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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岗位职责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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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留站资料1

遂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设工程竣工留站资料

1、规划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2、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SG—002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备案书

4、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JD—0026、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JS—0037、图纸会审记录及技术交底记录

8、建设工程基础(主体)隐蔽分部工程验收备案表

9、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特殊单位工程、玻璃幕墙、电梯等)

10、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SG—T10111、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焊接材料、砼、砂浆强度评定表,设备合格证汇总表SG—T091、T110、T111、T112、T113 SG—A09412、地基验槽记录SG—T089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SG—T095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SG—T09315、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SG—T09716、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SG—T09917、防水工程抗渗漏试验记录SG—T0881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SG—00119、工程验收告知单JS—00220、外观项目评分表JL—C00221、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JL—C00322、竣工工程申请验收报告SG—T09223、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

24、电气测试合格证☆

25、防雷测试合格证☆

26、监理工程竣工评估报告JL—C00527、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JS—00728、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JS—00829、强制性条文检查表

30、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户回访单》

31、环保或用气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或准许使用文件

32、四川省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JS—00433、四川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JS—00534、四川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JD—0063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JD—0033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JD—00437、卫生器具蓄水试验记录SG—A05438、污水管主管通球检查记录SG—A05639、污水管道渗水量试验记录SG—A05740、排水管灌水试验记录SG—A06041、管道工程水压试验记录SG—A0524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业绩评价书

43、安全资料

44、分户验收资料

注:“☆”为复印件,其余资料为原件。

质监站总结2

工作总结

尊敬的站领导:

您好,充实而忙碌的2010年马上就要过去,不知不觉已来到市检测站工作一年多了,一年来我在站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使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简要总结如下:

2010年是我市建筑事业蓬勃发展的一年,与往年相比增加了很多建设项目,也大大增加了现场主体结构检测的工作量,在即将过去的2010年,本人共完成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砼取芯….组,砂浆贯入….组,结构后置埋件拉拔试验。。,出具的检测报告准确率与及时率都在95%以上,同时2010年我市集中供热提升改造工程大面积开展,现场检测室承担了该工程回填土干密度及含水率的检测任务,我与同事们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放弃节假日休息,共完成回填土检测,得到领导及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在2010年里,我自觉加强业务学习,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规范标准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规范标准、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本人先后通过了站上组织的科室内部理论业务考核与省检测总站组织的检测员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上岗资格,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这一年里,我认真学习结构检测的各种规范标准,逐渐的掌握了结构检测的各种常用方法,例如对回弹法、取芯法及结构后置埋件的拉拔实验等,同时对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的土工试验、建材的现场抽样等质量检测方法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常用试验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也熟练掌握。

总之,在这一年多来,在领导、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不论在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都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客观地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逐渐改掉急躁、考虑事情不周全的缺点,以及对新的东西学习不够,工作上往往凭经验办事,凭以往的工作套路处理问题,表现出工作上的大胆创新不够,在某种程度上给自己和工作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在今后需要也必须注意和克服;在工作方法上还需要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把原则性和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学无止境,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完善提高。在工作中,我时常感到能力和知识的欠缺,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使自己圆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有时工作方法欠妥当,考虑欠周到,给领导跟同事们的工作带来了不便,希望有不到之处给予原谅。

汇报人: 刘波

2010-12-22

质监站制度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站行政、业务、技术等工作全面负责。

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受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签发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备案机构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抓好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作经验。负责组织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会议;组织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组织查处工程质量事故。

四、负责组织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和不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定期公布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情况,签发表扬或批评通报。

五、负责对本地区质量监督工作、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

六、在履行行政处罚时,负责审核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的违章行为,并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组织制定全站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做好质监、检测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站任务划分、人员调配、人才选择及各项建设工作。

九、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向上级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责

一、负责工程节能专项、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商品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四、收集监督工程信息,及时编写监督动态资讯,做好相关文件、制度的草拟工作。

五、负责桩基、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

六、协助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七、负责站技术培训及相关文件制度草拟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监督工作计划的审核及计划执行落实、考核工作。

九、负责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负责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协调工作。

十、负责工程相关技术咨询工作。

十一、负责优质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评审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项目监督管理及相关制度文件草拟工作。

十三、负责质量监督业务的管理及相关文件、制度的草拟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监督台帐的审核。

十五、负责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负责站信息化建设。

十六、负责质量监督动态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遵守监督站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二、对分管的受监工程进行巡查监督管理。

三、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四、负责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收集、整理、填写受监工程中有关责任主题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管理记录,并报站长审查。

五、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和材料进行监督检测并填写监督记录。

六、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并起草局部停工整改等通知,报站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七、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

八、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参验人员的资格、抽查质量评定文件和参加实体质量检查。

九、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编写审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十一、负责受监工程监督档案的整理审核及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学习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质检站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特制定本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时事政治,拓展工作思路。

二、每周坚持一天政治理论学习,学习由各副站长轮流组织组织,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三、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由站长要求负责制订和实施,各副站长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做到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专题讨论与交流体会相结合。

四、政治理论学习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材料、有笔记、有心得,以灌输式为主;学文件,读报纸、刊物,看网络资料,以及以报告会,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进行。

五、站内全体人员必须保证规定的学习时间。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时,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如确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须局办公室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如遇特殊情况、工作繁忙无法按规定的时间组织学习时,各副站长可另行安排学习时间,并作好提前通知。

七、除正常的集<>体学习外,主张自学,提倡各站员要挤时间学,多读书、读好书,读一些政治理论书籍,提高政治理论和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成为政治理论强的工作者。

八、建立学习档案,记录每个同志参加学习的情况,集体学习时要有记录和考勤。每季度进行一次学习检查,包括笔记、出席情况等,以检查、督促每个同志的学习情况。

廉 政 建 设 制 度

为了规范全站干部职工的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树立质监站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及《廉政准则》等党风廉政各项规定,树立公仆意识,勤政务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工作中讲团结、讲奉献、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要分工协作,顾全大局,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

三、狠抓行业作风建设,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四、经常开展思想信念、廉洁从政及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

五、工作中严格做到“八个不准”:

1、不准收受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

2、不准到企业和业务相关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在施工企业兼职或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服务;

4、不准无偿占用施工企业的车辆、设备、材料和人工;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6、不准上班时间或与受监工地工作人员打麻将;

7、不准从事与受监工程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

8、不准在监督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偏袒或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六、对违反“八个不准”的站工作人员,社会、企业可直接向建设局纪检组举报,查实后依法依规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顺利进行,完整地保存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供领导工作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凡是在本站日常工作检查中直接形成的应当归档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真实记载。

二、承办人员应将办理完毕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主动地交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改动档案。

三、文件归档范围,按县档案局的有关规定收集。

四、站内档案员负责本站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做好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造好移交清册,签字验收,移交局档案室。

五、电子文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档方式主要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逻辑归档可实时进行,物理归档按照同类纸质文件的规定定期完成。

六、在应归档电子文件产生时打上相应的标记;把经办过程中的情况随时记录在相应的文件中;办理完毕的电子文件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物理归档,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进行分类集中拷贝,编制机读目录和《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七、归档电子文件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档案著录规则基本要求。入库的电子档案,每两年要机读抽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八、一般应及时将上年度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向办公室归档,移交时做到数据完整、内容准确、利用安全、编目规范、帐目一致、手续清楚,移交清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九、档案管理员负责电子文件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接收后的统一编目、保管、开发利用,做到外观完好、整洁无损、记录的字节数、检索条目等著录项目与登记一致,确保上机测试无病毒和百分之百的准确率。

十、随着计算机技术和设备的更新、发展,对库存电子档案应进行同步更新复制或补救新版本,旧版或有问题的载体仍需保存三年。

质监站流程4

一、质量监督的工作程序

(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抽查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

(四)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情况。

(五)监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六)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七)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二、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主要内容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建筑节能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监督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

重要分部(子分部)是指桩基、深基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子分部)。

(一)质量行为监督。

1、对建设单位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⑴按规定报审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⑵按规定委托工程监理;

⑶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重新报审设计文件;组织实施工程质量通病防控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⑷工程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按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及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⑸组织或参与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

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组织工程无障碍设施质量验收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⑺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 ⑻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⑼其他质量行为。

2、对勘察、设计单位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⑴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等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勘察、设计等技术问题;

⑵参加地基验槽、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出具相应工程质量验收检查报告;

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文件;明确设计变更是否为重大变更; ⑷参加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 ⑸其他质量行为。

3、对施工单位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⑴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措施,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及配备符合有关要求;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及配备符合有关要求;

⑵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下取样和送检;

⑶严格执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严格执行经批准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⑷对工程深基坑、钢结构、网架、幕墙、索膜、预应力等及采用“四新”技术且无相关技术标准的重大质量风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委托进行专家论证。

⑸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并参与质量验收,对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出具相应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

⑹及时整改质量问题;积极处理质量事故; ⑺按要求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工程技术资料; ⑻其他质量行为。

4、对监理单位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⑴组建项目监理部,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严格执行经批准有效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⑵监督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⑶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按规定进行查验; ⑷见证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建筑材料取样和送检;

⑸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⑹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整改到位并复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签发暂停施工令,及时报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

⑺按规定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并组织或参与质量验收,对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出具相应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⑻项目监理部每月向监督机构提交《监理质量月报》; ⑼其他质量行为。

5、对检测单位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⑴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检测单位资质、人员资格符合有关要求,并按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⑵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论真实、准确;

⑶实时通过检测数据监管平台上传检测数据;及时向见证单位、监督机构报告检测不合格情况;

⑷其他质量行为。

(二)实体质量监督。

主要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为重点,可利用相关仪器、设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钢筋直径、重量、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抽测。

1、桩基抽查的主要内容: ⑴桩基施工质量;

⑵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⑷桩基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2、地基基础抽查的主要内容: ⑴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⑵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及基坑监测情况; ⑶土方挖填和防水施工质量; ⑷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⑸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⑹地基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3、主体结构抽查的主要内容: ⑴混凝土、砌体结构施工质量;

⑵钢结构、网架、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制作和安装质量; ⑶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⑷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⑸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4、建筑节能抽查的主要内容: ⑴节能工程施工质量; ⑵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⑷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5、工程主要使用功能抽查的主要内容: ⑴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质量; ⑵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⑶无障碍设施的施工情况; ⑷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⑸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三)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监督。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建设单位在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监督机构,并将验收通知书、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督机构。

2、对重点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验收时应同步现场监督。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保证能力强,工程实体质量好的项目,监督小组可在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抽查。

3、重要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监督机构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签署的验收记录和验收会议纪要提交监督机构备案。建设单位未及时提交验收资料或监督机构监督抽查时发现现场不符合验收条件或提交的验收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监督机构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要求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并对重新组织的验收同步现场监督。

(四)分户验收监督。

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或业主代表)等单位按规定逐户逐间进行检查验收。

分户验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时间、验收部位、检查数量和方法及验收参与人员等。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进行,对公共部位的验收应确定具体的内容。

2、建设单位应在分户验收前3天,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对分户验收的过程进行抽查,每栋住宅工程抽查数量不少于3户(顶层、底层、靠山墙房间),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还应抽查不少于10%的分户验收记录,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记录》。

3、分户验收小组按照验收方案实施分户验收时如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分户验收合格后,分户验收小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粘贴在室内醒目位置,将分户验收情况告知住户。监理单位应将单位工程的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汇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

5、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五)违法违规行为及质量问题的处置。

1、监督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发现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或《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单》,按规定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

2、监督抽查发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涉及结构安全或重要部位未进行实体质量现场检测的,实体质量有严重缺陷或监督抽测结果不合格的,监督小组向责任单位下达《验证检测通知单》。

3、对下达了《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单》的工程,责任单位整改完毕后,填写《工程复工申请》,经监督机构复查,质量问题和违规违法行为确已改正的,监督机构下达《工程复工通知单》。

4、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由项目监督工程师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做好质量问题整改后的复查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建设单位应立即报告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或行政处罚。

6、监督机构应建立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制度,将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按规定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的现场检测报告;

4、建筑各分部工程应当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分别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6、住宅工程已按规定组织分户验收,且合格;

7、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合格;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施工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备的工程资料。

(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组织自检,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未实行监理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提交建设单位,申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单和验收方案送达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按验收方案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5、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

1、验收组的组织形式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验收组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抽查情况;

3、验收组验收结论是否明确;

4、验收组人员现场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原始记录》是否齐全。

(四)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出现以下情况时,建设单位应重新组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不具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的;

2、验收的组织形式和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3、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

4、验收组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

(五)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同步现场监督,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一致时,监督机构应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填写《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监督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竣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监督机构向备案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编写,监督机构有关负责人审查。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地址、规模、类别、结构类型,参建各有关单位及负责人名称及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二)质量监督工作概况:监督机构名称、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证件编号、质量监督的起止时间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各分部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五)监督机构按照监督计划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质量的抽查、抽测情况。

(六)监督机构对工程重要分部(子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抽查情况。

(七)质量问题的整改回复及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

(八)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情况。

七、监督档案和信息管理

(一)工程监督资料应与监督工作同步,监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应及时、准确、完整。

(二)监督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封页: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及档案编号等;

2、档案目录;

3、工程监督资料:《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工程基本情况表》、《质量保证措施检查记录》、《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工程质量首次监督抽查记录》、《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验证检测通知书》、《重要分部(子分部)验收监督抽查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抽查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武汉市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表》、《建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单》、《工程复工通知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

4、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提供的资料:重要分部(子分部)施工单位自评报告、监理单位评估报告、各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和验收会议纪要;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竣工验收原始记录和质量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现场检测报告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报告的核查记录;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记录汇总;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质量问题的整改回复;

5、工程监督过程中所形成的照片、音像资料;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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