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评价范例(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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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评价1
关键词:内部控制评价;实施现状;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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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2006年6月和9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颁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8年5月,五部委联合颁布了具有“中国版SOX法案”之称的企业基本规范。在财政部和其他四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0年4月26日,配套指引开始实施,其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及审计指引。这些规范和配套指引的实施,说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已初步建立。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五部委做出规定:2011年初,开始在境内外上市的公司展开行动,到2012年初,实行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另外,也可以选择在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执行。
同时根据证监会2011年31号文的要求,试点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上市公司,都必须按要求制订“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指导该公司对内控进行评价的具有操作性的文件,体现了该公司对评价指引和解读及其相关规定的理解程度,该公司将会据此展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那么,工作方案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评价指引的实施状况。
1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实施要求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应当遵守以上相关文件指引作为自我评价依据,进一步规范其评价工作之外,对于内部控制评价原则,2010年财政部在评价指引的解读中指出: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是开展评价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个标准,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并约束企业实施内控评价工作,但其与内控的原则是不一样的。我国评价指引指出评价工作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及客观性原则;关于内部控制评价主体,进行评价工作前不仅要明确说明哪个层次的管理机构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也要明确各评价主体的相互关系,明确其各项职能范围;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方法,当然其评价方法需综合运用评价指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能丢弃指引的硬性要求而南辕北辙,应根据需要采取如个别访谈、穿行测试、比较分析等方法,去充分收集能够实施内控评价的证据,根据所搜集的事实材料去评价工作底稿,将内部控制缺陷找出来并改正;事实上,企业内控自我评价范围有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两部分。在传统意义上,内部控制评价人员往往只倾向业务层面,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片面思考的方式,这些忽略的部分,容易成为影响组织成功的关键性因素。
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在评价内控五要素这几个大的维度时,要结合财政部评价指引解读中对其评价内容具体核心指标的规定,要有重点和方向地去评价。也要注意对监事会等权力机构是否发挥其监督作用,要对其监督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和认定。评价工作还应该形成一个文件,即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底稿,其要对评价工作的内容进行有效记录,内容包括评价要素、关键风险点、实施的措施、相关资料和最终的认定结果等;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从准备阶段开始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实施、然后在其基础上进行汇总评价,最后才进入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企业应当按照指引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缺陷认定,我国上市公司监管部颁布的31号文指出,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分为两类:定性和定量标准。而缺陷则分为三类:一般、重要和重大缺陷。确认之后要评价内控缺陷,汇总所有的缺陷评价将其列入总表中,并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然后形成一个整改任务单。评价指引中指出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和运行两大缺陷。财政部评价指引解读指出,按照形成主体、报送的对象和时期,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分为对外和对内两种报告。同时还介绍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和报送、披露和使用等内容。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存在的问题
首先,内部控制评价意愿的不足,部分公司评价工作方案在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及评价报告上都没有合理遵循评价指引等文件规定,由于内部控制在我国起步相对稍晚,所以还未全面为企业所接受并熟知,大多企业没有认识到内控对企业的积极意义,进而企业也很少主动去进行自我评价。同时有些公司会担心披露评价缺陷或风险,会对企业商誉带来不利。再加上管理层的认知及重视程度不同,管理层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内部控制环境;其次,内控评价成本制约及其自身能力的不足,如果上市公司实行内控评价工作所花费各项成本能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相关经济利益,那么企业则更愿意主动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反之亦然。此外,企业的内控是一套较复杂而又完整的体系,几乎涉及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其评价工作要想详细科学合理开展起来也很不易。这个过程不仅要求企业拥有先进管理技术,同时也要求企业具备高水平的内部审计人员,所以不具备健全瓤靥逑档墓司很难合规遵循评价指引的规定;再次,评价指引缺乏内控评价缺陷认定的具体强制标准,导致部分公司忽视缺陷认定的重要性,甚至选择相对对自己有利的来评价披露内部控制的情况,规避一些不利因素;最后,缺乏对内控评价的相关监管,监管机构虽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有关信息进行了强行规定,但是由于起步晚环境不宽松等因素,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不那么顺畅,监管方式未能够完全摆脱传统的行政方式的影响,可想而知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将得不到很好地发挥。
3 政策建议
上文先结合评价指引的实施要求和实施现状况进行分析,然后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对评价指引的遵循状况进行统计研究后,根据相关的研究结果和现状提出了以下建议以供参考。
强化内部控制及其评价意识
首先,强化内控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仅要深入领导层,更要深入到每个员工的心里。同时也要对员工进行培训,让其认识到内部控制及其评价的重要性,促使其从思想层面开始转变,进而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这将对实施科学的内控工作将减少很大的阻力。其次,明确划分评价工作组内每个成员的职责,以促进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要加强对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专业培训,提升其专业知识水平,以满足工作需要。最后,强调公司潜在的风险性,以风险为导向贯穿内控实施工作的整个流程。内部控制评价是要考察内部控制对控制目标合理保证作用的发挥情况,所以若能让各个公司主动地、积极地在企业内部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强化企业风险管理意识,那将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所以一定要积极营造一个正直诚信的内部控制环境。
细化缺陷认定标准
由于目前的相关指引中没有对各种缺陷的相关认定标准给出具体规定,而是由企业根据缺陷的定义并结合自身情况去自行确定,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认定内控缺陷的难度增加,甚至可能导致某些重大缺陷无法被合理认定和及时披露。同样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判断空间,这样的规定将会可能导致使部分企业随意掩盖缺陷,使其内控存在很大风险。所以鉴于企业内部控制缺陷界定模糊及混乱的现状,相关政策制定部门更应当进一步明确划分每种缺陷类型的衡量标准,以在一定程度防止因为标准模糊而将相关重大缺陷划分为成重要缺陷甚至一般缺陷的现状出现。
健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监督机制
考虑到以上状况,首先,企业要积极营建一个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其次,要保证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增强监管力度。再次,合理分配监事会职能,保证其监事会与董事、管理层之间具有必要的独立性,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最后,适当借助外部咨询机构的力量,提升内控建设和评价的专业性,也为其有效运行提供合理保证。同时也考虑到一些企业的自身能力可能存在一定的不足,那么其可以将业务适量外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评价,以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加强外界对上市公司的全方位监管
可以知道,国家监管部门也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进行了关注,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证其内部控制的顺利实行。因此,完善内控建设,一方面,加强培训,尤其是法律法规相关的,相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进行业务培训,从而提高其建立健全评价内控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时刻监督上市公司按照基本规范的指引,按时进行公布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从而达到信息公开化,体现披露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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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评价2
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构建
中图分类号:F231.省略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其中就包括《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但该指引主要侧重原则性的指导意见,不够具体。内部控制评价实施难的问题仍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国内学者围绕内部控制评价作了一系列努力。有些学者从评价目标、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方面对内部控制评价要素进行了有益探讨。如,陈汉文和张宜霞[1]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评价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骆良彬和王河流[2]、韩传模和汪士果[3]相继探讨了层次分析法在内部控制评价中的应用。有些学者通过案例研究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实践经验的借鉴。如,张谏忠和吴轶伦[4]、戴彦[5]、于增彪等[6]、上海市内部审计师协会课题组[7]分别研究了上海宝钢集团、A省电网公司、亚新科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汽集团的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情况。还有一些学者通过对国外内部控制评价的研究,得出了诸多有益启示,如朱荣恩等[8]、阚京华[9]、张龙平等[10]。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所取得的研究虽然较过去有较大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方面,研究探索侧重于外部审计或者外部监督角度,而不是基于管理的视角;是以纠错防弊确保信息真实和资产安全为目的,以财务报告为主线,而不是以满足管理需要为目的[11]。另一方面,研究探索多是解决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某个或某几个点的问题,缺乏基于整体的评价系统研究。
二、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特性与构建原则
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复杂性主要源于三个方面:首先,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是企业整个内部控制体系,而内部控制本身就是一个开放、动态的复杂系统[3]。这就必然决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构建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其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需面向社会公众,因而评价系统构建就必然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市场反应,其复杂性可想而知。最后,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运行环境是复杂多变的,这必然对其本身的构建提出了更高要求。
既然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构建具有复杂性,那么我们就需要一定的原则引导。以下,我们将通过企业的组织背景、内部控制系统和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本身三个层次,来分析一个合理、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应该具有的特性,进而明确构建的基本原则。
1.组织背景
一个企业的组织背景,即指该企业组织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每一个企业不仅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千变万化,而且所具备的内部条件也千差万别,这就意味着,企业面临的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管理是企业必须永远面对的话题。而控制风险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功能之一。因此,内部控制评价系统也就必须以风险管理为主线。
风险的最大特性在于不确定性。内部控制评价系统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就必须在构建评价系统时充分考虑这一不确定性,以做到因时、因势而变。因此,权变原则是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构建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
2.内部控制系统
从内部控制系统整体角度来看,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应该具有什么特性呢?我们将从内部控制的本质说起。内部控制的本质是由企业的组织关系特征决定的;企业组织的契约关系和科层关系决定了内部控制具有制衡和监督的本质[12]。然而,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用矛盾的观点看待问题。基于此,内部控制的本质应当体现在约束和激励两个方面。内部控制除了制衡与监督的约束性功效外,还具有激励性的积极作用。因此,内部控制的本质是制衡、监督与激励。
制衡、监督与激励属于管理的范畴。故从本质看,内部控制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属于企业管理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之一[11]。《基本规范》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因此,不论内部控制本质,还是其定义,都告诉我们内部控制首先应当为内部运营管理服务;基于内部管理视角应是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又一特性。
在构建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时,从管理视角出发是一种必然;而实现该目的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以内部控制的五大目标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五大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合规目标和资产目标。为导向。内部控制目标不仅概括了内部控制的应有功效,而且反映了我国企业对内部控制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内含了利益相关者的信息要求。因此,目标导向也是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构建的一项基本原则。
3.内部控制评价系统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实施效果的好坏取决于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可行性[13]。而制约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可行性的关键因素在于资源的约束。企业对内部控制的某些方面难于评价,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没有合适的方案、恰当的指标、合理的标准,而只是因为实施所占用的资源过多。企业在特定时期内,所控制的资源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不能保证所有合理活动都得到执行。因此,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构建必须要以资源约束为条件。
在资源约束的条件下,构建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就必须坚持经济性原则。经济性是指为获得一定的产出或服务所耗费的资源最少。发挥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功效是目的,而在目的实现的前提下,尽量耗费最少的资源,是构建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必须考虑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数量很少、比例很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评价成本过高[14]。因此,经济性原则也成为构建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的一项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应当具备的特征是:以风险管理为主线,以内部管理为视角,以资源约束为条件。在系统构建时,必须坚持权变、目标导向和经济性三项基本原则。其逻辑构成体系可见图1所示。
需要特别强调以下两点:
其一,权变、目标导向和经济性三项基本原则不是各自分离的,它们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比如,目标导向原则在具体执行时需要权变思想。内部控制的五大目标在不同时期、不同企业的情况下,并不处于同一层次。在构建内部控制评价系统时,应权变地设立目标导向。
其二,权变、目标导向和经济性三项原则为基本原则,还可分别派生出其他具体原则。比如目标导向原则可引申出全面性和重要性,经济性原则可引申出成本效益原则等。但是,基于原则太多反而不易于把握的角度考虑,我们认为,抓住最基本的原则才是最切合实际的。
三、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整体架构及逻辑框架
“逻辑框架”一词的选用参考厦门大学内控指数课题组的《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数(2009):制定、分析与评价》。
要构建一个合理、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就必须要明确该系统的整体架构和逻辑框架。整体架构就是要解决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内容构成问题;而逻辑框架解决的是评价角度或切入点的问题,也就是从哪些方面来对内部控制作出评价。显然,这是两个重要而且必须解决的问题。
1.整体架构
内部控制评价本质上属于一个由各个要素组成的具有整体目的性和内在联系性的综合体。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应当包含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标、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七个要素。而且,各个要素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关系[11]。
内部控制评价系统通过选取评价指标,确立评价标准,并经由一定的评价方法,最终得到一个评价指数。评价指数即为评价系统的最终评价结果,是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一个量化反映。评价指数不是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独立构成要素,但是其在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运行和应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评价报告的得出依赖于评价指数,是在对评价指数比较和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其次,评价指数可用作评判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标准,经过比较、分析,找出缺陷和改进措施,进而提升集团整体的管理水平。最后,评价指数可用作不同企业、不同行业内部控制水平的比较标准,为投资者决策和市场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评价指数的得出依赖于评级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基于评价指数的重要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可视作整个内部控制评价系统设计的重心。
2.逻辑框架
在我国,不论是企业实际应用还是学者的理论研究,大多还是以内部控制的五要素为评价系统的逻辑框架。只有少数的学者尝试引入ERM框架
COSO于2004年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简称ERM框架)。该框架指出全面风险管理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八个要素。或者重新确立一个逻辑角度。韩传模、汪士果[3]通过引入层次分析法,建立基于风险导向和示意结构的内部控制递阶层次模型,分别从控制目标、风险要素、流程控制等多角度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我们认为,将内部控制的五要素框架作为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逻辑框架,是一种合理选择。一方面,五要素联系紧密、互相牵制,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科学性,能够全面反映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另一方面,基于五要素框架设计的内部控制评价系统与《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相契合,易于被接受、实施和推广。
四、逻辑框架下的一种设计方案
在内部控制评价系统中,评价主体、评价客体和评价目标是基本确定的,而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却需要确定具体方案。
1.评价指标的选取
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有效运行,合理选取评价指标是关键。我们严格遵循内部控制系统构建原则,以《基本规范》的内部控制五要素为逻辑框架,以《评价指引》为指导,以《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所诠释的企业内部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为参考,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分四级设计了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是要素层指标,即内部控制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二级指标是准则层指标,与要素的具体业务或具体步骤相对应,主要依据内部控制的18项应用指引中所分析的风险为导向设计。一级指标“内部环境”对应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对应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控制活动”对应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对应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内部监督”对应内部审计、检查监督和内部控制评价。
三级指标和四级指标是措施层指标,考虑具体业务或步骤实施过程中主要风险的控制措施,差异在于四级指标是三级指标的细化。有的三级指标被细化为四级指标,而有的三级指标没有细化。
由于篇幅所限,以下仅以内部环境的部分指标为例说明指标体系的构建,见表1所示。
内部环境类应用指引有5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我们以此设置了5个二级指标。《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着力解决企业应如何进行组织架构设计和运行,核心是如何加强组织架构方面的风险管控。组织架构设计方面的主要风险具体表现在:公司治理机构形同虚设,董事会、经理层和大股东之间的独立性问题,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基于此,我们在组织架构下设置了2个三级指标,分别是公司治理结构(应用指引中称作“组织架构设计”)和组织架构运行。公司治理结构下设置6个四级指标:制衡机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三重一大事项和交叉任职。
2.评价标准的设定
评价标准设定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系统的科学实用性,因此我们在评价标准设定方面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和《应用指引》关于评价指标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评价指标类型的影响。我们借鉴中国内部控制评价指数[15]的做法,以指标的得分情况(设定满分为100分)衡量指标运行的有效性:90―100好、80―90较好、60―80中、40―60较差、0―40差(分值区间为左闭右开),同时借鉴国资委的《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2006)确定定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的做法,将制度执行的程度划分为5级:完全执行、基本执行、执行一般、执行较差、未执行,分别一一对应上述的五个分值区间。如此就可以按照指标执行情况赋予指标科学的分值。至于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评价标准则定性描述,依据制度执行效果的好坏程度,对照指标运行有效性区间,赋予其合适的分值。
由于篇幅所限,以下仅以内部环境的部分指标为例说明评价标准的构建,见表2所示。
3.评价方法的选择
评价方法是评价指标到评价指数的必经之路;选择正确的评价方法是得出科学评价结果的前提。因为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众多单项评价指标,这些指标既有定性的,又有定量的,并且还是分层级的。要想得出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我们所选择的评价方法必须能够实现若干个单项指标实际值到综合性评价结果的技术转换[16]。鉴于这些情况,我们借鉴中国公司治理指数(CCGINK,简称南开治理指数)[17]的做法,引入分层处理的方法(具体可考虑层次分析法AHP,该方法适用于多目标规划问题的评价),并将主观赋值与客观赋值相结合。对于最底层指标(三级或四级指标)按照评价标准采用模糊评价法赋予分值,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有四级指标的三级指标)得分通过本级各指标对应下属的各指标分值的加权平均计算得出,依次层层递进,最终通过一级指标的加权平均得出评价指数。
因此,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便是各级指标的赋权问题。基于指标体系中指标类别和具体指标的四个层次,我们借鉴企业会计指数的指标赋权方法[18],将指标赋权分为类别赋权和具体指标赋权两类,分类处理赋权问题。一级指标的赋权通过类别赋权实现,由于类别赋权难以通过直接的统计量分析实现,因此我们主要利用问卷调查方式获得,调查对象为被评价企业的管理者和投资者。二、三、四级指标的赋权采用具体指标赋权方式,结合主观赋权和客观赋权,分别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和行业风险分析法得到两种方法下每一指标的权重,然后各按50%的比例加权生成每一指标的最终权重。利用主成分分析思想,根据具体指标的方差贡献率计算每一具体指标的权重,以此得到客观赋权的标准;利用行业风险分析法,考虑到风险的行业性和同行业内部控制制度设置的类似性,通过分析不同行业的行业风险区分相应控制措施的重要程度,以各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赋予适当的权重。
有了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主体即可利用评价系统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最终以评价指数客观反映之。其评价指数编制的流程概括为图2所示。
五、结束语
目前,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构建是一项极具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工作。本文详细阐述了内部控制评价系统应当具有的特性,提出了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分析了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整体架构以及构建的逻辑框架,并据此提出了一种设计方案。系统性地研究内部控制评价,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共识性的设计方案,是本文的创新所在。当然,该方案仍处于理论的设想阶段,是否能够具有普遍适用性,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企业的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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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评价3
关键词:内部控制;民营企业;现状;改进建议
内部控制,作为一个专用名词和完整概念,直到本世纪30年代才被人们提出、认识和接受。几十年来,随着内部控制理论以及认识的不断发展,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得到广泛认可和作为内部控制体系理论依据的是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的定义。该定义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提高运营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实质上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随着对内加强管理,对外满足社会需要,而逐步产生并发展起来的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
一、我国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
西方国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研究在经过漫长的发展后,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始终指导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发展的方向。然而,由于国外没有民营企业这个概念,所以并没有纯粹针对民营企业的内部控制设计研究。民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没达到成熟阶段,其发展初期的内外环境又是不规范的,内部控制的失灵直接导致企业缺乏竞争优势,阻碍企业长期发展。总体来说,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薄弱
①民营企业创始人普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成员大都由家族内部人员兼任,使得董事会不能发挥应有监督和控制作用。监事会职能的发挥受到重大限制,企业在处理“三重一大”问题上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
(二)风险评估体系不健全、评估意识淡薄
①面对不同的风险因素,民营企业主要由少数高层人员根据以往经验商讨决定,而不是采用科学的方法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当今民营企业面临着规模上重大轻小、嫌贫爱富的融资歧视,靠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已经带来了巨大的债务纠纷风险,而企业家没有与时俱进的风险控制思想和管理水平,只是根据他们的经验去实现企业的扩张政策,无法及时识别和规避风险,往往会因外部环境的剧变导致资金链断裂或资不抵债。
(三)控制活动执行不到位
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形式化。由于民营企业人员流失率很高,企业为了节约成本,难以落实监管审核制度,一人多职的现象普遍发生,如出纳员负责会计处理的全过程,极易导致侵占资产和财务舞弊,营运分析控制能力不足。
(四)信息与沟通系统不完善
完善的信息与沟通系统是指企业人员在有限的时间范围内,能够履行各自的责任,识别、取得和报告经营、财务及法律遵守的相关咨询的有效系统。良好的系统能保证企业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提高运营效率,及时沟通传达信息使得员工明确职责。
(五)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由于其规模小、业务少、权利集中等特点,忽视审计监督及预防功能,没有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或设置的缺乏独立性,审计人员通常与会计人员交叉,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只是简单的对会计账目查错纠弊,漠视对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重大变化的监督检查,各职能机构执行任务的效率低下,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无效。
二、民营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的必要性
民营企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动力,是就业的稳定器。随着企业内外部竞争日趋激烈,从战略布局、产业结构、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完善内部控制评价已是民营企业管理层不能回避的问题。通过以上对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民营企业发展初期内部控制制度还很不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很多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素质和文化理念已经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速度,内部控制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失去竞争优势,影响企业扩大规模,阻碍企业实现长远发展规划。
基于我国内部控制评价的现状,有必要尽快构建民营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第一,规范、系统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有利于分析企业潜在的管理漏洞,指导企业该如何规避经营过程中潜在的控制风险,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第二,规范、系统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有利于民营企业通过自身设立的监事会或者侧重不同控制点的审计委员会进行独立审计,既保证了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性,又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可靠性。第三,规范、系统的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有利于企业兼顾对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控制框架要素进行评价,使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更加全面,以更好地实现民营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三、民营企业内部控制改善的建议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环境是内控的基础,针对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控制现状,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民营企业应该根据现代管理制度形成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按照公司章程形成独立又相互牵制的治理结构;其次,企业管理层要建立良好的选人和用人制度,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针对不同层次的员工引进期权、红利、员工持股等方法以创新薪酬发放模式;最后,企业本身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对管理层及业务环节人员开展内控培训,让内部风险防范成为高管的共识。
(二)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强化评估意识。企业要有效控制风险,就必须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体系,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明确评估方法,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企业家不能盲目追求利润,应注重金融风险控制体系的建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并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评估企业的债务风险,避免因债务纠纷导致的资金链断裂。
(三)加强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内部控制活动在内部控制中处于特殊的位置,总是与企业目标相联系,是实现内控目标的关键要素,控制活动的执行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益。控制活动要求企业确保管理层指令得以实施,管理者充分授权,倡导人性化管理,建立合理公平的绩效评价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企业根据业务性质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督各环节的会计记录并及时核对,提高企业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
(四)完善信息与沟通系统。信息的及时性特点要求企业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和ERP系统,利用互联网向供应商提供订单等实时信息,资产、财务管理等要实行流程表单化管理,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保证内部信息及时处理,传导顺畅的同时,管理者也要与职业经理人及时沟通,掌握市场中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利息调整等外部信息,通过供应链管理使成本最小化。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4
(一)评价目标不明确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战略目标、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目标、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合法合规目标等单个或整体控制目标的实现进行评价。”但是我国大多数企业没有把内部控制评价作为内部控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只是流于形式,没能真正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来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再加上各企业的评价主体定位层次不齐,评价目标不明确,导致在实践中弱化内部控制评价,搞形式主义。
(二)评价主体不明确从实践来看,仅仅通过注册会计师定期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外部评价,已经不能满足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和战略目标实现的要求,不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现代企业愈加重视企业的内部评价。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正式的审计委员会,很多上市公司中虽也设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但独立性不够,有的隶属于总经理,有的隶属于财务部门,内部审计职能很难真正实现。据德勤2009年的内部控制调查报告显示,约%的企业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对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由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部门牵头的企业均为%。因此,上市公司必须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主体定位问题。
(三)评价方式过于简单目前的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是依靠内部控制调查表、内部控制流程图和叙述法等基于主观的定性评价方法,致使内部控制评价的效率较低,效果较差。有些上市公司虽然也借鉴了一些西方国家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但执行效果较差。虽然《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四条也指出“企业应当结合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内部控制评价方法”,但是对企业具体采取何种措施并没有做出清晰的界定,这也使企业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中缺乏统一的形式和标准的指导。
(四)披露不充分 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最终评价结果如何,内部控制评价能否最终发挥其作用,需要借助于声誉机制的作用,通过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披露促使内部控制的改善。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披露要求越来越高。就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尚没有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也没有统一的披露格式和要求,导致自愿披露其内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比例较低,即使披露了,也比较简单。
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完善措施
(一)明确评价目标 内部控制目标的实质是帮助企业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减少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事实上,内部控制评价目标与内部控制目标是一致的。因为内部控制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完善内部控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从这一层面上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在具体执行内部控制评价的过程中,评价者普遍关注的是报告的可靠性和企业的合规性。COSO委员会在ERM框架中充分考虑到了上述现象,对内控目标的界定打破了以往的内控规范。企业也日益认识到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目标不单纯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提供和披露方面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内控制度有助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总体而言,在上市公司内部,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是为了审查公司为达到经营效果和效率所付出努力的有效性,以及合理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外部的内部控制评价目标一般侧重于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的实现,在管理咨询内部控制评价中还会关注经营目标的实现。而内部的内部控制评价目标主要侧重于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但也关注合法合规目标的实现,如图1所示。
(二)理清评价主体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系统的主体是指谁对客体进行评价。从内部控制评价的产生及发展来看,它是为解决经济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委托―矛盾而建立的。在单一外部评价主体时期,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其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是为确定审计中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程度提供依据。但内部控制评价应是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管理工作(如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却必须及时、全面地了解所分管业务甚至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水平,这种评估要以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经常进行。因此,在内外部多元评价主体时期,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活动也要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出发,对企业的战略活动、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企业各项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价。
综上所述,本文所研究的是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主体问题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评价主体应界定为内部控制管理机构,即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其职责都是对内部控制进行不同程度的再控制;企业在日常的运营过程中也应开展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CSA)活动;同时内部控制评价的外部主体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政府部门和其他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主体。
(三)界定评价客体内部控制评价的客体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对象和内容,即内部控制的构成。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的评价,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由于评价指引意见稿中指出要对“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而“运行”是指事物的循序运转,“执行”是指按照规定的原则、办法办事。从这两个词的词义上来看,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似乎将“内部控制”置于客观的位置上,剔除了人为因素的影响,但实际上却忽略了内部控制评价中对人的评价。而且指引中对“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解释与运行的内涵并不一致,“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企业内部控制无论是设计还是执行,人作为主体是不可忽视的一个要素,即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的评价中除了要对企业的产、供、销等活动的运转情况进行评价之外,还要对人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因此,本文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客体界定为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的评价。
(四)确定评价模式 内部控制评价的模式就是评价活动的模型、样式,对构成评价活动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和形式的规定。它具体规定了评价的目的、基本范围、内容和过程,包括评价活动的逻辑和程序。企业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越来越多,因此本文认为现代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模式的采用也要引入风险管理的理念,将内部控制的评价与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紧密结合,即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评价模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评价模式时首先要评估相关目标实现的风险;其次,识别和确定企业充分应对这些风险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即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应对相关目标实现风险的有效性;第三,识别和确定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证据,评价现有的控制是否得到了有效的运行;最后,对控制缺陷进行评估,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漏洞,确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对于不同的目标而言,目标风险的含义、内部控制重大漏洞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在评价每一类目标时都需要做具体设定。风险基础评价法的逻辑和程序,如图2所示:
以风险为基础的评价模式首先评估实现内部控制相关目标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照企业的内部控制参考内部控制框架来判断企业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充分考虑企业特定的情况,避免与内部控制框架的简单核对,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关注最重要的风险,提高了评价的成本效益和效率。此外,在确定内部控制的测试范围和收集证据时也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这样同样可以提高评价的成本效益和效率。
(五)讲究评价方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应当综合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由此可见,企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活动也越来越重视定量分析的评价方法。
定性评价方法主要是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评价。定量评价方法需要建立定量评价标准,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评价的数学分析模型来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由于定性评价易受评价人员主观判断的影响,往往缺乏客观性,定量评价则以其科学、精确、可比的特点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效果做出较为恰当的评价。因此,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内外部评价应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着重考虑扩大定量分析评价的范围。
参考文献:
[1]陈汉文、张宜霞:《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评价方法》,《审计研究》2008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