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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理岗位职责说明(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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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经理岗位职责说明1

工作岗位分析是对店面备类岗位的性质,任务,职责,劳动条件和环境,以及员工承担本岗位任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进行的系统分析和研究,并制定出岗位规范、工作说明书等人事文件的过程。

在企业中,每个工作岗位都有它的名称,工作地点,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岗位分析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特定岗位的具体内容。通过岗位调查,在取得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岗位的名称,性质、任务、程序,内外部环境,条件等做出比较系统的描述。并加以规范化。第二步是规定了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后,确定承担本岗位工作的员工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由于具有上述特点,岗位分析也被称为岗位描述。把岗位描述的各种资料与有关人员的能力,经验,兴趣,个性的心理测量数据结合在一起,就能确定出人员的任用标准,为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

通过岗位分析,可以首先明确目前所要进行的工作分析的目的,即明确所得到的工作资料到底用来做什么,解决什么样的管理问题,这对于、决定工作岗位的分析的侧重点,确定信息收集的范围很有意义。

首先,公司要对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区经济水平,顾客的购买能力做出了解和评价,然后根据自己产品的数量,质量、产品量的深度广度的状况做出适合自己公司发展的经营目标。这中间更要结合自己企业或店面的内部资源,比如管理现状,资金周转状况,人员状况,来做出适合公司针对于行业其他竞争对手的体现核心能力的经营目标和手段。假如公司今后一个阶段的经营重心在业务拓展上,那么,在针对于销售人员的岗位的重要性要略高一些,如果公司经过分析,确定公司的发展重心在于人员的发展和团队建设上,那么相关的岗位的重要性要稍高,人事政策要向这些岗位有所倾斜。当然,对于大多数家电经营的公司来讲,都是将销售岗位的员工的工作重要性提到首位,因为,这个岗位的销售能力不同,给企业带来的价值完全不同。

其次,在整个产品的经营链上,能为企业带来高业绩的几个关键岗位的评估的结果不同,岗位的重要性也不同。那些让公司的资金周转更快,产生更多利润的岗位,比如财务,采购,销售等岗位的重要性比起支持部门的岗位重要性要略高。

具体来讲,工作岗位分析与评估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为空缺的岗位招聘员工

在选拔和任用员工时,需要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估的指导,以了解哪些岗位需要哪些知识或技术,以及如何将适当的人才安排在适当的岗位上。为了实现为空缺的岗位招聘员工的目标,工作分析的侧重点,一方面是该岗位的工作职责,另方面是对任职者的要求。

二、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

绩效考核就是将员工的实际绩效与组织的期望做比较,工作岗位分析可以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为了实现确定绩效考核的目标,工作分析的侧重点就应该是衡量每项任务的标准。

三、确定薪酬体系

绩效考核的确定,需要依赖工作分析的结果以说明所有工作需要的条件与职责,进而可以说明工作间的相互关系。为了实现确定薪酬体系的目标,工作分析的侧重点应放在对于岗位的量化评估,仅仅通过访谈等方法获得描述性信息是不够的,需要采用一些量化的方法确定每一职务的相对价值。

四、培训与开发

有效的培训与开发需要有关工作的详细资料,它可提供有关准备和训练所应安排的资料,诸如培训课程的内容,所需要培训的时间,培训人员的挑选等。为了实现培训与开发的目标,工作分析的侧重点应该放在每一项工作任务应该达到的要求的内容和水平上。

岗位价值评估最常用的方法有两种:排序法和因素评分法。

排序法是比较传统的方法,它首先列出企业内的所有职位,然后按照类似高矮个站队排序的方式,对这些职位做重要性比较,最后排列出各职位的相对位置。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操作简单,容易实行,耗用的时间和资源较少。由于这种方法是根据职位的总体情况―而不是根据一系列细分的评价因素而排序的,所以职位说明书在排序法中并不像在其他方法中那样不可或缺。但这种方法的弊端也很明显,就是过于主观,不精确,缺少说服力,并且,它只能得出职位高低顺序,却难以判断两个相邻职位之间实际差距的大小。通常,这种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公司,因为它们无力花费更多时间和开支去开发或采用比较复杂但是相对精确的体系。

因素评分法,目前应用最为广泛,最精确,最复杂的职位评估方法是因素评分法,又称要素计点法、点值法等。在美国,有60%~70%的公司采用此法。我国政府从90年代初开始,在国有企业中大力提倡岗位技能工资制,与之相配套确定岗位等级的方法――岗位测评,也是属于因素评分法。因素评分法采用的是对评价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的办法,有多种变形。因素评分法最大的优点体现在它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它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实施复杂,周期长,所耗用的时间,费用非常大。

作为家电经营公司,采用排序法进行岗位价值评估过于简单,而采用因素评分法过于复杂。为了家电行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将两种方法结合采用,简单而有效的对岗位价值进行评估。

一、在明晰的岗位定位基础上的岗位分析

良好的岗位分析是岗位价值评估成功的前提和保障。一份好的岗位说明书不仅应包括本岗位的从属关系,岗位职责,还应该包括岗位设置的目的、责权以及任职资格,只有明确了这几点,岗位价值评估工作才有意义。

二、根据职位高低列出公司中所有岗位

形成现有岗位的具体结构图,为下一步的具体评估做基础准备工作。

三、选取关键性岗位和有代表性的岗位进行评估

挑选一些有代表性的岗位来评估即可,即所谓的“基准岗位”。基准岗位的挑选有以下2个原则:

1.企业的关键性岗位:

2.工作性质类似的岗位只需挑选一个,即同一部门,同一层级的岗位只需挑选一个,其他岗位以此为参照即可。

四、岗位价值评估形式:分组打分

需要将所有的基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小组为选择的关键岗位打分。此时,为了保证打分人对所打基准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都很清楚,应尽量选择本部门人员为本部门或合作关系较多的部门的岗位进行打分。例如:财务人员为财务部门岗位打分,市场部人员为市场或销售部门岗位打分,人力资源部门人员为人资和行政部门岗位打分……

再由各个部门选取代表性的岗位组成的小组为选定的关键岗位打分部门打分和代表组打分相互验证和制衡保证了岗位价值评估分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岗位价值的评估因素表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说明2

银行岗位说明书银行业针对毕业生的岗位主要有柜面业务岗、国际结算岗、客户经理岗、理财业务岗、信用卡营销岗、电话银行中心的客户服务岗等;专业要求方面主要以经济贸易 类、金融类、财务审计类、营销类、计算机类、法律类、管理类等为主,但对个人条件突出,具备相关的经济、金融、财会等知识,有发展潜质的其他专业毕业生也 会适当考虑。

由于不具备工作经验,大部分银行在招聘应届毕业生时,并没有特定工作岗位的限制,而是采用先选拔有能力有潜力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一年左右的岗位轮换,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确定其适合的具体岗位。

银行类职位需求

我国银行主要分为:1.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行政管理机关,基本上不对个人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2.政策性银行(包括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国 家开发银行,只办理政策性的银行业务);3.商业银行(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4.信用社(分为城 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5.邮政储蓄银行等。

毕业生岗位分析

由于不具备工作经验,大部分银行在招聘应届毕业生时,并没有特定工作岗位的限制,而是采用先选拔有能力有潜力的应届毕业生,进行一年左右的岗位轮换,再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实际能力,确定其适合的具体岗位。

绝大部分银行主要从应届毕业生的硬件条件和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初步的筛选,主要包括:1.专业背景;2.个人综合素质和实力;3.其他(如政治面 貌、外语能力、辅修学位等);4.外表得体大方等几个层面。如今的银行越来越按市场规律实行商业运作,员工一年一聘已经不是什么****事,银行已经越来 越多地根据投入和产出的对应关系上来制定网点和人员的数量,不再单纯追求网点多、机构大,取而代之的是支行的确立。

就业新特点

1、学历要求提高

特别是证券业、银行业,人才需求将逐步向“高、精、尖”倾斜,同时像座席员、操作员、银行柜员等的一线基础性员工的学历也主要以本科为起点。

2、专业知识涉猎广 行业信息更新快

随着与世界经济的接轨,银行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国际金融规范,知道国际市场最新的金融理论;能通晓国内金融行业情况,熟悉证券市场、外汇市场与企业融资运作的相关知识。相关专业毕业生要时刻把握住时代的脉搏,不断学习各种最新的金融知识,保持知识的不断更新。

3、除此以外,职业技能水平和外语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

客户经理

职位概述:主要负责推销理财产品,做个人贷款(包括房贷,消费贷款,出国留学贷款等)和第三方存管,推销信用卡等个人业务。

职位职责:

1、落实经营计划,完成分分配的各项任务;

2、产品销售和开拓市场,开发新客户;

3、反馈客户需求,维护老客户。

基本要求:

1、热爱金融投资事业,具有强烈的销售意识,具备一定的客户资源;

2、愿意从事有挑战性的工作,能够承受相应的压力;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乐观积极,较强的交际能力。

柜员

职位概述:银行内部在柜台工作的人员。

职位职责:

1、准确、高效率地完成柜台交易,并提供高水准专业的服务;

2、熟悉所推广产品,发掘潜在客户,以支持销售及市场推广策略;

3、报告客户的反馈意见,并收集市场情报。

基本要求:

1、做事细致、有条理,对数字敏感,有强烈的销售意识和技能;

2、强烈的责任感,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技巧和人际关系技巧;

3、品貌端庄、气质良好,为人正直。

结算员

职位概述:负责因资金调拨等原因所发生的货币收、付业务的清算。 职位职责:

1、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2、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3、保管有关印章。

基本要求: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说明3

关键词:爱岗敬业精神 存在问题 培育员工爱岗敬业

在当今的企业中,爱岗敬业精神的普遍贫乏令人堪忧。从管理干部、业务技术人员到一般的工人,都不同程度地发生和存在“跳槽”、一心两用、兼搞第二职业、“公班私干”或背着企业在其他单位兼职等等现象,更有甚者是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这些现象好像一只无形之手阻碍了企业的进步和发展,严重影响了工作和劳动效益,给企业增加了许多麻烦,特别是对困难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一、企业职工爱岗敬业精神“滑坡”的原因

企业之所以会发生上述情况,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出现“滑坡”,有社会的因素,也有企业内部的原因。

1.舆论导向的原因。由于舆论导向的偏差或失误,使人们产生了盲目的追求高收益、追求享乐、轻视拼搏创业和自身磨炼提高,一味追求物质利益,使一些干部和工人在本来已有适合的岗位上,仍不安分工作,打起个人的小算盘,“蠢蠢欲动”,从而出现了“跳槽”和消极怠工等不良倾向。

2.社会上存在较为普遍的攀比心理。这种攀比仅仅是在金钱、利益、待遇、实惠、好处等等方面,而不是在贡献的大小、工作劳动效率的高低上。这种盲目的攀比扰乱了职工思想,使部分企业职工遇事只讲经济利益、报酬、不讲拼搏、奉献。

3.企业内部政策的失误和偏差。第一。有的企业经营者错误地认为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钱能够解决一切问题。因此在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政策过程中只讲究物质刺激,轻视精神鼓励,讲究个人才华,忽视个人品德。在企业内部一旦发生问题,仅采取简单罚款、扣资、训斥或停工停职等等,而没有把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加以疏导,以致出现“厂长训主任,主任训工人,工人摔板凳”的现象,没有达到实际的目的。第二,企业放松和忽视对职工进行品德意识、群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教育,对新录用的工人或大中专毕业生缺乏企业自身的传统教育、创业教育和艰苦奋斗等方面的教育,使这部分人员怕苦怕累,缺乏拼搏创业精神。企业内部一些正常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够有力、不够深入、停留在一些面上等等原因,从而使职工爱岗敬业精神明显淡化。第三,企业在用人问题上存在偏差,未能真正把握好德才兼备这一原则,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才轻德”的问题。因此,有些动机不纯、缺乏事业心责任感的管理者在其位不谋其政,把其一定的“才能”、权力用到了谋取私利上,缺乏爱岗敬业精神。

4.分配上存在的问题。除社会上确实存在分配不公的因素外,企业内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如在分配上重干部轻工人,一线抓得紧、二线三线放得宽等等,都挫伤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工人的积极性,加之有的管理者不能以身作则,搞特权或利用职便谋取私利,使职工产生了失衡心理,从而也影响了职工爱岗敬业精神的发扬。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资料表明,在广东、深圳有两家同样规模并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由于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产生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效果。一家企业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和严格的纪律,只讲究金钱物质刺激,工作中以包代管,出现问题以罚代教,结果并没有把生产搞上去,出现亏损。相反,另一家企业除加强内部管理外,注重培育企业职工爱岗敬业精神和劳动者素质,结果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是前一家企业的十几倍,经济效益可观。因此,加强企业职工爱岗敬业精神的培育工作刻不容缓。

二、应对上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以为在企业内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企业录用新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本企业历史、传统、业绩方面的教育,大力介绍和宣传本企业的优势和长处,同时不回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二,建立一套较为齐全、系统的内部教育制度,有计划、有内容地国围绕爱岗敬业、集体和群体意识开展教育活动,毫不放松地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品德教育。第三,树立内部先进典型人物,进行广泛宣传。第四,注重精神鼓励,辅以物质奖励,加大宣传表扬的力度。第五,奖励、晋级各项能手、骨干。第六,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实事、好事,努力搞好职工福利。第七,在用人问题上,务必要把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有才干的同志用到管理岗位上,同时要按照当前使用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品德放在首位。第八,领导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密切联系群众。只有上下一条心,大家爱岗敬业,企业就一定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1] 鲍志伦。我国民营企业企业文化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市场,2012(31)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说明4

超市防损员岗位说明书11、 负责整个商场内部的商品及财产设备的安全防范工作; 担负整个商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商场的正常营业、秩序及人员的安全。

2、 按规定程序处理商品的损坏、流失、被盗等事项; 负责商场的设备和商品安全。

3、 巡视整个商场营业场所,防止商品被盗,以及跟踪可疑人员是否有扒窃行为; 负责收银员收款、结款安全; 重点防范内部职工盗窃问题。

4、 负责货物通道的进出货物的单据查验包括退货单的验证及收缴防损联单。

5、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如火警、抢劫、盗窃、斗殴、寻衅滋事等在商场范围内的违法事件。

6、 负责对停车场车辆指挥与管理,确保顾客的车辆的安全; 做好夜间的商场警戒巡逻工作。

7、负责对员工的纪律监督,如着装、礼仪等。

8、 重大促销活动及会议的秩序维护。

超市防损员岗位说明书21)对防损部经理负责,制定日常工作计划。

2)组织防损员日常训练。

3)组织开展军事汇操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4)检查商场周围的交通情况,必要时派人维持交通秩序。

5)检查商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6)检查商场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7)检查防损员工作情况,处理有关问题。

8)分析商场发生的盗窃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9)组织防损员打击盗窃份子,处理发生的盗窃事件。

10)定期组织防损员宿舍内务检查与评比。

11)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消防、防盗意识的指导。

超市防损员岗位说明书3一、 超市防损员员工通道岗岗位职责

员工通道岗防损员主要负责检查员工在进出通道时有没有做到公司规范的行为规范,有没有有不正常行为,偷盗行为,代打卡行为等。禁止员工未穿工服进入卖场,禁止员工带包包进入卖场等。对需夜班作业的员工进行核实登记等。

二、 超市防损员监控室岗岗位职责

监控室岗防损员岗位职责主要包括熟悉掌握监控设备器材的操作,熟悉商场内安装监控电子眼的位置,时刻通过录像监控卖场顾客人流情况,不轻易放过每个疑似偷盗行为的顾客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卖场防损员进行处理等。

三、 超市防损员顾客进出口岗岗位职责

顾客进出口岗防损员主要负责提示顾客对非随身携带的大包小袋进行存储。做好顾客进出的人流疏导。顾客购物后做好购物小票的稽核。制止顾客从入口走出商场或是从出口进入商场等。

四、 超市防损员收银台岗岗位职责

收银台岗防损员员主要负责收银区顾客进出的秩序维持。监督收银员的收银操作流程,监督顾客选购商品是否全部付款,防治顾客由收银区进入卖场,协助收银区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五、 超市防损员收货区岗岗位职责

收货区防损员主要岗位职责是维护收货区工作人员、供应商的工作秩序,防止工作人员在收货区吸烟吃东西打闹等。禁止非工作人员在收货区进出,防止货物丢失。

六、 超市防损员夜班岗岗位职责

夜班岗防损员主要职责包括,卖场清场工作,确保商场内所有危险物都处于睡眠状态,即所有用电设备是否已关闭,所有火种是否已熄灭等。夜班值班工作,确保夜班值班不打瞌睡,时刻保持警惕性,突发事件正确处理等。夜间商场巡查工作,每隔一段时间需要到商场巡查一次,以防盗贼在夜间潜入商场盗窃等。

超市防损员岗位说明书41、维护卖场秩序,保证卖场财产安全、顾客和员工安全;

2、检查卖场防盗系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使用状况,定期维护与保养;

3、巡视商品内各个安全通道、消防重点区域以及禁烟情况,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4、查找商品损耗原因,协助降低损耗量;

产品经理岗位职责说明5

编者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以下简称《八条规定》)已经2015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3月24日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公布实施。请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一、制定颁布《八条规定》的必要性

(一)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微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十分薄弱,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知道怎样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以便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二)涉及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较多,内容要求较为复杂,用人单位掌握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关键要素,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把握不准,很难做到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因此,需要将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以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三)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没有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缺少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业务能力,监管工作难以抓住重点。因此,需要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要求突出出来,以利于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由此可见,制定颁布重点突出、简明扼要的若干条规定十分必要。

二、条款解读

《八条规定》围绕责任制、工作场所、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警示告知、定期检测、培训教育、健康监护等8个方面对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由“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组成,共225个字。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进行生产。

针对问题:当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责任不明确,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屡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本条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二项: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针对问题:劳动者长期在职业病危害超标工作场所中作业易导致职业病,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设计合理的生产布局,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严格的职业卫生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作场所环境职业病危害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而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工艺、技术、装备、材料、生产布局、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超标问题比较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本条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中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针对问题:排毒除尘等工程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是治理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为了节约成本,有的用人单位不设置,有的用人单位防护设施不使用不运行,成了摆设,导致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有的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本条规定对防护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二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第三项: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针对问题: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病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或者配发的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防护效果差,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未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针对问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是用人单位在其工作场所进行危害告知的具体形式。警示告知能够引起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提高劳动者的防范意识,进而提升其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当前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往往导致劳动者未能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作业或操作。本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五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八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针对问题: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是用人单位掌握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程度,以及检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的主要途径。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定期检测,也有些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本条规定对定期检测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针对问题:做好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帮助劳动者树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的重要措施,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劳动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位作业。本条规定对职业卫生培训提出了要求。

主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针对问题: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尽早采取措施避免上述人员受到进一步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重要证据。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本条规定对这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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