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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知识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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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范文【第一篇】

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我们的邮政银行,在金融业务发展上也应该是这样。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必须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相关部门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目前省分行建立的83项制度,就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和指南,如果不知道或不懂得如何去做,就在83项制度中去寻找答案。

2、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就柜员而言,要从自己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检查,落实检查要求。就网点负责人而言,要按照要求和频次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的监控,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稽查检查。此外,特别要严格检查双人临柜、双人管库、双人押运、双线核算、双人复核;支票印鉴分管、钱账分管、章证分管的“五双三分管”制度、三级密码权限制度、大额核保制度、日终互盘制度、缴协款制度、ATM机管理制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网点“人离机退、章证入柜上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3、触犯制度严惩不怠。要在全行员工中灌输制度就是高压线,谁踩了这根线,谁就要受到惩罚。特别是要经常对“十种人”(涉嫌“黄、赌、毒”的人员、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大额资金炒股的人员、个人负债严重的人员、无故经常不上班的人员、交友混乱的人员、有犯罪前科的人员、累查累犯的人员、贷款收受回扣的人员、热衷高消费的人员)进行风险管控和排查,对有章不循的员工,要将其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推行管理问责制,建立对违规违纪事项的举报制度,做到约束和激励并举。

二、正视问题,构建金融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工作报告【第二篇】

按照分行统一部署,XX支行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经营管理合规性自查工作。根据“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查找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的薄弱环节和隐性问题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全面切实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X

副组长:XX X XXX

成  员:XXX  XXX

二、 工作安排

1.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自查工作

2.各部门分别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经营活动按照总行排查内容要求,分别对信贷、理财、国际业务及其它业务的合规性进行自查,并按时上报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将各部门自查情况汇总上报分行风险管理部。

三、投入工作量

4月15日起组织各部门抽出专人进行为期4天的专项自查,4月19日形成自查报告,4月20日上报分行。

三、 发现问题

(一) 信贷业务的合规性

(二) 理财业务的合规性

XXX支行在理财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总行规定的业务流程操作,充分提示客户理财产品的存在的风险,在首次购买理财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每笔理财业务所有凭证当日上传风险监控系统,总行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XXX支行的理财销售由柜员持银行从业考试合格的《个人理财》资格证办理。在销售理财的环节上,对于三个月以上的理财业务的办理,XXX支行的监控影音资料存储周期达不到理财产品到期的时限。

(三) 其他业务的合规性

资产类业务。投资类业务、同业业务暂无。

负债类业务。大额存款存入时,经办人员和授权人员双人操作并核对存入现金的数量,核对现场客户身份信息并进行身份证联网核查。支取5万以上须经授权,授权人员授权时需使用指纹进行授权,在授权环节中进行二次核对,无违规现象不存在风险隐患。

表外资产业务。银承、保函、信用证暂没有发生。

结算类业务。1.票据业务暂未发生;2.开户管理。XXX支行自XXX成立以来个人及对公结算账户的开立及撤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在XXX成立之前有部分年度的对公结算账户客户资料不全、未年检、临时账户超期的情况;3.对账管理。年初以来XXX支行月对账率能够按照制度要求达到100%,季对账率达到70%。

财务管理。能够按照分行年初制定的费用标准进行列支,支行财务支出由支行长进行审批,记账人员记账后由分行审核,按照规定需要分行审批的费用报分行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自查不存在不合规的情况。

内部控制。根据总、分行内控制度文件,制订了支行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各部门、各岗位,能够严格执行岗位制约约束,防范风险隐患。

案防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规定, 各项制度及应急预案健全,定期测试 110 报警系统保证良好运行,消防、自卫器材配备齐全,能够定期调阅监控录像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目前,XXX支行存在自助设备客户区无应急报警按钮,营业室窗口监控针对点钞机计数显示不清晰,二楼开放办公区监控存在死角问题。

信息科技管理。操作系统、设备、通迅等维护工作统一由分行科技部管理。支行机房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网络及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能够及时上报分行科技部门。

国际业务合规性。自查范围涉及全部已开展的各类业务,在经常项目项下、外币现钞业务、个人结售汇业务、国际收支申报等方面都能够严格执行XXX国际业务各项规定及外管政策要求,遵循“了解自己的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尽职审查”的准则,能够严格审核贸易背景并留存资料备查,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健全。

四、 违规金额

无违规金额发生。

五、 对违规责任人处理情况

无违规责任人。

六、 整改措施及结果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XXX支行能够较好的严格执行总、分行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了经营管理工作中发生违规现象。

合规工作报告【第三篇】

课题组从组织保障、监督工作的过程、监督形成的成果和审议形式等方面对全国人大、上海人大、各省市人大和上海各区县人大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监督工作的组织

监督工作的领导协调。多数地方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也有由常委会主任牵头,成立各相关委员会参加的监督审议或调研领导小组,起到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如重庆市人大成立“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组,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工联系相关专委会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有些地方不成立领导小组,而由财经委直接牵头,协调各委员会参与调研,有些地方则主要由财经委承担调研任务,如福建省。全国人大亦是由财经委牵头,邀请各相关委员会参加调研。

制订监督工作方案。监督工作方案一般由财经委综合各方意见起草,多数地方由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也有地方由财经委制订方案后,报常委会领导同意,全国人大财经委制订方案报分工联系的副委员长同意后实施。

(二)监督工作的过程

启动。有些地方以人大常委会名义组织启动会,人大和政府各部门参加,部署监督工作,并听取政府部门评估工作的汇报。有些地方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部署监督工作。全国人大以及有些地方没有启动会的形式,而是直接开展调研活动。

开展专题调研。各委员会围绕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重点开展专题调研是规划评估监督的重要环节。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时,在听取国务院部委汇报后派出调研组直接赴各地调研;而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先围绕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节能环保、社会民生和专家学者召开四个专题座谈会,而后分赴安徽、海南、重庆、北京四省(市)召开四个片区人大财经委座谈会,听取全国31 个省(区、市)人大财经委介绍本地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并在当地开展调研。浙江省人大在“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中确定对民政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农村经济、环境保护等7个重点开展调研。深圳市人大则针对综合规划,以及交通、住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四个部门的规划进行专项评估监督。

委员会开展调研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实地视察,一般都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有些地方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代表的意见。有些地方开展网上调查,如深圳市人大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网上征求意见。有些地方通过上下联动开展调研,如福建省人大请设区市人大共同开展调研,省人大派出调研组下地方调研并召开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座谈会了解评估监督情况。上海市人大与区县人大联动调研,区县人大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审议参考。

向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各地都非常重视代表参与监督,除了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外,有些地方人大专门组织报告会,请政府向人大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如上海市。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情况。在审议的内容上,有些省份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会议做评估情况的报告,如山东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有些则报告关于评估报告的说明,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评估报告的说明,审议评估报告。除了审议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有些省份还审议若干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民政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农村经济、环境保护7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在审议的形式上,各地人大既有大会审议也有分组审议,也有先分组审议,再大会审议;如有调整方案,分组审议居多。如广东人大不仅听取省政府关于规划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又听取人大财经委关于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还进行分组审议。在大会审议时,有些地方开展了专题询问或者随堂询问,如上海市的静安区、杨浦区、奉贤区人大都在审议时随堂询问。

整理审议意见。一般是在常委会审议之后由财经委整理审议意见,由常委会交政府办理。不同的是,有些地方人大是以财经委向大会提供的调研报告为主,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有些地方人大是将审议发言汇总形成审议意见,附上调研报告。

(三)监督工作形成的成果和审议形式

监督调研报告的框架基本一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调研报告是人大开展监督的主要成果。比较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调研报告,财经委调研报告的通常框架包含四部分,一是调研情况,二是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三是存在问题,四是对策建议。除此以外,如果评估后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监督工作的成果还有关于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常委会通过的批准调整方案的决议等。

监督成果的表现形式和相应的审议形式各有不同。(1)人大开展调研的委员会一般都会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作为审议参阅资料。如有各委员会分头开展专题调研的,会形成分报告,交财经委汇总形成总报告。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供给大会审议时做参阅资料。而上海人大各委员会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财经委汇总形成总报告。个别地方人大财经委在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调研报告,如重庆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调研报告是向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的。(2)有些地方人大财经委对评估报告出具“审议意见”或“审查意见”。如天津人大财经委汇总各方意见形成“关于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上会口头报告,上海市长宁区人大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3)如政府提出指标调整方案的,财经委出具审查报告上会口头报告,常委会会议通过批准决议。(4)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是否通过评估报告进行表决。如上海市的长宁区、闸北区人大。

政府提出规划调整的方式和人大提出审查报告的方式各有不同。从“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的情况来看,政府提出调整内容的方式不统一,如有些地方政府在评估报告之外,另外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如北京市政府除了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以外,还作了关于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有些地方政府在评估报告中提出调整方案的内容。如长沙市,政府提交人大的评估报告包含指标调整内容。有的地方虽然把评估报告与调整方案分开,但政府又将评估报告的内容与调整方案结合起来,向常委会会议作“关于评估报告和指标调整方案的说明”,如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区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

相应的,财经委的审查方式也不统一,有些地方在调研报告之外,针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报告,有些地方把调研形成的意见和对调整内容的审查报告结合在一起,形成“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调整内容的审查报告”向大会报告。比如,广东省政府向常委会报告的是关于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对应的,是广东省人大财经委提出关于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将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对调整方案的意见结合起来,在“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出,“建议同意”评估报告,“建议批准”调整方案。还有的地方用“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报告”的形式对评估报告提出的调整内容进行审议表明意见,并不出具审查报告,如上海市黄浦区。

二、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经验

(一)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不论全国人大还是各地人大都非常重视与政府沟通,做好工作节点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启动工作之初了解政府评估工作安排,提出监督要求;过程中又跟踪评估进程,在遇到指标调整时,沟通更加紧密;在评估报告初步形成之后,又及时听取情况把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反馈政府修改完善。

(二)常委会统筹、各委员会通力合作

规划内容涉及面广,各专项规划对口不同的政府部门,相应地监督内容分属人大不同的委员会联系。调研反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都成立了常委会领导挂帅的跨委员会的规划评估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调动人大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工作。上海市人大的监督领导小组由常委会秘书长召集会议协调,有效推进了监督工作的进展。

(三)聚焦评估监督的重点

人大审议的对象是政府提出的评估报告。一些地方提出,人大监督的重点要与政府评估的重点对接。相比较而言,政府评估的范围更为广泛,而人大监督范围的确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又要有一定覆盖面,聚焦重点是关键。各地人大对评估报告的审议通常聚焦在经济转型、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等内容上,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对预期性指标完成进度,则强化对政府责任的要求。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中突出了节能环保和社会民生两大内容,把规划实施中的难点作为调研的重点。广东省人大在审议时,对保障安居工程建设指标的进展、实际需求和指标的科学性等展开热烈讨论,最终通过了调低指标的决议。

(四)采取多种举措开展评估监督

五年规划评估监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地人大除了采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等传统方式外,还采取了问卷调查、代表参与、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课题研究、开展询问等方式。

1.代表参与。规划由人代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对实施情况也应确保全体代表的监督权。所以不论是全国人大还是地方人大都高度重视邀请代表参加评估监督调研,除了请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外,还有召开专门的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向代表通报评估情况、组织代表满意度测评等。上海市人大在常委会审议前组织“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专题报告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向全体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开展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代表满意度测评,65%的代表反馈了问卷,其中90%的代表对实施情况表示满意,也有部分代表对环保、国资改革、养老等方面的工作投不满意票。

2.第三方评估。规划的专业性强,评估要专业,监督也要专业。人大监督也有必要借用外部力量进行专业评估。一可以依靠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二可以直接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可以在组织形式上保障评估的独立性,同时将评估重点集中在规划实施的效果和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委托上海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开展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是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提供评估报告的情况下,由人大出面邀请的第三方评估,该评估报告与政府部门做的评估报告有很大的不同,表现在评估的出发点强化了用市场的眼光来看发展,提出的意见集中反映市场主体的看法,丰富了对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为人大审议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更为全面客观的调研情况。

3.开展询问。监督法规定在审议专项报告时可以询问。有些地方人大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规定,在审议政府规划评估报告时可以询问。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在审议政府评估报告时开展了询问,有的是在审议时专门安排询问环节,有的是委员边审议边随堂询问。询问不仅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检查”,有助于提高审议质量。上海市静安区、奉贤区等人大在审议评估报告时开展询问,要求政府当场答复。

4.上下联动。五年规划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调研,有利于发挥好各级人大优势。2013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在规划评估监督中分片区到各地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座谈会听取评估情况,也是一种与地方联动的方式。有些地方由上一级人大各委员会与下一级人大相关委员会联动共同就一个重点开展调研,也有助于规划评估监督中聚焦重点形成合力。

三、进一步规范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统一和规范审议方式

1.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否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

对中期评估进行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是各地普遍的做法。有些地方还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监督法只是规定了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没有规定财经委是否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者进行审查。而且,名称写成审议意见后也易与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混淆。所以财经委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缺少法律依据,财经委可以提出调研报告作为常委会审议参考。但是如果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应当由财经委提出审查报告。

2.评估报告是以议案形式还是报告形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大部分省市政府都是直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评估报告,少部分省市政府采用议案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评估报告,并在议案中说明委托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如重庆市政府。议案和报告具有不同的功能,议案是要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方案,包括法律案、决定案、决议案以及人事任免案等。报告是向常委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从监督法的表述来看,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因此,评估报告应以报告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

3.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

监督法没有规定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大部分地方审议的都是关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也有些地方人大要求政府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由于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是规划纲要,因此,中期评估时人大审议的对象应是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而不是各项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有助于常委会在审议时更全面和具体了解情况,提高审议质量。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以及附上哪些专项规划,主要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实际监督工作和审议的需要。

(二)规范和细化审议流程

1.明确规划调整方案与评估报告之间的关系

监督法规定,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从监督法的表述来看,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之后,再规定调整方案的相关事项,可见调整方案不宜包含在评估报告中。规划调整方案,作为方案,有必要以议案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相应的,参照对计划、预算调整方案的做法,财经委对规划调整方案出具审查报告。

2.明确规划指标调整还是不调整的原则

各地人大对指标要不要调整、以什么样的原则来确定规划指标调整还是不调整非常关心,更有人提出人大可不可以对指标调整提出意见的疑惑。监督法对此没有细化。调研反映,既然调整方案须人大审查批准,对哪些指标要调、哪些不要调提出意见是审查的应有之义。而规划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法定准许原则。调整要严格按照法定授权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约束性指标不宜调整原则。特别是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反映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不因一个项目未落实或某方面发展未到预期而随便调整。三是客观预见性原则。受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如果发展预期发生大的变化,在规划中期评估时,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预期指标进行必要调整,体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及时优化宏观调控,应对风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

3.明确人大开展评估监督工作的时间

监督法只是规定了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开展评估,但中期所指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造成各地人大上会审议时间参差不齐。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层面明确评估报告上会审议时间。一些省市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也作出了规定,如福建省规定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的下半年,江西省规定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的第四季度,政府应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评估报告。从全国和各地实践来看,大多是在规划实施两年半之后,也就是在第三年下半年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

(三)加强监督成果的转化、应用

目前评估监督成果的应用停留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政府提出复函,再由财经委提出评价意见。调研反映这种做法形式大于效果,甚至变成了纯粹的“走程序”。为此建议,一是有必要在制度层面明确,规划中期评估监督之后跟踪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对于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一些进展不佳又事关科学发展的重要指标,可以采取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或者列入人大下一年的监督计划,进一步进行监督。二是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计划审查监督结合起来。在半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审查监督中要关注规划中期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改进的情况,不仅计划草案要强调与规划的衔接,而且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也要反映规划实施的进度、面临的问题。

(四)加强常委会层面的统筹协调

合规内控建设【第四篇】

[门头沟区曹各庄、桥户营村三个地块项目]

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对门头沟区曹各庄、桥户营村A地块、B地块、c地块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三个地块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门头沟区永定镇。

A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780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4872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11588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

B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5653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71908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7503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

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35323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97423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46084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交通设施用地等。

这三个地块项规划总面积927576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共524203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总计1327055平方米。

[门头沟S1线区域组团12个地块项目]

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区分中心对门头沟s1线区域组团12个地块项目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这12个地块项目分别是:门头沟sl线区域组团04地块、05地块、08地块、12地块、11地块、0l地块、02地块、03地块、06地块、10地块、07地块和09地块。

这12个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门头沟永定镇。

04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6161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39608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10171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混合公建、邮电设施等。

05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68296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76762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79204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住宅混合公建、医疗卫生等。

08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2367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01439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65963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住宅混合公建等。

12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2404平方米,其中项目规划建设用地267671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14771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交通设施等。

11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961平方米,全部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项目建筑控制规模5734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

01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083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29449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35370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住宅混合公建及配套等。

02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9555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6274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57866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住宅、公建及配套。

03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383713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41843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41273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及配套。

06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36460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8597平方米。项目建筑规模13705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混合公建、交通设施。

10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554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58865平方米。项目建筑规模5886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用地。

07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8173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16684平方米。项目建筑规模65127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住宅混合公建。

09地块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8649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04386平方米。项目建筑规模10438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用地。

这12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共381544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共1862539平方米,项目建筑规模共4055141平方米。

[怀柔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5个项目]

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怀柔区分中心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B地块、c地块、D地块、A地块、E地块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含征地拆迁)。

B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柔区雁栖镇柏崖厂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7499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4000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89600平方米,建设内容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C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柔区泉水头。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6344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4000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89600平方米,建设内容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D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柔区雁栖镇下辛庄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9012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4000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89600平方米,建设内容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工作内容为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A地块项目位于怀柔区雁栖镇柏崖厂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7894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4000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89600平方米,建设内容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E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怀柔区雁栖镇北台上、范各庄村,东至雁栖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6917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24000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224000平方米,建设内容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这5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共347669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共1120000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共582400平方米。

[怀柔区红楼梦古都文化园2个项目]

同意北京长实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怀柔区雁栖湖(红楼梦古都文化园一期)多功能项目、雁栖湖(红楼梦古都文化园一期剩余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项目。

这两个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怀柔区雁栖镇。

雁栖湖(红楼梦古都文化园一期)多功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00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93591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7743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文化娱乐设施及配套设施。

雁栖湖(红楼梦古都文化园一期剩余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76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67835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为27134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综合。

这两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共2776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共261426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共104570平方米。

[房山区青龙湖镇4个项目]

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对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湖水库北库二期、一期项目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这两个项目建设地点均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

二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941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70453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5663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旅游业用地及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491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28415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5136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旅游用地。

这2个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共27432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共198868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共108003平方米。

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对房山区青龙湖镇01街区4号地、3号地、6号地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这3个项目均位于青龙湖镇镇区。

4号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083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05435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2672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商业金融、文化娱乐、行政办公、公共服务设施等。

3号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4738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51296平方米。项目建筑控制规模22375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居住、商业金融、行政办公、市政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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