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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的工作职责【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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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的工作职责【第一篇】

在校长、副校长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指导和管理本镇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制定教育发展规划,拟定本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经验。

2、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组织好其它各类考试,开展好质量分析统计。宣传、组织、布置上级招生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按规程操作,按时完成招生任务,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3、根据课程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开齐开足课程和课时,编制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合理配置本校内的任课教师,负责教师考勤、调配和业务档案的建立。收集整理校务日志和班务日志,建立课程设置相关档案。

4、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习成绩、成长记录管理,办理学生升、休、转、复及注册等手续,填发《适龄少年入学通知书》,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建立学生相关档案。

5、制定“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方案,制定“普九”和“扫盲”工作计划,指导本辖区“两基”业务工作。收集和整理“两基”工作资料,拟定“两基”巩固提高的监测意见,完成“两基”工作任务。

6、负责征订、管理和发放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资料,管好用好图书资料,教育教学音像资料。

7、负责教学仪器、音像制品,现代信息技术的管理制度拟定,落实使用规程,落实使用要求,充分发挥技术装备在教学中的作用,创建标准实验室,确保“普实”达标,完善资料、建立档案。

8、负责“两免一补”工作,坚持对贫困生扶助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要求扶助贫困生,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和“两免一补”工作实施过程资料。

9、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师工作计划、总结、教案等资料的检查;跟踪课堂教学,学生辅导,作业与试卷批改等方面的质量、效果检查;加强对新教师指导;完善和建立教学业务档案。负责对本镇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考核。

10、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完成教育督导评估相关档案建设。

11、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的工作职责【第二篇】

一、贯彻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工作计划要点,草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指导教研组工作。审核教研组计划,核实各科教学进度,检查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三、协助党总支和校长做好教师和有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培训。协助校长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制订教师进修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外出教学观摩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和业务评比。

五、统筹规划,做好师资力量的安排和调整工作。

六、组织好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督促阅卷并指导质量分析。

七、领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各学科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八、负责全校排课、调课;与总务处协同做好教室的调配工作;编制校历和作息时间表、各项活动安排表;组织好每年度的招生、编班和毕业班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九、领导和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学籍管理、文印工作,教科书、参考书的订购发放和教师的考勤考评工作,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十、加强教学信息的对外交流,定期开展对外教学公开展示活动,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增强与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联系。

十一、加强对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督促管理好各类教学资源和仪器。

教务处的工作职责【第三篇】

1.根据国家教育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意见,制定学校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协助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做好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对教学管理方面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措施,并进行检查、监控、评估。

2.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教务处的工作计划,并做好期末总结。

3.经常了解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年级、教研(备课)组的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落实教学常规,定期召开并主持教务处,教研(备课)组长例会。

4.执行学校对教学常规要求的各项规定,组织教务处工作人员,编制调整教学课表,对教师的教学常规的检查、调查和评估,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5.协助校长做好期中、期末考试、阶段考试的质量分析、总结工作。

6.组织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负责学校各学科竞赛活动。

7.做好教学档案、学生成绩、学籍的管理工作。

8.领导电教室、图书馆、实验室、文印室、资料室的工作,对所属各室、馆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让各室、馆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教学服务。领导学校的各专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的管理人同开展工作,负责对上述部门的日常管理。

9.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的工作职责【第四篇】

教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主管教学业务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1、组织制定、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方面的有关文件;实施培养计划,研究并提出学校有关教学与改革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写各类大纲、课程简介,规范教学档案;

2、协助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各类实践教学活动;组织实施学生基本技能训练和考核

3、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成绩记载,学生证、校徽的发放及补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等),并按有关文件精神,对违反学籍管理条例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全校教学课表的编排及教学、实验用房的分配管理工作;

4、负责进修生和旁听生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5、制定毕业实习、专业实习计划并协同各专业系组织实施;负责与实习基地和协作中小学的业务联系;

6、对教学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组织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7、联合高教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做好全校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8、会同财务处编制教学经费预算,做好教学经费的计划分配及管理工作;

9、协助人事处做好教师资格审查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与聘任工作;

10、负责全校教材的供应,组织教材建设和研究工作;

11、负责院(系、部)教务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12、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13、完成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处的工作职责【第五篇】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教务、学籍管理、教材、教研协调、实验管理、图书、多媒体、教师培训、教师评价等

具体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研制校本课程开发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年级教学及管理工作,组织检查全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情况。

3、进行教研协调、布置教研任务,组织学生学习及课外活动。

4、负责教材计划的制定、教材的订购、验收、清点、运输、入库、保管、发放、调剂和结算工作。

5、负责安排组织各类考试,批卷、登分,成绩发放、统计、查分等考务工作;

6、学生转学、退学、休学、复学、学籍管理等。

7、组织教师进行各类培训及继续教育学习

8、制定并执行教师教学常规考勤及评价制度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责任落实:

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出现经校长办公室认定的相应教学事故(含教师和学生),分管副校长扣绩效工资10———50元不等,教务主任扣绩效工资5——3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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