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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安排的通知(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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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通知【第一篇】

各位员工:

端午节假期将至,首先向全体员工致以节日问候,为度过欢乐、祥和、平安节日,20xx年端午节放假时间:20xx年6月20日至6月22日放假公休,共3天。6月20日(星期六,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月21日(星期日)公休,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特提醒全体人们员注意以下几点:

一、各部门在节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进行全面安全自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包括:不留人们房间锁好门窗、不用设备应切断电源;连续使用设备应安排专人们值班,确保使用安全;重要物品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盗。。

二、对值班人们员开会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值班人们员遵守公司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三、各部门在节前要加强对仓库物品管理,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规定。

四、做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节日用车严格审批。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超载开车行为。

五、所有员工端午节期间手机必须保持开机,到外地必须开通漫游,以便保持联络;外出回家探亲员工,注意路途安全,及时购买返程票,防止由于车票紧张而延误节后上班。

六、端午节期间,大家要注意安全。

祝全体员工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XX公司人们力资源部

20xx年5月25日

关于休假通知【第二篇】

亲爱的公司全体员工:

春节将近,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使全体人员能够快快乐乐地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尽可能的与家人一起享受节日的欢乐和喜悦;结合生产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

公司定于1月xxxx日起开始放年假,年假共计xx天,截止时间为xx月xx日,xx月xx日正式上班。

回家的`员工建议通过各种途径提前预订好往返的车票,以免到时“一票难求”,计算好返乡的行程安排,并做好回家的理财准备;

同时,公司要求所有的员工必须在xx月xx日到达深圳,确保xx月xx日能够正常上班;届时公司一律不接受电话请假,逾期未到者按旷工处理。

为了让不回家的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也方便公司在春节期间的食宿安排和管理工作的开展,特通告好下:

1、决定不回家并留厂的员工(包括外宿员工)如果仍未登记的员工,请尽快到各部门文员处登记,登记时注明员工姓名及部门/级别以及是否在厂内食宿,是享用管理餐还是员工餐等。

2、各部门文员/主管请将增加的统计名单于元月xx日前将留厂人中名单交到行政部

3、行政部将根据留厂人员情况安排用餐及住宿保安相关事宜,请员工决定后再行登记

4、所有留厂员工在春节期间用餐不再扣除伙食费,由公司全额承担,除夕夜与大年初一中餐加餐。

5、留厂员工可以自发组织唱歌、跳舞、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厂内进行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违者将按厂规处理。

xx有限责任公司

xx月xx日

关于休假通知【第三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元旦放假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放假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xx年1月1日至1月3日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5日放假,共5天;20xx年1月6日正式上课。假后不调休,不串休。

二、请各教研组及行政部门做好课程和节日值班安排,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要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做好外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

特此通知。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休假通知【第四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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