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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通知书范例(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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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一篇】

市春季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会战领导组:

接市综合整治领导组向我单位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我总公司立即通知有关下属单位,按通知书所列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并立即组织整改。通过近一个星期的整改,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现就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到位

总公司领导对此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整改到位,在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各有关下属单位分别成立了环境卫生整改领导组,并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此项工作,为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整改工作做到了有方案、有步骤、有措施、有成效

客运办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要求,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确定了整改内容及时间安排。主要从车容车貌、停车秩序、服务规范及打击非法营运四方面着手。一方面安排出租客运单位对车况不好、车内环境差的车辆进行排查登记、上报,由稽查队负责规范出租汽车的服务行为和打击非法营运。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服务水平。这次整改共纠正车容车貌不整洁出租车90余辆(次),乱停乱放出租车40余辆(次),打击非法营运6辆(次),客运办现正在免费为出租汽车统一更换半桥式顶灯,届时,我市出租汽车的面貌将会焕然一新。

公汽公司在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从四方面着手进行整改。一是对公司机关庭院、小区及所辖临街门面房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彻底清除了垃圾死角,并对公司机关大院的所有护栏进行了清洗和刷漆,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所有公交车每天收车后由乘务人员对车辆内、外进行清洗,并有专人监督验收,车辆在停车场的停放秩序以及停车场卫生由专人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场站整洁;三是加强了对驾驶人员的教育整顿,杜绝乱停、乱放、甩客、宰客现象;四是对所有公交车广告进行了维护修补,并就停车亭、站牌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清洗各种胡乱粘贴的小广告、喷涂油漆广告40余处,并对公交站的破碎玻璃进行了更换,对不锈钢棚顶、铅塑板棚顶进行了清洗和喷漆。

客运服务中心在班子会议上研究部署了整改措施,责成三轮车大队负责实施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心除留有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其余的全员上阵,分工到组,分片包段,责任到人,严格按照“百分考核制”标准,对人力三轮车的车容车貌进行全面检查。截止目前,已检查整改三轮车300余辆(次),检查率达99%。同时,还查出人证不符人员10余人,通过批评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心积极配合中心工作,共同维护好客运秩序。

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二篇】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胡家镇党委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0年3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马贺刚组长代表市委巡察机构,向我镇党委书面反馈了市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专项巡察盘山县胡家镇的反馈意见〉的通知》,为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付忠伟书记在听取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办关于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做好巡视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定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5个方面问题,坚决做到自觉整改、全面整改。为毛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整改目标

村党支部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聚焦问题。聚焦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确保在两个月整改期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既要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又要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做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三是强化主题责任。镇党委要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担当、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各党支部要严格履行整改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优化营商环境与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振市场信心,增强内生动力的有力举措,维护"六稳"工作大局的重要举措,提升营商环境改革的实效,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投资兴业信心。

三、组织保障

毛家村党支部成立“胡家镇毛家村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明军 毛家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孙作山 毛家村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李 飞 毛家村网格管理员

佟维超 毛家村网格管理员

佟 博 毛家村辅警

贾志军 毛家村农垦副经理

张 静 毛家村妇女主席

四、整改问题及措施

(一)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不够到位,落实党中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仍存在较大差距

1.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深入。

一是行政权力下放重形式,轻实效。2016年以来,胡家镇与县直部门签署下放县级行政职权交接书29项,其中,只有10项工作在正常办理,仅占%。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胡家镇政府相关文件办理,能在村办理的一律给予办理,同时利用村广播、微信群扩大宣传,确保群众知晓率。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李飞

二是放管结合不充分。2018年全市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电子政务平台至今,胡家镇与县直部门不畅通,张家村等政务平台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群众办事仍要按照老方式、老办法;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群众办理最少要跑3次镇里,而且要等2个月时间。

整改措施:排查本村电子政务平台畅通情况,如不畅通,及时维修审批专线。严格按照胡家镇政府制定的政务平台管理制度执行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李飞

三是优化服务成效不明显。村(社区)奇葩证明屡开不止,子女关系、父母关系、残疾证明、无房证明、死亡证明等,仅4个村2019年就开具了131件次。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上级文精神,优化服务成效,严格执行一站式办事服务,同时开具证明时必须有相关文件规定,非必要证明一律不开。并通过广播微信等形做好群众宣传,告知辖区各企业。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李飞

2.政府缺乏诚信问题仍时有发生。

一是镇政府多次与企业和个人产生合同纠纷被起诉。2016年以来,政府5次因企业欠款不还及占用个人死亡抚恤金不发等原因被法院裁定败诉,法院执行款高达270 余万元。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预算制度,严格把控费用支出,不允许支出超出当年预算,形成隐形债务。排查统计本村欠款情况及其他应付款挂账情况,如有欠款制定还款计划并认真执行。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3.政商“亲”“清”关系仍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承揽辖内项目建设工程。巡察发现2016-2017年,多个村的工程,存在优亲厚友问题。

整改措施:对本村2016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是否存在村干部亲属承揽工程情况,如有存在立即上报胡家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防微杜渐加强村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二是政府多次向企业和个人伸手借款,长期不还。2016年以来,胡家镇以偿还对外欠款等名义,累计向盘锦盈达物资储运公司及甘露、张作海个人等4次借款合计金额1030万元,至今仍有110万元未还。

整改措施:对本村欠款情况进行统计,如有欠款情况,请示胡家镇政府后,对个人欠款形成整改计划,进行偿还。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二)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力

1.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镇党委直到2019年3月才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且至今仍以党政联席会或党委扩大会议代替党委会,有关议题提出的不充分不详细,没有逐项讨论做出决策,末位表态制执行的也不够经常。2016年以来,在45 个项目投资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工程中,仅有3个在党委会上进行了研究,上述45个工程涉及金额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在胡家镇村(社区)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通知》,同时建立健全毛家村“四议两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佟维超

2.改革创新意识不强。

对企业组织保障力度不够。经了解,胡家镇11家企业,仅有2家配备了项目管家,占18. 2%。另外,镇便民服务大厅至今没有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齐工作人员,没有严格实行AB岗制度。窗口工作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业务水平也不高,且缺少主管部门培训,企业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并没有真正感受到办事的高效。

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增强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肃工作纪律。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李飞

(三)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1.营商环境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监督不力。

一是工程建设资金长期挂账。2008年以来,镇政府多项工程资金挂账4446万元,其中,有1732万元因对方没有提供发票无法列决,有2714万元因镇政府资金紧张而长期挂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预决算方案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决制度。二是对工程欠款进行排查,如有欠款,列出还款计划,逐步偿还所欠工程款。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佟维超

二是白条子入账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2017年6月以来,发生26笔工程款用白条子入账,涉及金额万元。

整改措施:对2017年至2019年工程款以白条子入账进行自查,严格执行胡家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定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佟维超

三是工程监管不严。2017年以来,镇政府大量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未经镇党委会议研究,没走招投标程序。其中,镇政府2017年6月,不经党委会研究,1次就将涉及金额为万元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以拆包的形式与盘山县永锦工程服务队签订了合同,规避了招投标程序。另外,镇政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孙广年,2018年2月,在没有镇政府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直接代表政府与公司签订了清淤和砂石路工程合同,涉及金额万元。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佟维超

2.随意制定奖惩制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至今时有发生。

2016年11月,镇党委会研究对全镇各村举行工作拉练,对前三名奖励现金万元、1万元、万元,资金从排名落后的三个村罚没。

整改措施:对随意制定奖惩制度情况进行排查,将所得奖励还给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佟维超

(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成效不明显

1.对巡视巡察及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

2019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问题39项,胡家镇未完成12项,占%。截止目前,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各村安装的小型污水设施入网率低的情况胡家镇没有整改;镇农村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问题依然存在,目前红峰村、红岩村、二夹村、刘家村等“三重一大”有关事项,仍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召开村党支部会议。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胡家镇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并制定本村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格式内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2.问题整改不彻底,没有举一反三,类似问题禁而未绝。

一是警示教育不到位,整改没有形成震慑,新违规违纪案件仍然频发。镇中心医院医生孙洪明2016年12月-2019年11月,因违反廉洁、群众、工作等纪律先后4次被处分;镇宜居办科员张作良,2017-2019年因工作失职等原因每年被处分1次;姚家村书记吴长利,2019年4-7月,因违反组织和廉洁纪律接连被处分2次。

整改措施:加强警示教育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二是领导干部讲党课记录造假现象仍然存在。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提纲显示镇长林春山2019年11月,在朱家村党支部讲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但在朱家村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无此内容。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胡家镇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并制定本村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格式内容。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到底

1.“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实。

一是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10月16日组织学习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签到11人,但只有9人参会;9月22日开展的“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使命” 专题研讨和9月27日开展的“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影像资料相同。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毛家村2020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二是调研工作开展不扎实。宣传委员冯洁于9月24日、10月16日分别走访调研了胡家镇社区和文化站,副镇长许世华于9月26日、10月16日到黑鱼村、拉拉村两次走访调研,但3人所附照片均系一次走访时拍摄。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调研制度,确保真正的走向农户、田间地头,将真正的意见带上来。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2.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一是党委会议记录归档混乱。2016-2018年归档的会议记录编号基本都有涂改,并且,2016年1-22号记录缺失;2017年归档的28组材料用的编号重复;2018 年11月9日镇第36次党委会议和11月18日第39次会议,用同一张影像资料做证明。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李飞

二是为应付上级检查,党支部会议记录存在造假现象,梁家村和二夹村党支部2016年,竟然在学习党的精神;机关、曹家、红岩村等党支部2018年,还在专题学习十八届中央全会精神。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胡家镇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并制定本村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会议格式内容,二是严格落实《胡家镇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细则》。

完成时限:6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王明军

责任人:孙作山

三是不重视统战工作,2016年以来,毛家村和姚家村党支部分别只召开过1次会议学习统战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统战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定期组织开展统战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重要讲话。

完成时限:5月20日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三篇】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全镇”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镇政府组织14个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各组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对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查。各村居、企业要组织力量,在本辖区(单位)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自查活动。巡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二、检查范围

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居(辖区),各行业(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密集型生产企业、旅馆、桑拿浴室、咖啡馆、歌舞厅、饭店、学校、医院、市场、超市、养老院、集体宿舍等)以及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消防单位的检查。

三、检查内容

1、要按照《企业安全自查表》六大项内容。即:合法性、责任制、组织管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操作管理等要求进行检查。(具体详见附表)

2、各行业可根据行业要求增加自查项目。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采取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和镇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村居、企业自查自纠为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二)工作要深入细致。要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全面覆盖企业、超市、仓库、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每一个单位和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全面细致地开展检查活动。

(三)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自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限期内并对整改情况组织复查。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确保万无一失。相关自查表和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以及隐患整改通知书,由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于每月20日前报镇安监站。

限期整改通知书【第四篇】

2、积极组织开展“塑化剂”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运动饮料小作坊5户,果汁类小作坊6户,重点检查有无添加及非法使用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出动人员200多人次,检查小作坊150户,现场整改30处,动用全局力量,督促县内所有小作坊制定了承诺书,上墙公示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了“三项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原辅材料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三个台账”(进货台账、添加剂使用台账、产品销售台账)。抽查生鲜乳100多批次、成品20批次,正在检验之中。

3、制定年名牌培育计划,帮助道上管业工程有限公司、晴空防水材料工程有限公司等4户企业完善了名牌申报资料,并纳入培育计划。帮助省县建新电线电缆厂、吉安线缆有限公司上报了采标资料。

4、夏收之际,组织人员30多人次,开展粮食收购企业计量器具定检活动,检查企业8家,检定计量器具18台件。

5、积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检查企业6家,抽查样品6批次。对1家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并限期整改。

限期整改通知书【第五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特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85号、省人民政府闽政[1984]28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建筑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建安企业必须在“安全第一”、“予防为主”的思想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确定的“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我市和外来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建安企业。

第二章 安全监督机构

第四条: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全市建筑的安全监督工作。

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归市建委领导,业务上接受省、市劳动安全监察机关的指导。

第五条:安全监督站的职权

⒈ 监督建安企业贯彻执行各项劳动法规。

⒉ 指导企业安委会(安全小组)和安全员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⒊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听取基层安全机构、安全员工作情况反映,制订防范措施。

⒋ 负责安全员(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安技素质。

⒌ 负责编写安全生产(施工)宣传材料,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⒍ 对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出现事故隐患;尘毒和噪音严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有权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同时发出“隐患罚款通知书”给予罚款,对不按期限整改或情节严重者有权提请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⒎ 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

⒏ 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安全监督员

第六条:安全监督员应选定或聘请具有一定的建筑安技知识和实践经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大公无私、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

安全监督员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知识和业务水平。在执行任务时,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政策和法令,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奖励、,循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安全监督员的职权

⒈ 在执行任务时,可凭证进入生产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参加与安全有关的会议;有权调阅与安全有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帐目、及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⒉ 在进行监督检查时,企业或施工现场负责人应陪同检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情况时,有权督促生产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有权纠正违章指挥或操作,对情节严重的有权提请主管部门通知停止生产、施工或停止整顿。

检查中发现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⒊ 有权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的建议。

⒋ 有权向领导部门和劳动安全监察机关反映本地区和企业的安全工作情况。

第四章 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八条: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统一印制“隐患整改通知书”(加盖公章和安全监督员签章方有效)。供安全监督员在检查中使用,接通知书的单位必须按通知书的要求采取措施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并经安全监督员复查验收签章认可,否则,安全监督员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直至排除隐患。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条: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通过检查评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凡死亡和重伤及重大事故隐患均按省政府闽政[84]28号文处罚。对查出隐患或接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发的隐患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的,根据不同情况,可处以企业50至1000元的罚款;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和有关人员处以本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五至百分三十的罚款,并不得参加当月评奖。

第十一条:企业和个人被罚款项应分别从下列项目开支。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在税后的利润留成中开支;暂不实行利改税的应在利润留成或减亏分成中开支;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在税后自有资金中开支;事业单位在予算包干经费节余部份中开支;筹建单位在基建费中开支。

被罚的所有单位,其罚款数均不得摊入成本或列入营业外开支。

对个人的罚款,由工作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缴,不准在公款中报销或采取任何形式的变相补助。

第十二条:被罚单位应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15天内如数缴交市建筑安全监督站,逾期不向法院又不缴交者将加重处罚。

第十三条: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收缴的罚款,主要用于奖励劳动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帮助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奖励金),以及开展安全监督工作的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各建安 企业和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研究订出实施细则(包奖励和制裁的具体办法)报市建委、建筑安全监督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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