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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部承包合作协议 承包合作协议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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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部承包合作协议【第一篇】

发包单位:

承包方:

为推进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改革,提高生产率和提升企业竞争力,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甲方同意 xx车间 外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承包生产的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职工三方的权、责、利的关系,并按协议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风险担当。

2、承包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厂房并以租赁的方式承租给乙方;设备的投入由乙方全额投资;生产、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与怀甲方无关;生产要求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落实生产目标。

3、承包期间吹瓶车间的所有权、行政隶属关系及税收、水电费用等配套关系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水电接到生产场地指定位置。

1、本协议承包期限为3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厂房租赁到期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费用双方另行签订。

2、承包项目范围:乙方主要承包吹瓶车间,车间的`生产费用及管理费用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变更生产厂房的基础设施,在满足甲方生产的需求情况下,乙方可以开发供应其他生产厂家。

1、甲方收取厂房租金为/年,在每年 月底前结清。

2、甲方按计量按月收取生产用的水、电费用。

3、乙方根据当年的市场价格一次定价,按/只结算,货款结算按照一批压一批的方式结算。甲方保证年产量不低于 万,在生产能量低于 万时补偿乙方元/只。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跟踪。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政体系执行情况、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指标达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

3、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的规定,维护乙方员工的合法权益。

4、 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自行的生产员工有人事任免权,所属员工不纳入甲方管理,但要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

2、乙方必须遵守生产许可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发包的生产任务。

3、承包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对其行政管理、成本控制、品质保障、生产计划等项目进行监督。

4、承包期间,乙方应保证甲方提供的厂房完好,所有的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或按原价培偿。

5、自觉遵守甲方的厂规厂纪,接受甲方和员工的监督,尊重保护员工民主权利,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乙方 %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方的货款中支付%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作为违约金。

1、 本协议期满后,如甲方仍须发包时,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良好的情况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由乙方续约。

2、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续约或终止协议,应于本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协议期满后3个月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利润。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

承包方:

日期:

注塑部承包合作协议【第二篇】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项目工程经营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公司决定将 授予 同志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事实《建设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条款,进行事实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经与 同志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为:

2、工程内容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六、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均采用全额承包,承包人有承包责任人,与发包人圈定书面项目承包合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原则,所创利润由承包人自主分配,发生亏损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七、工程结算

乙方负责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以内提交结算依据和工程结算书,并且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依据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在收到结算依据金额工程结算书后90天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报告。

八、设备及材料供应

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建筑材料的合同;如因生产和施工的需要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材料的合同,需经甲方对合同的内容予以审核,并经甲方签章后方能生效。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擅自为之,由乙方或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乙方全额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材料采购标准及相关事宜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和内容执行,且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标准与要求。乙方应及时、全面履行甲方因乙方承包的项目对外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现场管理

1、乙方派 同志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等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凡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签证等有关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书面资料须加盖甲方公章的,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和盖章送出,乙方盖章后的资料原件留二份甲方存档。

3、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专业分包,由乙方自主决定选择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在甲方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和分包合同原件各二份送甲方备案。乙方承担其经济、民事和总包责任。

4、乙方的总包责任: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为准。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工程负责人既要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也要服从甲方对其实行的项目管理。

6、工程负责人对承包项目内的工作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7、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法制教育,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强安全监察、督促,即使纠正安全隐患,承担安全责任和因安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若因乙方管理原因,项目文明施工未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由乙方安排专人按工程进度、准确、及时填写、收集,工程竣工即按档案馆要求进行整理后交建设单位及档案馆所需竣工资料,同时送交一套完整竣工资料予甲方备案。如因乙方资料 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影响进度款拨付及完工交验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对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有拖欠行为,以至对甲方造成不良的影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类似情况及以甲方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发生债务纠纷,甲方有权代扣工程款支付欠款。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格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管理人员的选派必须报送甲方审查、备案,特殊工种的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12、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由乙方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定期回访,每次必须签署保修回访单,否则,扣留保修金甲方不予支付。

13、如出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及时、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和有其它行为,乙方应积极向建设单位追收工程款。

14、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标文件及承诺书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内容全权负责。

十、管理费与有关费用承担

1、乙方按照本工程建设方审定工程总造价的 向公司承担管理费。管理费按照前述比例在每笔到账的工程款中扣取;到账的工程款包括建设单位 以实物抵偿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乙方应结清上交公司的管理费。

2、工程的中标费、交易费、建管费、定额测定费,人身保险费等费用约合计 ‰由承包人承担。(以实际缴纳为准)

3、乙方承担应缴纳国家规定的营业税、费及个调税等国家规定税费,公司按实际发生额代扣代缴。

4、因工程所发生的其他经营、管理费用与开支均由乙方实际承担。

5、乙方不得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业主)收取任何款项;每笔工程款项须经公司。

十一、工期、安全与保证金

1、工程工期:按合同工期考核,履行率为100%。

2、安全、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 ‰以内。

1、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季、月、旬作业计划,提出材料、设备、劳动力所需数量及进出场时间,并加强施工过程的中间控制和人、财、物的协调,确保工程形象进度。

2、技术管理。建立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认真贯彻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

3、质量管理。按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臵质监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保管好各种原始单据和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并必须通过市(或区)档案馆验收。

4、安全管理。项目必须设臵安全员。监理各级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教育和常规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死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均由项目部承担。

5、文明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的总平面图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 有关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现场,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形象。

6、预决算管理。施工图预算编制,负责办理竣工决算。

7、资金管理。承包人应及时准确第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要资金负责收取工程款,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税金由公司代扣代缴)。同时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8、成本管理。编制施工预算制订项目工程承包经营目标,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工程成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各种原材料耗用台账、人工工资台账、设备架料租用台账,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成本降低率。

9、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承包人必须了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投标文件及承诺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相关内容,认真组织管理,对所承诺的条款认真履行和落实。

十三、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

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按“项目工资”的通知确定,其标准为:

(1)项目经理: 元/月。

(2)其他管理人员人均: 元/月。

十四、利润分配和亏损赔偿

工程完工决算后,财务结算已办清,与建设单位的还款协议已签定,工程决算送公司财务审计处审计,经审计和考核后的工程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

1、质量、安全、工期未达到按有关规定扣减利润。

2、其余部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自主分配。

3、工程发生亏损,承包人对亏损负责全额赔偿,风险抵押金冲抵亏损,冲抵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一年内给予赔偿。如承包人不能赔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五、处罚

工程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在三年内不得承包工程。

1、工程发生亏损。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六、其他条款

1、如工程发生停工,双方商定处理。

2、承包人的财务成本、材料、设备、专业分部工程的分包、周转架料、劳务分包等管理,均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本项目承包合同条款如遇特殊情况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十七、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注塑部承包合作协议【第三篇】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四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五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六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 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 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 保险

第三十六条 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注塑部承包合作协议【第四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提供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经营场所。

一、甲方

1、是经营场所的合法人。

2、提供舒______场地。

二、乙方:

1、在甲方场地经营__________等项目和店内一切经营策划管理。

2、乙方在甲方场地经营合作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私人债务债权和客人纠纷赔偿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在乙方未接场地前所有____________预存现金如出现退款或换产品及甲方个人债务债权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只负责签合同之后事项。

3、乙方在甲方场地经营合作期间每月交甲方承包费_______元,除房租、水、电、人工、税务、店内、维修等),乙方保证店内物品电器正常使用,如有损坏需由乙方维修或赔偿。

4、每月______号交房租及承包费用准时结数不得拖欠,到______年______月份房租______元,如合同期满房租升至不得超过______元,至少甲方保证______年。

三、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得参于乙方店内一切经营管理事务,不得转让它人或无理收回经营权,若合同未到期甲方单方毁约,需赔偿乙方相关损失______元,甲方并负责乙方所有顾客的无偿售后服务,甲方私人一切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如房主出现任何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______产品不在合作范围内,乙方可以代销提成,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作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乙方交甲方按金______元,乙方经营期内出现问题,以轻重在按金赔偿,乙方如无违反法律或损坏场内物品可正常使用,合作期满甲方必须原价退还乙方按金______元。

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注塑部承包合作协议【第五篇】

______(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xx______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包机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飞机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 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 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 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机费用总共__________元。

(二)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__公斤(内______座位)。如因气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料时,载量照减。

(三)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得利用空余吨位,自行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四)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五)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六)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七)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 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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