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通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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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的通知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暴雨天气又双叒叕来啦!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12日20时至13日20时将有7-8级大风,广东中东部有大到暴雨。服务中心提醒您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 请您外出或休息前及时关好门窗,以免雨水飘入室内;在您外出时请将阳台地漏防臭盖挪开或者反向放置,避免大雨时阳台排水不畅;
2. 下雨天,大堂及架空层地面湿滑,请各位业主外出时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3. 驾驶车辆外出时请谨慎慢行,防止路面打滑发生意外;
4. 雷雨时尽量不使用室内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并拔除电源插头。
5 外出时也应避免站在危房或棚架之下,注意防御雷电,避开积水,注意交通出行安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服务中心的`配合与支持,若有疑问请联系服务中心前台值班电话:020-XXX(24小时值班)。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2
自2010年以来,我区初步建成了以监测预警系统为主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在防汛抗灾特别是在山洪防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防灾减灾效益显著。为确保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持续有效发挥效益,一是要全面开展检测维护。盟市、旗县市区防办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现有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专项监测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登记在案,及时逐一整改到位,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要将监测预警系统作为汛前检查重要内容。二是强化管护经费保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非工程措施体系运行维护工作的支持力度,足额安排运行维护管理经费。三是积极做好平台的优化工作。各级防办要根据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及时更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数据库和有关图表,并对临界雨量、临界水位等预警指标进行优化,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调度提供依据。同时,要加强防办内部管理人员操作培训,确保防办工作人员能熟练操作 平台。
汛前,自治区防办将对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水情监测站点及预警设施设备运行及使用维护情况;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情况;业务人员对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的熟悉了解和操作使用情况;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制系落实情况;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宣传、培训、演练组织开展情况等。各地要把水雨情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及平台运行是否正常、基层防御责任制是否落实作为检查重点。请盟市在旗县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20%。对抽查中出现的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并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汛期侧得到、报的出、能预警、快转移。
汛期将至,各地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夺取今年抗洪抢险工作的全面胜利。
2016年4月26日
防汛通知3
各功能区党委、纪律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
为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防台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全力以赴做好我县防汛防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明确任务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各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身先士卒,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级党员干部要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坚决执行防汛防台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冲锋在前,做好表率,带领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防台工作中。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层层落实防汛指挥长负责制,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职尽责,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任务压紧压实。
二、严守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防汛防台工作的第一线,确保政令畅通。必须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严格执行防汛命令,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推诿拖延,消极应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脱岗、空岗;必须确保防汛防台期间通讯畅通,不得耽搁防汛指令的传达;必须严格执行汛情灾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及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必须做好防汛救灾款物使用和储备,不得贪污、滞留、截留、挪用、挤占防汛物资及救灾救济款物;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
三、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部署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违反防汛防台工作纪律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严明的纪律保证防汛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纪律委员会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防汛防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防汛的通知4
全校各单位:
昨夜今晨武汉市突降暴雨,至今无缓解迹向。校内出现多处渍水情况,学校正门牌坊及本科生院周边积水严重,车辆暂不能通行;文理学部东山头至环山路100米处有小面积塌方,已实行交通管制不得通行;二附小至茶岗小区渍水严重,车辆不能通行。同时,若干配电房存在进水威胁,为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停电。为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守土有责,切实承担起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深入一线,全面了解情况,靠前指挥,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 各单位要畅通信息,重大险情、受灾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后勤保障部,联系电话:68771388),以利于学校统筹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及时处置。每天下午16:00前,各单位将抢险救灾情况通过电子邮箱报抢险救灾指挥部。
3. 各单位要根据雨情、灾情及时调整教学科研工作安排,加强对师生的。安全警示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组织辅导员深入学生中做好安全教育和提醒工作,抓好在外开展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切实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教学科研活动安全。
4. 各单位要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对责任区内容易发生坍塌的建筑、墙体做好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师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实验室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后勤、保卫部门要对可能发生山体滑波、树木倾倒等次生灾害地点及时预警,做好相应处置。
5.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如发现需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学校报告,联系电话:68771388,校园110,接警电话:68777110。
武汉大学
20xx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