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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报表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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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报表【第一篇】

今年以来,我在局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在各位同事的支持配合下,能够围绕年初制定的科室个人分工细化表,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完善自我,加强学习,积极进取,不怕困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工作一:负责做好分局财务预算、决算、各类财务报表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2016、2017年决算工作,顺利完成决算报表、分析说明报告等工作。按照财政厅要求,准确及时上报2018年预算,为分局经费按时下拨提供了基础数据,保证分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按时向省局上报每月的财政存量资金统计表、“三公经费”统计表以及林业财政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表,做好了支出进度统计等日常财务报表和林业统计季报、半年报工作。三是整理装订2016年会计凭证7盒11册,2017年会计凭证8盒12册,放在专门的档案柜进行管理,保证了财务工作的严谨性。四是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局要求,通过查阅财务档案、原始凭证、账务账簿帐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式,认真做好了会计监督检查自查和“小金库”专项自查工作。经过自查,我局财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未发现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五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参加省级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培训,并及时准确完成了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工作二:负责行政经费、项目经费、转移支付、基建资金核算工作;负责票据审核、差旅费管理、政府采购和相关合同拟定等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年内建立电子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账,日常财务报销能够严格按照分局财务管理规定和差旅费报销制度,认真审核每一笔报销票据,及时完成制凭证和记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并每季度向局领导汇报资金开支情况,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运行。二是做好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使用零余额专用账户,能够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局装财处要求,录入资金计划,打印支付票据,认真做好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各项工作。确保行政经费、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都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分局2017年1月至今各项费用支出合法合理,会计核算规范准确,往来票据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严格,财务运行情况良好。

工作三:负责党费收缴、党员信息系统管理等支部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做好了全年党费收缴工作。按照省林业厅机关党委要求,严格对照党费收缴规定,认真核算,按时收缴2017年党费,并按照规定将百分之六十上缴厅机关党委。二是按照厅直机关党委要求,更新党员信息系统,准确录入新增党员信息并及时上报。三是做好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分局党员实有数、党员身份信息真实性等进行排查。通过排查,分局党支部党员信息真实,发展党员程序符合规定,无流动党员、无失联党员。

工作四:其他任务

完成情况:

宣传工作完成情况:向局办公室上报信息快报5篇,个人巡查12次,完成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笔记各12000字,心得体会4篇。积极主动参加分局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做好了办公室和区域卫生。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财务预算报表【第二篇】

集团会计信息惯性失真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一、核算层面信息失真:集团财务往往因集团规模大、行业多元化、地域广和财务人员素质参差等原因,造成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在会计核算上不能做到统一、规范,时间上不能及时,在资金、债权债务、资产等各环节的核算与管理上和财务管理要求不符,造成核算层面的数据失真;

二、控制层面信息失真:集团财务在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环节,在如何控制、监督、反映资金和预算执行情况方面,在分散管理模式下,根本无法快速、及时、准确地获得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信息,信息失真又怎可避免?

三、财务报告层面信息失真:在原有的财务报告编制体系中,数据采集方式、报告编制体系不规范、不统一、不及时,也会造成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为防止、解决上面三个层面的会计信息失真,我们必须从问题的根源处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能否通过任何的方法或途径去全面反映和实时控制集团公司在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编制等各方面信息,以求达到真实、及时、完整、准确之目的?金蝶集团财务管理解决方案能很好地、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些问题。

在会计核算层面,金蝶集团财务解决方案打破传统分散式财务管理模式,顺应集团企业财务集中管理趋势,在管理模式上支持在整个集团内实现合并账务,进行统一集中的财务管理核算。金蝶集团财务解决方案中的合并账务首先从集团公司组织机构、会计科目、核算项目等基础资料着手,通过合并账务建立一套账,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核算与管理控制制度等方式来实现集团财务集中,在集团公司的合并账套中,通过从最低层直接获取数据来集中加工处理、合成账套数据。合并账务实现数据流程模式和带来的影响效果如下:

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保证会计信息完整实时

采用WEB模式,实现会计核算数据集中存放、直接采集,集中处理整合;

支持集团企业内跨单位、合并查询多单位数据,直接查到原始业务单据;

提供集团级、公司级多种参数选择控制,集中管理同时满足个性化需求;

支持多币种核算,支持单主币、主辅币两种核算体系,满足跨国经营需要;

科学合理的核算数据流程,确保核算数据真实准确

最低层会计核算数据向上层直接汇总,数据信息不经过任何中间层的加工处理;

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减少人工干预,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同时提高会计工作效率

建立完善的数据级别的内控制度

会计信息、业务信息数据动态、实时查询,便于及时监控;

通过严格的权限管理及系统控制参数设置,界定操作员及下属单位的操作权限和范围,加强企业内部监控;

自定义审批流程,界定审批权限,明确岗位、人员的权责;

预警机制便于企业及时对关键业务做出响应。

在集团统一的核算标准和规则下,同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约束,实现对下级单位财务数据的实时监控,使集团财务核算变得高度集成,可实现动态的、实时的业务财务一体化,保证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的高度一致性、同步性和完整性,使得集团会计核算信息无论是资金、债权债务核算,还是资产及其他环节的核算,都不会因地域、时空、行业多元化影响而造成数据失真。

在集团资金执行情况的反映与控制方面,金蝶集团财务管理解决方案中的资金集中管理方案,可以满足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不同组织形式,报账中心、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对资金管理的要求。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如行业架构、地域因素等,度身订做地设计集团的内部资金流程,集团内公司可统一账户、资金按“一个漏斗”支出,加强监控,防止违规;统一对外结算,掌握资金的流量、流向;集团公司统一进行筹资、融资,统一进行资金调剂和内外投资;对集团资金交易进行实时跟踪、检查,监督整个交易流程的完成情况,实现整个集团对资金业务的统一、规范、实时的处理及资金运作的统一高效管理,对集团资金管理实现跨越时空的全面掌控,确保集团资金在业务结算、融资及投资等各方面活动的信息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在预算执行情况的反映与控制方面,金蝶集团财务管理解决方案中的预算管理方案,可应集团管理要求建立集团全面的预算管理体系,以满足集团企业多角度、多层次的、全面的预算管理的需要,提供全面、规范、科学、及时的预算方案,并在集团的预算管理上提供流程控制。主要体现在:金蝶集团财务解决方案全面预算管理涵盖企业的投资、经营和财务等企业经营活动等各个环节,编制全面的销售预算、采购预算、费用预算、成本预算、现金收支预算和损益预算,体现其全面性;预算管理工作始于预算的编制,结束于预算的执行分析,预算管理系统为企业预算的事前编制、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提供了一个平台;设置预警平台,提供计划预算的预警功能,自动检测,生成预警信息自动通过网络传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预算分析,提供了及时、灵活的预算分析,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数与执行数比较分析,预算数多个版本之间的比较分析等,上级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到下级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从而有效促使集团企业经营活动能沿着预算管理轨道科学合理地进行,确保预算执行情况信息质量。

集团财务报告实现层面,金蝶集团财务管理解决方案提供的合并报表方案,建立和完善了集团财务报告编制体系。

标准、规范的合并报表处理流程,确保数据处理流程的一致性

金蝶集团财务管理解决方案中的合并报表系统,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合并报表处理准则定义了标准、规范的处理流程,从集团组织架构、股权关系、合并方案定义到数据采集、数据核对、抵销调整、合并归档都已由系统明确地、规范地设定,任何合并报表执行的处理流程都是标准的和一致的。

利用先进网络技术采集数据,确保报表数据真实及时

合并报表系统通过系统客户端,可直接从集团公司中的子公司账套采集数据,编制子公司的报表,使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信息不被篡改,保证报表信息的真实性。

统一的报表模板格式,保证报表信息采集的一致性

合并报表系统中对需上报合并的各子公司个别报表统一定义报表模板,各子公司只可按统一的报表模板编制财务报表,使集团公司中所有个别报表上所表达的信息内容保持一致,使编制的合并报表信息具有真实性。

完善的外币折算功能,跨国数据实时采集成为可能,保证数据采集的一致性

基于集团存在跨国下属公司的个别公司报表,在合并报表处理系统中,对外币报表提供了完善的外币折算功能,将外币报表折为合并规定的统一的本位币财务报表,或者将本位币报表折成外币报表,灵活轻松的折算功能,将原本烦杂的工作变得简单化,提高了合并报表工作效率,使提供的财务报表信息变得及时、准确。

内部事项的自动抵销,完善的表间、表内沟稽关系,高自动性保证合并工作及时准确

财务预算报表【第三篇】

“上周接到国资委统计评价局下发的《2008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后,财务部几乎每天加班准备集团明年的预算资料。由于国资委对央企在2008年的财务预算提出了很多新要求,去年的模版几乎不能用了,很多数据都要重新向各分公司征集。”小崔对记者说。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运营商要科学预测2008年经营目标,切实加强成本费用、现金流量、应收款项,担保、投融资规模,金融及衍生品业务等重大财务事项的预算控制管理。

严控金融工具投资

根据国资委的整体要求,运营商要将2008年度债券、股票、基金、衍生金融工具等投资情况及时上报,需上报的内容包括本年预计平均资金占用数、本年预计投资收益以及本年预计投资回报率。

金融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套期保值、利息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一系列的规避风险手段。审慎的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和对冲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对于日益国际化的运营商而言是非常必要的。

对此,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中央企业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既不能盲目参与、投机炒作,又不能敬而远之、退避三舍。对于央企投资包括股指期权在内的金融衍生品,应理性面对、规范运作,而非“因噎废食”。

就在月初的一次讲话中,李荣融还提醒,很多企业利润来自在资本市场的投资,但最终还是要做强主业,并强调中央企业对汇率风险要有足够的准备和应对。

重在集团合并报表

在2008年的财务预算中,国资委特要求以六大运营商为代表的央企遵循新准则的实质控制原则,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所有内部业务机构、下属境内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基建财务)等所属独立核算经济单位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并在此基础上编制集团2008年度财务预算合并报表。对于暂未纳入企业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经济单位,应当予以专项说明。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应当以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指标,合理设计基础指标体系,注重预算指标的相互衔接,客观反映预算年度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于企业对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比重超过10%的,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低于30%的固定资产要进行解释说明。

此外,国资委还着重强调,运营商在正式报送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前,应当履行相应的内部核准程序。其中,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首次上报节能减排支出

自9月底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以来,节能减排已经成为衡量央企未来发展的重要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国资委还要求各中央企业在这次预算报告中要列出企业节能减排支出,反映企业预计的2008年度专门用于节能减排的各项专项支出费用。

据通信产业报记者最新得到的信息,目前六大运营商相继启动了通信设备的节能改造,耗电量高的动力系统和主设备节能方案已经出台。随着节能减排的深入推进,运营商在设备采购上越来越重视产品的节能指标。

财务预算报表【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与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战略规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类经济资源和经营行为合理预计、测算并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的活动。

财务预算报告是指反映企业预算年度内企业资本运营、经营效益、现金流量及重要财务事项等预测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国资委财务监督工作有关要求,以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规范,向国资委报送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六条国资委依据本办法对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及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和引导企业切实建立以预算目标为中心的各级责任体系。

第二章工作组织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财务预算工作,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完善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执行监督,并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第八条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成立预算委员会或设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行使预算委员会职责。在设立董事会的企业中,预算委员会(财务预算领导小组)成员应当有熟悉企业财务会计业务并具备相应组织能力的董事参加。

第九条企业预算委员会(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拟订企业财务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二)审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三)协调解决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根据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提出考核和奖惩意见。

第十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为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在企业预算委员会(财务预算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二)组织下达财务预算,监督企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三)制订企业财务预算调整方案;

(四)协调解决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五)分析和考核企业内部各业务机构及所属子企业财务预算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内部各业务机构和所属子企业为财务预算执行单位。企业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在企业预算管理机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或者本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经核准的财务预算方案。企业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编制和上报工作;

(二)负责将本单位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

(三)按照授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四)及时总结分析本单位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配合企业预算管理机构做好企业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编制

第十二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坚持以战略规划为导向,正确分析判断市场形势和政策走向,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合理配置内部资源,实行总量平衡和控制。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将内部各业务机构和所属子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等所属单位的全部经营活动纳入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全面预测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以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指标,合理设计基础指标体系,注重预算指标相互衔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合理选择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财务预算,并积极开展与行业先进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标。

第十六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对外投资、收购兼并、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股票、委托理财、期货(权)及衍生品等投资业务的风险评估和预算控制;加强非主业投资和无效投资的清理,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预算。

资产负债率过高、偿债能力下降以及投资回报差的企业,应当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具备从事高风险业务的条件、发生重大投资损失的企业,不得安排高风险业务的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正确预测预算年度现金收支、结余与缺口,合理规划现金收支与配置,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的预算控制,增强现金保障和偿债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八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规范制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规模,加强投入产出水平的预算控制。

对于成本费用增长高于收入增长、成本费用利润率下降、经营效益下滑的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应当突出降本增效,适当压低成本费用的预算规模,其中,经营效益下滑的企业,不得扩大工资总额的预算规模。

第十九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注重防范财务风险,严格控制担保、抵押和金融负债等规模。

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偿债压力的企业,应当适当压缩金融债务预算规模;担保余额相当于净资产比重超过50%或者发生担保履约责任形成重大损失的企业(投资、担保类企业另行规定),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担保预算;企业不得安排与业务无关的集团外担保预算。

第二十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将逾期担保、逾期债务、不良投资、不良债权等问题的清理和处置作为重要内容,积极消化潜亏挂账,合理预计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出现新的潜亏。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编制制度。企业内部计划、生产、市场营销、投资、物资、技术、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职能部门应当配合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工作程序:

(一)企业预算委员会及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应当于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企业预算总体目标;

(二)企业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根据企业预算总体目标,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于每年10月底以前上报本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目标;

(三)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及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对各级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目标进行审核汇总并提出调整意见,经董事会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下达各级预算执行单位;

(四)企业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应当按照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于每年年底以前上报本单位财务预算;

(五)企业在对所属各级预算执行单位预算方案审核、调整的基础上,编制企业总体财务预算。

第四章财务预算报告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在组织开展内部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资委统一印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要求,编制上报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由以下部分构成:

(一)年度财务预算报表;

(二)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

(三)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采用合并口径编制财务预算报表,合并范围应当包括:

(一)境内外子企业;

(二)所属各类事业单位;

(三)各类基建项目或者基建财务;

(四)按照规定执行金融会计制度的子企业;

(五)所属独立核算的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对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及财务预算管理有关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说明应当反映以下内容:

(一)预算编制工作组织情况;

(二)预算年度内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分析说明;

(三)预算编制基础、基本假设及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估计;

(四)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说明;

(五)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开展所属子企业开展财务预算报告收集、审核、汇总工作,并按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企业除报送合并财务预算报告外,还应当附送企业总部及二级子企业的分户财务预算报告电子文档。三级及三级以下企业的财务预算数据应当并入二级子企业报送。

级次划分特殊的企业集团财务预算报告报送级次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以正式文函向国资委报送财务预算报告:

(一)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与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国资委;

(二)尚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应当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与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国资委;

(三)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抄送国资委。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三十条国资委对企业财务预算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尚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预算实行核准制;对于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预算实行备案制。

第三十一条国资委依据财务预算编制管理要求,建立企业财务预算报告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不少于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划;

(三)是否符合企业战略规划、主业发展方向;

(四)是否客观反映预算年度内经济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态势;

(五)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编制管理要求;

(六)主要财务预算指标的年度间变动情况是否合理;

(七)预算执行保障和监督措施是否有效。

第三十二条国资委根据质量评估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财务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企业。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其中对于严重脱离实际、各相关预算指标不衔接的,要求企业重新编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

第五章财务预算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及时将各业务机构及所属各级企业重点财务预算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将分解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指标细化为季度、月度预算,层层落实财务预算执行责任。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财务预算,切实加强投资、融资、担保、资金调度、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大事项以及成本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明确超预算资金追加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六条企业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予以调整:

(一)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三)国家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四)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调整情况及时报国资委备案。具体备案内容包括:

(一)主要财务指标的调整情况;

(二)调整的原因;

(三)预计执行情况及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执行结果考核制度,将财务预算目标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及奖惩范围。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在预算年度终了及时撰写预算工作总结报告,认真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结果的差异程度和影响因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第四十条国资委根据月度财务报告建立企业财务预算分类监测和反馈制度,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类跟踪监测,对经营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反馈企业,督促企业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和控制。

第四十一条国资委在预算年度终了,依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结果组织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核查,对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完成值与预算目标偏离的程度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将核查和分析结果作为企业财务预算报告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负责人)应当对企业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监督工作负责;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负责人)、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财务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国资委将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情况作为总会计师履职评估的内容。

第四十四条企业不按时上报财务预算报告或者上报财务预算报告不符合统一编制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以及财务预算执行监督不力的,国资委将责令整改。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或者上报的财务预算报告与内部财务预算不符的,国资委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六条企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与实际完成值差异较大的,国资委将要求企业作出专项说明,无正当理由的,国资委将给予警示。

第四十七条国资委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预算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工作过失或者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本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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