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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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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第一篇】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优化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景人社发〔20xx〕23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改革的方针和原则,在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以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建立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普查中心全体干部。

三、组织保障

成立景泰县统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扶海,副组长赵中瑞、廖玲月,成员张国钧、李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统计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时间

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确定绩效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经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县人社、财政部门核准,半年发放一次。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各岗人数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并随工资标准调整和人员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规范性津贴补贴3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考核后,半年发放一次。

六、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分别由领导干部与全体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测评分值比例为70%,全体干部职工测评评分值比例为30%,测评结果为两项得分相加。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15分、出勤情况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实绩30分,廉洁情况10分。

职业道德包括爱岗敬业,工作热情,遵纪守法,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出勤情况以办公室统计结果为准;工作能力以干部职工的决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创造能力为主;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廉政情况主要考查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无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考核内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实效,采取简便宜行,易于操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单项与综合相结合,考核要充分听取本人,其他职工以及相关人员的意见,其他人员及相关人员测评等方法进行。

(二)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在年末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结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以年度考核为主,考核结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准备。考核前夕,我局将确定专人负责、考核小组安排具体考核工作,被考核对象按要求撰写书面述职报告,并对照考核内容自查。

2、公开述职。所有考核人员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总结汇报,由分管领导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等次。

3、民主测评。在听取考核对象述职汇报的基础上,统一对全体考核对象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的发放、收缴、统计和汇总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4、调查核实。由考核组负责,按照本人述职情况,对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评分。

5、领导评议。由我局领导班子对干部职工进行评议打分。

6、统计汇总。由考核组成员根据逐项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得分,汇总结果。

7、通报考核结果。

八、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20个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对年度或半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同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30%、50%、60%、70%、80%、100%。

5、对因工作严重失职或渎职,对违反法律、法规,且被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扣除同期绩效工资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同期绩效工资。

7、借调出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8、经单位批准长期病休的按同职级人员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9、病假人员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并在局单位公示栏公示,有异议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

十、其他事项。

(一)考核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办法实施考核。

(二)不准拉帮结派,严禁不利于团结的行为。

(三)不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考核数据和工作情况。

(四)本方案由局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绩效薪酬考核方案【第二篇】

一、总 则

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公司全体员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经营带来的收益,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并将短期收益和中长期收益与持续发展相结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标准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惩罚、禁锢员工为目的,而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手段,增加团队战斗力,凝聚力。通过考核,让每位员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细,充分展示自身才华,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偷奸耍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工作态度,勇于承担责任,从而取得合理的回报,推动项目更好的发展。

制定原则:竞争性原则;公平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考核对象:项目部全体员工(保洁员、炊事员、驾驶员、保安、试用人员等不参与考核)

负责部门:由综合部负责考核,财务部负责统计发放。

薪酬与绩效的关系

1、全体员工的薪酬与项目收益相关;

2、一般员工的薪酬与日常工作考核及相应的部门考核结果相关;

3、部门负责人的薪酬与项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门业绩考核结果相关。

保密原则: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自己或询问他人的薪酬状况。

二、员工薪酬制度

薪酬体系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资、其他津贴、季(年)终绩效考核奖。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业务经营的员工。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其他津贴,提成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奖。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后勤管理人员等。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其他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薪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其他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

5、试用人员工资:试用期人员工资按既定的试用期工资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薪酬组成

员工薪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补贴、福利、其他奖、项目收益奖、业务提成(销售部门)、非物质奖励、季(年)度考核工资(年薪制)等(根据职务薪酬体系确定人员薪酬的组成)。

基本薪资:根据满足基本生活,岗位性质,工作能力等条件制定为固定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工资,)。

考核工资:由季度绩效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组成,每季度末发放季度绩效考核工资,年终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次年2月份左右,农历春节之前)。

补贴:公司统一制定各岗位相应补贴如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及其他补贴

福利:根据项目部相关福利规定发放的现金、物品等

其他奖: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奖项。因特定事项针对特定员工或部门发放的奖项,该奖项不完全针对全体员工。

项目收益奖:根据年度项目经营利润情况及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承诺,参考全年绩效考核分数,由项目部领导确定发放

提成:根据销售提成制度发放

非物质奖励:员工培训、荣誉表彰、外出旅游等

内部方案

薪酬计算与发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年薪制)+补贴+福利+其他奖 +提成(销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绩效工资(年薪制)+年终奖+项目收益奖+非物质奖励

基本工资:另附基本工资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资=季(年)度绩效工资基数*考核系数。

福利与补贴:见附表。

其他奖:根据会议、集团公司要求等情况确定

提成:根据销售部提成制度计算

年终奖:根据公司效益情况由公司总经办定制。

项目收益奖:根据项目收益情况由项目领导确定 ※总额及分配原则

三、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是针对各部门计划工作,交办(含口头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工作重点。二是项目部员工通用准则。

参考内容:各岗位职责及项目部各项制度,另附岗位职责细则。

具体实施办法

由部门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各部门全年工作计划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号前由部门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月工作重点、计划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完成全年总计划为原则,部门需对员工单独打分的,说明原因,拟定单独打分项。

员工通用考核细则由项目部统一拟定。

每季初10号前由各部门将上月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况及分值通过书面和电子版本方式提交给综合部,书面提交的资料需经领导签字确认。

综合部在次季度初5-10号前对各部门上季度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打分,考核结果经项目部领导签署后,交财务部,作为当月考核工资计发的依据。

年底综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其他考核内容汇总打分

考核分值确定

采取百分制记分法,季度重点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况分值为100分,全年工作计划及其他考核内容分值为100分。

员工个人考核得分=部门考核得分+员工通用准则考核得分。

考核系数: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数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数;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数;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数;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数,如考核分数低于60分考核系数,如考核分数极低,另行讨论考核系数但不高于。

有下列行为,取消当季部门或个人绩效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另行商议处理。

1、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误、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2、工作态度恶劣或其他原因,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贪污、盗窃、欺诈、腐化、营私舞弊等行为和劣迹的; 4、无理取闹、酗酒、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

5、指挥不当或监管不力,致使部门或协作单位发生较大错误,造成项目部出现重大损失者; 6、无正当理由,故意延误工作造成项目部重大损失者; 7、其他经讨论确定事项。

附1:季(年)度考核标准:适用于年薪制人员。 月基本工资=年薪*60%/12

季度考核基数=[(年薪/12)*3]*40%*30% 年终考核基数=年薪*40%*70%

附2:福利补贴表

注: 1、以上补贴中车贴仅限于有车人员享受,交通补贴有车人员不享受。 2、总经理级别不受车贴、电话补贴、交通补贴限制,据实报销。

3、特殊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有关人员可享受特殊补贴待遇。

4、工龄工资:以入职日为起算每满一年递增100元,以满10年为限。如20xx-1-1入职,20xx年1-12各月工资中增加工龄工资一项100元,20xx年1-12各月工资中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20xx年开始每月的工龄工资将保持不变为1000元。

5、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补贴100元。

附3:考核细则

通用考核细则

工程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日常事务等

销售部:安全、上访量、销售收入、业务情况、品牌形象等 财务部:安全、完成内容及时间点,货款回笼等 综合部:安全、完成内容及时间点,团队建设内容等。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推进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绩效工资管理,根据《国务院批转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xx〕6号)、《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26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政法〔20xx〕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实施意见,以规范我校绩效工资管理为重点,理顺权责关系,扩大校属单位(含机关部门,下同)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强化激励导向,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形成“总量控制、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实现我校绩效工资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

1、系统规划,分类设计。统筹考虑教职工职业行为获得的各类收入,兼顾校属各单位职能差异,综合考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类人员工作模式差异、绩效考核方式差异以及绩效工资收入水平,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适度倾斜,对不同单位、不同人员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系统分类设计,着力构建单位间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2、完善考核,优绩优酬。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实现岗能对应。使收入与岗位职责、履职状况、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联系,构建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

3、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实行学校、校属单位两级管理,重心下移,实现各单位内部治理管人、管事与管分配的责权统一。学校不断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拨方式,按照上级核定我校年度绩效工资总量额度控制每年绩效工资发放总量。校属单位在学校指导下制定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后,在学校核拨给本单位总量内进行二次分配。

4、严明政策,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严肃收入分配纪律,确保绩效工资分配依法合规。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标准

我校在职正式人员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其中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人员工资构成和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责任)等因素,不再分设项目,统称为“基础绩效工资”。执行上级规定的统一标准,并随上级调标而调整。现行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的质和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体,分设为岗位津贴、综合目标奖两项。其中: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因素,具体标准见附件1。

综合目标奖是在完成基础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而给予的奖励。按职级发放的人员,基准额度见附件1。每年综合目标奖标准根据上级核定我校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在基准额度基础上遵循各级岗位等比例上下浮动原则加以确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一)基础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基础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自负工资单位除外),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教职工,由学校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对无故拒不承担单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职工所在单位应提出停发或扣发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人事处停发或扣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校属单位两级管理。学校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核拨给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分配和发放进行监督。各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分配原则,制定本单位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考核及分配办法,合理发放。

学校鼓励校属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针对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标准限制,自行制定各项考核和分配标准;也可以将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合二为一,统筹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考核分配办法。如果各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学校核拨的综合目标奖额度内,安排不超过5%的额度,设立院长(主任、所长)或处长(部长)特殊奖,用于奖励在本单位重点难点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或特殊情况的机动使用。

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不得突破学校核拨的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两项总和。

自负工资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由本单位承担并负责发放。

1.岗位津贴的分配和发放

岗位津贴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校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在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职级标准基础上,根据教职工出勤情况、完成基础工作量、履职表现等考核情况加以调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预发、后调整的办法发放。其中:

(1)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实施细则,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进行考勤后确定。

(2)本方案所指基础工作量特指发放岗位津贴所要求的'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标准。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为当量(折合)教学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现实情况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平均教学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学校有关教师教学工作量最低要求;专职辅导员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职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的50%;其他岗位或一人多岗可以根据岗位特点,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规定基础工作量数量标准。基础工作量质量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不同,由各单位自定。

(3)履职表现重点考察是否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等。

符合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职级标准正常发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岗位津贴考核要求的,不发放或发放部分岗位津贴,具体发放额度除本方案规定的情形(见本方案“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外,由各单位自定。

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经本单位分配后如有余额,可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奖统筹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岗位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的享受人员范围、津贴标准和相应考核条件,进行考核后,由学校统一发放至个人。

2.综合目标奖的分配和发放

(1)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含校属科研单位行政管理岗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规定的职级标准和实际人员结构数量,以年为周期核拨给各单位,并随人员变化定期进行调整。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在本人职级标准基础上加以调整后分月发放。可以采取先预发、后调整的方法。具体细则由各单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机关单位为:研究生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等具有一定机关管理职能的学院和教师发展中心、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四方学院(校本部在职在编人员)。

(2)各二级学院(系、部)和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综合目标奖,由学校按照核拨办法分配给各单位(具体核拨办法见附件2)。由各单位根据教职工完成工作数量和质量等工作业绩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情况,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办法,在学校核定的额度中,统筹安排,合理发放,按月支付。在分配办法中应体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贯彻“以本为本”的办学理念,向本科教学适度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线倾斜。除本方案有规定或特殊情况外,未完成基础工作量一般不发放综合目标奖。

参照二级学院的单位为: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结构健康诊断与控制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3)继续教育学院、工会消费合作社等单位经费从自创收入中自行解决,执行校定标准。国防交通研究所由学校按照安排的教学任务核拨教学酬金。

(4)其他纳入综合目标奖的人员经费发放

机关和参照机关单位教师教学酬金由学校核拨给开课教学科研单位(不扣减该单位授课教学工作量),纳入该单位综合目标奖总额,由教学科研单位考核后按本单位制定的办法发给相关教师。核拨具体标准见附件2。

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电教设备保障等特殊一线岗位人员,可根据八小时外值班或应急工作需要,发放一定量的值班或应急工作酬金,具体额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为突出人才培养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在全校综合目标奖总量内,设立面向一线教师和一线辅导员等人员的“人才培养特别奖”,由学校统一掌握。

学校预留一定的机动绩效工资额度。学校决定或批准发放的其他纳入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按学校有关决定执行,从学校预留机动绩效工资额度中解决。

四、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相关规定

1、新调入人员、岗位变动人员从报到、任职下月起计发受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2、见习期、试用期人员按见习期、试用期满后受聘岗位计发绩效工资。

3、“双肩挑”人员履行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双重职责,按就高原则计发绩效工资。

4、参照《河北省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冀政办〔20xx〕31号)“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的精神,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和职级标准,从学校核拨给所在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和综合目标奖总额中列支。教学科研单位领导干部应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单位管理工作。教学酬金由安排教学任务单位比照该单位机关教师教学酬金有关规定发放,从学校核拨给安排教学任务单位的综合目标奖中列支。

5、个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脱产学习、外出进修或访学人员(含公派出国访学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经学校批准延长学习进修时间,超出规定期限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绩效工资按在岗标准计发。

7、已婚女教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内,全额计发基础绩效工资和校定标准岗位津贴,一般不发综合目标奖。符合延长产假规定,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延长产假的,延长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如在休产假期间参与一定的工作,酌情发放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8、落聘、缓聘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9、工作出现失误,给学校或单位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尚未构成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停发1-3个月岗位津贴,酌情扣发综合目标奖。

10、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与撤职等处分者,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的岗位津贴,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按国家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12、当月事假累计不超过2-5个工作日,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岗位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停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累计达到30个工作日停发一年岗位津贴。事假当月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13、每月旷工1个工作日,停发当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2~5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月累计旷工6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计旷工12个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停发全年绩效工资。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内扣发50%-100%的岗位津贴,视完成工作情况酌情发放综合目标奖。

上述所称计发、停发、扣发绩效工资的,均从出现情形的下月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说明

1、实行年薪制和协议工资人员工资、教职工科研奖励、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实施的奖励发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行协议工资人员聘期考核兑现协议工资时,已发岗位津贴按校定职级标准清算。

2、继续教育讲课酬金由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有关计算办法核拨给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发放给教师,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3、引进高层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4、政府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性津补贴、独生子女费等按政府政策执行。

5、在职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绩效工资,按河北省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养老待遇。学校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为离退休人员发放一定的校内生活补贴,现行标准见附件3。

6、内退、病退人员,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六、组织与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性、原则性和纪律性强,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在广泛征求包括教代会代表在内的各类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制定或修订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办法,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各单位改革方案应报学校备案。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精神,严禁在绩效工资财务项目和会计科目外列支属于绩效工资的人员经费。加强绩效工资预算刚性管理,学校核拨给各单位的绩效工资,应当在规定的会计年度预算总额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预支下一会计年度预算资金,余额不得结转至下一会计年度。基层单位社会服务性收入和学校划拨的各种提留、管理费等款项原则上作为单位发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岗正式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3、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工资监管机制,人事、财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监督职责,加强绩效工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确保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党委组织部要定期监督抽查中层干部薪酬情况。校属各单位不得违反本方案规定设立和发放工资性津贴补贴或奖金。对违反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适用于学校正式教职工。从20xx会计年度起执行。

2、本方案实施后,原《石家庄铁道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铁大人〔20xx〕20号文)停止执行,学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本方案由人事处、财务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牵头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统计,进行发放。

辛东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不治老、不治残”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长期病假事假不上班的不得绩效工资。病假1个月以内的,按每课时20元扣除绩效工资,其余自己得回,课务由自己安排。长期病假的必须出具三级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案

(一)师德修养

所有教师应严格遵守《xx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六严”文件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经行政会研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或者乱收费,并经核实的;

7、其它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或违纪的。

(二)教学

1.能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200元/月。

2.在学区组织考核考评的考试中,综合评估得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奖100元。

3.在区教研室组织的考试中,学科综合评估得分在区排:只有3个班的从最后第四名起,只有4个班的,从最后第五名起,每高一个名次奖50元,1000元封顶。(以教育局简报为准,与中心校评比,每压过其他学校一班的奖50元,1000元封顶。)。

(三)考勤

1.签到一次得2元,不签不得;有事书面请假,课务由自己安排。

2.事假半天扣10元(须自己安排课务),旷工半天扣50元。一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三天之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十天之内由校长批准。

3.校内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及临时加班活动等迟到、早退扣3元,请假扣10元,未参加扣20元。区级乘2,市级乘3类推…

4.旷课每节扣5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10元。(不受100元限制)

5.外出培训或业务类会议,必须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出勤,凡无故不服从学校会议安排的每次扣款50元。

6.产、嫁、娶、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小学平均每月300元,由德育处每月考核出一、二、三等奖。二等奖津贴每月300元,其他奖项按10%增减。

2.行政津贴:由校长室另定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

3.教研组长及公用室负责人津贴:每月40元。

4.特殊津贴: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以及首席教师等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放津贴。

5.值班津贴:节假日行政值班人员每天30元。

6.扣款事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必须按时完成教务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凡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款20元,未完成的每次扣款30元。

(五)业务检查100元/人·月

1、备课

(1)教案最后备课时间应为检查时间或之后,每往前提前一天扣2元,小学科减半核算。

(2)语、数、英备课节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其它科目和小学部按周实有课时数计算,检查时每少备一节扣2元。

(3)新授课必须环节齐全,复习教案可根据教学实际省略部分环节,新授课每少一个环节扣1元,练习算教案必须有讲评教案。

2、上课

(1)按课表提前候课,按时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各扣5元/次。

(2)教务处每天检查数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经核实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作业:

(1)作业应与教学进度相一致,最后批改日期应该为检查时前1—3天(作文除外),否则每提前一天扣2元。

(2)作业次数:语、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小学科每课一次;英语每周至少2次;大作文一单元一作,检查时每少一次(篇)扣5元。

(3)教务处每月检查二到三次,每月一总结,经公布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听课

根据局相关要求,校长、中层领导、教师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40、30、20节,环节齐全,书写详细,有听后评价,少一节扣5元。

5、教研组:

对应扣款条款: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凡被上级部门批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30—50元扣款。

2、按课程设置及课时要求,带满的为满工作量,不足的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各项任务视为满工作量。

(六)竞赛辅导

(一)读写大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省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30元,区二等奖20元。

(二)金钥匙比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40元,区二等奖30元。

(三)书法比赛:

辅导学生创作的书法作品获得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100元,市二等奖80元,市三等奖50元;区一等奖80元,区二等奖50元。

(四)体育类竞赛:(运动会算团体)

1、在区级运动会中,获得团体总分一等奖,奖励教练400元,团体总分二等奖350元,团体总分三等奖300元。

2、在区级教职工运动会中,个人名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元,第四名奖50元,同类比赛单项取最高成绩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3.各辅导老师完成各次竞赛报名、辅导、参赛等一系列事项。

4.如果有其他比赛的,参照金钥匙比赛执行。(如:区级优秀课评比等)

(七)市区教学过程与质量监控

在区监控过程中,被评为优秀课的奖50元/次,良好的30元/次;被表扬的30元/次,被点名批评的扣30元/次,市级翻倍。

(八)教科研(教科研奖金1200元封顶)

1.在xx省教海探航、师陶杯征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教师(第一作者)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获得市五四杯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00、50元。

2.在《xx教育研究》、《xx教育》、《连云港教育》发表3000字以上教育论文奖400元,3000字以下论文奖200元。在主流期刊(以市教科所承认为准)发表20xx字以上论文奖500元;发表随笔、杂文等减半。

3.课题:省级、市级、区级课题立项奖300元、100元、60元,按时结题再奖300元、100元、60元。

4.教师现场比赛:获区一、二等奖,奖金:120元、1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240元、200元、1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480元、400元、240元。非教育类减半执行。

(九)公开课

1.教研组安排公开课,能正常上的,并有相关教案,奖20元/次;不能按时上的,扣20元/次;

2.代表学校上区级公开课奖100元/次,市200元/次。

3.学校教务处组织统一测试,出卷20元/次,保证质量。

(十)额外任务与临时加班

加班补助按工作的性质及工作量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各种奖励等等)除以绩效工资总额,得出百分比,在从每位老师的绩效工资中提取出。举例:绩效工资总额为20万,奖励部分7万,则每位教师提取出自己绩效工资的35%作为奖励,其余的自己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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