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工地停工通知(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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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工地停工通知1
停工通知书1
建房户:
经XXXXX城镇建设管理办、国土办、安监办对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自查中,发现你户在XXXXXX擅自修建的房屋,。你的行为违反了《xxx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听后处理。若逾期不履行,镇人民政府将按照《xxx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受人:
停工通知书2
xx户:
你在擅自进行施工,严重违反了《xxx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向你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维持已有的现状,若再违章建设,镇人民政府将按照《xxx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清除并处以相应处罚。
送达人:
接收人:
二〇一七年xx月xx日
停工通知书3
编号:xx施工单位:xx
你单位在xx施工,因违反xx规定,经xx检查组(安全检查员)检查,目前施工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应立即停工并采取措施,保障营业线列车安全运行。特此通知。
复工前书面报告我单位(部门)xx,复查合格后才能复工。
发出通知单位:xx姓名:xx时间:
接收通知单位:xx姓名:xx时间:
附注:本通知书一式五份,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铁路局安监室、主管业务处,自存。
停工通知书4
七城管金沙字[xx]号:
你(单位)在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xxx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xxx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限你(单位)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停止建设,逾期我局将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台河市金沙新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公章)
xx年xx月xx日
当事人:
承办人:
停工通知书5
河南xx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xx年7月5日,在进场装修原材料中存在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投标报价单中不符的情况。
当日已责令你公司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停工,待更换为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构配件后继续施工。
限你公司20xx年7月11日前书面回复整改意见,如未按时回复,我方将另择施工单位施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作废处理。
特此通知。
当事人签字:
甲方人员签字:
关于疫情工地停工通知2
项目部现拟定于2020年年9月20日对所建工程停工。开工至今,建设单位既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额30%的预付款,基础施工完成后也仍未按约定支付进度款。目前我项目部已经垫付工程款贰佰贰拾万有余,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无法继续进行施工。只能停工,以等待建设单位的资金支持。停工前,我项目部对已完成工程进行了成品保护,钢筋工程的钢筋已做好防锈保护工作,各种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已按照平面图布置集中堆放,并码放整齐、安放稳固。对临边、洞口进行了防护、加固,对不使用的配电柜、电源线路拉闸断电,并上锁。塔吊等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对易燃易爆材料进入库房保管,并设置专人负责,值班人员明确责任,并有责任制度。
关于疫情工地停工通知3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多国采取了封城、封港等多种防控等措施,各行各业经济萧条。
目前,全球疫情已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部分机种原物料无法进口,部分机种无法出口,部分订单已直接被消减,众多岗位开工不足或已停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开工不足或已停产的相关岗位人员执行停工放假决定。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遵循《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高院和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之要求办理停工放假事宜。
2﹑停工放假之日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止。
3﹑自停工放假之日起,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停工放假 30 日内)的,公司按照员工提供正常劳动情况,支付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从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开始(停工放假 30 日以后),公司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支付基本生活费。
4﹑停工放假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公司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5﹑停工放假期间,对停工放假的员工不再发放除上述工资或基本生活费之外的其他任何绩效奖金、津贴、福利等待遇。
6﹑停工放假期间,如有需要,公司会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停工放假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工作。
7﹑停工放假员工从实际返回工作岗位工作之日起,恢复按正常工作状态计算工资。
8﹑涉及停工放假员工名单见本通知附表。
特此通知
MM 公司(盖章)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