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申请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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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申请书1
县教育局:
中学现有教职员工近百人(含离退休教师),90%已经成家立业,带眷属妻小生活者400多人,住房面积约4000㎡。教师现有住房包括教师住宿楼2栋,平房2幢,其中仅有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修建的一栋24套的宿舍楼条件设施略好之外,其他建筑极其简陋,甚至可以说是破败不堪岌岌可危。其中的平房建于上个世纪60、70年代,面积狭窄,房间阴暗,地面潮湿,风雨侵蚀,年久失修。晴不遮日月,阴不挡风雨。雨天,有的一间不足30㎡的住房漏雨处达到10多处,杜甫笔下的“床头屋漏无干处”“长夜沾湿何由彻”的凄凉情景嘲讽而又真实地再现于眼前,使人不由得为之心寒!另一幢所谓的“宿舍楼”也是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是由平房改建而成的,地基不牢实,材料不合格,建筑水平低下,一旦风雨大作,屋顶上的瓦片、墙壁上残败斑驳的水泥块便成片成片地往下落,整座楼房摇摇欲坠。经上级有关部门,这栋教工宿舍楼早已赫然列于危房!更有甚者,一部分教师就连如此破败的住房也没有一间,为了教学,不得不在学校附近租住价格低廉条件极其简陋的房子居住,有的干脆在上班期间,早来晚归,往返于学校和家里,风雨无阻,数年如一日,苦不堪言!这,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中学教师的精力,挫伤了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严重地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导致了教师的不稳定,极大地困扰和制约了中学规范办学和健康发展,解决中学教师住房问题,已然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基于此,中学全体教师强烈要求学校领导反复商讨决定由教师自筹资金集体建房,以解决教师后顾之忧。
中学自筹资金集体建筑教工宿舍楼初步规划:在原男生宿舍、原2层教工宿舍楼上各兴建一幢教师宿舍楼,共32套住房,每套面积约120㎡,总建筑面积约为3840㎡。若按500元/㎡核算,预计投资192万元。学校只准备投资约10万元为新修的2栋教师宿舍楼实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其余资金均由建房教师个人自筹。
欲使乐其业,必先安其居。为此,中学祈请县教育局领导本着勤政为民切实为教师排忧解难的宗旨,批准此请求,福泽中学教师,福泽人民!
xxx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建房申请书2
尊敬的各位政府领导
我叫XXX,是XXX村委墙背村小组农民,由于现住房是父辈五十年前建的简陋木质瓦房,至今50余年,虽经过多次整修,破损仍多,墙面大面积开裂,修修补补仍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
现住房屋一间,三世同堂,还需要堆放粮食等物,实在太拥挤,苦不堪言。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也比以前收入提高了,为响应国家号召,改善居住条件,特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我现建房地址为空地,面积为100平方米。东面靠近张兵圣家,南面和西面为水沟,北面为空地,符合国家政策
特此申请,敬请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户主姓名:xxx
申请时间:20xx年x月x日
农村建房申请书3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农村不少地方或拆旧房建新房,或另建新房,这都是改善住房状况,安居乐业,迈向小康生活的大好事,各级有关部门都应当给予大力支持。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了统一规划,防止乱搭乱建以及侵占土地等问题的产生,建新房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要建新房的个人或集体,必须向有关部门(土地规划局、建设局等)写建房申请书,待批准后才能建房,否则将作违规建房处理。
写建房申请书前,应查阅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要在符合这些规定的范围内写申请书。如不符有关规定,申请书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写的时候,要重点写建房的理由。
举例如下:
建房申请书X X土地规划局:
我叫***,是**乡**村**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我现住的房屋,还是1956年建的简陋木制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5间,60多平方米,要住8人,还要堆放粮食等,显得十分拥挤。特别是我大儿子后年要娶媳妇,女方家要求必须有新房才肯嫁过来。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为.了我大儿子能顺利成家,我也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二十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四、我建房的方案是:拆除现有的住房,主要在老地基建新房,另外占用我现住房背后的自留地40平方米。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200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附:l.现住房照片2.生产小组的`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人:**乡**村**组****年**月**日
农村建房申请书4
尊敬的开发区领导:
我是夏镇三里庄村民李向福,xx年公社领导号召广大村民搞活种植业,我率先在村东开辟2。8亩菜园,从事温室,大棚种植,多次受到公社领导的表彰和物质奖励。30多年来,生产队屡次动地,均未动我菜园。经上届村委会同意,我在菜园建房两间,后又建配房两间,锅屋一间。1981年,我在菜园北面开荒3亩,其间两处温室共计1。3亩,一直种植到。
政府征地,将我菜园、荒脊、房屋一并收回。征地伊始,村委会允诺:你与拆迁户候存良情况相同,经村委会研究后如补偿宅基回迁则都会补偿,如不补偿则都不会补偿。我们信以为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及时拆迁。及至拆迁房屋后,村委会不守诺言,单独补偿候存良宅基并积极鼓励建房。其间虽经我多次交涉,村委会均为给予合理解释和答复。
两处房屋,情况相同,相隔不到百米,村委会却采用两种完全不同的补偿方案。尤其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同一次拆迁,统一的国家补偿标准,与候存良上浮百分之五十,却不与我上浮;我所开辟荒脊已有30年,此次征地分文未补,和我同一情况的另一家的荒脊却得到了高额补偿。
如今,我已年过七旬,体弱多病,房屋破旧,濒临倒塌,没有安全的立身之所。经多次上访,县领导要求我与村委会、开发区领导协商解决,找到切实的解决问题的办法。遵照县领导的指示精神,本着尊重现实、解决问题的原则,我愿在满足我下述申请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如果领导能够给我另划宅基,有我容身之所,我愿盖简易房安身。如果不能另划宅基,申请领导以回迁的名义,安置我到自家老宅基,按拆迁户候存良的标准自行建房。领导要与我开具安置证明和办理建房手续。
此致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