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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基本情况汇报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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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__年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__年36号令),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现就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变更和处置管理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1、收益范围。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全区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和处置收益等。具体包括通过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转让、变卖、报损、报废、公管房拆迁补偿、接受捐赠收入及其他国有资产收益。

2、收益收缴。国有资产收益要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系统统一管理。各有关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必须在收款之日起5日内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3、收益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单位履行职能及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除国家已有政策规定或具有专项用途的外,各有关单位上缴的经营性收益,由区政府确定调控比例。

4、收益监督。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有关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应及时足额收缴,凡有拖欠、挪用、截留及私分国有资产收益等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和法律监督

财务账、各单位台账卡片三方数据一致。

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2

一、现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存在不足

固定资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它的价值转移和价值补偿上。固定资产能够多次参加生产过程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按照固定资产的损耗程度分次地、逐渐地以折旧的形式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价值中去,构成产品价值的一部分,然后随着产品的销售从实现的营业收入中分次地、逐渐地收回这部分价值,并形成固定资产更新的货币准备金;固定资产完全报废时,再以积累起来的货币进行实物更新,从而完成固定资产损耗价值的补偿。这样,固定资产从构建开始,沿着投入使用、价值损耗、价值转移、价值补偿、重新构建的顺序,便完成了一次价值的循环和周转。固定资产的价值运动具有投资一次性和回收多次性的特点,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均不计提折旧,这使得资产负债表反映不出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的程度越来越大,形成资产总量的虚增。行政事业单位的这种核算制度不能体现现有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仅能体现最初购入或交付固定资产的价值。由于未进行折旧计算及核算,不能体现固定资产在日常工作中的逐渐转移、磨损、消耗或无形消耗的价值,也就无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用成本及行政事业单位一个会计年度的实际运行成本,不利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集中采购制度的执行。

(二)资产购置存在漏洞

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固定资产时仍存在一些漏洞。一些地方在采购单位的选择、标书的撰写上不够规范,导致人为因素加大;一些单位采取“化整为零”的战术分解采购规模,刻意规避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但在具体执行时力度不够。私下交易、暗箱操作、“人情采购”等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行为依然存在。盲目采购、攀比采购、重复购置等现象在个别地方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固定资产违规购置、采购成本增加,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账务不全、家底不清、核算不及时、不全面

单位建立资产账簿不全面,有的有总账没有明细账或没有台账,有的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有些单位长期记账不完整,家底不清,另外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不准确的现象。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多年财务账上仍没有反映,部分固定资产早已报废,却仍挂在财务账上。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基建项目,未办理决算手续甚至已办理决算手续,对已形成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或者有些基建项目根本没形成固定资产,总账却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虚增了固定资产。

(四)重投资轻管理、使用过程问题多、处置不规范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往往带有人为因素,要么符合领导的意思,要么符合部门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各自为政,造成固定资产重复购置,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有些固定资产长期归个人使用,久而久之,产权不明。登记制度不健全,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管理困难。定期盘点不及时,无法及时发现账外资产、毁损资产、遗失资产等,造成账实不符。移交、监交制度执行不严,造成部分资产流失无法追究责任。定期维护检修制度执行困难,缩短了资产的使用寿命。出租资产管理不规范,收入不入账或不公开,支出不规范或不合理,极易形成“小金库”,诱发腐败行为。资产处置不够规范,按规定国有√阿拉文库★√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单位在处置时未办理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出售、转让,随意核销现象。个别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报废、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制度改进建议

(一)固定资产核算的改进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改革的关键点是,计提折旧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对于不同的固定资产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和年限进行核算。对于房屋、一般仪器设备,采用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进行核算,对于交通工具类固定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按照使用说明或其他方法确定这类固定资产的总工作量和残值。对于科技含量高、更新换代快的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并确定合理的使用年限及残值。以反映这类资产随时间推移的无形损耗,加速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折旧进行归集,并进行账务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账务处理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提取折旧时,可设立一个新科目“行政事业开支成本”,仍用“累计折旧”科目。

借:行政事业开支成本

贷:累计折旧

3.固定资产报废时:

借:累计折旧

贷:行政事业开支成本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经过这样处理以后,一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易于计算(等于原值减累计折旧),并可在相关报表中得以反映。二是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形成的成本一目了然,再汇集其成本项目,便可得出行政事业单位每年的成本费用,便于分析、评价一个单位的办公成本是否合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便于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对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集中采购创造条件。

(二)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部门要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在此基础上处室要以各房间为单位设置固定资产台账,要有专人负责登记房间的固定资产。各处室的台账是财务部门总账、明细账的进一步分解,总账、明细账、台账的合计金额应该相等。对固定资产应定期(至少一年)进行清查,也可以让财务部门指派专人不定期的抽查,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2.建立固定资产采购、核销管理制度

资产形成和配置过程中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人为因素过多,没有形成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为保证固定资产物尽其用,达到使用的最高效率,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购入、核销。需增加固定资产时,由需要部门写出申请报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统一编制预算,看是否有调剂的可能,再最终定采购方案。购买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入账(总账、明细账、台账),交有关使用部门专门负责管理使用,这样可以避免重复购置并及时落实到人。如有固定资产需要报废,需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报相关部门及领导批准,批准后按照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核销或直接核销,批准后要及时进行减少和清理,避免固定资产已报废却仍然挂在账上的现象。

3.建立固定资产转让、调拨、借出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基本情况汇报范文3

???第-条为了规范集团所属公司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人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财政部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集团公司,独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A类企业)。不控股的其他合资和合作经营公司(以下简称B类企业)按投资双方协商原则执行。

???第三条各公司(集团公司及十公司)服从财政部及当地财政厅,局的统一管理。本制度报各企业所在地主管财政部门利当地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原则

???第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季,年)。公司的会计年度按照日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各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第七条各公司应当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第八条各公司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实行配比原则。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帐。

???第九条各公司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者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财产的帐面价值。

???第十条各公司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支出的效益及于一个以上(不含一个)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支出;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支出。

???第十一条各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果有必要变更,一般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告中附注说明。

???第三章记帐与帐簿

???第十二条各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十三条各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四条如果有必要变更,应当报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各公司的记帐文字为中文。

???第十六条各公司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当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第十七条各公司应当设置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三种主要帐簿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帐簿。各种帐簿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或者凭证汇总表等登记,做到登记及时,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各种凭证或帐簿中的记录,如需更正,必须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进行。

???第十八条由合作各方分别纳税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对于合作各方共有的财产和债务以及共同的收入和费用,应当比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设置联合帐簿,合作各方还应相应设置各自的有关帐簿。

???第十九条各公司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其软件应满足本制度的要求,并具备安全,保密功能。由磁性或者其他介质存储的各种数据和资料,应有备份,并定期打印成书面形式保存。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条各公司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

???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收款项,应当按照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应收短期贷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照预付货款(预付定金),预交所得税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当按照商品,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户成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长期投资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一条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当设置日汜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有多种货币的,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现金管理办法:现金库存限额由公司财会部向基本存款户开设银行申请获批的限钡执行。必须按规定手续填制收,付款凭证经审批后收付款项,严禁白条抵库。每日记帐,日清月结,帐面余额与库存金额相符:现金收入不得坐支,及时送存银行,现金不足,另行提取。现金使用范围:发放工资及劳动报酬,支付备用金,差旅费等费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出纳员负责现金保管,执行现金管理办法。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出纳员收到会计员填制的收付款凭证后,必须认真核对其利原始单据是否合法齐全,大小巧金额是否一致,会计科目是否填写正确,领导有否签批,财务主管有否审核,齐备后方可进行收付款操作,(现金收付同此办理)根据银行结算制度及票据法有关规定,填写支票,汇票等各种结算凭证,盖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财务主管保存及盖讫(必须分开保管及盖印),去银行办理结算。

???正确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结算余额,按月与银行核对余额,编制"余额调节表",做到与银行帐帐相符。

???第二十二条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帐。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己宣告发放的股利或者应计利息的,通过其他应收款帐户核算。有价证券的股利或者利息收入,以及其售出或到期时所收到的款项与其帐面成本和已登记入帐的应收股利或者应计利息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投资损益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营业外收入。

???第二十三条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照不同货币分别没帐登记。

???各公司实行哪个部门发生的应收,预付款项,由哪个部门负责清理的原则财务部应及时对己发生的应收,预付款项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并收回款项,必要时应填列《应收,预付款项处理意见表》(见附表一),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示后,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制定执行结果与有关人员奖金挂钩考核的实施办法。

???企业的坏帐损失,在报当地税务局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现行制度规定,确认坏帐损失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因财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3.因债务人逾期来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2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第二十四条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购入的存货,以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自制,自产或者自行开采的存货,以制造,生产或者开采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加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以及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商业和服务业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商品,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等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接受捐赠取得的存货,以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的价格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入帐。

???盘盈的存货,按照原实际成本或者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

???领用或者发出的商品,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等,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入帐。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全部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成本。公司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其他资产核算。

???第二十六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两次(六月,十二月的下旬)。

???盘存数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盘盈的存货,一般应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或者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其中,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年终,公司的商品,产成品或者可以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如有因残次,陈旧,冷背等原因而造成的其可变现净值低于帐面实际成本的,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损失计入本年销售成本,(其小额损失报税务局备案,大额损失报税务局批准后入帐),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存货的减项反映。已计提变现损失准备的存货销售时,其变现损失准备应当冲减其销售成本。可变现净值按照有关存货的预计变现收入减去必要的加工:或者整修费用确定。?

???第五章长期投资

???第二十八条长期投资足指向其他单位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包括直接向其他单位投出的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入的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即将收回的长期投资,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向其他单位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或者投资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的作价入帐。

???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或者投资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的作价加交易费用等有关费用入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作为其他应收款帐户核算。

???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入帐,其中含有应计利息的,这部分利息通过其他应收款帐户核算。

???对于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债券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到期前分期摊销,相应调整利息收入和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摊销的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或者实际利率法。

???用于投资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的作价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递延投资损益,在投资期内逐年平均转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递延投资损益的期末净额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类或者其他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九条向其他单位投资和股票投资的核算,一般采用成本法。公司的投资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股本总额20%以上,且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力的,也可采用权益法。

???长期投资的股利或者利息收入,长期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时,实际收到的款项与其帐面成本和已登记入帐的应收股利或者应计利息之间的差额,以及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的公司,由于被投资公司权益的增减而相应增减长期投资金额的部分,均应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火。?

???第六章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第三十条各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未取得所有权之前,应另行核算;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在辅助设备查帐簿中登记,并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予以说明。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土要没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各公司于每年10月末编制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经集团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批准后,在下年度内执行,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若在预算外急需购置五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须专题报告集团,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批准后方可购置。

???各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分部门管理职能如下: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审核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预算及执行,正确计算折旧,组织主管和使用部门每年两次(六月和十二月下旬)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确保帐,卡,物三相符。对固定资产完整性负责监督。

???生产部:主管公司生产用固定资产,须建立固定资产分部门台帐,建立卡片及编号;办理需求计划或预算,请购,调拨,移转,报废利盘盈盘亏的具体工作,编制大,中,小修计划或预算并组织实施。

???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帐,管好设备附件,不得丢失损坏,确保资产完整。

???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固定资产应划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别核算。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原价登记入帐。

???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协议或者公司中请书

???和验收清单中所列金额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款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合同规定的价款中包含了价款利息利手续费的,一般应将利息和手续费从原价中扣除;如其价值不火且期限不长,利息和手续费也可不单独核算。

???接受捐赠取得的固定资产,以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的价格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如系旧的固定资产,还应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发生的有关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其安装费用应当一并计入原价。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不宜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的,也可以采用工作晕法。预计净残值率一般应当不低于原值的10%。

???直线法年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分类折旧率,如不宜也可采用个别折旧率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规定为:房屋,建筑物为20年: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电子设备,运输设备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加速折旧的规定:发生下述二种情况经财税机关批准可以加速折旧:

???1.受酸,碱等强腐蚀的设各,长年处于振动状态的厂房和建筑物。

???2.提高使用率,加大使用强度,长年处于日夜运转的机器设备。

???3.中外合作企业的合作期比税法规定期限少,期满后资产归中方的可加速折旧。

???固定资产应当自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折旧;停用的固定资产,白停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折旧提足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增加价值而调整原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根据调整后原价,已计折旧,估计残值和尚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筹建期用于本公司工程施工的固定资产,可以在下程竣工时一次,也可在工程施丁期间按期计算折旧,并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在筹建期间使用,但与工程施工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入开办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组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长期闲置未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折旧。

???累计折旧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的减项单独反映。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应当另行核算。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盘存数如与帐面记录不符,应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估计累计折旧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在公司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或者盘亏,应当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由于出售,报废或者毁损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营业外收入。在公司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净损益,应当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应当计入开办费。

???第三十四条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己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单列项目反映。筹建期间在一年以上,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可以分项目进行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登记入帐:

???工程用材料,比照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待安装设备,比照第三十条的规定;预付工程款,按照预付的工程款项;工程管理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

???公司在筹建期间购入或投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也可以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第三十五条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失,一般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对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和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应当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作为产成品成本,同时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应按决算数调整原始估价和已计折旧。

???第七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上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应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投资方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合同,协议或者企业申请书中所列金额以及由企业负担的有关费用入帐;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

???第三十八条无形资产应当自公司开始受益起按照规定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第三十九条其他资产,包含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递延投资损失以及需要分期摊销的其他递延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农中分别列项反映。

???开办费,按照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注册登记费,人员工资,差旅费,职工培训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下同)费以及其他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费用金额入帐。

筹建期间汇兑损失,按该期间公司实际发生额入帐。递延投资损失,按照投出资产的实际作价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入帐。

???其他递延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有关支出入帐。

???第四十条其他资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摊销:

开办费和筹建期间汇兑损失,自公司投入生产经营起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递延投资损失,按照投资期限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其他递延支出,按照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第八章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他负债

???第四十一条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收货款(预收定金)和预提费用等,应当分别核算;

???应付款项,应当按照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其他负债性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以上的应付款项,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长期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四十二条长期负愤,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公司债利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第四十三条应付公司债应当按照已发行债券的票面价值登记入帐。实际发行收入与债券票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作为应付公司债发行溢价或者折价,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付公司债的加项或者减项单独反映。实际收到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通过其他应付款帐户核算。

???应付公司债发行溢价或者折价,应当在公司债到期前分期摊销,并相应冲减或者增加有关利息支出。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或者实际利率法。

委托金融机构发行公司债的手续费,应当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其他负债,包括筹建期间汇兑收益和递延投资收益等,应当分别通过筹建期间汇兑损失和递延投资损失等帐户核算。

???第四十五条各种负债的利息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逐期计算。

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利息,在所购建的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利息,在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开办费,在生产经营期间,应当作为本期费用。

???第九章所有者权益

???第四十六条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项反映。

???第四十七条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合同,协议或者公司申请书的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则设"股本"科目反映)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存入公司开户银行的金额入帐:

???实物投资.按照合同,协议或者公司申请书和验收清单中所列金额入帐。

???无形资产投资,按照合同,协议或者公司中请书和验收清单中所列金额入帐。

???实收资本登记入帐后,如果与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不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八条投资人缴入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记帐本位币,在有关资产帐户中,一律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在实收资本帐户中,按照合同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公司收到出资额当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如果由于公司登记注册所用的货币与记帐本位币不一致,且投资各方缴付出资额时的汇率不同从而导致各方投资入帐面实收资本比例与合同规定的比例不一致的情况,应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说明合同规定的出资比例是多少。不论帐面实收资本反映的比例如何,公司的分配与清算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为依据。

???由于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所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记帐本位币差额,应当作为资本公积核算。

???第四十九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人的投资的,对已归还的投资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五十条资本公积包括捐赠公积,资本折算差额以及资本溢价等。

???捐赠公积是指因接受现金或者实物捐赠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现金捐赠,按照受赠的金额入帐。实物捐赠,对于附有发票帐单的,按其金额入帐:无发票帐单的,参照同类实物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入帐。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原价与估计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入帐。

???本折算差额是指本制厦第四十七条第三款所述由于有关资本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所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记帐本位币差额。

???资本溢价是指投资所有者交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的差额。

???第十章成本和费用

第五十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及各项费用,都应当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当按照实际耗用的数量和帐面单价计算,计入成本,费用。

公司应付职工的工资,应当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等制度,以及工时,产量等记录资料止确计算,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的中方职工保险福利费用,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住房补助基金以及中方职工的各项补贴等,也应以上资项目计入成本,费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都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当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当作为待摊费用或者递延支出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第五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一)工业公司的生产成本项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还可根据需要,增设燃料及动力,外部加工费,专用工具以及其他需单独核算的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是指能够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等。

???直接工资是指直接生产工人的工资。

???制造费用是指公司的车间和丁厂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费,存货盘亏(减盘盈)等。

???业公司实行"定单成本"计算法,为每份定单设立一个生产令号,设立一张成本计算单,归集该定单的全部实际成本,当月未完工产品,实行二个成本项目全额留存结转在产品的计算办法。

工业公司的费用项目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应当作为期间费用分别核算,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之内,并在利润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销售费用包括在销售产品以及工业性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销售佣金,代销手续费,广告费,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用,以及销售部门人员工资,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经费。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帐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因理财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有关费用开支方面的规定:

???交际应酬费: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按照生产型企业相关规定):全年销售净额小于1500万元按不超5%,大于1500万元按不超过3%,若超支则在计算所得税时将超支数调整为利润处理。

???董事会费:系指该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劳务报酬,差旅费,会议费等,实发数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董事会期间的招待费及礼品等计入交际应酬费。

???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可以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也可按工资总额14%提取并列支;公司目前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中方职工退休养老基金,待业保险金,住房补助基金:各公司按所在地政府和主管财政机关规定的标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工会经费:公司成立工会的,可按包括外方工资额在内的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可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十三条工业公司在产品开发中试制的样品,样机等,如果可以对外销售,在扣除残料价值后,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也可以计入投产以后的产品成本。

???第十一章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五十四条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当分别核算。

???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不同行业,可以分为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各种劳务或者服务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营业收入的实现,一般为产品或者商品已经发出,工程已经交付,服务或者劳务已经提供,价款已经收讫或者已经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

???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在委托银行收款的情况下,为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在委托代销的情况下,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投资人分得产品为营业收入实现。有长期合同的企业,可以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实际完成的丁作量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

???营业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或者应予收取的款项登记入帐。销售退回应当从营业收入中扣除;销售折扣或折让应当单独核算,井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收入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五十六条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和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商业公司还应减去进货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的净额。其他业务利润为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投资收益包括投资(收入减损失的)净收益和投资作价(收入减损失)净收益。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转入,罚款收入和以前年度收益,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资产评估减值,捐赠支出,罚款支出和以前年度损失,非常损失等。

???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

???第五十七条各公司一般应当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公司,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

???利润的计算,在年度内,月度及季度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帐结法。

???第五十八条各公司应当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储备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及企业发展基金的比例。储备基金除经批准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除经批准用于发展生产和增加资本,其帐面余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当用于企业职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者各项集体福利,其中形成的房屋、设施等资产,不得作为公司的财产。

???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后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给投资人的利润。

???第五十九条年终结帐以后发现的应调整本年度会计事项,应当在下年度有关帐户中进行调整,并在报表中作相应反映。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计算的,应当分别情况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或者调整未分配利润和应交税金帐户。

???第六十条本年的利润总额,应交纳的所得税,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分配给投资人的股利(包括本年分配的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和年末未分配利润;均应当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示。

???第十二章外币业务

???第六十一条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外币帐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及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和债务(如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应付股利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帐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第六十二条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帐户(包括外币帐户和对应的非外币帐户)无论增加或者减少,均采用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汇率,也可以采用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汇率。

???第六十三条月份终了,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当通过筹建期间汇兑损失帐户单独核算。同期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损失净额,应当按照本制度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摊销,摊余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类下单列项目反映;如为收益净额,其会计处理方法可以由公司在下列三种方法中选定:

1.自公司投入生产经营起按照5年分期平均转销;

2.留待弥补公司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年度亏损;

3.留待并入公司的清算收益。

筹建期间汇兑收益的帐面余额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

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

???第十三章清算业务

???第六十四条公司的清算业务,包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散,终止进行清算时发生的财产作价及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算,清算费用及损益的核算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第六十五条财产清算的作价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清算委员会确定。

???第六十六条清算费用包括公司在清算过程中为进行清算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清算损益包括清算期间的继续经营损益,财产处理损益以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清算损失与清算收益相抵后的净额与清算费用之和或差,为清算净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清算终了,如果为清算净收益,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七条公司的剩余财产,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分配。

???第六十八条公司自清算开始,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会计报告。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公司,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清算终了,编制并报送自清算开始至清算结束的清算损益表和财产分配表。

???清算终了的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应当在公司注销工商登记之前。

???第十四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

???第六十九条会计科目应当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参照财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设置,非工业行业的公司可参照相关行业的会计科目设置。

???会计科目一般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五大类,应当参照行业会计科目的规定分类顺序编号,(见附表二)。

???第七十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利润分配表等有关附表。需要上报汇总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必须按照财政部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同意的行业会计报表格式及项目内容编制:其他报表可以由公司根据需要,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业会计报表格式及项目内容编制。非工业行业的公司可参照相关行业的会计报表编制(见附表三)。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资总额,投资构成以及投资进度:

2.资本变动情况:

3.生产经营情况:

4.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5.资金变动及周转情况:

6.外汇平衡情况;

7.主要税费的交纳情况;

8.财产的盈亏损废情况;

9.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10.其他有必要说明的情况:

???第七十一条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当地外经委及税务机关,本公司总经理,集团财务部以及投资人。

年度会计报告于年后一个月内报本公司总经理及集团总部,然后请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连同年度审计查帐报告在年后4个月内报出。

季报应于季后15天内报出。

月度会计报表于月后10天内报本公司总经理,财税部门及集团财务部。

每周有关报表如《现金流量周报》于次周一上报集团总部。

???第七十二条各公司于每年10月末编制下年分月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及收支损益预算表报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综合平衡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于12月末前下达各有关公司在新年度内执行,新年度预算执行效果将与当年相关月度各公司各级有关人员的奖罚挂钩。

???第七十三条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项目,对于以外币注册的公司,按照年末国家外汇牌价换算。

???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如投资额占接受投资公司的资本总额或者股本总额50%以上,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接受投资公司的会计报表,不论是否已经合并,都应当随同本公司的会计报表一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五章会计档案

???第七十四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所有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等。

???第七十五条各公司必须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必须在公司所在地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第七十六条各公司的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应当抄具清单报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部同意后通知销毁。销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永久保存。

???第七十七条子公司清算结束时,本集团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档案一般应移送其控股的本集团公司财务部保存;非本集团控股的子公司的会计档案一般应移送其控股的中方主管部门保存,并报本集团财务部备案。移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抄报原主管财政部门。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解释和修订。

???第七十九条公司在执行本制度时,须进行纳税调整的,应当在申报纳税时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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