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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五章教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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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单选练习题【第一篇】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

a.民法 b.刑法 c.宪法 d.行政法

2.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

a、基本法律 b、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

3. 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务院各部、委、局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 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规定中的法律后果是

a.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b.严禁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c.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d.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 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这体现的是法律的

a. 概括性特征 b. 普遍性特征 c. 规范性特征 d. 严谨性特征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此规定属于法律规范中的

a. 委托性法律规范 b. 命令性法律规范 c. 禁止性法律规范 d. 授权性法律规范

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是

a. 立法解释 b. 司法解释 c. 行政解释 d. 学理解释

8. 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情况是

a. 法律权利 b. 法律义务 c. 法律后果 d. 法律事实

9. 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监督是

a. 社会性的监督 b.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c.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d.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10.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对二者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共同的理论基础

b.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产物

c.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都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 社会主义道德与社会主义法律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11. 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

a. 指引作用 b. 强制作用 c. 教育作用 d. 预测作用

12. 依照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划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下列属于特别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3. 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有着不同分类,按照制定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

a、一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家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成文法和习惯法

14. 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点之一在于

a、法律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的 b、法律可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

c、法律具有强制力 d、法律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

15. 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划分为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一般法和特别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五章教案【第二篇】

各位专家、评委,大家好!

今天我要说的是人教版思想品德教材九年级第二单元第五课第二个框题《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教学设计及其依据。我说课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教材分析、教学方法、教具、教学过程以及板书设计。

一、教材分析

下面我来谈一谈对教材的认识:

主要从教材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此基础上确立的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这三个方面来谈。

首先,来谈(一)教材的地位和作用:

上一课我们学习了第一个框题:

灿烂的中华文化,了解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传统美德,薪火相传。本框在了解了中华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民族精神。因此本框是对前面教材的进一步延伸。只有对民族精神产生更多的认可感和归属感,才会自觉地做精神文明的建设者,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因此,本框的学习也为学习下一个单元《融入社会,肩负使命》起到了铺垫作用。由此可见,这两个单元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

本节课由“民族精神,生生不息”、“民族精神我传承”两目组成,主要讲述民族精神对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中华民族精神的基本内涵,党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与发展,以及怎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等问题。

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文化特别是民族精神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十分重视青少年思想建设的今天,就需要从民族精神中吸取有益的精华,这样对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故本课的教学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谈完了教材的地位和作用,我再分析一下教学目标:

根据新课程的要求,转变以学科知识为主的教学观念,突出显现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培养。因此我把这个目标放在第一位,然后是能力目标和知识目标。

我们先来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使学生树立民族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再来看。

能力目标:

1能体会出华民族精神的深刻内涵及其伟大作用;

2具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能力。

最后是

知识目标:

1、了解中华民族精神支撑着中华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2、知道中国-------在各个历史时期对中华民族精神的丰富和发展。

基于以上对教材的地位和作用、教学目标的分析,我确定了本课的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民族精神生生不息

依据:

民族精神是比较抽象的,对于九年级的学生来说不是很好理解。如果不有意识的引导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精神,会导致一些学生在思想上不自觉地忽视中华文化,盲目崇拜外来文化,那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就成了一句空话。只有在真正理解民族精神的基础上,才能增强对民族精神的认同感。

教学难点:

民族精神我传承

依据:

在市场经济大潮下,经济利益至上使许多不良的思想卷土重来,学生的思想严重受到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主义的影响,爱国主义已成为口头的摆设,要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更是难上加难。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是思想品德课的目的所在,化知为行,以知导行,让学生认识到民族精神要靠他们传承,自觉用行动来做民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建设者。

二、教学方法

以上就是我关于对教材的认识。

为了使学生能完成教学目标,我再从教学方法上谈谈。

教学过程是一个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双边互动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既要重视教师教法的运用,又要重视学生学法的引导。因此,我从教法和学法这两个方面来谈教学方法。我先来谈教法:

(一)教法

当前思想品德课程改革强调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倡导学生主动学习,注重学生的学生的情感体验与道德实践,为落实新课改精神,同时结合本课内容,我采用了如下教法:

1、演示法

民族精神具有抽象性的特点,但它又寓于形象、生动的历史材料之中。利用课件中的图片、视频等手段对中国-------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波澜壮阔的历史等教学资源进行直观演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

2、情境法

教师创设情境,增强学生的体验、激发学生的情感,培育学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觉地弘扬民族精神。

3、活动法:本节课中设计了三个活动,设计的宗旨分别是:

走近和感受民族精神、理解和品味民族精神以及弘扬和传递民族精神。

谈完了教法的运用,我再来谈一谈与之相应的学法的引导:

(二)学法

叶圣陶先生曾说过:

“教就是为了不教。”一位优秀的教师应重视传授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其学会学习。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变“苦学”为“乐学”。

由于学生的学习风格存在差异,我采取多样的方法:

探究性学习、合作性学习、自评法

以上就是关于教学方法的运用,在其运用过程中要凭借一定的媒介和材料。那么,我来介绍一下本节课的教具。

三、教具

多媒体

在呈现图片和播放视频的时候需要用到多媒体,便于学生理解民族精神。

四、教学过程

下面我重点谈一下教学过程。这一过程包括四个环节,分别是抛砖引玉导入新课,用时3分钟、积极探究掌握新知,30分钟、情感共鸣升华新知、3分钟、布置作业拓展转化,2分钟。

那么,我们先来看我设计的第一个环节:

抛砖引玉,导入新课

让学生观看《能量北京》flash,短片展现的是北京奥运会运动图标,看完后让学生谈自己想到了什么。

导课设计的依据:

学生可能会说想到了奥运会,想到了奥运健儿,奥运精神,进尔过渡到民族精神。从学生熟悉的、引以为傲的奥运会入手,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使其对学习本课感兴趣。这是思想品德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学生对民族精神感兴趣的基础上,我设计了第二个环节:

积极探究掌握新知。帮助学生对民族精神有更多的认识。

这个环节设计了三个活动。

首先是活动一:

点击中国——走近和感受民族精神

我们可以看到有五个福娃,每个福娃背后都有两张图片,请你根据图片判断相关的人物和事件,并以简单的词汇概括这些人和事所体现的精神。我们先来点击贝贝,是戴望舒的诗歌《我用残损的手掌》。表达了诗人对祖国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点击京京,是郑成功收复台湾和戚继光抗倭,在他们的身上体现了团结统一的民族精神;然后依次点击欢欢,迎迎和妮妮。分别展现的是文成公主入藏和昭君出塞的故事、愚公移山和大禹治水的故事、屈原放逐而赋《离骚》和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从他们身上我们依次看到了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正是由于他们对祖国怀有一颗赤子之心,才会有这些流芳千古的事迹。

依据:

通过这个活动,我们可以总结出民族精神的深刻内涵: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而且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在同学对民族精神有了初步的了解后,我设计了第二个活动:

扫描中国——理解和品味民族精神

活动的任务:

填写三个不同时期所形成的民族精神。

活动的要求:

(1)按座位分成三组,两分钟准备时间。

(2)各组以接力的形式回答,可以自由选择时期作答。不仅要说该时期的民族精神,并且要说出其突出人物和主要事迹。各组间接力间隔时间不得超过5秒,内容不得重复,每位同学只有一次回答机会。

(3)找一名同学作为记录人,记录接力赛结果。

活动设计的依据:

采用竞赛的形式可以极大地增强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同学们的回答互为补充,使每位同学都能更多地领略我们中华民族英雄的风采。学生在阐述的过程中,会从人物的外在表现逐渐认识到人物的内在价值,从而感悟到人的生存价值和社会价值,自然而然地与自身进行对比,自悟自评,有利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由此学生可以自己得出结论:

民族精神,生生不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并且,学生在回答的过程中,会增强对这些杰出人物的崇敬热爱之情,立志也做一位民族英雄,可是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九年级学生,应该如何做呢?

面对学生的这一问题,我设计了第三个活动:

感受中国——弘扬和传递民族精神

让学生观看三幅不同主题的图片。第一幅展现的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所体现的五讲四美的美德。这些美德是民族精神在生活中的细节化、具体化;

第二幅展现的学生在北京奥运会这个国际体育盛会中所折射的无私奉献、团结友爱的民族精神;

第三幅展现的是中华儿女在自然灾害面前所彰显的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的伟大民族精神。

活动设计的依据:

让学生感觉到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并不是一件高不可攀的难事。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就能体现和传播民族精神。

思想品德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知情意行的过程,为了使学生对民族精神这一优秀品质有更深刻的情绪体验,我特别设计了

第三个环节:

情感共鸣,升华新知

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flash短片。第一遍,让学生观看,其庄重的展现了我国的主要开国元勋们的形象。第二遍,师生共唱,其展现的是在解放时期,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浴血奋战的画面。

活动设计的依据:

通过触动心灵的歌曲,振奋人心的画面,达到情景交融,使师生产生共鸣,使同学们从内心再次体验到作为中国人的骄傲,将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升华,自觉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但是,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不是一节课能够完成的,它需要在我们今后的生活中,从我们的一言一行中体现出来。为了突破这一教学难点,我设计了

第四个环节:

布置作业,拓展转化

这是一封以“弘扬民族精神,做合格中学生”为题目的倡议书。让学生思考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应该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归纳总结出三条,填到空白处。经过筛选后,下节课我们来进行一个宣誓,并且把它挂在我们的教室。

依据:

这样做,可以时刻督促学生:

每一个中华儿女都有责任、有义务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要结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为之注入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内容。

接下来,是我说课的最后一个内容:

五、板书设计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一、走近和感受民族精神

二、理解和品味民族精神

三、弘扬和传递民族精神

我采用要点式板书,这样设计比较直观、系统,还能及时地体现教材中的知识点,以便于学生能够理解掌握。

整堂课的设计,我本着寓教于乐的教育理念,采用多样的活动形式,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创新,培养学生成为民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建设者,共同谱写民族精神的新篇章!

我的说课完毕!敬请各位专家、评委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简答练习题【第三篇】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

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简述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

③上层建筑中政治、哲学、文学、艺术、宗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对法律产生影响。

3.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特点:①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

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③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④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⑤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①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②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6.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

(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7. 简述违法的含义和构成条件。

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由下列条件构成:

①必须是人们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

②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

③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

④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

8.什么是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责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1) 违宪责任 (2) 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 (4) 刑事责任

9.什么是法律制裁?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法律制裁是国家为保护和恢复法律秩序而对于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措施。

法律制裁可以分为:

(1) 违宪制裁 (2) 民事制裁 (3) 行政制裁 (4) 刑事制裁

10.简述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含义和意义。

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的意义是:

①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②法律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措施和有效环节。

③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的需要,是公民保护自己的最后的法律武器。

11.我国广义的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②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③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④社会性的监督,包括民主党派、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

⑤中国****的监督,这是监督体系的关键。

12.简述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的特征:

①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②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③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特别的程序。

1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①政治权利和自由;

②宗教信仰自由;

③人身自由权利;

④社会经济权利;

⑤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⑥特定人的权利;

⑦监督权利。

14.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复兴。

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⑤依法纳税。

15.简述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构成。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③国务院;

④中央军事委员会;

⑤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⑦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6.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和分类

①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说,它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称。

②行政法有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之分

17.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

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③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

④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

18.简述诉讼法的概念及其种类。

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

19.简述诉讼证据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它有三个基本特征:

客观性,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任何主观臆断和虚假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证据;

关联性,指必须与特定的案件有内在必然联系,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能作为证据;

合法性,指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的形式,并按法定程序收集、提供和运用证据。

20.简述税法的概念和分类。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税法调整的具体的经济关系的不同,可把税法分为税收征收法和税收管理法。

21.简述劳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劳动法是调整关于劳动关系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①公民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原则;

②按劳分配原则;

③男女平等原则;

④劳动者民主管理原则。

22.简述环境法的概念和分类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环境法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23.简述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意义。

①在保护和改善生活与生态环境,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防治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②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有利于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树立科学发展观。

24.简述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民法基本原则有:

①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③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

④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25.简述法人的概念和法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和取得方式。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在于其权利主体(所有人)总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

27.简述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

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③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④违约责任;

⑤解决争议的方法。

28.简述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要件。

①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

②要有损害事实,并且损害后果确因违反合同的行为所造成的;

③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有过错。

29.简述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构成要件。

①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犯他人权益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②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第一、损害事实的发生;第二、致害行为的违法性;第三、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第四、侵害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30.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①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②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

31.简述刑法的概念和我国刑法的任务。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的总称。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①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保卫国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③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32.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①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

③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

33.简述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是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备的特征:

①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②犯罪是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③犯罪是具有应受刑事罚处罚性的行为。

34.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有哪些要素?

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

①犯罪客体,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

③犯罪主体,

④犯罪的主观方面。

35.什么是犯罪客体和犯罪的客观方面?

①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②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解题技巧【第四篇】

一、课程的性质与要求

自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首先要了解和把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明确的课程性质和目的要求。其内容主要有:

1.课程性质和目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两部分的内容,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个专业的公共必考课,是高等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帮助自学应考的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重要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应考的大学生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人生价值、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方面的教育,使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自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考者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贯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线,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本课程的学习,要了解和树立科学而崇高的理想信念,正确认识理想和现实的关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了解和明确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优良传统和历史作用,掌握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和基本特征,懂得为什么要立志做新时期忠诚坚定的爱国者;了解和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即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正确认识并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了解和掌握道德的基本知识,明确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建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现实要求,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原则和重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和掌握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的具体规范,懂得如何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本课程的学习,要了解和把握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容和意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训练法律思维方式,树立全新的国家安全观念;掌握法的概念、作用、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关系的构成,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体系,懂得要自觉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掌握我国主要的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学习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二、学习方法

自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正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所指出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自学方法,首先,要认真阅读和钻研大纲和教材。应根据大纲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目标,认真学习教材,全面系统掌握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其次,要把系统学习和重点深入结合起来。应在全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对重点章节进行深入的学习,掌握对课程具有关键意义的重要概念和原理。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单独孤立地去抓重点、背词句,甚至猜题押题。第三,要理论联系实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社会实践的总结和概括,对社会实践有指导意义,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须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最后,要保证必要的学习时间。自学者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自学时间。对于自学应考者来说,还强调注意以下几点:

1.基本概念要清楚明确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首先要准确地掌握它的基本概念,切忌在概念上含混不清、界限不明。这是掌握基本知识、明白基本道理的前提。如,理想概念的定义为:“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掌握这个概念时,就需要明白:首先,理想作为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对现实生活的超越,是高于现实的,总是指向未来的,是现实生活中尚未实现的东西。其次,理想作为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想像和设想,是来源于现实的,与无法实现的臆想和空想有根本的区别。这就决定了理想具有变为现实的可能性,是经过较长期的努力可以实现的。理想与空想是有区别的。如,身份权概念的定义为:“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自然人的亲权、配偶权、荣誉权和法人的荣誉权等。”把握这个概念时,就需要弄清楚民事主体具有的某种特定身份,是包括自然人的亲权、配偶权、荣誉权和法人的荣誉权等,而“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享有的人身权利,是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

2.知识内容要全面准确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无论是对思想道德修养部分还是法律基础部分知识掌握,对基本观点和基本理论的掌握都要求全面准确,切忌片面和不完整。如,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应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这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如,对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把握,在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并由全部行政法规范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的基础上,要准确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有: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而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之中。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3.理论学习要联系实际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自学应考者在学习过程中,要理论联系实际。值得注意的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一定是在认真学习理论,弄懂理论时主动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如果只是把它束之高阁,再好的理论,也是无用的。而且,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也一定不能离开理论,只罗列一堆实际问题,就事论事。只讲理论,不讲实际,是理论脱离实际的一种表现;只讲实际,不讲理论,则是理论脱离实际的另一种表现。学习过程中,这两种倾向都要防止和反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还包括既要联系社会实际,在联系社会实际,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学习过程中,提高对理论本身的理解力,真正掌握理论,也要联系自身实际,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三、试题类型和解题技巧

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自学考试大纲”中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命题是根据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的。考试命题有较大的覆盖面。试卷对能力层次的要求一般为:识记20%,领会30%,简单应用30%,综合应用20%。试卷对试题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四种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以2:3:3: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试试卷的题型,主要有四种: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特点和解题方法如下:

1.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为客观性试题,由题干和四个选项(即备选答案)构成,四个选项中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选对给分,错选或多选都不给分。解答单项选择题主要应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认真审读题干,准确掌握题干的题意要求,明确题干的题意要求究竟是什么,选择答案时,要把选项与题干的题意联系起来思考,选择符合题干的题意要求的选项。必须注意的是,到底选择哪个选项是根据题干的题意要求来确定,而不是根据选项的含义是否正确来确定,因为选项本身含义正确并不一定符合题干的题意要求。

(2)根据题干的题意要求,认真审读各个选项,找出干扰项予以排除。任何选择题都有干扰项,设干扰项的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知识的掌握是否准确、扎实。干扰项的特点是似是而非,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要防止受其误导而错选。

(3)认真审读完各个选项后,排除干扰项,根据题于的题意要求,确定选择项。自学应考者一定要把各个选项都看完以后再确定答案。因为单项选择要求选择的是最符合题意的答案,如果刚看到一两个选项,似乎符合题意就确定,而还有最符合题意的选项都没有看到,就会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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