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意向书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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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向书【第一篇】
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的主办单位及负责人。中外合作各方的名称、国别和资金信用情况、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兴办合资企业的理由。从国内技术上的差距,产品质量上的差距,外引内联市场的需要,销售渠道和利用国外资金等方面来说明兴办合资企业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项目主要内容:
1.生产和经营的规模和范围;
2.合资经营的年限;
3.合资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建);
4.合资企业所需的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7.产品的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企业道口技术性能达到的水平,在国内外所具有竞争能力,产品是内销售为主还是外销为主;
8.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与已具备的条件;
9.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如属一次规模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主要附件:
1.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2.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的初步调研和预测报告,或有关主管部门对产品
安排的意见;
4.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原材料(包括能源、交通等)安排的意向书;
5.有关部门对资金安排的意向书。
范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
一、项目名称:合资生产(经营)*产品项目
项目主办单位:(企业名称)*
单位负责人:(厂长或经理)
二、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的理由:
从国内外技术上、产品质量上的差距,从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培养人才、增加收益等方面,说明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中方合营者的情况:
介绍中方合营者的基本情况和兴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利条件,包括企业性质(国营或集体)、人员情况、技术力量、领导班子、固定资产、设备、场地、原有产品产量、产值、利润、产品出口等情况。
四、外国合营者的情况:
外国合营者公司名称、国别、资本、业务范围、规模、产品声誉、销售情况等。
五、合资经营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二)合营年。
(三)合资经营企业的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新建、扩建、改造)。
(四)合资经营企业的职工总数和构成(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五)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各方出资比例。
(六)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房屋、机器设备等作价的估算,现金投资(外汇、人民币)和来源(自筹、贷款、租赁);外国合营者以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作为出资,对其作价、估价方法和估算金额。
(七)产品技术性能及销售方向
合资经营企业的产品拟达到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产品内外销比例的估计。
(八)生产(经营)条件
合资经营企业所需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及协作配套方面的近期和今后要求及已具备的条件。
(九)初步的技术、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的性能和价格(内外销)、成本、收益估算。
生产手段、生产效率提高程度。
能源和原材料的节约效果。
中外双方经济收益匡算:合营期间各方利润、项目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年限的估算等。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合营期间的税收、劳动就业人数、技术水平的提高等。
六、项目实施计划:
何时进行技术交流、出国考察、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洽谈、签约、施工、试车和投产等。
如属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应列出分期工程的时间安排。
附件:
(一)邀请外国合营者来华技术交流计划。
(二)出国考察计划。
(三)可行性研究工作计划,包括负责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安排;如须聘请外国专家指导或委托咨询的,要附计划。
就业意向书【第二篇】
下面分别介绍北京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自主或合伙创办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
一、借款人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3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申请及认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其企业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3)招用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有效《毕业证书》、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企业与新招用的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6)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7)企业安置失业人员前后的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8)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财政局要求的相关材料。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填写《北京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一式三份),签署审核意见,并连同相关资料转区县财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区县财政局在接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来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经复核认定符合贷款支持条件的,在《认定证明》上签署复核意见,复核意见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证明》一式三份,由区县财政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各留存一份。《认定证明》应注明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数量、占职工人数的比例等事项。
区县财政局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登记,对企业报送的资料逐户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并报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第十八条)
2、本岗位责任人: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清点、核对,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能够当场改正的,经申请人当场改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能当场改正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理由等通过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
4、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1、审核流程;
企业持《认定证明》向指定的担保机构申请小额贷款担保,并按照担保机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担保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工作,向经办银行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
企业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认定证明》、担保机构出具的《同意担保意向书》向指定的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经办银行要求提供所需文件。经办银行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工作,向担保机构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
2、岗位责任人: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领导。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审批标准进行审批。
4、时限:25个工作日。
(三)报北京市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审批
担保机构在收到银行《同意贷款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反担保手续,在申请人办妥反担保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与经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贷款手续,并在贷款手续办妥后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同时通知担保机构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告知
1、本岗位负责人: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受理人员。
2、岗位责任及权限:对经上报批准转回来的批件及相关材料予以整理后通知申办单位领取t对未予批准件,将未批准理由告知申办单位,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单位。
3、时限:即时办理。
二、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
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1、申请材料
借款人为自主、合伙创办的小企业的,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各一份),并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资料):
(1)创办人、合伙人或股东的《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营业场所权属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的授权书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9)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0)近两年及当期财务报表;
(11)企业一般情况或项目可行性报告;
(12)拟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13)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
申请最高5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4)企业现有职工中本市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企业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6)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18)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及复印件。
(以上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第十七条)
2、本岗位责任人:所在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清点、核对,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能够当场改正的,经申请人当场改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能当场改正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理由等通过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
4、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1、审核流程:
借款人应当向企业登记注册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申请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对小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确认企业类型、出资人(合伙人)、经营范围等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确认资料真实有效后,在《北京市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连同其他申请材料送交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时,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2、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领导。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审批标准进行审批。
4、时限:5个工作日。
(三)报北京市担保机构和北京银行审批
担保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确认担保贷款用途、额度、期限、还款能力、反担保措施等符合政策规定,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送交经办银行。为提高审核效率,担保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经办银行协商后试行与经办银行联合评审。
经办银行在收到《同意担保意向书》后或企业申请贷款资料(仅适用联合评审),对材料齐全、规范、符合要求的,经办银行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工作,确认贷款额度、期限、用途、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符合政策规定,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并通知担保机构和申请人。
担保机构在收到银行《同意贷款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反担保手续,在申请人办妥反担保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与经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贷款手续,并在贷款手续办妥后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同时通知担保机构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告知
1、本岗位负责人: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受理人员。
2、岗位责任及权限:对经上报批准转回来的批件及相关材料予以整理后通知申办单位领取;对未予批准件,将未批准理由告知申办单位,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单位。
3、时限:即时办理。
三、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
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1、申请材料
借款人为个体工商户,须提交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经创业培训机构审定合格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或可行性分析报告;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个人承诺书》;
(5)经办银行、担保机构需要的相关资料。
借款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账户,且已用于项目经营的资金不低于贷款本金的30%;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债能力。
(以上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09]1011号第十六条)
2、本岗位责任人:所在乡镇街道社保所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清点、核对,材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能够当场改正的,经申请人当场改正后,予以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能当场改正的,不予受理,并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理由等通过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
4、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核
1、审核流程:
①已经建立信用社区的,按照《北京市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②未建立信用社区的,由社保所在申请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后,在《北京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推荐书》上签署意见,并将资料送与区县签约的担保机构。
2、岗位责任人:所在乡镇街社保所业务主管领导。
3、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审批标准进行审批。
4、时限:5个工作日。
(三)报所在区县担保机构和银行审批
担保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可行性、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后,出具《同意担保意向书》,送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可行性、还款能力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后,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并通知担保机构和申请人。担保机构在收到银行《同意贷款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反担保手续,在申请人办妥反担保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与经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贷款手续,并在贷款手续办妥后1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同时通知担保机构和社保所。
(四)告知
1、本岗位负责人:乡镇街道社保所受理人员。
2、岗位责任及权限:对经上报批准转回来的批件及相关材料予以整理后通知申办单位领取;对未予批准件,将未批准理由告知申办单位,并将申办材料退还申办单位。
就业意向书【第三篇】
严重缺乏档案征集的意识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前我国档案工作人员仍然沿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重视收集、轻征集”。一些工作人员缺乏主动征集档案的意识,不愿主动走出去拓宽征集渠道,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制约了档案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由于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宣传,导致社会群众及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档案征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不愿配合或支持这项工作。
缺乏完善的档案征集机制
新时期下,随着相继出台《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同时一些地区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促进了档案征集工作的发展。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档案收集、征集方面的法律制度,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模糊不清的状况,缺乏健全完善的相关组织保障体系,从而严重阻碍了征集工作的发展进度。
档案征集方式较滞后
当前我国各级档案馆为了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档案征集工作方面花费的很大的精力,也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但由于受到经费、库房等方面的限制,档案征集方式仍然以主动宣传、被动接受为主的方式,没有采取新的手段,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征集渠道,也不能与民间、市场相联系,不能全面了解档案资料情况。
2.对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探讨
为了对档案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档案工作人员必须采取措施,严格规范档案征集工作中的各个工作步骤和工作流程,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制度,作为档案征集工作管理的依据。只有从源头上规范化了档案的征集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
在档案征集工作的整个流程中,提前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对整个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是评估和鉴定征集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一般来说,档案征集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征集的方式、原则、标准及范围等,档案工作人员应该熟悉并明确每个阶段的征集目标,包括明确征集的重点以及整个征集过程的各项经费预算等。征集的档案应交由征集人员进行分类归档管理,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行对档案的接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征集对象的评估报告、征集档案的审批表、持有人签订的征集协议、征集过程中的经费支付凭证、专家鉴定回忆的会议记录及档案点交记录表等方面对档案进行归档。
提出征集意向,做好档案评估
在档案征集前,应由两名以上的档案征集人员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征集档案的意向,并准备好相关的征集材料,主要包括档案征集意向书、档案征集申请表、征集对象原件及相关材料。通过上交档案征集意向书,可以确认征集对象的持有人是否完全自愿地出让征集对象,为了更好的提出意向,必须认真记录清楚征集对象的基本情况描述和持有人所提出的要求,将征集对象的名称、所属年代、出产地及数量等基本情况明确记录在案,对持有人所提出的要求包括对所有权的分配情况等也应一并记录。除此以外,为了确保档案征集的后续工作有序的进行,工作人员还应登记持有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并请对方确认签名。档案征集表的准备,一方面便于征集人员提出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便于更好地确定评估专家。
召开专家鉴定会
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准备好专家鉴定会的材料,主要材料包括档案征集的意向书、申请表、征集对象的图片和资料及征集对象的评估报告。从档案征集专家库中抽取此次鉴定会的鉴定人员,最后以专家对征集对象的鉴定会会议纪要形成文件,其中应包括对征集价格方面的建议。由档案整理人员将归档所需要的资料移交给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在移交资料的时候,应将征集对象的图片和相关资料、档案征集申请表和意向书的正本、征集对象专家鉴定会会议纪要及征集对象评估报告正本等按照程序移交给业务档案管理部门。
3.结论
档案征集工作是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相对于档案工作中的其他环节来说,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政策性,也存在着一定的偶然性和随机性。上文简要的对档案征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出了不成熟的建议,希望能对档案工作的整体规范化管理起到一些作用,更好地便于档案征集人员按照既定程序有效的开展档案征集及档案管理工作。
就业意向书【第四篇】
一、传统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缺陷
传统高职会计专业一般实行5+1模式,即在学校学习五个学期,第六学期去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半年。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比较容易操作,但也存在缺陷。
(一)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兴趣的提高需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所从事的工作有直观的认知,知道自己以后要做什么,明白自己有哪些不足,确定努力的方向。而5+1模式直到最后一学期才有企业实践的机会,企业实践教学相对滞后,不符合认知规律,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
(二)难于管理 会计专业5+1人才培新模式在最后一学期进行顶岗实习,这是学生唯一的企业实践教学环节。最后一学期学生普遍面临找工作的严峻现实,时间和经历上很难保证企业实践学习,学校和实习单位难以管理和约束,从而造成很多学生只实习几个星期或几天,或干脆处于自由状态,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实践学习,远远没有达到实践教学的预期目的。学生没有会计实践经验将很难找到会计相关工作,所以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下培养的学生很多都找非财会的工作,专业对口就业率低。
(三)企业与学校达不到双赢 实习企业培养学生,都希望学生能在企业实习服务3到4个月,为企业完成一些工作,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因为校企双方难以对毕业生进行管理,很多实习生学会一些知识后,因为找工作的原因,就单方面结束实习工作,离开实习单位。这导致企业不愿意招实习生或不愿意教实习生,学生得不到实习单位的真诚帮助和指导,严重影响了企业实习实践的效果。
(四)缺少反馈环节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很多问题需要回到学校请教老师,而5+1人才培养模式实习完即毕业,没有反馈环节,学生没有解决疑难问题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学校老师得不到反馈信息,不了解学生问题的所在,难以改进教学质量。
二、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难点
会计专业5+1培养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式下社会对会计人才的需求,迫切需要创新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引进中期企业实践教学环节,工学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但创新会计人才培新模式的实施仍存在难点。
(一)会计专业学生人数多 高职院校会计类专业人数普遍较多,一届有两三百人,甚至更多,人数多客观上造成工学结合实施困难,难以找到那么多企业满足全部学生进行中期实践学习,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双轨制中期实习,定向培养”模式及其实施难点
广东农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会计信息化专业作为广东省高职教育示范性专业,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提出会计专业的“双轨制中期实习,定向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双轨制中期实习,定向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总体实施情况如图1所示:
(一)“双轨制中期实习,定向培养”模式的实施现状 具体安排:(1)三学期的校内学习:第一、二学期侧重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能力培养,第三学期侧重专业核心能力及职业素质培养。(2)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上半年业务多,需要大量实习生的特点,选择第四学期安排专业学生去事务所中期实习。因学生数量较多,为保证实习效果,第四期把学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学生第1~9周先期实习,第10~18周回校学习。另一半学生第1~9周在校学习,第10~18周去事务所中期实习。(3)签订就业意向书:在第四学期末,引入用人单位到校对学生进行就业选拔,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由用人单位与被选中的学生签订就业意向书。指导和鼓励学生走出校门,自行与用人单位接触,签订就业意向书。(4)企业模块学习:根据就业意向书,按重点就业单位实际岗位的能力要求,划分教学班级,开设农垦班、银行班、会计师事务所班和中小企业班等。不同班级和合作企业一起设计课程(如农业企业会计、农场预算会计、企业纳税实务、审计实务、点钞、社交礼仪等)和教学内容,进行企业模块课程学习。这样第五学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就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事先按照培养目标设计好的课程(约占60%),另一部分是结合就业意向书的具体就业单位实际要求的课程(占40%)。没有签订就业意向书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或将来就业志愿,选修相关专业教学班的课程。这样,学生在第五学期的学习活动是60%按原教学班上课,40%按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开课。岗前培训班课程主要聘请用人单位的业务骨干到学院授课,根据需要也可集中时间将学生送到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教学,直接解决实际要求的知识,从而实现教学过程与实际工作要求的零距离对接,为学生走向实际工作岗位创造更有利的条件。(5)顶岗实习:第六学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经过企业模块课程学习,学生可直接走向实际工作岗位,进行顶岗实习。通过以上措施,使学生熟练掌握实际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能力,从容接受用人单位的选择,实际工作直接上手,实现零距离上岗的目标。
(二)“双轨制中期实习,定向培养”模式实施难点 一是地域性的问题。该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要求学院能够联系一定数量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较多,而一些中小城市很少。这就客观上造成该模式只适合于地处大城市的高职院校。而现在大城市的高职院校普遍选择城市偏远地区办分校区,一、二年级的学生普遍都在分校区就读。二是教学课程安排的问题。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根据企业的需要来安排企业实践学习,不可避免地会打破传统的教学安排,甚至可能会改变原来的学期安排,寒暑假可能会进行调整。而有时企业的需要存在不固定性,这就更加大了教学安排的困难,科学的教学安排是保证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三是教师知识和能力要求问题。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要求教师要联系实习单位,组织管理实习,收集整理实习反馈问题,课堂教学答疑解惑,而且要求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不断调整教学内容,这就对教师有更高的知识和能力要求,客观上加大了教师工作量。四是管理上的问题。因为会计学生人数多,并且单个企业接受实践的学生人数较少,所以学校要把学生派到近百家企业中去,这就带来管理上的难题,如何更好地进行实习管理,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成为难题。
四、“双轨制中期实习,定向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如果高职院校因实习单位少,难以满足学生中期实习的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提高会计专业学生实践能力。
(一)加强专兼职教师教学团队建设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通过引进企业财会人才,专任教师参加挂职锻炼、各类进修培训及科研项目的开发,充实和提高师资队伍的层次和水平。高职院校教师必须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结构形式。兼职教师可建学院教师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的模式,教学需要时可随时从教师资源库中选择,满足教学需要。专职教师要提倡“双师“型,满足不同专业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模式,既可补充高职院校专业课师资不足的问题,又能促进学校“双师型”教师快速成长。通过该模式的实践,解决学院师资不足,为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二)加强校内实习实训 (1)课内实训。课内实训主要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进行,每门专业课程都围绕具体实训项目来展开,课程学习的过程也是实训项目开展的过程,课程最终完成整个项目的实训任务。(2)课程实训。在专业课程后面安排两周的实训教学周,对该课程的实践技能进行综合提升练习,对理论教学进一步深化。课程实训要求相关课程设计综合实训项目,涵盖课程主要的知识点。(3)综合实训。在第五学期开设《企业经营沙盘实训》课程,由学生组成虚拟企业,分别担任企业的总经理、财务经理、营销经理、生产经理和采购经理等角色,共同完成企业经营活动,从中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开设《职能技能训练》、《会计模拟训练》和《会计电算化模拟训练》课程,实施项目选取一套真实的企业会计核算资料,采用真实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对学生进行实操训练。(4)顶岗实习。 第六学期开展半年顶岗实习,主要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商业银行和其他中小企业做为顶岗实习单位,最终达到零距离就业的目标。
(三)建立校内仿真实训室 由于会计专业学生到实际业务部门实训和实习存在诸多限制,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校内实训基地要满足专项技能训练和专业综合实训的需要,以仿真实训为主,努力营造仿真环境,模拟真实的业务流程,开发基于企业业务过程的训练项目,建立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满足实践教学的需要。同时,提倡高职院校通过校企合作在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进而把实践教学提高到新的层次,使工学结合落到实处。
(四)创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院自身的条件,创办财务咨询公司或会计师事务所等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创一种新型全真实践教学模式。财税咨询公司对外是开展记账、财税咨询、审计等业务,对内是训练学生会计职业经验的实训基地。有计划地安排学生到财税咨询公司实践,让学生真正参与到企业实际会计工作,亲自动手操作,训练学生的实战经验。
(五)引进企业入校 学院所筑之“巢”,是学院为企业创造的发展条件。主要包括:一是以优惠条件提供土地和房屋使用权,吸引企业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在校内直接进行经营;二是与企业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学校为企业进行订单式培养;三是教师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与企业相关人员共同攻克技术难题。学院所引之“凤”,是引进的资金、设备、人才、管理、市场等要素及其配置,接受师生进行生产性实训,解决实践教学问题。
人才培养模式因专业不同而差别很大,即使相同的专业,也因地域、学校特色和学生规模人数不同,会有比较大的区别。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王家清:《高职会计专业“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探讨》,《当代职业教育》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