈振辉,杨志祥论以市场就业为导向的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J].课程与教学研究,2014(8)
往事依依教案【第四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中职 德育课 运用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本质上是提出一种教育的两难情境,没有特定的解决之道,而教师于教学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不像是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师是一位很有学问的人,扮演着传授知识者角色。此种方法起源于1920年,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所倡导,其案例大都是来自于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到1980年,受到师资培育的重视,而我国教育界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则是1990年代以后之事。
案例教学法以学生积极参与为主,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的思考,启发学生的创造潜能,他真正重视的是求出答案的过程。在德育课上,运用该种教学方法课堂效果显著。
一、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德育课上的作用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热情。
案例教学法对中职德育课的作用不言而喻,德育课本身枯燥、理论性强,一节课下来,通常是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睡的不亦乐乎。而案例教学法能提供真实生动的案例,营造身临其境的感觉,让学生加深感性认识,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热情。
(二)提高学生团队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群体活动,师生一起讨论,能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在讨论的过程中树立团队意识。在组织讨论的过程中,先组织学生小组讨论,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后选出代表阐述本组观点。对阐述最完善的一组给予肯定和表扬,能增强本组成员的集体荣誉感。
(三)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案例教学法为学生表达自己观点,组织语言提供了平台。通过听、说、讨论,
学生能学会理性思考问题。每位小组成员都发表自己的意见,不仅锻炼了学生自身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也促使他们勤动脑、勤思考,养成在 “做中学”中获取知识,增进才干。
二、案例教学法的教学过程
案例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包括精选案例、展示案例、探究讨论、归纳总结和思想升华五个步骤。本人仅以教授过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课为例,重点阐述。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中职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第八课的第二个框题。本课的重点是“学会依法维权”,难点是“增强证据意识”,而关键在于运用案例教学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一)精选案例
案例的选择关键在于典型性,即案例内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具有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而不是实践中根本不会发生的案例。例如,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教学中,我共选择了5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在非诉讼途径的教学中我分别选取了发生在同学身边的三个案例宅基地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和500转刑第一案例加以展示,该案例不仅是调解、仲裁和行政复议的典型代表,而且贴近学生的生活,尤其第三个案例的选取,对迷恋于网络的青少年更有警示意义。在民事举证责任上我精选了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致人损伤的案例,在增强证据意识的知识讲解中我精选了教材第95页案例。这些案例往往涉及的关系比较全面,涵盖的法律知识较多,有助于学生从各个方面对所学理论加以验证。
(二)展示案例
教师把精选的案例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展示给学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探究案例的热情,让学生带着案例问题(或情境)去探讨课本理论知识,为学生学习课本理论知识打开思路的大门。展示案例的方式主要有书面形式、视听形式和表演形式。书面形式往往过于乏味枯燥,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相对而言,视听形式往往能吸引学生的眼球,而表演形式让学生参加到案例的二次创作中,而且直观、形象,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受学生的喜爱。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学中,我指导学生改编教材第95页案例并以微小品形式表演出来。该种呈现形式既有利于培养同学的服务和奉献意识,通过表演环节激发他们“我服务、我奉献、我快乐”的精神,加深对该案例的直观感知,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为未来参加工作做好思想准备。
(三)探究讨论
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根据案例和教材内容,设置能体现教学重、难点的问题,让学生带着案例问题去探索课本理论知识,尝试运用理论知识去解决案例问题。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教学重点上,我设置了角色扮演这一环节:李某请了律师,律师搜集到:在王某借钱的现场李某6岁的儿子当时正在玩手机,无意中录下了借钱的全过程。律师将这一证据提交法庭,但一审判决结果明显对李某不公平,而且李某发现本次审判员张某是王某的表姐。同时设置问题1、如果你是李某,你将怎么办?2、结合借钱案例,你能说出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有哪些吗?在问题的设置上我考虑到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思维能力,设置问题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课内到课外,由案例到教材内容,难度适中,有针对性。然后开展小组讨论,达成共识后选出代表阐述本组观点。
通过这一案例,让学生对证据的重要性有一定的认识,对什么是上诉、什么是申请回避,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等知识进一步深入。
(四)归纳总结
教师总结点评是案例教学法的归宿。我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涉及到的案例讨论的总结点评中对学生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点拨,有目的地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社会热点、时政焦点及自身实际问题,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延伸、应用,内化为自己的具体行动。
使学生在自主探究与讨论中互相启迪,从中得到启发教育或产生新的知识,培养能力,,在实行智育的同时实施德育,既教书又育人。
(五)思想升华
在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回顾《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知识要点,帮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对于处在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而言,不但应该学习法律知识,而且还应该像意大利18世纪著名的法理学家切萨利·贝卡利亚所说的那样:“让法律的力量跟随着我们,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时刻约束并指导着我们的行为,让法律变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总之,只有懂法,才能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守法用法,依法护身。最后,以一段普法三字经结束本节课,并与同学共勉:“不懂法,害处大;如盲人,骑瞎马;学法规,长知识;心明亮,走天下。”
参考文献:
[1]教育大辞典,第3卷,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