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后勤管理制度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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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勤管理制度1
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每年要合理编制学校预算,达到收支预算平衡。
2、严格经费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3、坚决不设帐外“小金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指标。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规定,不套取,不挪用现金。
4、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出,不得虚列虚报。
5、严格履行审批、报销手续,凡购买物品需要预先提出经费审批,专款专用。报销要有符合规定的手续和凭证。
6、外出人员一定要按指定地点办事,不准借机探亲、访友、游山玩水,发现不正当的旅费,不予报销。外出丢款由个人承担。
7、严格审查购物单据。对购买物品,要三章俱全,验收登记入帐,禁止白条子上帐。
8、要及时上好帐,每月终了将记帐凭单装订成册。对手续不完备、支出不合理的单据要予以纠正。
9、教育经费不准外借。财务人员如自行借款要追究责任。
二、教学楼管理与使用制度
1、班主任是教学楼使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学校要建立检查制度,落实到人。
2、学校对各班公物实行包干责任制、财物损坏赔偿制,所有楼内财产由学校登记。财产物资正常的损坏由学校及时修理,各班要及时汇报财产物资使用的情况。故意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学校规定赔款后修理。
3、使用人要爱护楼内一切设施,做到:手不摸墙,身不靠墙,脚不踩墙,不在楼内玩球,不把墨水、脏水撒在墙上,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乱贴;不准乱敲黑板;不准乱开、乱关日光灯、电视机,不准乱推、乱拉铝合金门窗,不准踩蹬楼梯扶手。
4、各班的卫生、门窗的开启、灯、黑板等公物的使用,由值日生专人管理,班主任具体负责财产的使用保管检查工作。
三、学校物品购买制度
1、采购设备、物品必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优质优价的原则,货比三家、精心选购。
2、采购设备、物品必须在学校年度财务综合预算范围内,经校长许可后方可采购。
3、采购人员购回物品后,必须连同请购单及原始凭证,到后勤办理登记验收入库手续。属于固定资产的,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属低值易耗品的,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单。总务处应严格把好验收关,对于所购物品与请购单计划不符、所购物品价格明显不合理或者存在质量问题,应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4、如违反本制度,财务人员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如采购中弄虚作假、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经办人责任。
四、学校物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及杂品。做到有计划性和适用性。并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严格按限额进行发放,坚持超支不发、节约留用的原则。
3、除办公用品及杂品外的其它固定资产均由各部室主要负责人领取,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酌情处理。
4、清单所有入库办公用品,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
5、保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腐等保全措施。
五、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物品实行管理责任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督促。
2、班级由班委会指定专人监管班内各种物品的管理工作。
3、班内的物品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各种物品做到责任到人。
4、学校由专人对班内物品进行管理,学期初登记数量,签定责任状,学期末进行检查验收。并把班级物品管理情况做为考评班任工作业绩的条件之一。
5、学校物品必须严加爱护,损坏物品必须赔偿。具体数额,可视情节实际情况赔偿(原则是按成本计算,对有意破坏者可适当赔罚)。
六、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
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单价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金。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七、收费管理制度
1、严格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2、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八、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分类编号,登记建账。根据学校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把校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三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编号,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及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2、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又要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
3、购物验收制度。凡购进货物,需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出纳才能付款,以防弄虚作假。
4、领发登记制度。凡领物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并签字,以明责任,防止校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
5、保管责任制度。各组室需要的办公用具和必需的工具,学生的课桌凳,玻璃等均应在期初办理交接手续。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组、室及个人。
6、赔偿制度。凡是损坏、遗失校产者,决不姑息迁就,一定照价赔偿。
7、学校财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a、使用时间在1年以上;b、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耐用时间1年以上的成批种类财产(如课桌椅、图书、录相带、录音带和磁卡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2)家具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微机、电教设备等;
(4)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炊具器皿;
(7)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
(8)文物陈列品;
(9)医疗器械;
(10)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等;
(11)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12)其他。
公司后勤管理制度2
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立项、预算、审批程序。
2.大型基建严格执行招标、仪标制,不搞一言堂。
3.总务处必须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4.小型维修实行报告单制,并对维修情况开支进行登记。
5.所有的维修必须在三日内作出反应,以保证师生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校产校具管理制度
1.对教师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2.所有校产校具由总务处负责都要登记入帐,部分校产校具因支援外单位、变卖、损耗、报废的,都要按规定手续办理,防止任意废弃或不合理地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
3.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责任制,务必做到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作。
4.总务处在期末要对校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须修理的则及时修理。
5.严格执行赔偿。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桌椅、门窗、玻璃、教学仪器等按价赔偿,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有损坏和遗失,也应照价赔偿。各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6.校产校具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校长室批准。
爱护公物规定
1.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2.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3.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4.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5.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财产赔偿制度
1.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2.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3.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4.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5.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水、电、玻璃管理制度
使用学校水电一律实行水表、电表的管理,对一时无法实行用水表、电表管理住房或个人,按限定使用灯泡的大小、水龙头大小的办法办理。
1.每月由总务处按时查数报会计室扣款。
2.不准使用电炉和电力部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公用除外),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没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照数赔偿。
3.因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总务处要负责充分利用校内仅有的设备想方设法解决,以不影响教学和生活为原则。因校内水电路出了故障,应在半小时内查明原因,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转,确属一时解决不好,要及时报告。
4.对全校公用电灯不按时开关,坏了又不及时修理超过两天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一定罚款。
5.对水电器材,保管不善,损坏和遗失者,照价赔偿。
6.学校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如果发现长明灯,要追究所在办公室责任人的责任。
7.玻璃坚持赔偿制,每损坏一块照市价赔偿。
公司后勤管理制度3
(一)食堂管理办法:
1、炊事人员必须早6点,午10点,晚16点到岗。
2、每次下班后必须将下顿所需的主、副食准备到位。
3、厨房卫生必须随时打扫、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4、前厅卫生就餐期间,餐具随用随收,下班时彻底清理干净。
5、炊事人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用语。
6、炊事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不准留长发、长指甲,工作前要洗净手,再切菜、切面。
7、生、熟食品,面、菜食品必须分类,不得混堆、混装。
8、剩菜、有问题的饭菜,必须处理,不准再用。
9、食堂要定期消毒,餐具要入柜消毒。
10、厨房所有人员按自己的区域负责清扫。
11、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烹调技艺,端正服务态度,保证完成任务。
12、随时听从上级安排的临时工作。
(二)食堂核算办法:
1、食堂所用灶具、餐具由公司统一购买,费用进入办公费。
2、食堂所用水、电、暖、煤气、房屋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食堂成本。
3、食堂员工工资由公司统一支付,不进入食堂成本。
4、食堂收入:伙食补助、职工饭费、客饭收入、份饭收入、煤气补助。
5、食堂支出:米面油、肉类、酒、饮料、蔬菜、调料、餐巾纸、桌布、洗涤剂等物品采购费用;煤气费用。
6、食堂收入支出要求基本保持平衡,盈余部分留存下月,周转使用,定期根据上月盈亏情况调整下月伙食费用。
(三)职工就餐管理办法
为了方便职工就餐,本着厉行节约,有利于日常管理的原则,现对职工就餐管理做如下规定:
1、就餐人员范围:运销公司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与公司业务往来的办事人员。
2、就餐标准为每人每天9元,4元由公司补贴,个人承担5元。
3、个人饭费收取标准为:早1元/次,午2元/次,晚2元/次;公司没有补助人员按早2元/次,午3元/次,晚3元/次收取费用。
4、所有就餐人员外出或其他原因取消就餐,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否则按就餐计价扣款。
5、就餐人员外出归来需恢复就餐的,须在开饭1小时前通知灶房,以便灶房增加饭菜。
6、职工就餐记录自行签认,食堂核对,漏记加倍补记。职工对就餐记录可以随时检查核实,发现不实即时与食堂沟通,就餐费用一月一结。
7、开饭时间:早7:30午12:00晚18:00。
(四)公司院管理制度
1、所有在公司院内工作或居住的人员都有义务维护大院内的集体利益。
2、院大门钥匙由调度室保管,各种车辆出入大院必须经调度室同意,由调度室值班员开锁大门。
3、院大门不论白天黑夜都要上锁,白天只开小门,晚上22:00锁小门。
4、不得乱扔垃圾,倾倒脏水。
5、原则上外单位车辆不得进入院,更不准外单位车辆在大院内过夜。
6、不得随意凉挂衣物和其他物品,以免影响院容。
7、公共场所照明灯天亮后全部关掉。
(五)职工公寓楼管理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无损。
2、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3、定期做好消毒工作,卧具要定期更换、清洗。
4、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
5、住宿职工在晚十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6、在特殊情况同意下,非公司人员留宿过夜,必须由公司经理或书记批准。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公司后勤管理制度4
(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室内卫生由各科室自行负责清理,公共卫生按办公室统一划分的包干区,明确任务,包干负责。做到每日一清扫,每月一大扫。局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2、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保持和维护办公区域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纸、瓜果皮壳、餐巾纸、牙签、烟蒂和其他杂物。严禁向洗面池、小便池、水池内倾倒茶叶、烟蒂等杂物。
3、办公室内要经常打扫、清理,做到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整齐,地面、墙面和台面清洁,无积尘、无蛛网、无杂物,无死角。室外卫生包干区要做到无杂物垃圾、无杂草枯叶、无污水积水。
4、门厅及走道内不准堆放杂物,楼上不得向楼下倾倒茶水、污水和杂物,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自行车、摩托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严禁在大门两侧、门厅停放自行车、摩托车。
6、不得随意在办公大楼的墙面、办公室大门、橱柜等处钉钉子、乱张贴。
(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现有车辆均属特殊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及有关重大活动。驾驶员凭办公室出具的派车单方可出车(特殊情况除外)。
2、用车外出的驾乘人员必须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故关机的必须保证能随时取得联系。
3、车辆不准用于宜兴市区域以外的公务、上下班接送和车改对象的日常工作,不准因私用车。
4、实行车辆“夜间、节假日停放到单位”的制度,因特殊情况确需停放到单位场地以外的地方,应向领导说明并获准。
5、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登记制度,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经驾驶员签名确认。外出途中加油的,回来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6、车辆需要维修,驾驶员应向办公室申请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否则修理费不予认可和报销。购买零配件,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比价采购。
7、因擅自出车、用车或停放在外造成车辆损伤、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包括车辆修理费、赔偿费、误工费、医药费及其他费用等),同时酌情扣除年终奖金。
8、擅自出车、用车或停放在外虽未造成损失,一经发现,给予驾驶员批评教育;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
10、车辆统一由办公室扎口管理、调度。
(三)用餐制度
1、接待用餐
(1)基层一般工作人员来局办事确需用餐的,由负责接待的科室到办公室领取工作餐券后凭券在机关食堂就餐。
(2)基层单位领导来局办事确需用餐的,安排工作餐,标准为20元/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上级领导来局检查指导工作、市外有关部门来局联系工作,安排标准餐;本市横向部门来局工作,经局领导同意也可安排标准餐,标准为50—60元/人。
(4)一般会议需用餐的,安排工作餐,标准为20元/人。
(5)严格控制陪客人员,陪客人员一般为1—2人。
(6)安排接待用餐必须经过审批。原则上由接待人员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2、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
(1)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用餐地点在经贸局机关食堂。
(2)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餐卡就餐。工作餐卡由用餐者到办公室领取并登记。
(3)工作餐卡中本人应承担的金额在年终由办公室在领卡者薪金或奖金中扣除。
(4)文明用餐,节约用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