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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终奖个税怎么算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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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形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纳个税?

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将雇员当月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的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1.该办法每人每年只许采用一次;2.其它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1

某公司职员朱先生2015年12月14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100元,当月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4000元。

解析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案例2

某公司职员李先生2015年12月14日取得工资、薪金所得3000元,当月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000元。

解析

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3%=34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二、年底双薪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国税函[2002]629号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即:已取消年底双薪的单独计税办法)。个人取得年底双薪,如果其单位没有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资金计税办法计税。如果其单位既有年底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并且二者在同一个月内发放,可以将年底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统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如果二者不在同一个月份内发放,应将年底双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统一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个税盲区是什么?多发一元年终奖到手却少数千元?!

“个税盲区”是指年终奖发放金额在超过某个临界点后奖金数额只增加“一点点”、而纳税额却增加了“好多点”的现象。

也就是可能出现多发一元奖金,扣除个税后,到手却少数百、数千元的情况。对此,要找出每一级税率对应的“盲区”,有效地避开“多发少得”的情况发生。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说明6个盲区的形成原因及避开方法:

假设个人取得年终奖为Y元,且当月的工薪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

1、若年终奖18000960000,则月平均年终奖(Y÷12)>80000,适用税率为45%。

设Y-(Y×45%-13505)=960000-(960000×35%-5505),Y=1120000元。因此,若年终奖为Y>960000元时,应避开盲区960001,1120000。

四、双薪年终奖同发缴个税更省钱

岁末,很多企业都要发放年终奖金及年终双薪,年终双薪和年终奖同时发放可否同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呢?近日,广州地税表示,年终双薪与年终奖金同时发放可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与分月发放相比,可省250元左右的个税。

举例:

同月发放:

连小姐1月份工资收入4500元,年终双薪5000元,年终奖6000元,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1月份应缴个税:

工资收入:(4500-2000)×15%-125=250(元)

年终双薪及年终奖:

(5000+6000)÷12=确定税率为10%

(5000+6000)×10%-25=1075(元)

(2)2月份应缴个税:(4500-2000)×15%-125=250(元)

以上两个月共应缴个税1575元

分月发放:

张小姐1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年终双薪5000元,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年终奖6000元,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1)1月份应缴个税:

工资收入:(4500-2000)×15%-125=250(元)

双薪收入:5000÷12=确定税率为5%

5000×5%=250(元)

(2)2月份应缴个税:

(4500+6000-2000)×20%-375=1325(元)

以上两个月共应缴个税1825元

注意事项

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出现纳税人的纳税额大幅增加,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所以,年终奖如何发?发多少?如何规避纳税风险,需要我们考究。

我们举例就年终奖的计算方法:2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按照公式 应纳税额:24000 ×10%-105=2295元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元×10%-105=1795元

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3600元。

1、当月工资应纳税额:(3600-3500)*3%=3元;

2、年终奖计算方法:24000/12=2000元(按照修改后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适用税率表,按其商数200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0%,105)故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

3、张先生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2295=2298元

年终奖的个税怎么算3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新个税法实施后,月收入低于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薪族不再缴纳个税。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1.本表所列为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计算涉及到的内容

涉及税收的内容: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奖金(含年终奖金)

个人年终奖金交税方法计算公式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子吴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8000元,新旧个税法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奖:

8000÷12= 确定税率为3%

8000×3%=240(元)

12月份应缴个税:30+240=270(元)

吴小姐按新个税法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70元。

双薪年终奖同发缴个税更省钱

岁末,很多企业都要发放年终奖金及年终双薪,年终双薪和年终奖同时发放可否同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呢?近日,广州地税表示,年终双薪与年终奖金同时发放可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与分月发放相比,可省250元左右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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