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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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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报告【第一篇】

按照xxxx保密委员会关于印发《xxxx保密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xx[20xx]15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党政机关保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严格按照《xxxx保密检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传达和学习了各级领导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认清了安全工作的`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调整了保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xxx为组长、副局长xxx、xxx、xxx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强化了保密小组力量;迅速组织制定了检查方案,严格、细致地开展了此次检查工作,特别是加强了核心岗位的排查工作,有效的推动我局保密工作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二、严格检查,掌握主动

我局严格按照《温江区党政机关保密检查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检查目录,对全局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认真制作《地方党政机关保密检查情况登记表》,组织专人认真对机关保密制度建设、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非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了逐项登记,同时,将保密工作的各项任务、职责进行分解和明确,掌握了保密工作的主动权,有效切断了失泄密的途径。

三、落实制度,完善管理

通过保密检查,我局进一步落实了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保密管理,提出了切实有效的保密管理措施,并建立和完善了保密工作责任网络,将保密工作具体到一人、一机、一盘、一网管理。

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二篇】

通过开展保密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促使广大涉密人员充分认识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性,增强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基层机关保密范围

一般而言,基层机关、单位涉密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是上级单位下发的各类密件、密品;

二是本机关、单位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涉密事项,包括本行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具体规定》规定的涉密事项,本机关、单位工作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敏感信息等;

三是其他业务部门渗透在本机关、单位各项工作中的涉密和敏感信息。

你应该知道的保密知识

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问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2.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传递承载国家秘密的载体,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在公共场所、或用手机或向家属亲友谈论国家秘密;

3.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擅自带离办公区域,严禁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参加外事活动和参观、浏览、探亲、访友或者出入公共场所;

4.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机上传输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5.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正在办理的涉密文件、事项的内容;

6.不得私自翻印、复制、摘录并外传秘密文件、资料、音像制品等;

7.不得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制发文件运转中,不得擅自复印、拍摄、传真文件审签件,不得将审签件转交无关人员传递,不得向无关人员告知文件运转情况及结果;

9.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应采取取出电池,或在会场采取有效的屏蔽措施;

10.撰写文章、书籍、接受境外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投寄涉及国家秘密的稿件;

11.不得将标有内部以上等级(含内部)的公文和政务信息在互联网上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刊登;

12.未经批准不得引带境外人员到保密部门、部位进行参观、采访、交流活动;

13.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接入国际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14.不得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拷贝到涉密信息系统;

15.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与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混用;

16.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17.不得在非涉密内网工作平台和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保存或打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

18.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等;

19.不得将连接涉密网的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功能的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连接;

20.不得对外泄露加密设备的型号、性能及构造,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涉密网络入口地址及口令;

21.要定期清理文件,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时归档、收存、销毁,不得将已作废的国家秘密载体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或者个体商贩;

22.涉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应同等管理,须同时标注国家秘密标识;

23.调离、退休及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本岗位经管(办)的秘密文件、资料和使用的保密笔记本上交,或交单位作销毁处理,离岗时须填写一定期限内不失泄密的保密承诺书;

24.不得隐瞒泄密事件,发现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

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

严禁通过电子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网络共享云空间等方式,在互联网上传输、存储涉密信息。

隐 患

由于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互联互通,因此,在互联网上利用各种渠道传输、存储涉密信息,其发送、接收的网络数据包,极易被境外敌对势力拦截复制,并进一步分析还原。

同时,网络监听可以直接嗅探到互联网用户的账号和密码,进而对其实施网络入侵攻击。

保密工作报告【第三篇】

县保密局:

根据康保密字〔20xx〕3号文件要求,甘肃省康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全面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工作

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县志办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调整了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领导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专职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责任,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保密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和收发文档,对涉密文件保持高度警觉,严格按程序办理并及时归档。重要文件资料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对过期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也必须交由指定人员进行销毁处理。

(二)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县志办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组织保密工作相关成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并加强文档保管和计算机的安全使用与管理。并在具体落实中,进行了逐机、逐项自查,不留死角,确保安全工作到位。二是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编辑人员、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通过学习教育增强干部的保密意识,进一步提高保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为保密工作夯实基础。

(三)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严格涉密信息审查工作日常管理,热门思想汇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落实专人,指定一名保密意识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日常工作,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履责。在制作发放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资料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县志、年鉴中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拟公开事项积极向有关单位、省志办、州志办请示,确定无误后,报请编委会成员审核。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登记和记录做好完备。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效。通过自查,县志办保密工作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计算机防范技术有待学习提高,参加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活动不够。

我们将继续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增强有关成员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保密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康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20xx年4月19日

保密工作制度【第四篇】

一、总则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发展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范围和责任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公司管理制度、文件、通知等,包括:业务信件、销售计划、客户档案、统计资料、库存商品价格等。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产值。

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等;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

三、处罚措施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500元罚款: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保密条款。

违反第七条之规定的参照《薪资保密处罚规定》);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和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消其在公司的一切利益(包括工资和效益工资)。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四、附则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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