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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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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责任书【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厅[xx]6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电[xx×]xx号文件《xx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并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从事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并按照规定取得“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购买强制险、第三者险、乘坐人员险,由于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接送的是小学生、儿童这个特殊保护群体,其乘坐险每人保费不得低于10万元。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3年内任何一记分周期内累扣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驾驶人员还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每天出车前,收车后都要对接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转向、制动、轮胎、安全门、灭火器等。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每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作为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随车护送人员要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和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1、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2、要对接送幼儿的校车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3、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4、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员、随车护送人员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严禁校车超速、超载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6、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7、校车外观标识应当符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校车或非专用校车要给予表彰;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收缴校车或非专用校车“标志牌”;县教育局将根据公安交警的处理意见,对学校的办园资质进行处罚,是正式办园资质的幼儿园,降为“试办”幼儿园,是“试办”资质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对校车或非专用校车的,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造成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六、本责任书每期签订一次。此责任书一式叁份,中心学校和幼儿园各持一份,交教育局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校车安全责任书【第二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XXX年2月15日—XXX年7月5日。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XXXX年XX月XX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第三篇】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县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随车照管人员每天校车早晚出发前10分钟务必准时到达中心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3、发现驾驶员饮酒、超速、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4、督促校车司机不到停车站点禁止私自停车,不得允许其他人搭乘校车,如有此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随车照管人员不得与校车司机在校车燃油上做手脚,如发现此现象,每次罚款200元。

6、学生上车时,发现有缺席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缺席的原因,回校后立即向校车负责人汇报。

7、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对号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8、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9、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10、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11、随车照管人员有病或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与校车负责人请假,以便校车负责人有充分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

12、随车照管人员每天送完学生后,必须跟随校车回到中心校,方可下班,不得中途离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随车照管人员车上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上岗。

14、及时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幼儿园校车家长安全责任书【第四篇】

尊敬的家长:

维护孩子的安全与生命健康是幼儿园、家长、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园将严格落实校车管理,规范幼儿接送制度。为确保幼儿安全,请家长配合我园做好以下工作:

1、每天家长接送幼儿一定要持卡、定人接送。如不持卡或未按时间点接孩子,校车将幼儿带回学校,家长需到园持卡或签字接幼儿。

2、如若临时代接,请提前于带班老师及接车教师协调沟通好后,方可接走幼儿。如因代接引起的相关事故,由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3、请家长送孩子时必须亲自将孩子送到车前交给接车老师,车停稳的状态下方能接送孩子。接孩子时,从老师手中接到孩子后请一定将孩子控制好,老师和家长完成孩子交接工作后,幼儿发生的一切事故与园无关。

4、家长有特殊情况需在正常时间以外接送学生,需提前与带班老师、接车老师联系好。

5、教育孩子遵守乘车要求,家长每天早晚接送应提前五分钟将小孩送到指定乘车地点等候乘车。

6、校车行车途中,禁止头、手伸出窗外;严禁带早餐、零食乘车,特别是筷子、棒棒糖等尖锐物品,以防校车安全事故发生。

7、家长有义务教育幼儿,车内轻声说话,不大声喧哗;不往窗外乱扔纸皮果屑;同站点人较多时,请自觉排队候车。

8、家长和接车老师一起教育幼儿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嬉戏。

9、校车在站点等待时间为3分钟,超过时间请家长自行接送。

10、为保障幼儿安全,校车只能在幼儿园指定的安全线路、地点、行驶及停靠。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要求司机延伸线路、逆向行驶未到站点随意停车。接送站点在确认安全地带统一停靠,家长在规定的统一站点接送幼儿。

11、遇极端天气,需校车停运时,园方会通知家长,请家长朋友理解支持。

安全工作事关每一个孩子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稳定,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我们将一切为了孩子的安全为出发点,认真做好校车乘车安全工作,让每一个孩子在幼儿园里健康快乐的成长,再一次希望家长朋友给予我们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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