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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岗位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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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 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xxx,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租房协议书;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岗位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篇2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即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xx%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

第73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岗位股权协议书 股权协议书篇3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免费赠予方式奖励乙方获得甲方持有的公司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条 股权期权生效日

双方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为:年 月 日;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满3个月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转让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可参与旁听公司的董事会,了解公司基本状况,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预备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_____________,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如:完成公司指派的软件研发工作,无重大过失)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五条 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期权的获得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设计工资/股权/技术等信息保密协议导致信息外泄的。

8.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行权

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 股权转让协议/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只能依次转让给(公司法人)在(法人)不接受其股份时依次转让给(负责人),(负责人)不接受时再转让给其他股东,每股转让价格双方协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 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需要依据第七条第一点完成转让其股份的手续。

第八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股权变化时,甲乙双方作为同一单元同事承担股份变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 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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