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安全事故反思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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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管理制度【第一篇】
目的
为了规范电力管理,促进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保证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各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定。
术语和定义
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术语和定义。
一次设备:指运行的高压部分设备。
二次设备:指控制、信号、计量、测量等设备。
灭火器:电器灭火器应该选用co2灭火器。
两措:运行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
职责
1、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4、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并按时提报各种报表。
5、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准备工作,组织或参与验收。
6、检查、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7、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技术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2、监督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3、负责站内各种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4、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编制培训计划、完成站内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值长职责
1、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各项工作:完成当值的设备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的验收。
2、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督执行倒闸操作。
3、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4、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参加验收工作。
5、组织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审查本值记录。
6、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副值职责
1、在值长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按本单位规定受理调度命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查后在值长的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3、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
4、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做好运行记录,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6、参加设备验收、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管理内容
a、安全管理制度
b、交接班制度
c、巡回检查制度
d、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运行分析制度
f、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g、技术管理制度
h、操作规程
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变电站管理制度【第二篇】
1.总则
为加强变电站扩、改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包括调试单位、供电企业所属施工、多产和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保证顺利完成变电站扩、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任何施工企业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必须经过所属供电企业的审查批准,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供电企业(变电站)的有关管理规定。
变也站值班人员有监督、纠正、制止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的职责。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2.进入变电站前的工作
施工企业人员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前七日,应向供电企业报出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人员安全考试等资料。供电企业进行审查,五日内做出可否进入变电站的批复。
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等)进行安全考试和现场安全教育,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发放允许进入变电站的工作证件。进入变电站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规定。
供电企业要对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公布工作负责人名单。
3.工作票制度
在运行变电站进行扩、改建施工,要按规定办理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可由施工企业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由供电企业担任。
施工企业在变电站施工中要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供电企业必须安排熟悉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的人员进行安全监察。安全监察职责是: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完备;人员、机具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发生误动、误碰运行设备现象。
工作票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班成员人数包括雇佣的临时工、制造厂家服务人员等。工作票签发人将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名单写入工作票备注栏。未落实安全监察人员(包括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许可人不准许可工作。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完备正确,对工作的全部安全风险点都应有相应措施。施工作业中对带电设备距离近的危险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护。二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安全措施完备正确负责,并承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责任。
每天工作结束后,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把工作票交变电站值班员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员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设备运行对施工的要求,并经双方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施工现场。
4.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必须由供电企业公布的人员担任。
工作许可人必须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职责。
工作许可人(变电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设备,对可能影响设备运行的施工项目,要增加巡视次数。
在二次施工中影响到运行设备时,施工企业必须向供电企业办理继电保护措施票,经批准后开工。
工作许可人(运行值班人员)对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进行检查。
5.设备移交和投运
设备(及其关联的系统)通过验收后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施工、供电企业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设备移交签字前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供电企业不准改变设备状态;设备移交后视为运行设备,由供电企业负责管理,施工企业若需进入设备现场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部分设备移交(投运)后,若需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设备投运时,供电企业应详细检查设备状况。设备试运过程中,施工企业负责消除缺陷,供电企业担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联系
扩、改建变电站工程,施工企业和供电企业要明确双方的联系人,负责工作接口的联系协调。
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双方的工作分工、联系的主要内容及反馈的意见等须有书面材料并经双方的签字。
变电站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保证变电所设备平安运行,准时消退设备缺陷。
二、职责:
变电所长对所内设备缺陷的管理负责;当班值长对发觉缺陷不准时、不汇报负责;值班员对未巡察出设备缺陷负责;段长、运行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各所发觉缺陷、督促班段处理;工程师负责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管理要求:
1.变电所设备缺陷分为:
1)危险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逼平安运行并须马上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2)严峻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峻威逼,临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3)一般缺陷:危险、严峻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指性质一般,状况较轻,对平安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2.当值人员发觉缺陷后由值长和所长到现场进行确认后记入缺陷记录中,发觉危险、严峻缺陷后,值班长或所长应马上汇报调度及运行主任,调度要马上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处理。一般缺陷应由当值值长汇报调度。
3.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具体进行交待,并向所长汇报。
4.变电所所长每天查阅设备缺陷记录,了解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状况,对未消退的缺陷应每月末统计汇报变电段,由变电段通知相关班段处理。
5.各班段每天在网上查阅变电所设备缺陷记录,准时组织处理所管辖缺陷,处理后当班值长将缺陷处理状况记录,然后向调度汇报消退缺陷。
6.每月由变电工程技术人员将设备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供应给相关班组参考。年末汇总后上报技术组。
考核方法
1、因巡察不到位未准时发觉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造成严峻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不准时汇报缺陷对责任者扣50元。
变电站管理制度【第四篇】
1、值班制度。
不准单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准参加检修等其它工作。
在值班时间要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按规定准确填写运行日记和有关数据。
设备检修后,值班人员要到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值班人员应熟知系统和运行方式。
在发生人身触电、火灾及可能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值班人员可自行决定停电,但事后须尽快报告领导。
对所有工具、备件、仪器、仪表及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
2、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轮流表和时间进行值班,未经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替换。
值班人员必须在接班前15分钟到达交接地点。
经共同检查认为无误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
应交而未交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问题由交班者负责。
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酒醉或因有思想情绪等不适于工作时,应拒绝交班并报告领导。
未经正式交接手续及接班人员未按时到达时,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有重要操作时,禁止进行交接,应由交班人员进行处理后再交班。
值班人员应交接下列事项:
a.当时系统的运行方式,变动部分及事故处理情况。
b.设备运行情况,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备用设备的情况。
c.设备和线路正在检修或试验的工作情况。
d.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的变动情况。
e.上级的指示及传达的命令。
f.当班值班未完的工作,包括没有执行的`操作命令。
g.一切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h.站内所设的安全用具及仪器工具是否完整。
i.现场环境卫生。
3、巡视检查制度。
变电所设备正常运行时,每小时巡视一次。
巡视重点:
a.已存在的缺陷。
b.已处理的缺陷。
c.运行中的设备状态。
巡视时不得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单人巡视不得超过遮拦,若须越过遮拦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
巡视检查时与带电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6千伏及以下安全距离为米,10—35千伏为1米。
巡视完后,应将巡视时间、地点和所发现的设备缺陷分别记入巡视检查记录薄内,并向值班长汇报和提出处理意见。
4、操作制度。
变配电站进行的一切操作均应依照命令执行,并按规程的规定填写操作票,经审核无误后按顺序进行签章。
操作时应尽可能在负荷最小时进行,除事故和紧急情况外,禁止在负荷最大时操作。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倒闸操作的规定是:
a.对于操作人员一次只给一个任务(包括与改变供电接线方式有关的一系列操作)
b.操作时必须两人执行,值班长为操作监护人,值班员为操作人,监护人应监护操作人的正确性,并给操作人朗读操作内容,操作人核对编号无误后执行。
c.对监护人发布的命令有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经重新检查认为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刀闸不允许带负荷操作,当油开关拉开后方可拉开刀闸,送电时应先合上刀闸而后合上油开关。
回路中未设置油开关时,可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a.合上或拉开仪用变压器。
b.合上或拉开母线与其它设备的电容电流。
c.合上或拉开下列容量的无载电力变压器:
10千伏及以下容量,不超过370千伏安
22千伏及以下容量,不超过560千伏安
35千伏及以下容量,不超过1000千伏安
若须合上或拉开22千伏及35千伏的无载变压器应用三相刀闸。
接到操作命令时,应认真执行。先审查工作票内容,再填写操作票,经审查后方可操作,严禁约时送电。
操作完毕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再次检查已拉开电源的刀闸位置、标志牌、接地线是否正确,并亲自用手触摸已停电的设备,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检修完毕,值班长、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是否清洁等,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工作终结,值班人员应到现场检查无问题后,依次拆除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拦,得到命令后,方可送电。
5、停、送电须知
通过油开关控制的设备、线路的停电工作,必须先将油开关拉开,再拉各有关刀闸,送电时先合上刀闸再合上油开关。设有油开关控制的设备、线路停电,先将负荷侧刀闸全部拉开,再拉电源侧刀闸及保险。送电时,先合电源侧总刀闸及保险,再合上负荷侧刀闸。
6、停送电前的安全组织措施
停电,接到停电命令后,由值班长填写操作票,作好下列工作:
a.监护人和操作人必须了解操作范围和顺序。
b.拉闸杆、验电器、接地线、标示牌、扳手、遮拦、绝缘手套、绝缘靴、关锁钥匙等,准备齐全并详细检查。
c.正确执行操作票所列各项内容,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送电
1)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在断开的位置。
2)接到工作票时,值班长填写操作票,核对无误后执行操作。
3)检查交直流保险器及操作电源,操作把手应在掉闸位置。
4)检查继电器,信号应为正常位置。
5)检查接地装置,必须全部拆除。
6)检查主变压器二次侧开关应在断开位置。
7)收回工作票应签字。
8)送电操作,待用电单位申请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