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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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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各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当落实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消费者、媒体、消费者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个人、单位等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知晓食品安全法、了解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食品安全法分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104条。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多项制度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立法原则,也是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在学习宣传过程中,除原原本本学习每一条内容外,要对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全面、系统地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

(一)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强调,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规范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行为。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有效实施管理。食品安全法确立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三)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现,食品安全法正式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尽快整合、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责任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食品安全法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在规定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基础上,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行使的职权。

三、宣传的形式与方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热潮。要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注食品安全。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另一方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作业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提高运用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使其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编印资料,保证宣传贯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宣传经费,编印、购置宣传品,确保宣传贯彻活动的开展。各部门根据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地印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张贴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送食品安全法到基层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小册子,发放到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手中。号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编印标语条幅,悬挂到生产经营场所和关键岗位。

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宣传职责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市《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经贸部门负责对食品及相关行业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三)农业部门负责对初级农产品加工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对畜牧、水产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八)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及指导高校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九)出入境检验检验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并配合以上成员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宣传贯彻的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作为现阶段一次比较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时间为7月份。集中学习宣传阶段的特点是范围广、形式多、声势大,主要目的是造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抓紧编写统一的宣教材料,包括情况综述、食品安全法释义、内容简介解答;提炼宣传活动统一用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用;

3、结合全市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

4、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深度宣传贯彻实施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前一阶段宣传活动的延伸和细分,根据受众面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宣传教育和正确贯彻实施。

1、11月,以成果展示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我”为题的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多形式、多载体集中展示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所取得的初步成果,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12月下旬,对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作出安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周密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推向高潮,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统一用语

1、学习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坚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食品安全法,科学卫生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7、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9、食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10、管好食品为人民;

11、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2、坚决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3、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行为规范;

14、遵法、诚信、为民;

15、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6、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7、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8、没有环境友好,难有食品安全;

19、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0、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已于20xx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6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闽政办〔20xx〕75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各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当落实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消费者、媒体、消费者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个人、单位等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知晓食品安全法、了解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食品安全法分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104条。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多项制度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立法原则,也是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在学习宣传过程中,除原原本本学习每一条内容外,要对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全面、系统地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

(一)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强调,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规范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行为。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有效实施管理。食品安全法确立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三)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管理的体现,食品安全法正式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尽快整合、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责任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食品安全法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在规定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基础上,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行使的职权。

三、宣传的形式与方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热潮。要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注食品安全。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另一方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作业场所通过悬挂 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提高运用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使其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编印资料,保证宣传贯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宣传经费,编印、购置宣传品,确保宣传贯彻活动的开展。各部门根据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地印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张贴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送食品安全法到基层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小册子,发放到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手中。号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编印标语条幅,悬挂到生产经营场所和关键岗位。

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宣传职责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市《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经贸部门负责对食品及相关行业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三)农业部门负责对初级农产品加工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对畜牧、水产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八)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及指导高校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九)出入境检验检验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并配合以上成员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宣传贯彻的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作为现阶段一次比较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时间为7月份。集中学习宣传阶段的特点是范围广、形式多、声势大,主要目的是造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抓紧编写统一的宣教材料,包括情况综述、食品安全法释义、内容简介解答;提炼宣传活动统一用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用;

3、结合全市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

4、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深度宣传贯彻实施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前一阶段宣传活动的延伸和细分,根据受众面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宣传教育和正确贯彻实施。

1、11月,以成果展示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我”为题的典型宣传教育活动。多形式、多载体集中展示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所取得的初步成果,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12月下旬,对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作出安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周密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推向高潮,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统一用语

1、学习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坚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食品安全法,科学卫生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7、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9、食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10、管好食品为人民;

11、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2、坚决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3、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行为规范;

14、遵法、诚信、为民;

15、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6、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7、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8、没有环境友好,难有食品安全;

19、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0、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3

一、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二)食品安全培训。上午,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举行全县食品安全监督员及信息员培训活动。县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安排相关专家领导授课。

(三)系列主题活动。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通知》确定的主题、内容和要求,与上级对口部门及时衔接,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县农业局、流通业发展局、经信局、卫生局、公安局、科协、质监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畜牧兽医局、水产中心等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活动。

主题活动要通过现场专家咨询、板块展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介绍本部门的法律职责和工作程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并认真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五)开展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举报电话,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件,并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联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紧扣宣传主题,强化活动效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政府网站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要紧扣宣传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新闻工作者、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到社会广为知晓、员工深受教育。

食品安全宣传4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区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并趋于好转。但公众的食品安全常识仍缺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因此,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会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会制度,统一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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