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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勤制度(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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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1

一、工作时间

办公部门: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生产部门:以临时通知为准,确保正常生产。

二、全体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公离开岗位的,应向上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才能离开。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情形,依有关规定处理。(详见六、七条)

三、各部门的考勤表必须由部门经理亲自对本部门的员工记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门经理签名后,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及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再送财务部,财务部按考勤表执行计发工资及奖金。

四、凡请病假者,应持有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或诊病发票等有效凭据,在看病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级主管核实。凡请事假者,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为半天的,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请假天数超过一天(含一天),由部门经理核实并上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员请假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以上人员必须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五、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如当周不休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享有调休的权利,未经安排批准的加班一律不给予补休,超出8小时属加班时间(以考勤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时间给予补休或调休。冲抵后工时累计统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时给予加班工资。

六、迟到、早退(离岗4小时以内的)一次扣20元,离岗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计一次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予以除名处理。

八、休息休假

(1)员工按照排班安排,每周休息1天。连续生产时,按生产需要合理安排轮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3日)三天

d、国庆节(10月1—3日)三天

e、妇女节(只限于女员工)(3月8日)一天按国家规定放假,安排加班的人员和值班人员除外。

(3)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

a、事假:事假期间不得计算相应薪资。

b、病假:须提供公立医院医生证明给予请假,不计薪资和奖金。

c、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婚假为3天(须提供结婚证)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d、产假:女员工达到国家生育年龄,给予90天产假(请产假时须附准生证明)计发底薪。

e、丧假:遇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者,给予带薪丧假3天(须提供死亡证明资料)。

f、工伤假:因工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经公立医院医生证明须请病假的计发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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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章制度遵守2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和效率,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3、权责

程序修改:  人力行政中心

监督稽查:人力行政中心、总经办

4、定义说明

生产体系人员:  生产部。

特殊岗位人员:品管部、设备动力部、仓储物流部、技术研发部。

5、流程图

6、出勤制度

出勤制分为正班出勤和加班出勤

出勤打卡时间:办公室、后勤打卡时间:8:30—17:30;保安、食堂人员打卡时间:7:00—19:00;仓储物流部(中午根据具体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调配工作)、设备动力部、制程品管科人员打卡时间:8:00—18:00;生产体系人员(具体以生产实际情况安排为准,依工序要求提前到岗准备)。

正班出勤

正班出勤天数=当月总天数一规定的休假天数(正常出勤为全勤)

工作制:

月薪制:  后勤及管理人员周一至周六出勤,加班费已包含在综合工资中。

保安人员:月休2天,  12小时白夜班两班制,加班费已包含在基本工资中。

特殊岗位人员需积极配合生产工作,周日值班/加班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安排调休;管理干部、销售人员周日根据岗位工作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加班。

特殊情况加班特殊处理。

正班出勤之说明

公司实施考勤系统,以打卡机打卡来记录上班、下班、加班时间,考勤系统内所记录上、下班的时间为计算员工薪资的原始凭证。以上必须严格遵守打卡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正班时间需打卡2次,所有人员因工作需要须加班追加2次加班卡(含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可只打上下班2次卡)。

迟到与早退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的,均视为迟到。

下班时间未到,未经允许而提前离开工作区域或提前打下班卡,均视为早退

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小时以内扣款30元,1小时以上按天事假计算,并负激励30元/次。

因公迟到、早退需部门出示证明签批《补签卡申请单》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旷工

未经请假、请假期满未续假、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到岗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均视为旷工,旷工天扣除天工资并负激励50元/次,旷工天1天扣除3天工资并负激励100元/次,连续旷工3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或当年累计旷工15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对自动离职者暂扣工资,完善手续、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发放。

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天以内扣除天工资,并负激励50元/次,1天以内按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并负激励100元/次。

旷工扣减工资计算公式:综合工资-(综合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旷工天数×3),并减去负激励及当月全勤奖。

以上所有都列入年终考核项。

加班出勤

加班之说明。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因工作需要,公司计加班对象针对于“生产体系及特殊岗位”人员;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如搬运),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销售人员计算提成,不计算加班工资;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对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上级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调休。

确因工作需要,办公室职员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值班、休息日加班须部门合理管控),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以调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法定假之加班费计薪标准参照公司原相关制度执行。

加班之申请

确因工作需要,员工申请于非正班时间进行生产工作,则需申请加班,经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公司依员工自愿申请加班之时数支付加班费10元/小时。

法定假日需申请加班者,需报批签核总经办,核准后方可加班。

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部门经理/负责人签批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考勤系统将根据加班申请时数及实际打卡时间自动核对后取数,计算加班工时之依据如下:

如打卡时间≥加班申请提报之时间,则需核对确认加班时间。

如打卡时间<加班申请提报之时间,则以实际打卡时间为准。

排定加班而请假者需经部门经理/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加班者以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理,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负激励50--200元,生产体系部门之管理,技术,设备工程,品质等人员需随部门加班。

考勤打卡制度

所有人员一律实行打卡制度含经理级及以上人员,请假人员须事先签批《请假申请单》,出差人员必须签批《出差申请单》,否则不予以计算考勤,特殊情况除外;因工作原因界定在外销售人员(营销经理在公司内时指纹打卡)、驾驶员(在公司内时指纹打卡)、董秘(在公司内时指纹打卡)如遇外出或出差须事先定位打卡。

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打卡的人员,相邻下班-加班打卡时间间隔必须超过10分钟,否则会出现重复打卡于某一时间段上,造成打卡异常。若不遵守执行,  人力资源部有权拒绝签卡,不计加班。

补签卡申请流程

因指纹原因打不上卡的,人力资源部确认属实后将更换手指纹给予补卡,不计扣薪。

如遇系统出现故障,时间有误、出差、公务、工伤或突发急病而未能打卡者,应于当日或次日到人力资源部补签卡:不论任何原因,员工如非因公务和卡机坏未能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视为漏打卡,需填写《补签卡申请单》于次日12:00点以前由部门直属主管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卡,每月前三次漏打卡者负激励10元/次,第四次漏打卡负激励30元,第五次漏打卡负激励50元,六次及以上漏打卡作旷工处理,若发现故意制造漏打卡者罚款100-200元/次,屡次违反者无偿解除劳动合约,并扣除相应工资。

出差人员凭《出差申请单》为考勤依据,出差仓促回厂后及时补单,无单以旷工论处。

《补签卡申请单》之签核:由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负责人核准,  人力资源部处理。

工牌/饭卡遗失,由部门经理/负责人签批《工牌/饭卡遗失补办申请单》给予签批补办,补办工牌/饭卡扣工本费10元/次。

工作时间、休假,每月之出勤以此规则为准,如因季节工作需要,停电或停水、自然灾害及其它原因需与正常工作日调换班时,以公司人力行政中心通告为准。

7、休假与请假制度

法定假日休假

公司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除夕、初一、初二

清明节1天:  农历清明节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5月初5

中秋节1天:  农历8月15日

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法定假日在职人员享有相应工资待遇。

请假/调休制度

请假之规定

请假必须提前、亲自申请,需填写《请假/调休申请单》说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者作旷工论处,确有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不能亲自请假的应先请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由他人代请假或事后补请假,但必须知会人力资源部,否则旷工论处。注: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任何形式(电话、短信、微信等)的请假

事假最低以小时计。

请假天数超过公司规定休息的天数天(不包含)以上者不予以发放当月全勤奖。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得批准擅自缺勤者,依旷工论处。

调休

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由人事专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部门经理/负责人签批。

当月调休最小单位按天计算。

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请假/调休之代理

代理人之设立:

为使工作之安排及调派不因个人请假或调休假而导致停顿,发生异常事件能及时处理,请假前需设立职务代理人。

班组长、职员级(含)以上人员请假者,部门内部需设立职务代理人,并在《请假/调休申请单》上注明。(副)主管级以上(含)以上人员请假者,请假前需以微信群信息的形式知会其它部门请假时间及期间之联络电话,以及工作代理人及联络电话。

排定代理人之后,须对部门内部宣达,以便让部门人员知悉代理人及工作代理事项。

若职务代理人有变更,其部门主管需知会到其它部门。

代理人之职责

代理人于代理期间,遇案须积极处理,不允许有规避、积压案件、推卸责任之心态,如发现有以上情形发生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代理人及部门主管适当之处分。

请假之类型

事假

事假指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而需请事假者,事假不支付工资。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者,则需带有相关证明请示部门主管及部门经理/负责人,获得批准批后方可执行,否则以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请事假超过15天(不含)以上,还须到人力资源部签订《请长假协议书》,签订后方可执行。

病假

病假是指员工因身体原因不能工作而需请病假休养者,需提供医院证明或发票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发现伪造证明的论旷工处,请假天数依实际情况及相关有效证明而定。

如遇严重病情需延长假期者则需带有相关证明请示部门经理/负责人,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以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工伤假

工作中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或因维护公司利益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无法上班的称之为工伤假。如经查明属故意违章操作的按事假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工伤假期长短依据医院开出之医疗证明,视具体情况给予。

工伤假期间工资参照相关标准执行,不影响全勤。

工伤非住院治疗者,每天都要到公司报到打上下班卡。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婚假7天;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婚假需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丧假

公司正式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已婚女员工可享受。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天数和工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7天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按日全额工资发放。

产假、陪产假均须履行相关请假手续,并完成签批。

产假的薪资,在正式返岗后工作满3个月后发放。

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从2018年1年1日起计算)已满1年,年休假5天逐年递增1天,12天封顶  ;休年假最低以天计算。

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予以其他方式补偿。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批。

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3(含)次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经理/负责人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人力资源部。

请假之签核需按以下请假审批权限,审批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处理考勤及备案。

高管及以上请假、调休者,均需呈报董事长/总经理或授权代理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请假,否则为旷工。

职员及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部门负责人审批时需设立职务代理人,并在请假申请单上注明代理人及联系电话。

所有人员请假需按规定时间提前呈报相关权责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视为请假,否则为旷工。

8、相关文件

9、表单附件

《请假/调休申请单》  《请长假协议书》 《出差申请单》《工牌/饭卡遗失补办申请单》 《补签卡申请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倡导高效率地工作,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各项考勤制度,保证薪资核算有可靠的原始资料。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三、打卡管理

上班时间:9:00-12:0013:30-18:00每周日休1天,月休总4天

A、在所有工作时间上、下班都必须打卡,考勤以钉钉打卡记录作为主要依据。

B、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漏打卡。每人每月有3次补卡机会,需在漏打卡的五天内补卡,过后不再通过补卡,经批准的补卡视同为正常的打卡,没有补卡或没有被批准补卡的按缺卡处理。

C、实际上班及打卡时间晚于规定的上班时间为迟到;实际下班及打卡时间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为早退;工作时间擅自离开本人工作岗位从事非公司安排或必需的工作视为擅离职守。

D、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公司外上下班,也要钉钉打卡。请假和休假除外。

四、外勤打卡

A、由于特殊情况在工作点外上下班,应正常外勤打卡,并叙述具体情况;如外勤情况与实际不符合,则当旷工处理。

B、由其它原因产生的外勤打卡在钉钉申请改卡并说明原因。

五、调班申请

A、调休须办理调班手续,须钉钉申请并获得批准。

B、未办妥调班手续,出现考勤异常,视为旷工;

六、考勤处罚

所有职员均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有违反,将给予相应处罚:

A、迟到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扣款10元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款20元一次,迟到超30分钟,则视为旷工半日。

B、早退一次扣50元,早退2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日,再扣100元。

C、无故旷工一天的,扣2天工资。无故旷工3天的,做开除处理。

D、漏打卡每次扣50元。

E、扣除一天工资为当月平均每天工资。

F、以上处罚并项处理。(如早退及不打卡,两种情况一起处罚。)

七、请假制度

1、请假时应事先报备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再在钉钉申请(特殊情况应向电话申请,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2、请假分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工伤假。

1)病假:员工因普通伤害或疾病无法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a病假超过2天需出示公立医院病历证明和建议休假单,否则以事假论;

b一年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30天,期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特别病假,但以2个月为限;

2)事假:全年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请事假按实际天数扣日薪。

3)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带薪3天,超过3天按事假扣薪;未经批准的超过3天按旷工处理。

4)产假:指转正后的员工因生育而请的假别。女性生育假期128天带薪,男性陪护带薪假期15天。

a女员工在请产假时必须提供准生证明,大概在产前50天提出。

b如员工已参保的,产假期间的薪资可由公司按其基本工资标准先行支付,待劳动保障部门报销完毕再予以补发或抵扣;如员工未参保则按其基本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c配偶分娩,可请陪产假,员工需要提交住院单等相关单据作为陪产证明,方可享受15天的有薪假;

d陪产假为一次性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在内。

5)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给假天数3天(外省可加2天路途假),不足部分另请事假。

7)节假日:指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节日按国家规定放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批假权限

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申请,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未能事后补办手续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八、外出报备

1、外出:员工外出必须报备,未报备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九、员工出差

1、应事先填写《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行政部登记,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外出人员出差后需每日用外勤软件签到,并提交至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遇外勤软件异常或手机损坏等问题,可直接用微信、QQ、短信、电话形式提交至行政部说明情况。如果有不签或者漏签者,按旷工处罚,连续半月以上未签到者,视为自离。

企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 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上班考勤制度细则5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 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 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 午 2 时至 6 时,每周 6 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 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

早班自上午 8 时至 下午 5 时;晚班自上午 11 时至晚上 8 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 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 电脑、空调事业部所 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

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 四次。

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 11 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 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 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 班时间后 1~10 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 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 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

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 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 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 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 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 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 填写申请单。

由部门主管批准, 交总经办备案, 作为考勤依据, 否则, 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 讲究工作效率; 确因公司需 要或任务紧 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

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 ,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 勤部门备案, 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

加班薪酬的计发, 参见 《薪酬发放办法》 。

第 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 月 1 日) 一天 b、 “五一”国际劳动节(5 月 1 日、2 日、3 日)三天 c、国庆节(10 月 1 日、 2 日、3 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 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 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 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 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 XX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由总经理 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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