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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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1
一、毫不松懈做好春节期间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疫情防控压力加大。各地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高度警惕,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值班值守,做好应对疫情的人员和物资准备,带班领导和疫情防控储备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出现问题时要积极配合城乡社区组织坚决、果断、快速处理。
二、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
各地要指导农村地区,明确能够提供核酸采样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地址、工作时间和电话等)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接受核酸采样服务。指导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有效提升早期识别能力,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尽快报告。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院感防控责任,加强院感管理,规范物品和环境消毒,规范基层医务人员个人防护。
三、充分发挥社区防控的专业支撑作用
各地要组建社区防控专家队伍,熟练掌握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政策和核心知识要点,积极主动为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提供专业参考建议,配合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流程措施,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强化实战演练,确保基层在应对重大疫情时能快速有效反应。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加强封控区内居民的健康监测,规范监测内容,鼓励利用智能体温贴等技术手段,提高健康监测效率和质量,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加强日常医疗保障,通过线上问诊、长期处方、药品配送等手段解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对于孕产妇、儿童、肿瘤患者、透析患者等有特殊医疗服务需求的群体,要摸清底数,需要就医时协助做好转诊服务。
四、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各地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统筹调配,指导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接种门诊排班值守,提前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有效途径向群众公示接种门诊时间、疫苗种类和数量等信息,加强与疾控部门、上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疫苗接种需求计划和医疗保障准备。对于有接种需求的外地返乡人员,要准确核验接种疫苗的种类、剂次等信息,接种后要及时准确在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鼓励基层机构通过分时段预约方式开展疫苗接种,避免机构内部人员聚集。各基层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注意事项等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疑似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准备。
五、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各地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要统筹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应急救治转诊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协助有应急救治需求的群众快速转诊,及时回应群众就医需求。
六、关心关爱基层医务人员
各地要严格落实我委会同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1〕23号)要求,2021年,统筹用于城乡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5~10元,承担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尚未落实到位的,各地要督促落实到位。要切实落实相关补助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合理安排人员轮休,把关心关爱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层医务人员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七、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和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居民防护意识、中高风险旅(居)史主动报告意识和发热后正规就诊意识,配合村委会做好对返乡人员的摸排、健康监测和防护指导等工作。要有效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指导在城乡社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春节期间疫情防控中做好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查督导,对发现的漏洞问题督促限时整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对基层开展疫情防控进行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监测预警作用,筑牢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2
当前,全球范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个省份相继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春节将至,我区返乡人员不断增多,人员流动增大,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返乡人员管理
(一)返乡人员定义。
返乡人员特指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
(1)所有境外、区外返乡人员;
(2)来自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
(3)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从区外低风险区域返回广西市、县城区人员和在区内各低风险地区市、县(市、区)之间流动的一般人员,不纳入返乡人员之列进行管理,但需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二)返乡人员管理措施。
一是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管理服务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1号)执行。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及外来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3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二是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以到达目的地时间往前计算)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由各村委会和单位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本村所有返乡人员。返乡人员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要求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返乡时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纳入管理后马上开展核酸检测,然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再加2次核酸检测措施。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三是返乡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在出发地的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得,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返回。返回后由村委会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四是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XX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XX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
二、严格落实早预防措施
(一)减少人员流动。
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区内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在当地休假或工作。各地若出现疫情调整为中高风险区的,须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二)减少人员聚集。
春节期间,各地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联欢、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频次、控制集市规模,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提倡家庭个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农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活动,要严格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婚丧嫁娶”组织人、承办人责任,原则上参加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人员未执行完广西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服务措施的,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不能参加),并要求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如确需举办“婚丧嫁娶”以外的活动,规模也要控制在50人以内,并提前向当地乡镇政府报批,具体由当地乡镇政府明确审批流程。各地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三)加强人员管理。
各乡镇、行政村要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农村划分为若干网格,村委会人员、乡村医生和民警等各方力量,以网格为单位,分片包干,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在乡镇、村屯巡回检查,发现发热、咳嗽等健康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村屯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村委会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屠宰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做到“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源头管理。安装防鼠、防蚊和防蝇设施,消除鼠、蝇、蚊、蟑螂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村委会要督促本村休闲农业、农村旅游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实行人员测温、扫码进入措施,加强场所清洁卫生,切实抓好各类服务设施设备消毒杀菌等疫情防控工作。边境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积极配合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有效阻断边境非法出入境小道、便道、渡口,一旦发现“三非”人员及时报告。
(五)加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
各地要加强农村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要求商家严格把好进货关,严禁销售无进口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对销售的每一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都要完整记录进口商、供应商、品种规格、数量和购买者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跟踪、全程可追溯。
(六)强化宣传教育。
利用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出租车LED、短信、滚动字幕、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三、严格落实早发现措施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
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
实行“乡采样、县检测”,由村委会组织返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采集样本和送检,县级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由返乡人员个人承担。
四、严格落实早报告措施
(一)可疑患者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制度,加强对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工作,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严禁患者不经医嘱自服退烧药和咳嗽药,发现发热病例及时报告并转运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诊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
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
各地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通过电话向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准备,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亳州市社区疫情防控操作手册》为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镇村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魏岗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委和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党政办公室、计生办)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进行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近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镇村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组织办,宣传办)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办,卫生院)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镇村、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麦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防疫指挥部。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村要密切关注近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近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流通。村街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芾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今年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各科室、镇村、镇直部门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及相关情况要立即向镇防疫指挥部报告,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4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xx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xx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有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口岸及陆地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要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决策,市、县级抓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国家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项督查组,聚焦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和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维修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与疫情严重流行的毗邻国接壤口岸地区、多次发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社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5
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增加。为全面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各类活动和人员进出的疫情防控
(一)从严从紧抓好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企事业等单位举办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积极提倡采取网络形式举办聚会团拜活动,如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做好大型会议活动防疫工作,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批准,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协助指导,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二)严格管理单位人员区外出行。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严格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两节”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埇,确需离埇的,必须报请本单位同意并报所在社区备案。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二、做好来(返)埇重点人员的疫情防控
(三)严格落实网格包保责任。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疫指秘〔2020〕48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小区(自然村)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充实网格管理人员,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压细四方工作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两节”期间网格员要下沉到包保网格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人员的排查要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做到精准摸排和严密管控。
(四)全面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各乡镇、街道、园区要认真细致开展来(返)埇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工作,特别是根据疫情实时等级的调整,针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和从事冷链搬运、加工、运输、物流人员的精准排查,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随访管理等防控措施,消除疫情输入隐患。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采取入户排查、电话随访等形式对所有在外务工人员、在外求学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了解返埇意向和时间,按照要求进行登记造册,并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服务。对所有境外入境人员继续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三、做好交通运输场所的疫情防控
(五)加强交通场站防控。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毒、通风、乘客及一线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安排备用车辆,做好突发客流应急疏运准备,并结合站点客流变化情况,适时采取疏导管控措施,转运旅客,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六)加强交通工具防护。合理使用交通运输工具中央空调,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做好健康信息登记,严禁长途汽车等超员载客,引导旅客分散就坐。
四、做好文旅休闲场所的疫情防控
(七)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减少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严格控制人数规模和时长,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应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现场要科学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人员密集的室内演出活动和文化场所除演出人员外应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八)规范管理旅游景区。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要积极推行预约制度,实行预约开放,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避免游客出行时间过于集中。旅游景区要及时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加强清洁消毒,引导游客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加强筛查。发现可疑人员,要劝阻并暂时隔离,立即通知当地的防疫指挥部及时处置。
(九)防止人员瞬间聚集。区文旅部门积极会同宣传、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景区外部游客的疏导,提前做好分流。同时,旅游景区因地制宜,采取提前开园时间、检查点前置、开放多个入口等方式,避免游客在景区入口区域形成聚集。旅游景区对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保持人员间距,增加人员配备,加强疏导,严防人员瞬间聚集。
五、做好商贸场所的疫情防控
(十)落实商贸场所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应配备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食品消费安全。从业人员要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顾客全程佩戴口罩,合理控制室内购物人数;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
(十一)严格管理工作人员。商贸场所全体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全时段佩戴口罩。在称重、收银等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疏导;人员较多时要多设称重点,打开全部收银通道,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防止人员聚集。
六、做好餐饮住宿场所的疫情防控
(十二)严格落实餐厅防控措施。餐饮从业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工作期间务必保持清洁卫生,佩戴口罩。餐饮单位要选用正规渠道、可溯源的食品,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要合理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引导顾客分散就座。所有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顾客在进店、点餐、结账时应佩戴口罩。
(十三)严格落实宾馆防控措施。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置、上报。对客房落实通风消杀等措施,对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七、做好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
(十四)严把医疗等机构人员进出关口。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出入人员和车辆登记制度,实行扫码登记、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楼栋出入口设立卡点,安排专人管控,非必要不允许探视。规范设置工作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人员安全有序通行。监所、民政服务等社会服务和管理机构,要健全完善内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各类诊所、药店销售退热和止咳药品要严格进行实名登记,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十五)加强医院发热患者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患者一律开展核酸检测,准确筛查区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疾病。发热门诊的所有医务人员均应当熟练掌握并落实新冠肺炎防控和诊疗方案,加强个人防护,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采集、运送、保存和检测。要规范发热哨点诊室工作,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群众医疗需求。
(十六)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要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八、做好校园场所的疫情防控
(十七)织密校园防控网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十八)加强师生假期管理。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假期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要求规范个人防护并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等。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申报,并经核酸检测阴性才可返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落实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九、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的防控管理
(十九)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理。严格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第三十三号)》文件要求,区市场监管、交通、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的排查,全链条、全覆盖监管进口冷链食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区内加工、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和追溯管理,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做好高风险岗位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加大抽样检测力度,加强物品、环境和接触人员检测,有效防范新冠疫情传播风险。
(二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消毒措施。对进口冷链食品在首次进入我区第三方冷库或企业冷库倒箱过车、入库存储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查验货物所附的消毒证明。同时对集装箱内壁、货物外包装、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内包装、搬运工器具、外环境、容器具、设备、工作台、接触点实施消毒,消毒方法要根据食品特性规范配备消毒剂,确保有效;各物流、快递等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消杀,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格按照防控指南要求认真抓好货运场站和运输车辆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严格落实运输从业人员“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做好疫情个人防控预防宣传和引导
(二十一)养成良好自我防护习惯。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的好习惯,尤其是到往公共场所,特别是进入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空间;到人多密集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客流较多时,有序排队等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尽量避免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接触之后要及时清洗双手,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两节”期间提倡减少聚集聚会聚餐,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禁止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提倡家庭每天注意开窗通风,做好个人防护。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早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二十二)合理安排出行。区内人员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有特殊原因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要求。
(二十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突出农村卫生死角清理,突出市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彻底对市场环境进行消毒处理,突出家庭卫生清洁,号召广大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创造干净整洁居家环境;突出病媒生物防制,及早开展春季病媒生物消杀,加强市场、超市、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流聚集部位的预消毒工作,降低疫情病媒及环境传播风险,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健康、和谐宜居生活工作环境。
十一、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各项保障工作
(二十四)强化责任落实。春节前是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高效运转状态,压实“四方”责任,制定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十五)做好应急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应急保障预案各项标准要求,人员、物资、经费等要充足保障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切实筑牢冬春季疫情防线,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