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会议的通知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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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会议的通知1
各分局、局内各单位:
市局将于2月2日(星期二)召开局务办公会议,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会准备。为了增强各单位工作的`统筹性,加大具体落实力度,请各单位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送局务办公会议议题,现将具体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xx年2月2日上午8点30分
二、会议地点
局机关四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各分局、稽查局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于2月1日上午12点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会议议题(本期主要内容为各单位当前重点工作和20xx年具体工作思路),并于2月1日下午4点前将汇报的议题材料上报市局办公室。
(2)各科室议题发言时间要控制在5分钟以内,稽查局、各分局控制在5—8分钟以内,届时市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发言时间进行计时。
办公室
20xx年2月1日
开会通知2
各信用社(营业部)、分社:
根据股改需要,经联社党委研究,决定于8月25日在联社11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8月25日半天,上午10时30分正式开始。
二、会议内容:
(一)听取关于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制试点征求意见工作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建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及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净资产分配工作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至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期间经营成果处置意见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委托授权法定代表人出席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和股东大会并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衢州市衢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金处置意见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筹建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市场定位、经营方针和管理体制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承诺20xx年底前法人股比例高于50%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浙江达正律师事务所担任本联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法律顾问的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股东资质要求的议案;
三、参加对象:经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具体如下:
徐水华 宋献礼 柴俊位 程明太 余金有 傅雪金 卢燕停 严桂生 郑新兴 张小红 吾建英 楼晓涛 余伟平 吴淑芳 方 静 吕利平 徐万洪 徐建宏 陈忠慧 戴秀英 池韶斌 柴亚琳 王泉生 舒向阳 叶思敏 余 雯 徐晓甜 卢土根 俞瑞忠 李银兰 徐伟平 杜 娟 陈 辰 陈 羽 章国建 郑 娟 吴国富 徐建亭 尤洁琦 曾 展 孙振宇 池韶峰 方雯琪 林 丽 许美华 杜 寅 王卫东 胡亚美 吾顺波 吴晓慧 罗雨山 管建慧 周凌云 严彩霞 何建军 王彩萍 陈晓芳 余诗怡 苏 俊 留文毅 正式代表共计60名。
请各位代表准时与会。
xxxxx信用合作联社
20xx年8月22日
召开会议的通知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学校安全工作经验,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于x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开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联通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二层多功能厅(地址:复兴门南大街6号,中央音乐学院南侧)。
除xx市外,其他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县(市)设分会场。
二、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教育部、公安部负责同志,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
2.教育部在京直属高校各1位负责同志。
市及各区县教委相关负责同志,xx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由xx市教委负责组织参会)。
(二)省级分会场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厅长(主任)、主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厅长(副主任)、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会(首府)城市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教育部直属高校相关负责同志1人。
(三)地(市)、县(市)分会场
各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代表。
三、会议组织工作
(一)请xx市教委和在京各直属高校将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教育部督导局。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省级分会场组织工作,指导各地(市)、县(市)做好会场组织工作,并于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本地参会人数、设立的分会场数量,以及省级分会场与会负责同志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报教育部督导局。
(三)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公安机关参会通知由公安部印发,请各地教育部门做好有关接洽工作。
(二)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安排。
联系人:
电 话:(传真)
邮 箱:
附件:1.参会人员报名表
2.各省(区、市)电视电话会议室联系表
教育部办公厅
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