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意见范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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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意见1
关键词入党积极分子 发展与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6)01-0135-03
党员质量建设是支部组织建设的生命线,2014年6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总要求的提出,对高校基层学生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高等本科院校二级学院建制为例,结合高校学生党支部特点,提出一套标准化、透明化、民主化、系统化、动态管理的积极分子发展与培养模式,并通过该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来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养、理论知识水平、服务群众意识、社会实践能力,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同时优化组织设置、完善组织制度,确保每一名真正想入党、有资格入党的优秀同学尽早加入到党组织中,使每一名积极分子的素质能力得到全面的提高,真正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 建立完善系统的入党积极分子确认机制――循序渐进,层层把关,透明民主,多重筛选
第一,学院党委面对全院学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全面准确地传递入党意义等重要思想,倡议有意向加入党组织的同学主动进行自主学习,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其中,大一新生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由大二党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作为其党小组组长,将大一党支部与大二党支部有机结合,结对帮扶,共同成长。有意愿入党的同学主动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列入党组织观察考核对象。
第二,入党积极分子认证资格经学院党委确定并监督,党支部可从新生入校后针对每名学生或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建立综合测评表,项目及内容务必涵盖思想政治、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参与度、群众基础、日常行为表现五个方面,且每项均有细化标准及加权分值,如入党动机端正、坚持每月向党组织或辅导员老师做一次思想汇报、学习成绩无不及格且在专业排名前30%以上、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业绩突出或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成绩斐然、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或任课老师辅导员向党组织明确表示推荐、无违纪或处分记录并表现出较高素质修养,等等。
第三,递交入党申请书超过半年的申请人作为团支部推优候选人须面向所在团支部进行述职报告,经全体团员民主投票后,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向团支部所在党小组推优。党小组组长再与被推选对象进行一对一谈话,并针对该同学的综合测评表进行综合评定,经党小组讨论筛选后向年级党支部进行推优。
第四,经过多重筛选,层层把关所选拔出来的候选对象面向党支部全体成员进行自主学习情况汇报,然后进行答辩,由党支部正式党员对其进行提问,根据其表现情况,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表决和集中讨论,得出最终人员名单。最后该名单面向全学院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期过无异议者则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落选同学,党支部派人与之谈话,待条件成熟后,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积极分子选拔。
二 建立切实有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体系――严格要求,全面培养,综合发展,个别吸收
1.制订培养计划
结合实际,制订专属计划加强培养。申请人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支部应及时制订详细的培养计划,采取指定专人培养、加深相互了解、组织定期汇报和适时调整计划等方式开展培养工作。党支部应结合实际选派两名对积极分子比较了解、思想觉悟较高的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负责向其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并适时调整计划,根据积极分子的实际进步情况,把他们分为一般培养对象和重点培养对象以及近期发展对象,区别情况进行培养。
2.进行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应在每学期期初、期末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对一口头思想汇报及每月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使党组织更全面地了解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同时党组织应给予教育和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端正其入党动机,增强其组织观念,使其更快、更健康地成长。
3.培养自我批评意识
党内小组定期举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党小组成员依次进行自我批评,再由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意见或建议,透过自我反省和他人视角及时发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及时改正。会后填写民主评议积极分子登记表(见表1),并将表内的内容作为下一阶段该积极分子的考察项目。
4.开展定期学习
党支部定期组织积极分子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时事热点话题的讨论交流,学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并拓展、创新学习模式与载体,大力推进网络微党课建设,要求积极分子积极讨论,认真学习,加强知识储备,提高党性修养,增加积极分子对党的了解和认识,学习结束后三天内上交一份1000字的心得体会,其发言情况和学习情况将记入考核表作为考核凭据。
5.锻炼工作能力
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带头意识,主动承担支部建设工作,以党小组为单位,活动形式、主题自拟,在规定日期之前,每组商讨、策划出一个活动,并向党组织上交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最终在党支部范围内通过“竞标”的形式,各党小组派代表进行活动介绍,其余党小组成员根据该策划的新颖性、创新性、可行性对其进行民主投票,选出最优秀、最受欢迎的活动,并由相应党小组承办。在策划、组织活动的过程中,能够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从而促使他们更快地成熟起来。
6.严格开展考核
全面分析,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环节,也是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的关键所在。党支部必须经过全面认真的分析考核,才能将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综合素质考察表中(见表2)。党支部每学期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并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每次填写考察意见时,应结合个人、群众和培养人的意见进行量化考核,填写内容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又要有缺点;对考察不合格者,党支部及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指导制订整改措施,并给予半年改进考察期,如仍无明显进步,经党支部讨论,将取消其积极分子资格。在培养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以上者,经党支部讨论决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支部内警告或直接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此外,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部分群众座谈会,或通过个别访谈征求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积极分子,要求培养人立即与之谈话,了解实际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积极分子及时做出调整。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形成报告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7.参加党内活动
对比较成熟的积极分子,可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等其他一些党内活动,参与讨论,发挥党员作用,使他们受到教育,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8.确定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历次考评突出、群众反映普遍较好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申请要求成为发展对象,申请人须向党支部上交一份个人简历,党支部利用现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使全年级同学能够提前了解每一位候选对象,然后候选对象须面向全年级同学进行述职报告,由年级全体同学进行班级实名、个人匿名制投票(选票不对外公布)。投票结束后,由党小组组长统计汇总各自负责班级的投票情况,再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其他党员的意见,结合量化考核结果,由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由支部委员会上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总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对党务工作规范化、党员发展慎重化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发展党员工作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思考,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参考文献
[1]田兆富、李新红。大学生党员发展与教育长效机制探析[J].新校园,2015(2):188~189
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意见2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入党积极分子党小组意见3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rdq uo;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 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