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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我最喜欢的诗汇聚【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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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一篇】

如果有谁问我最喜欢哪一首歌,我会脱口而出的告诉他,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童年》,它没有周杰伦的歌那么快,没有的歌那样活力四射,可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心情却是那样的'舒畅,好像又给了不少启迪,让我仿佛看到了一幅自记的画像。

“老师的粉笔在黑板上唧唧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游戏的童年……”这是我小时候听过的。当我第一次听见,我就被深深的打动,我在充满欢乐的校园里,我们正在欢快地玩耍,却不知道珍惜时间,我真有一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觉。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二篇】

夜深了,窗外一片寂静,月亮躲到了云层后面说悄悄话。我穿着睡衣渐渐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我的眼前一片漆黑,黑的像一个无底洞一样,忽然我看到前方一丝光亮,我急忙三步并作两步往前走。走过了光,我竟然来到了丹麦的一条街上。我看了看周围,大雪纷飞,伸手不见五指。

我闻到了一陈香味,啊!原来是包子呀!我掏钱买了一个,我手拿着包子往前走,忽然听到一声:“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抬起头一看,看到一只丢了鞋的小女孩。

她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脚上不仅丢了只鞋,另一只还破了个洞,露出了脚指头。她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倒八字样,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嘴也冻的像雪一样的白,整个身体还瑟瑟发抖。

但他还是伸出右手,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一根火柴,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路人:“先生,要不要买根火柴?女士、小姐,要不要买根火柴?”我看她这副样子,赶紧用右手拉外套拉链,抖了抖双臂,然后再把外套拖下来,紧紧的披在那个小女孩瑟瑟发抖的身子上;突然,我想起口袋里还有十几个金币和一个热乎乎的肉包子,我连忙从口袋里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女孩手里,然后就跟她说:“我身上也只有这些东西了,你先用着吧!”那个小女孩感激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我看着小女孩瘦小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听完我的梦你应该知道了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谁了吧?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依然活下去的坚定和信念。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三篇】

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光明。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我最喜欢的灯就是咱们常见的霓虹灯。下面,我给大家说说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我喜欢五颜六色,金光闪闪,而霓虹灯正好符合了它的特点:霓:有时在虹的外侧还能看到第二道虹,光彩比第一道虹稍淡,色序是外紫内红,与虹相反。虹:原意也是一种自然现象,就是彩虹,也是七彩的,色序从外至内分别为:赤、橙、黄、绿、蓝、靛、紫。而且霓虹灯还是城市的美容师,每当夜幕降临时,华灯初上,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就把城市装扮得格外美丽,犹如天空美丽的彩虹,直到现在霓虹灯的亮、美、动特点,是任何电光源所不能替代的,在各类新型光源不断涌现和竞争中独领风骚。你们不知道吧!霓虹灯也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它温度低,耗能低,寿命长。霓虹灯是那么地美丽,吸引人眼球,想不喜欢都不行,霓虹灯,我喜欢你!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四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五篇】

几乎每家里面都有三盏以上的灯。而每盏灯都各有千秋,古灵精怪。而我最喜欢的灯是一盏台灯。

这是一种特别的灯,这种台灯是一只可爱的史努比。这盏史努比台灯照出的光线很明亮。他有一个特点就是用干电的,用电池的。不是用湿电可以在停电时伴着我。你一放进电池,史努比就亮起来,像是在看着我,陪伴着我做作业,学习。

这灯很好看,到底是谁买的或者是谁送呢?

这盏灯是我二表姨的大女儿送的,她送给我做生日礼物的,那是我的六岁生日,她送给我的。我和她很有默契她对我也很好。但是在她因白血病去世了,我再也看不到她了,所以我只好借这盏她送给我的灯来想念她。

在那天,我几乎崩溃,我接受不了这个信息,我最疼我的表姐去世了,上帝怎么这么残忍把只有15岁的一个姑娘带走啊。因为我要上学和小孩子不宜出席表姐的追悼会,妈妈就用这种理由,不让我送表姐的最后一程。那晚,妈妈不在家又刚好是停电,我就把电池放进这盏台灯里,灯亮了,仿佛表姐就在眼前,我哭了起来,表姐像再跟我说:“表妹你不要气馁不要伤心,加油。”于是我振作起来努力地做作业。这盏灯是我跟表姐通话的工具,让我时刻想念她。

在无数个停电的晚上,就像是一个巨人,保护着我。我喜欢这盏灯,一因为这是表姐送给我的;二是因为这盏灯陪我度过了无数个黑暗之夜;三是因为这盏灯让我想起了疼爱我的表姐。

每盏灯都有自己的特点,也表示了不同的意义,灯帮我们照亮使我们获得光明和温暖。

灯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白天有规规矩矩的红绿灯,晚上有闪闪烁烁的霓虹灯,元宵节还有千姿百态的花灯。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我的小台灯。

这盏灯的灯罩是粉色的,里面有两根白色的灯管,灯杆比较宽,呈螺纹形,可伸缩台灯的高度,只要你轻轻一压,台灯就降低了,轻轻一拉,台灯又升高了,可方便了。我最喜欢台灯的灯座,因为在灯座上面有一个房子形状的钟表呢!

这盏小台灯是我学习上的好伙伴,虽然它很普通,但是它陪伴着我度过了许许多多个夜晚。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在柔和的灯光下看书、学习,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我在灯光下做作业,小台灯总是把明亮的灯光投射在我的写字台上,默默地为我照明;每当我学习中遇到困难时,心里乱了套时,我便抬头凝望着它,这时小台灯的灯光就像有一种奇异的魔力,它仿佛鼓励我:“别急,慢慢地想,认真思考总会做对的!”这让我的心豁然一亮,“我知道答案了!”顿时,我有了战胜困难的信心,这困难也就迎刃而解了。

这就是我的.小台灯,它不仅是帮我完成作业的照明灯,而且是我知识的导航灯,引领我走向胜利的彼岸!所以,我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巧可爱的台灯了,我希望我的小台灯能一直陪伴着我成长。

我有一盏亮闪闪的小台灯,那是爸爸在当地最好的台灯专卖店里给我买下的。那天爸爸下班回来,高高兴兴的对我说:“儿子,快快把作业写完,老爸带你到街上去给你买盏台灯,任你挑选。”我听了一蹦三尺高,连抄带扔不到三分钟就把作业给搞掂了,乐得爸爸直夸儿子水平高,作业速度快。我像哈叭狗一样跟在爸爸身边,蹦蹦跳跳地来到刚刚开业的灯具专卖店。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台灯:红的、蓝的、桔黄的:节能的、护眼的;照床的、看书的;声控的、计时的……正当我挑选得眼花缭乱的时候,一盏乳白色的高频节能计时护眼益智安神牌台灯映入了我的眼帘,当下把我的心就给勾住了。我果断地对爸爸说:“我选中了,非这盏不买。”爸爸看了看昂贵的价格,迟疑着说:“再看看吧?”我说:“不看了,这就叫一见钟情,既然给我买,就原创作文由我说了算,和说媳妇一样。”说完,我抱着台灯出门就走,爸爸也跟了出来,一分钱都没开就把灯抱回家了。这盏台灯制作工艺非常精巧,它全身乳白,弯弯的腰,柔柔的背,亮闪闪的灯罩下并排镶嵌着两根洁白的灯管。别看这灯管小,光度可好了,照在书上柔柔的,不晃动,不耀眼,使用起来比陈世美她妈妈还老美。另外,灯座上还有一台小闹钟,这样,你想看多长时间的书,你就预定多长时间,到时候它自动响玲提醒你,还用温柔的声音说:“休息吧,别累了!”你要是不听,它就自动息灯了,看你怎么办。这盏台灯还有一个特殊功能,就是能调光度,如果你看书写字,就把光调到适合看书的度;如果你想思考一会儿,就调到微弱的二号光;如果你想睡觉,就把它跳到最弱的睡眠灯光上。这样你睡着后床头仍然有朦朦胧胧的光亮,免得你在暗夜里做恶梦。再说,如果你睡得迷迷糊糊起来撒尿,也不用乱摸开关,这点光亮足以让你找到尿盆在哪里。说实话,自从有了这盏台灯,我没作过恶梦,没尿过床,没害眼,没迟到,字写得端正了,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原来是倒数第一,现在马上就到正数第一了,还天天受老师表扬呢,把我都表扬的不好意思了。同学们,想要这样的台灯吗,赶快来找我,我带你到我叔叔的专卖店里去挑选更好的。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六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是这样的,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十分好玩的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好玩的章节,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一个快乐的自己。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调皮且又足智多谋的男孩子,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平凡的小镇里,波莉姨妈带着汤姆生活在一个和谐宁静的小屋里,在着里却发生了不少事情:汤姆妙机使得伙伴帮他刷围墙,汤姆去杰克逊岛上当海盗,汤姆挺身而出保护女生……虽然在波莉姨妈的心中汤姆是个喜欢恶作剧,调皮,讨厌的人。可他在同学的心目中却是一个领导者,一个聪明,正直,乐观的孩子。

是的,一个人在面对危险时,如果选择退缩,那么他即将失败。而如果选择正视困难,勇往直前,那么,成功的辉煌就在不远处。汤姆就是在目睹一件凶杀案时,虽然没有当场出来制止,但是他却在法庭上毫不畏怯凶手,勇敢地指正凶手。

记得一次,徐老师让我写作文时,我十分不情愿,总想绕道而行。这一点,被徐老师看出,便对我说:“再大的困难也不用怕,只要你能迎难而上,把困难当作成功道路中的一次锻炼的机会,所谓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听了这话,我受益匪浅,决定一定要写出优美的文章。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不断努力下后,我终于克服了困难,写出了优秀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表扬!

记得有人说过:“当遇到困难之时,就是离成功不远之时。”是的,面对困难,勇往直前!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七篇】

和我同桌时间最久的是一个叫小白的姑娘。

那时候对她的印象很淡,

也能够说当时的我对除了和我做过同桌以外的人的印象都很淡,

大概是受她活泼开朗的性格所影响吧,

我开始整天不再沉闷,性格产生了些许的变化。

自那以后,我的生活里除了漫画,还有她。

同桌以后我和她慢慢变得无话不谈,

每一天早上走到她家小区门口等她一齐上学,

午休时。

踩着下课铃到学校对面的小饭馆里吃饭。

或是到小区后面买鸡蛋饼、烤冷面打包回教室吃,

我们对吃的要求都一样:

多喷醋、多刷酱、不要葱花香菜。

打包回教室后,坐在座位上,就开始吃,

那是大人们口中不健康的垃圾食品,

可我们却吃得不亦乐乎。

放学后,我们再一齐回家。

春夏秋冬,

只要有她的地方就有我,有我的地方少不了她。

那时候的我们没有太多的烦恼,

活的很真实,很痛快,

我们之间也曾发生过不愉快,

最后也都因为珍惜这段友谊而低下头去和对方道歉,

之后,

再回想起那时候的事情时才明白:

先低下头的那个人未必是错的,

只是那个人珍惜另一个人罢了。

谁都有过年少的时候,

也曾和重要的人不欢而散过,

因为小小的自尊而不肯低头妥协。

或许,

就是因为这样,

彼此都不退让,

才失去了那个你在乎的人。

有的时候面子这个东西真的`需要收起来,

当时,

如果不是我们之间的一方先低头认错,

都守着自己的面子的话,也不会有之后的故事了,

那些点点滴滴温暖我的事。

所以,

无论是感情还是友情抑或是亲情,

在和对方发生矛盾的时候,

冷静下来,

不要用尖酸刻薄的话刺伤对方,

不要因为一时的快意而伤害了重要的人,

你要明白。

你自以为是的自尊远没有一个在乎的人来得重要。

那时候我对好看的标准没有什么概念,

但小白却是我见过所有女孩中将校服穿出“她穿着很好看”的这种感觉的人。

此刻也是如此,

她适合很多种类的风格,完全不会让人觉得不搭。

和她在一齐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粘着她,

呆在她的身边会有一种莫名其妙地安全感,

以至于在几年后的一段日子里我还是很难适应没有她的生活。

那个时候没思考过自己的未来,

只是想。

自己最后解放了,

理所当然的以为高中我和小白还会在一齐,

像初中一样一齐玩。

却没想到未来我们会选取两条完全不同的路,

以至于,

我们都没好好地和对方告别。

说起来,

爱写日记的习惯还是因为小白的关系,

写日记到此刻也有五年多的时间了。

初二那年她买了一个小本告诉我说要写她和男朋友的故事,

那时候班里有一对情侣,

女生和我关系还能够,

常常把日记给我看,

里面写着和男朋友的点滴小事,

虽然都是很平常很琐碎的事情,

但是很搞笑。

那时候我对男女交往还很迟钝,

所以班里那对唯一的情侣在一齐的事情我是全班最后一个明白的,

小白还曾感叹过我的迟钝。

我们从初中开始到此刻已经认识近七年了,

从最初。

亲密无间分享彼此点点滴滴的小秘密。

此刻异地在两个不同的城市过着各自的生活,

时间真的是很可怕的东西,

它让我们变得陌生。

如今,

回忆起。

我们在懵懂年少的时光里。

发生的故事还仿佛如昨日发生的事情一样。

你对我做过温暖的事情我都记得:

我陪你淋过的雨、

你陪我走过的回家的路、

我们共同扫荡过得小吃街......

小白,

真的很庆幸在初中遇到了你,

一个改变了我的你。

初中我最喜欢的诗【第八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真善美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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