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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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1
多年来,和平里九小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为基础,注重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以创新学生评价为导向,突出综合素质评价,增加能力评价要素,形成了“四新”特色,即评价理念新、评价内容新、评价方式新、评价校本新。改革学生评价工作是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现实需要,在原有学生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以《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指导和依托,结合我校实际特点,建立了学生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了一套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完善评价机制
我校的评价机制为“123”式,即通过评价树立一种意识――以学生为主体,通过评价抓住两条主线――养成教育与学业成绩,通过评价抓住三个重点――学校、家庭和社会。
我们以学生的发展状态与水平作为评价对象,对学生素质的各个方面、各个过程进行多渠道的认证及教育评价。其综合性体现在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评价内容的全程性(包括目标的确立、过程与结果),评价渠道的多样化(包括同学、教师、家长、学校等多方面的评价)。
我校的评价体系涉及学生素质发展的诸多方面,引领学生全面发展,让更多的学生找到努力的方向。此外,评价体系兼顾多元主体,学生本人、同学、家长、教师共同参与到评价过程中,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最终的评价结果需要所有任课教师签名方可生效。多主体参与保证了评价的公正性,使评价更客观,提高了评价结果的信度和效度。
重视常规评价
多年来,学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学校十分重视常规评价的实施。我校的常规评价包括周评、月评、期评、年评,四种评价制度相结合,全面评价学生发展。
周评:在家校联系本上,学生要对本周在校的表现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同学之间再互相评价,最后教师进行评价并写出本周寄语。同时,家长也要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月评:学校每月评出“文明班级”,班级评出“小标兵”,由大队部进行表彰。
期评:每个学期要评选“四星少年”,由学校进行表彰。
年评:每年的“六一”要评选“三好学生”“校雏鹰生”“文明礼仪之星”“梅兰竹菊之星”“微笑小天使”等,并且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评选出年度“和九校园之星”。
注重检查工作
我校有计划、分阶段地落实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填写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填写三次。至学期末,学生的评价手册应填写完整、规范,无空项。
学校将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计划中,定期检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填写、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反馈。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就是山草香给大家整理的5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认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结2
为了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和评价,促进学风建设、活动建设和素质拓展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对大学生的在校表现进行量化考核。接我院学生处印发的20xx[7]号文件精神,我系精心组织了xx-xx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接到通知以后,系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工作进行了指导和布置。全系统一思想,积极宣传,严格规程,认真实施,注重反馈。整个测评工作得到了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
一、统一认识,宣传到位
我系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前,系部行管人员会议进行了讨论,首先要求全体教师统一认识。既要把它看作是一项检测学生综合素质的工作,同时更要把它看作是一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所以我们一定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立足点,全体班主任教师要树立一种为学生服务的意识。
为了使考核和推荐工作做到科学、有序、客观、公正,我们成立了系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主任成强同志任组长,政治辅导员郭泽锋任副组长。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了《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20xx-20xx学年度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方案》。
首先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团学干和班长例会、班主任会议和主题班会等向学生做好宣传工作,将学生处20xx[7]号文件和系部测评工作方案原原本本地传达给每一位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并做好相关内容的解释说明工作,使他们对综合素质测评的评价内容、评价原则、评价结果和日程安排等都明确了解,力求切实减轻学生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对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初衷目的有一个准确和全面的了解,有效避免和减少工作的负面影响。由于宣传到位,使我系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确保三公、精心实施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我系将《测评工作方案》发到班级,既可以有效的指导学生开展测评工作,又可以确保整个评选工作的透明,方便广大师生进行监督。
综合素质测评是一项繁琐和细致的工作,本次测评工作成立了以班主任为组长的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班级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把握细节评价标准和比例的控制。
各班级均召开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为主题的班会课,全班用集中的时间来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中的互评。通过这样的形式,大家对自己和别人有了一个横向的比较,明确自己的优势,明了自己的差距。从而真正达到全面促进,全面发展的目的。
三、认真统计、积极总结
通过近一个月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所有的数据均汇总到系学工办,通过对全系646名学生(含成教)的综合素质测评,共计评选出优秀等第172名,占%,不合格等第8人,占%,测评结果确保了公正和透明,且完全符合上级要求。
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我们发现了许多优秀的同学,他们没有担任主要的学生干部,却能在各项工作和技能竞赛中有着优异的表现,同样具有榜样和模范的作用;同时,针对测评结果中不合格的同学,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成主任在班主任会议上跟班主任通报了相关情况,要求班主任老师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班主任也对评选出来的8名不合格的同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鼓励他们找出差距,努力学习,不要担上思想包袱,力求上进。
在领导的高度重视、全体班主任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圆满结束,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开展,我们既找出了班与班之间的差距,也找出了个别同学的不足。相信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体同学更能全面的认识自我,真正实现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自我评价3
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在中等学校教育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是素质教育实施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的主要形式。文章从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现存问题着手,探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应有的价值取向,以及彰显出的育人导向功能,并结合评价实践,反思优化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
教育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价值取向;育人导向
目前,实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已经走过了近10年历程,充分体现了我国新课程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对建立健全科学的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问题的提出
2006年,教育部在全国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中增加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此后全国各地各中小学校都积极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与实践,同时制定了一些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2006年,福建省出台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规定高中生在校3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但实践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如受制于国家的整体考试评价制度,特别是高校招生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要求不统一,甚至部分高校录取新生时根本不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并未真正把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必备条件。基础教育学校在小升初、初升高等升学招生办法中针对综合素质评定设定了一定的等级要求,但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内涵认识不清,实行的评价指标过于原则、抽象、模糊,多数评价流于形式,甚至不少学校只为了顺利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常规任务,从而失去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发展应有的指引价值和激励功能,评价效果很不理想;有的学生或教师则认为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不透明,结果不公平,是不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不少中小学校致力于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竞赛荣誉以提升本校影响力和知名度,往往忽视甚至无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还有整体社会环境给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许多人对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过程缺乏明确了解,不理解评价的真实意义。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分析
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影响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体现了目前素质教育的重要要求,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征。
1.在发展中评价。坚持发展性评价是实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根本原则,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由于中小学生具有青少年学龄段特有的个性、认知、情感、需求等学情特征,我们应注重坚持基于发展的视角通过科学评价以促进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成长与进步。例如,在评价目标上,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必须紧扣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密切结合中小学生学业和素质发展的实际情况,把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的着力点置于为了终身学习需要,为了学生未来发展需要;在评价功能上,必须在全面把握学生学习现状、个性特征、发展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发挥素质评价的诊断功能,明确存在的优势和不足,指明发展方向,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在评价过程上,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突出强调收集、储存、处理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过程性,注重在一定时间段内对学生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分析而形成学习、变化、发展的动态认识,并利用过程性综合表现开展分析评价,对学生提出激励性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在评价对象上,应特别关注学生个体的差异性,考虑学业成绩,更重视他们身体特《》质、心理特征和兴趣爱好等各方面的差异性,尤其应细致把握学生个体的发展潜力和优势特长,为提出个性化、针对性的评价建议做好准备。
2.在激励中评价。综合素质激励性评价注重在评价过程中更多融入富有情趣和情感的因素,坚持以鼓励和赞扬的方式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激发积极思维和创新意识,并在结合个体差异性的分层评估中,激发学生个性特质发展。首先,教师既要积极表扬、肯定优点,又要适当批评、指出不足、明确方向。只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才能促使学生更全面地认识自己,激励评价者激发学习兴趣和潜能。为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公示和结果认定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尤其是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评价活动中应做好综合评价的把控监督。其次,以评促学是实施激励性评价的目的。通过评价,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这并不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目的,而是注重通过紧密联系学生实际开展的激励性评估活动,发挥其具有的改进与激励功能,促进学生真实体验到获取肯定的感受,并明确自己的问题或不足,理解教师的殷切期待,学会虚心接受,真正反思继续努力方向。最后,要一分为二地看待每一名学生,尊重个体差异,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学生个体有鲜明的差异性,利用有针对性的差异性评价有利于使他们获得不同层次的肯定和支持,唤起奋发进取的勇气。
3.坚持多元化评价。实施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发展状况的同时,更注重发挥多元化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是评价主体多元化。坚持多元化评价,应提倡教师、学生、家长、学校等多方面主体共同参与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构建起由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社会公示等相结合的全面评价体系,从而实现对学生主体更为客观的评价。二是评价方法多元化。多元化评价要求我们系统全面把握学生信息,坚持利用多样化方法对学生主体开展评价。如针对学生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教师注重通过质性评价方式,重视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非智力表现的变化,在动态过程中关注、测量、评估学生的素质情况。又如利用“学生成长记录袋”,从学生获得的优秀作品、荣誉证书、社会实践活动记录、学习生活照片、创意实验报告等内容,是分析把握学生综合素质变化情况的有益方法。三是评价内容全面化。坚持多元化评价,我们应全面关注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多个维度要求,善于从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划分中分析评价结果;在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方面,则以A、B、C、D四种划分方式体现;在运动与健康方面,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体现。在此,教师不能以偏概全,不能过分强调学业成绩而把优秀生各方面表现都评成高等级,将学业相对落后的后进生的各方面评价相对降低等级。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导向与路径
提出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功能问题,必须结合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关注学生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评价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促进作用。
1.多维评价,全面考查引领发展。结合学生实际,积极从多维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引领学生全面发展。首先,紧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等6个维度,切实把学生的日常规范、课堂表现、学业情况、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个性化活动过程及表现融入综合素质评价,有助于全面、多维考查学生的成长和进步状况。其次,坚持日常化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成果评价、成长记录等多种评价方式,有助于在动态中把握学生发展。如利用日常化评价,有利于关注、引导学生的常规表现和日常习惯;利用学期评价,有利于把握学生在学期内的变化发展情况;利用毕业评价,有利于为学生成长变化和学习收获做出适当的结论性评价;利用成果评价,有利于激发学生参加活动的热情,展示他们的能力和素质。再次,利用学生自评互评、小组评价、个案调查、问卷、访谈等多种方法,有效考查学生行为和素质变化状态。最后,组建由学生、教师、家长、学校等组成的多元评价主体,更进一步增强评价活动的针对性和可信度,有利于构建全员育人的新气象。
2.一体评价,跟踪考评重视过程。教育评价实践中,小学、初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常常是分离的,各个学段的评价活动不具有连续性,对全面把握学生成长和发展状况是不利的,不利于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教育。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导向功能和指导作用,更好地衡量评价实效,必须将九年制基础教育各个环节置于统筹考虑中,并积极延伸到高中学段,从评价目标的科学制定、评价内容与方法的选择、评价过程的实施等环节,对学生开展一体化评价,力求把原先多个相对独立的学段(如小学、初中、高中)通过连续考评方式建立起统一的评价体系,有效解决以往小初高“间断式”的阶段评价带来的分离、分段评价的欠缺,从而促进一体化评价下学生综合素质渐进发展变化的全过程掌握。通过建立、维护“学生成长记录”,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动态跟踪考查学生学业和素质变化,这是开展一体化评价的有效方法。如通过“学生成长记录”积极记录学生在小初高各学段中参与社会实践、学生社团活动、小发明小制作科学探究活动、校园内外文艺活动等具有典型意义的、能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事实性材料、获奖证书等,以及收录他们参与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反映积极社会责任感的素材,并借此考量学生的综合素质或兴趣特长,展现学生自信自强素质的进步,从而为客观有效开展学生个性化跟踪评价活动奠定重要基础。跟踪评价过程中,学生加强了自我评价、自我反省,同时更明确自己的兴趣和潜质,学会规划人生和未来,在主动成长中设计自己的人生目标。
3.巧搭平台,家校合力齐抓共育。通过搭建家校交流平台,构建家校合力育人的模式是有效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种形式。如教师在每学期的“成绩报告单”、“学生成长记录”、“家长会回执”等教育反馈素材中都适当设置了“老师留言”、“家长寄语”等栏目,目的就是注重通过搭建家校交流平台,加强学校、教师(班主任)与家长之间的沟通,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孩子的教育。同时,建立家长委员会,并在具体家校交流活动中积极创新家校互动交流、参与评价的形式,适时邀请家长代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社会人士加入其中,扩充参与评价的主体力量,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广泛交流中畅通评价渠道,在多方力量合力支持中客观表达对学生的要求、鼓励和期待,从而有效发挥评价的育人功能。
四、结语
在教育评价实践过程中,新问题、新情况总是层出不穷,如何全面理解和把握综合素质评价的价值取向和育人导向功能,不断探索研究新教育环境下更有效、更多元化的评价方法,真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落实到位,持续完善教育评价方式,获取教育评价成效,将始终是我们努力坚持探索教育评价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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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会杰。基于纪实的实施逻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政策的特征分析及思考[J].考试研究,2015(04).
综合素质评价4
[关键词]学生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体系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808(2010)06-0029-03
我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时间不长,许多改革方案还尚在试行阶段,就此角度而言,现在讨论其制度化似乎为时尚早。但如果我们借用新制度主义的视角,将制度的应用范围从单纯的约束人们社会行为及其结果的基本假设中解放出来,将其看作是镶嵌在既有意义系统中的一套相对稳定的规则系统和有组织的实践,它们在面对外界环境变化及个体的偏好与期望时能保持相对的韧性,哪么,“制度化”所关注的范围就发生了改变,即从关注正式形成的制度转向同时关注促进正式制度得以形成的那些非正式制度和过渡制度,从关注静态的制度转为关注制度形成的动态发展过程。本文便借用这种视角,探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意义与制约因素以及如何实现。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意义
当前,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确在更新着研究者与实践者对学生评价问题的理解,改变着教育评价模式的样貌和形态;另一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似乎并没有撼动教育评价模式的基本架构,考试成绩仍然是评价学生的主要标准。如何理解这两种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引出了我们在探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时的第一个问题:实现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有什么意义?结合我国教育现实,我们认为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缩小理想评价制度与现实评价制度的差距
对学生而言,分数评价获得的只是一种相对公平的评价结果,而这种相对的公平不仅是造成“应试教育”的根本原因,更是对学生的全面发展造成了种种障碍。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单一的分数评价造就了“单向度的人”。因此,采用单一的分数评价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教育选才和促进个体发展的需要,人们对于改革传统评价制度的愿望相当明确且急迫。这种情况正如利伯曼()所言,制度变革产生于互不匹配的制度现状与理想模式之间的“摩擦”。当理想评价制度与现实评价制度之间的“摩擦”产生时,变革就产生了。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就是缩小二者之间差距的必然选择。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体现着理想评价制度的综合素质评价总是有用的,尽管它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但它仍体现着我们向理想评价制度趋近的可能性和决心。
(二)加快“制度丛”体系的改革进程
一种制度总是与其他多种制度相互关联,从而以“制度丛”的形态存在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就与学校教育制度、课程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诸多制度一起形成了“制度丛”。根据新制度主义的理论,我们将“制度丛”中某些一旦发生变革,变动速度就很快的制度称为“快动(fast-moving)制度”;而将变动速度缓慢的制度称为“慢动(slow-moving)制度”。那么,当两类制度发展不平衡时,它们就会角力,而二者角力的结果则是领先的制度在受到对方限制的同时也迫使对方作出与自己趋同的改变,进而保持两类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在课程改革过程中,课程制度的调整、课程管理体制的变革等要求教育评价制度必须作出改革,同时改革了的教育评价制度也要求将来的课程制度、课程管理制度、人才选拔制度等适应自身的变革。因此,实现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实质是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作为“制度丛”中的“快动制度”,通过其与“慢动制度”之间的角力来达到带动“慢动制度”变革的作用,进而促进整个“制度丛”体系的变革,最终使教育制度更加符合教育改革的需要。
(三)减少公众对综合素质评价公正性的质疑
消除公众对综合素质评价公正性质疑的最好方法就是实现它的制度化。这是因为,首先,从制度理论中“制度决定”的角度来看,虽然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过程会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但只要产生了相应的规则与制度就会使其逐渐接近公平。其次,制订制度的目的就在于实现一种理想的公平、公正状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是通过给可能发生冲突和矛盾的空间提供规则,来增强空间的秩序以及空间中人的相互信任。它一方面可以通过提供可靠的信息,减少公众的不信任感;另一方面也可以提供惩罚措施,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惩罚,以遏制评价过程中不公正评价行为的发生。
(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但现实情况却是分数仍然是学生发展的决定性标准,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并未得到实现。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评价制度没有真正得到改革。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则是从根本上对教育评价制度进行改革,真正为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首先,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它消除了以往那种“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弊端。其次,综合素质评价不在于对学生进行甄别和选拔,更重要的功能是通过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的培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制约
既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是有意义的,那么针对上述第二种现象,我们的第二个问题就是:什么因素制约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从质疑产生的来源看,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一)评价制度供给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差别,
在制度学的分析中,政府是正式制度的供给者,学生、家长则是制度的消费者。作为制度的供给者,政府在提供评价制度时,一般会较大程度地考虑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以此为主再兼顾个人利益;而制度消费者对制度提供的获利机会的理解则难以从大局和长远考虑,往往表现得更加“功利化”和“局部化”。具体而言,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供给者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来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个体与社会的共同发展等;制度的消费者则只关注如何才能使自己获得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一般而言,制度消费者在制度执行中受到的利益损害越大,他们的质疑就越多,而质疑越多,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越难。
(二)评价制度内部的相互牵制
综合素质评价虽然在学校教育领域中开展,但其具体涉及的领域却远不止于此。因为“制度丛”
影响着行动者的观念与行为,也抵制着某一种制度作出激进的改变,它倾向于将局部的变革拉回原有的轨道,从而保障制度体系的稳定。因此,当综合素质评价作出的局部变革不能与周围的相关制度(如教师评价制度、学校评价制度、教师发展制度等)保持同步变化时,教师、学校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所付出的劳动和所取得的成绩就难以得到其他评价制度的认同。这样,评价体系内部就会引起质疑,评价体系内部存在着的“制度丛”就成为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障碍。
(三)缺乏对利益最少者的教育补偿
根据罗尔斯()《正义论》中的补偿原则,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社会就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低社会地位的人们,因此较大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身上。学校是一个严密、正规、封闭的筛选教育体系,其操作模式是挑选最大利益者进入下一阶段的教育体系。因此,在竞争中失利的人就会被逐步排斥到教育体系之外,在义务教育阶段结束以后就逐级退出教育体系,成为最少的受益者;或者退出优质教育资源的选择行列,成为较少受益者。又由于缺乏对于利益最少者的补偿教育,这部分受教育者的发展就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他们就容易因综合素质评价的某些评价指标难以量化而产生质疑。
(四)评价方案本身的缺陷
从我们搜集到的多个省市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来看,其缺陷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很多具体评价指标都存在难以测量的问题。如“关心国家大事”“有建设家乡的愿望”“具有奉献精神”等都属于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范畴,对这些方面进行评价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学生和家长的质疑。其次,评价指标过于笼统且带有极强的主观色彩,在具体操作时很难把握。最后,几乎所有方案都要求学生能够出具较丰富的实证材料,这也很有难度。学生参加活动如果没有获奖就很难获得有价值的证明材料;而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观察记录及研究性学习情况等则很难在短时间内提供。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策略
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是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在现代意义上,完善的制度体系一般应包括四个方面:理论基础、规则系统、组织系统与设备系统。因此,要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化,就应该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化的制约因素和制度体系所包含的四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用法律化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则系统
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法律化和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基础都是实现制度化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只是在任务分工上有所不同。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基础关注的是理论阐释的重要性,它们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共同完成,而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法律化则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门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的规则系统包括与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的各种法律、章程、条例、道德规范等具体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而我们所指的用法律化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就是要形成其中的成文规定部分。其目的是使综合素质评价能够成功地确立自己的合法性,从而削弱原有评价制度的合法性,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拥有更多变革的契机和能量。
(二)以制度配置保障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
由于法律只是对人们的行为作出了最低限度的合法化规定,因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法律化也只是其实现制度化的前提条件。所以,我们需要在实现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法律化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供具体的制度配置来保障综合素质评价规则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基础之上的制度配置实际上是一种体现教育改革者利益和理想的中性手段,它是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支持与保障。首先,它可以通过约束评价操作者的行为来保证评价过程中的程序公平,进而保障教育公平。其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配置可以有效削弱“制度丛”体系中的变革障碍,并以强制性变迁的方式促进这些“慢动制度”的转变。
(三)形成正规化的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系统
在当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各地区范围内分别开展的情况下,正规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系统应该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基教、招生、教研、纪检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和各地方、学校成立的执行小组共同构成的立体交叉系统。其形成意义在于:首先。可以保证组织内成员深入领会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其次,可以准确掌握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并搜集相关信息,进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再者,正规化的评价组织系统还有利于评价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和问责,从而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结5
今年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三年。
两年来,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帮忙下,透过自身不断努力,各方面均取得必须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德:在日常生活中我努力以身作则,用心响应共青团委的号召,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帮忙所以有困难的人。
用心参加各种群众活动和社会实践,认真学习了一些伟大人物的先进事迹,使自我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无形中有了相当显著的提升。
智:学习刻苦,态度认真,只是在学习方法和潜力上有些欠缺,在今后的学习中需要改善。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新世纪在悄悄降临之际也给我们带来了新的要求,经济日新月异,科技翻天覆地,所以更多、更快、更广的吸收新知识即成了放在我们面前务必解决的一个问题,我透过这两年的大学学习,对于专业方向、节奏、程度、难易度等有了更多的了解。在大学的后两年中,对学习任务有了更高的要求,在这样的关键时刻,我会加倍努力学习,把更好的成绩带进大四。所以,如果说这是对我的压力,到不如说是对我的`考验,我必须会全力以赴。
体,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大学三年里,我掌握了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用心参加学校、系和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合格标准达标。
在心理方面,锻炼自我坚强的意志品质,塑造健康人格,克服心理障碍,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总之,过去的两年,是不断学习、不断充实的两年,是用心探索、逐步成熟的两年。同时也要认识到,眼下社会变革迅速,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自身还有很多的缺点和不足,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得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自我,改正缺点。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学会学习,学会创新,发挥自我才能和特长,把握有限的大学时光,努力使自我的人生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