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范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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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一篇】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查字典版权所有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二篇】
1、接收到旧式样介绍信后如何办?
自XX年8月1日起,各地接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必须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旧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无效。
接收到旧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接收单位党组织要主动与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联系;情况核实后将旧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寄回,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重新出具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如何规范填写新式样介绍信?
1、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求填写的栏目内容应当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2、党员去向须明确去何单位党组织,不能用“贵处”两字代替。
3、党员年龄应填实足年龄。
4、党员的性别、民族及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都应予以明确。
5、党费已交纳时间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应使用大写数字填写。
3、一份介绍信可否同时转移多名党员?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人一份《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属于多名党员集体从一个单位党组织同时转移到另一个单位党组织的,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姓名栏中填写“×××等×名”,并加附党员名单。党员名单应包括党员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是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党费交纳情况等内容。
回执联使用规定
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一般应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4、如何正确理解介绍信的回执联不层层回执?
根据简便易行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仅在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和最终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之间使用。即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基层党委负责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三篇】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作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收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概念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党员证明信”;狭义概念特指正式组织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当我们说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时,是广义概念;当我们说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时,是指狭义概念。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三、党员证明信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办法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郡。
五、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办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已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六、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七、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八、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
九、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与保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的印制和保管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须由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统一式样,在指定印刷厂印制。印制的时间、数量要进行登记,并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后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证明信、存根要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方可销毁。
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十一、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样表)
党员介绍信存根第 号
________________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
组织关系由________________转到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_岁,________族。系中共(正式/预备)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接转组织关系。该同志党费已交到要大写年要大写月。
(有效期要大写 天)
(盖章)
年 月 日
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第 号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书写和管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各级党组织必须严肃对待,严格管理,规范书写。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规定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蓝黑钢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也可用《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软件直接打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党员介绍信存根和主件中必须注明具体的转出、转入单位全称,还应注明党费交至年月、有效期(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为10天左右,确有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3个月)。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中应注明经办人,并由最终接收单位党组织盖章后直接回复至原转出单位党组织。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党组织印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专人管理,列入移交。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存根要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程序
根据党员组织关系逐级转移的原则,市级机关党工委系统内各所属党组织的党员转出和转进都必须通过市级机关党工委进行转接。具体情况如下:
3.从常州市外调往市级机关党工委所属各党组织的党员,应先到市委组织部换信,由市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市级机关党工委,再转至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
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和发展材料档案的相关说明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方式呈现多样化趋势,大学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鉴于当前不少毕业生党员对于党组织关系及组织管理方面存在模糊认识,现就一些和毕业生党员息息相关的问题作简要回答,以期帮助大家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4.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6.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转出程序为:(1)经本人向所在党支部申请;(2)学院党总支开具介绍信;(3)逐级接转到你所要去的单位党组织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校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珠海市内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本省其他市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90天。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1.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我校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则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取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所在院部将该毕业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一般毕业生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
我校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预备党员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12.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果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并已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近届满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家庭居住地党组织等)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13.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院部党总支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1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本人交回院部党总支,由院部党总支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6.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17.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如何填写
以下将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经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毕业生党员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工作单位或通过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后,用人单位(读研单位)党组织在政审时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3、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4、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5、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