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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范例 中标结果通知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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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1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

北政采[20__]95号

北海金顺贸易公司:

在我中心组织的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D-BZCG20__038-0812)单一来源采购活动中,贵单位的报价及有关承诺符合采购要求,经采购单位认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仟贰佰伍拾元整(¥9,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__年9月19日15时30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延期自误。

二、签订合同地点: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签订合同时,请携带本中标通知书、单位公章,提供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银行帐号。

特此通知

二○__年九月十七日

抄送:采购单位

中标通知书模板2

一、中标公示后多久发中标

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O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对其选中的投标人的承诺,是招标人同意某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招标投标法对于中标通知书的规定,有两点不同于合同法关于承诺的规定。一是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而中标通知书只要发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承诺虽然发生法律效力,但在书面合同订立之前,合同尚未成立。招标投标法这种特殊的规定,是为了适应招标投标的特殊情况,更加有利于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约束,保护招标人的权利。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指缔约过失责任。由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上述行为在订立合同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订立招标合同

招标合同,是指招标人和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的确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是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合同的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招标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所载内容的肯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分包限制

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所谓分包中标项目,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再发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行为。原则上讲,中标人应该独立地履行中标人义务。但是,由于有的招标项目比较庞大、复杂,为使中标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这些条件是:

①合同中有允许分包的约定或者分包已经招标人同意;

②分包给他人完成的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③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通知书3

受汉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的委托,汉《阿拉文库·》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汉川市回龙镇、里潭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汉川市回龙镇、里潭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

二、招标编号:HCZFCG20xx-1号

三、招标时间:20xx年2月28日上午9:30时

四、招标地点: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

五、中标单位:汉川市川泵水利设备工程公司

中标金额:玖拾叁万捌仟捌佰捌拾伍圆整(¥元)

投标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712-8386934

汉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月二十八日

中标通知书4

四川海峡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于20xx年9月28日所递交的绵阳红星小区拆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南区)/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人民币工期:360 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项目经理:杨世清。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绵阳市涪城路76号建设大厦16楼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10月21日

中标通知书5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及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的委托,就常州科教城西区香樟大道及戚墅堰污水处理厂的绿化养护管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

绿化养护管理;常采竞[20xx]014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常州科教城西区香樟大道277464㎡(共分为南、北两个标段)及戚墅堰污水处理厂范围内25500㎡的绿化养护。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xx年4月26日起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xx年5月15日上午9:30;

评标地点: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招标大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产元、徐直伟、倪智伟/余涛(采购单位代表)。

五、中标信息:

科教城西区香樟大道南侧标段中标供应商:江苏华昊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科教城西区香樟大道北侧标段中标供应商:常州桃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标段中标供应商:江苏天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习周、0519-86682933

传真电话及邮政编码:0519-86800286、213003

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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