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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承诺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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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导读】这篇优秀范文“装修承诺书【优质4篇】”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之用,希望这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装修承诺书【第一篇】

xxxxx:

本人是位于物业(下称“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现本人同意以下列条件出售该物业。

一、本人确认该物业的出售条件及本人承诺的内容如下:

1、建筑面积:XX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2、售价:人民币元(¥XX元);

3、交楼情况及时间:

4、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按揭付款

5、交易税费:

6、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万仟佰拾元正(¥XX元);

7、其他:。

二、本人承诺以第一条所述之条件出售该物业,并委托贵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人民币元(¥XX元)。本人将在贵公司指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三、鉴于贵司已为促成该物业的成交做了大量工作,如本人在签署本承诺书后不依承诺书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不依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或与买方或其亲属、授权人、代理人私下交易,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出售价格2%的费用,即元作为违约金。

四、如本人因买方违约而没收定金的,鉴于贵公司已为本人提供了相关服务,本人同意交没收定金的一半作贵公司的`劳务费用。

五、本人保证,如因该物业被抵押、查封或产权不清晰等而导致不能达成交易时,或者本人不依本承诺书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本人将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取之定金。

如因房改政策或上市手续而不能出售的,本人自愿承担一切办理费用,并即时无息退回所收款项。

六、所有发给本人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本承诺书记载为准,邮寄之日起五天内视为送达本人。

业主现住地址/有效通讯地址为:

七、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备注:

业主签署: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承诺书签署地:

日期:

x年x月x日经办人:

装修承诺书【第二篇】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开封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装修须知:

一、住宅室内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

(二)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

(四)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五)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六)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备注:

1、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剪力墙、屋架、悬索等。

二、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住宅房屋装修需进行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装修前向尉氏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一)拆改、变动非承重结构;

(二)增砌墙体、增加房屋使用荷载;

(三)开凿非承重墙体、扩大或移动门窗尺寸、位置。

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装修房屋需要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建筑物外立面、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当依法经规划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住宅房屋装修中实施禁止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住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在住宅房屋装修前进行备案的,由物业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进行有关装修活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并承诺在装修过程中不涉及禁止条款行为,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开封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装修管理工作的规定》进行装修。否则,本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买受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吉通物业有限公司

装修承诺书【第三篇】

本人:XX,是XX社区XX期XX栋XX单元XX房屋业主,本人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为使小区其他业主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业主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本人将按照《物权法》、《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携带办理装修所需的全部资料,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携带资质证和营业执照,并由物业工程部备案留底。

第二条: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消防、物权、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施工单位须指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对施工现场的秩序、安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漏洞,须及时整改。

第四条:施工单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施工安全教育及消防教育。在安排施工的同时进行安全工作的交底,并切实做好安全、消防、秩序等各种防范措施。

第五条:施工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器具

第六条:施工现场不得乱堆乱放及侵占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范围内放置相应的消防器具,教育作业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措施及报警意识。有火花、明火施工时须用阻燃材料做好隔离措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具进行监护,须交由具备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应规范、安全用电,严禁私自任意拉线接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临时用电线路下方以及左右30公分处不得堆放任何易燃物品和装饰材料;如需动用电焊、氧焊、切割等产生火花及大功率的机器时,须先报物业工程部部批准且落实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装修现场严禁贮存油漆、汽油、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第九条:对施工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等污染环境的事项有必要的防范及控制措施。对产生的建渣、垃圾须及时清理(不得过夜),施工完毕后须对施工产生的建渣、垃圾清运干净。

第十条:施工单位不得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不得擅自挪用灭火器具或消防备用水源。

第十一条:在施工过程中损坏非己物品时,须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严格按照物业所规定的装修时间进行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做饭、留宿等。

第十三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所有须持证操作的行业人员均须持证操作。

对于因本人装修导致相邻、他人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火灾意外事件等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房号:XX

责任人:XX

XX年XX月XX日

装修承诺书【第四篇】

本人/我司房业主/住户,现申明已清楚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社会《业主公约》中装修管理规定,按物业管理公司批准之准则施工,若因未遵守以上制度而产生问题由本人/我司负责。

业主/住户:

(签署盖章)

日 期: XX年XX 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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