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有个我(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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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第一篇】
从前有一只小蚂蚁,一天小蚂蚁在外面玩儿。玩了好久后,他玩累了,他看见一朵花,想:我要是在那里休息一下,那该有多舒服啊!于是,他就跑到了那朵花上休息了,休息了一会儿后,小蚂蚁他突然觉得很困,他便睡着了。
一个小姑娘走过来,她看见了那朵花,她觉得那朵花真美,她想把这朵花做成标本,留在家里。于是她就把花连同小蚂蚁一起给带走了。
小姑娘回家后就把花朵夹到了一本很久没有人看的厚书里面做标本了。小蚂蚁终于醒了,他被夹得扁扁的,就像这本厚书里的一个字。他好奇地张望着四周,说:“咦?这是哪儿呢?”“这是世界百科全书的第754页和第755页。”一个声音回答他。“你是谁?”小蚂蚁睁大了眼,想看看是哪一个字回答了他。“我是‘世’字。”世字回答道。
小蚂蚁对这本书十分好奇,中喜欢到处跑跑,到处看看。小蚂蚁他总是今天在这一页住一下,另一天就到另一页住一下,到处跑跑闹闹,快乐极了。书里的字看到小蚂蚁如此快乐,心里都想:我们真是笨呀,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活动活动呢?于是字们都开始学小蚂蚁做游戏、跳舞、串门啦!
从此之后,字和小蚂蚁就天天过着快乐的生活,之后小姑娘又来找她的花标本了,她看见了一个会动的字,她说“这里怎么会有一个会动的字呢?”“我不是字,我是小蚂蚁!我是跟着那朵花来到这本书里来的!来到这后,我发现这是一本很久都没人看的书,所以书一直都很安静。我想你该让它活动活动了!”小蚂蚁说。“啊?”小姑娘奇怪的问,“怎么让书活动啊?”“其实很简单,只要你经常看这本书就行了呀!”小蚂蚁回答。“好呀好呀!真本书我觉得也挺好看的,我就看看吧!”
于是小姑娘就天天看书,天天让这本书活动。大家也要像她一样多让书本活动哦!
书里有个我【第二篇】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我永远在它的心里。徜徉在书中,我一路欢歌,快乐成长。
从孩提时起,各种带拼音插图的童话书成了我的精神食粮,年龄稍长,自然就开始了“殖民扩张”,什么《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鲁西西传》等等都成了我“征服”的对象。父母怕我太沉迷,不能自拔,从而影响学习,于是颁布“禁令”:吃饭时不准看书,晚上睡觉不准看书……我表面答应,可暗地里还是背着他们偷偷的看,墙角处,河边小树下,屋后花坛里,到处都留下了我“窃读”的踪迹,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父母发现了,尽管被照单没收,尽管被下死命令,但我依旧我行我素,直至“衣衫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书里有个我【第三篇】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最难忘的就是书,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不断伴随我成长。
小时候,父母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刊。如《青蛙王子》《三毛的故事》等等。而淘气的我却把书中美丽的公主涂成老太婆,给英俊的王子添上两把白胡须——这就成了我当时最大的乐趣。
一次睡觉时,妈妈给我讲了牛郎织女的故事,我渐渐听入了神,当时就傻乎乎地想:"我长大以后要架一座桥,让牛郎和织女永远在一起,我听故事上了瘾,这可苦了妈妈,她白天上班,晚上还得给我讲故事,当我再次缠着妈妈讲故事时,妈妈说:"孩子你会在书里找到很多故事。"妈妈的一句话,我使重新认识了书,渐渐的被书中那些五彩的画面和美妙的故事吸引了。
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读的都是些带拼音的书。我很早就会背"朝辞白帝彩云间"会摇头晃脑的吟诵"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也曾爬上顶楼奔赴我的小巢,途中狂喊"无言独上西楼"……尽管我那时还无法理解李白遇赦的狂喜,张九龄的思念之情,更弄不明白李后主内心的愁苦思绪,总觉得这些诗人个个都那么多愁善感,当然,我也因此得到老师同学的夸奖无数,那可是我当初自豪的资本啊!
后来,也许是识字多了,课余时间有的是,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了,最早读的是安徒生和格林的童话,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了好几次眼泪。后来又读了《红楼梦》《茶花女》《红与黑》《牛虻》等等。逐渐长大的我痴迷于读书,时常把剧中的人物与自己联系起来,我意志薄弱,却羡慕鲁滨逊的冒险,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我虽未成年,却也隐隐约约的感觉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柔情蜜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缠绵悱恻。
上了中学,功课紧了,我开始冷落了那些书,可我又发现其那一本本教科书也充满了神奇,夜夜在台灯下啃书本,也啃出点收获,不是说,数学使人周密,哲学使人深刻,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这一切都让我增长了见识,也感到知识的海洋是我一生奋力邀游的天地。
一本本书滋润着我饥渴的心灵,让我充实,促我成长。
书里有个我【第四篇】
万卷书,就有千万种不同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或是多愁善感的黛玉,或是一马当先的“黑旋风”李逵,或是解放了灵魂的涅赫柳多夫,又或是憨厚壮实的样子,无一不带给我们惊讶与感动。而在书丛故事中奔跑追逐的我,却被这引成了一名“入心者”。
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开篇,对马车夫进行了各式各样的归类评价,健壮的马车夫,衰败的马车夫,车夫中的“洋贵族”。跟着老舍的笔缓缓进入那时的北京街头。在我眼中,是这样一幅画面:一个马车位上,衣衫褴褛的头发乱糟糟的蹲在地上的,掉了牙齿的老车夫是一派,他们是衰落的。四肢强健有力,虎背熊腰,一身蛮劲的青年车夫是一队,欣欣向荣的。而那些“贵族”,却往往一脸气派,干净白亮的衣帽撑着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是一伙的神气,俏皮的尊重。书中的我,看他们,就像瞧着这社会。
他们的脸,是五花八门的调色板。这样场面的我,一定是那些衰老的车夫。我一定会恶恶地瞧着那一些年轻的车夫,悄悄回想自己当年的意气风发,偷偷嘲笑他们这时的年轻气盛,再之暗自叹息这是吸干我们血的不归路啊!虽有不甘,却余无奈。
牵着黛玉的影儿,穿过旧社会走到淡雅的“潇湘院”。和林妹妹坐在窗前,论四书五经,谈琴棋书画。我望她叹息着,是寄人篱下的'忧愁。若我是她,照这泼辣的性子,虽意有反抗,可面对掌家半的“凤辣子”——王熙凤,却也是忍着,云淡风轻下,却成了小度量的刻薄姑娘。只落得个“吐血气绝”的样子。
把自己幻成书里的人儿,这个角色,就重新抹上刻一层新地人格色彩,专属于自己的。书里有个追求主角的,小小的我。“入心者”,带着自己的心入到角色人物的心,心心相映。
书里有个我【第五篇】
书有很多种类型,如休闲,恐怖,教育等。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恍惚间就把自己带入了书的世界,将自己想象成故事内的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喜怒哀乐。
六年级那时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陷其中,一面同情着鲁滨逊悲惨的遭遇一面又感叹着他的机智和应变能力。读者它带有一些刺激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如果被冲上小岛的是我那怎么办呢?我会找一个离海滩近但隐蔽的地方搭一个帐篷,光线一定要充足,最好周围都是树,半沉的船上我会找到什么呢?衣服食物是肯定的,杀虫剂也一定得找到!虫子什么的太可怕了……胡思乱想一通后才发现自己想的一点都不现实。
上了初中以后我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最喜欢的一本叫《十三宗命案》,里面是十三宗杀人案件,故事离奇线索混乱但读到最后时又发现发生的事全都符合常理。我习惯会把故事的最后一页空过去不看,尽量根据前文的线索自己推理出嫌疑人。推理对了,自己了一会儿再接着看下1篇;推理不对,默默佩服一下作者的智商然后根据结果再推一遍。过程虽然麻烦,但我乐在其中。用一段古文:虽累,但乐亦无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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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第六篇】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书里有个“我”,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第七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1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书里有个我【第八篇】
一天早晨,我抱着我最爱的历史书,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当我看到三国时期刘备孙权火烧赤壁的时候,心里由不得一震,自言自语道:“唉,曹操好可怜啊!真想去帮帮他。”话音刚落,一阵强风吹来,伴随着刺眼的阳光,使得我睁不开眼。
可当我缓过神来时,已经不知道掉进了哪个陌生世界。我迷茫地看着四周,风吹得沙沙作响,空气中弥漫着一丝可怕的气息。我看看四周,再看看自己,我身穿一身战袍,手里还拿着一个-灭火器。“等等,这里不就是江东的赤壁吗!”我恍然大悟。
这时,一个小红光点从江面上出现,满满的,红光就成了一大片,把黑漆漆的天照亮了一大片。我隐隐约约能从火光中听出一些声音。我很快领悟道:“那是曹操的战船,不好!曹操有危险。”水像是听懂了我的话一样,为我“开”出一条路来。我飞奔过去,当我赶到时,曹操的八十万大军也只剩下十五万了。
我端起灭火器,用老师教我们的方法,跳到船上,拔出罐子,将火扑灭了。曹操惊奇地看着这个不知才能够哪儿来的小姑娘,顿时目瞪口呆。再看看那个可以灭火的“神物”,嘴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
正当我救火成功,心满意足的时候,又是一阵风刮来,把我带回了现实世界。我还意犹未尽呢。见自己还在家里,心里不禁冒出一个大问号:刚刚发生的是梦还是现实呢?妈妈的叫喊声打断了我的思考。
第二天上学,教室里乱哄哄的,我找了一个同学上前打探,那位同学唉声叹气道:“我们所有人的历史书都被改变了,三国那章火烧赤壁里刘备孙权竟然没成功,而且故事里莫名其妙冒出个小姑娘,还用灭火器把火扑灭了。就因这事,还有人打起来了呢!”
我仔细想了想,然后哈哈大笑起来,那位同学满脸问号的看着我,接着便无所事事地走了,只留下我轻轻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