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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总结范文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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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1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乡党委、政府就制订了《长青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对全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乡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米范文范文为大家整理的5篇《法制宣传工作总结》,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法制宣传活动总结2

今年是第3个全国性的“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工作,按照《四川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川档办函〔20xx〕3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档案——与你相伴”的主题,在6月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攀枝花市档案局成立了专门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方案。向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发出了《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xx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市活动的开展提出了要求。

二、创新宣传方式,让档案走进社会

为了进一步树立公众档案意识,了解档案的历史作用,我局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源优势,创新宣传方式,与有市委宣传部联系协调,以市委宣传部主办的“攀枝花讲坛”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档案走向社会、贴近群众——档案里的攀枝花”等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副局长曹修源以“档案中的常隆庆”为题目,利用翔实的馆藏民国时期档案资料,对发现攀枝花钒钛磁铁矿的代表人物——常隆庆进行了系统的专题讲解。这是档案部门将过去束之高阁的档案信息,第一次面对面的对社会和百姓进行详细的解读,也是创新宣传工作新常态的有益尝试,开启了“以档说事”,宣传档案里的攀枝花,让档案逐渐走进社会,贴近群众的先河。

三、丰富宣传内容,让百姓喜闻乐见

在国际档案日来临之前,我局就积极准备多种宣传资料,一是积极订购了中国档案杂志社的'《中国世界记忆遗产》500册、中国档案报社的《档案利用实利》和《档案——与人类文明同行》的宣传挂图,同时还征订了500份《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试卷》。通过宣传挂图和宣传册让百姓了解了档案的作用,提高了档案意识。

四、结合查档热点,让宣传内容贴近百姓

围绕“档案——与你相伴”的主题 ,结合日常档案信访工作和查阅档案情况,针对查档热点,我局组织市档案馆、市房产档案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市社保局档案科和东区档案馆在主城区进行了统一宣传咨询。向广大市民公示了攀枝花辖区内6个综合档案馆和2个专门档案馆的查阅利用电话,使市民在利用档案时更能有的放矢,同时还介绍了档案馆的功能、市档案馆征集档案范围、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保、房产、婚姻、学籍、户籍、基建等方面的档案到哪里查询、查阅档案和现行文件应具备的证件、档案查阅流程和查阅方法,以及档案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同时第一次引入家庭档案概念和作用,介绍了家庭档案的种类和整理。

活动以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播放档案宣传片、悬挂宣传挂图、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宣传了档案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市民解答了档案查询、收集、档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并向市民宣讲了与个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档案知识,发放了《攀枝花市档案局“国际档案日”宣传资料》、《中国世界记忆遗产》、《攀枝花市城建档案宣传资料》、《市房产档案管事中心宣传资料》、《东区档案馆查阅指南》、《社保政策一览表》等宣传册、单4500余份。通过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为市民解答个人档案查询、工龄证明查找、家庭档案收集和档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对档案重要性的了解。

同时,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西区档案局也在各自辖区开展了集中宣传,通过现场咨询、摆放展板、悬挂挂图等方式宣传了档案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充分利用查阅场地,大力开展法制教育

档案局(馆)是公众查阅档案和现行文件资料的重要场所,为了履行告知义务,我局在办公区和查阅利用中心都制作张贴了档案法治宣传栏,一方面告知档案利用查阅的手续、流程,一方面图文并茂地对档案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进行了公示。让利用档案的公众树立依法利用的意识,为全社会共同维护好档案资料和现行文件的安全奠定基础。

六、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一方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流渠道优势,新型传媒方便快捷优势,运用档案信息网站、微博、QQ群等主流媒体发布《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此次邀约了市级媒体对国家档案日的活动进行了宣传。另一方面,制作宣传手机短信向领导干部发送,提高领导干部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七、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以“国际档案日”为契机,为杜绝档案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档案安全,开展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普及了档案法律法规知识,让大家进一步掌握和巩固档案执法基础知识。同时,为进一步贯彻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执法要求,在5月25日,举办了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结合《刑法》、《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权力,避免了超权力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治档”的贯彻力度。

此次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受众面广,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了档案不仅有国家“存凭、留史、资政、育人”的特殊价值和“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作用,更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家族传承和家庭文化的重要记录,普遍增强了公众的档案意识,使档案知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保护档案支持档案工作的良好氛围,为在新形势下加强档案工作奠定了舆论基础,此次宣传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法制宣传工作总结3

“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要求,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基础性工作。

(一)五五”普法规划得到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县、乡、村四级层层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围绕“三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抓落实。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基本覆盖了广大农村,受教育面进一步扩大。

(二)做到农村普法对象底数清楚。

据统计:全市总人口数为307万余人,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数的78。78%,达236万余人。全市农村在校青少年学生371848人,重点普法对象338998人。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由于人事管理机制、市场竞争机制、教育选择机制、政策调整机制的作用,拉动社会进一步分工,推动社会人口有规律对内对外流动,我市对外流动人口约40万人,对内流动人口约20万人,给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任重而道远

(三)突出重点,针对性较强。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普法部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新农村法制建设和法律需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法律法规,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以平安建设和群众利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管理方面的治安、刑事、民商事法律法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破解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法律难题,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的落脚点和出发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拓宽了民主法制渠道,扩大了农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村务公开,坚持“一事一议”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市、县两级政府为保证普法经费落到实处,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提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性文件,将“五五”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卓有成效地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进行。

(五)普法网络基本形成。

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和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延伸到行政村,村民小组建立学法小组。为加强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为载体,指导农村法制宣传和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村规民约,规范人们的行为。围绕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行“普法并举”,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联动进村入户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抓住流动人口返乡季节上法制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群众护村护寨,预防和打击犯罪,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平息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围绕新农村建设,一个在广大农村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极大权威,即“生活靠法律规范,纠纷靠法律解决,权益受侵权时依法维权”这样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同时,在法制宣传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存有“死角死面”。

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对集中宣传教育带来困难;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和偏远山寨,交通、通讯不便,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这样,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受到教育,形成“死角死面”。

2、个别领导干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导致当事人多头上访和越级“集访”,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3、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物质基础薄弱。

偏远行政村无公有经济,欠发达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只能保工资保运转,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普法读本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4、非公制企业的法制宣传存在“盲区”。

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企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劳动用工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劳动用工纠纷发生后双方不通过法律途径平息纷争,而是以暴力方式解决,甚至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三、对策和建议

根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四点对策和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是加强对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的。前提和基础。

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认识洁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领导干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群众,还政于民,调动农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2、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

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市、县、乡三级普法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建设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工作重心下移,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宣传专门别类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农村经济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开展学法、用法、维权活动,规范非公制企业用工制度,维护劳动用工制度新秩序。加强与公安派出所、计生部门联系,对在特殊行业务工人员和外出打工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3、调整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向经济欠发达乡镇倾斜。

按照分级管理负责,条块结合的普治工作原则,对那些既无司法所,又无财力支持普治经费的乡镇,县级财政要适当进行倾斜,以便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

4、整合农村法制宣传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整合科教、文化、法律“三下乡”与农业科技“村村通”电视网络和农村小广播宣传资源,以文、图片、音视频、动漫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法律讲师团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破解法律难题,扩大教育覆盖面,消灭“死角死面”和“盲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

总之,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政治主张,坚持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为进一步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

法制宣传总结4

为积极响应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落实福建证监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营业部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在营业部大厅开展了一次现场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打击内幕交易”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普法知识竞赛

接到通知后,营业部高度重视,由营业部合规监察员负责牵头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营业部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宣传工作。

组织营业部全体员工积极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竞赛,使全体员工深刻认识普法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员工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法规政策的学习。

二、活动具体组织情况

(一)在营业部大厅悬挂了主题宣传横幅,条幅内容是“增强识别防范能力,远离非法证券活动”

(二)开展营业部场内宣传

我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和人员讲解等方式向场内以及办理业务的`客户介绍了证券市场相关法律制度及配套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法规政策,深刻揭示当前非法证券活动的特征和表现形式,提醒客户提高警惕,防范非法网络证券活动。现场气氛活跃,投资者反应热烈,取得了较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三、活动意义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投资者法制意识,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证券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引导投资者依法进行证券期货投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

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是我部应尽的职责。营业部部将继续认真贯彻福建证监局的有关投资者教育工作文件精神,将投资者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不同的活动形式向广大投资者进行宣传教育,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取信于广大的证券投资者。

法制宣传总结5

一.法律书籍进乡村。

11月24日,司法局普法宣教股组织人员举行法律书籍送乡村活动,他们为辛集镇巩堤头村群众送去法律书籍以及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毛巾、围裙,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们学法的热情进一步高涨。

二.宪法知识送校园。

为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更好的贯彻国家“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活动,我们为小山乡付庄子村明德小学的孩子们送去法律书籍以及法律宣传展牌,此举受到全校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三.举办反《家庭暴力法》知识讲座。

本次讲座特别邀请了沧州市司法局普法办主任于洪玉同志做为嘉宾为大家讲解法律知识。县司法局局长王振东、妇联主席杨桂兰以及来自全县各个村镇妇女干部、县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等20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于洪玉主任为大家循序渐进的讲解了什么是法、人的一生离不开法,并引用典故、案例,他的讲解生动形象,通俗易懂。随后他又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家庭暴力的处置、预防、法律责任等内容。讲座中于主任结合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深入浅出地解析了当前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性,以及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通过何种方式寻求保护等,增强了广大妇女对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家庭暴力发生的法律意识。

四.举办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宪法知识竞赛。

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客户端设计答题系统,引导网友直接搜索关注“海兴司法阳光普法”微信公众号,回复“答题”获取参与方式,然后进行在线答题,只要5道问题全部答对就会获得我局为参与者精心准备的礼品一份。此项活动得到海兴县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大家纷纷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答题,答对后来我局领取普法宣传奖品一份,并把消息传播给周围的朋友同事,此举直接增加了我局公众号的粉丝关注量,短短几天时间粉丝数量便增加了500余人,很好的扩大了我局公众号的影响力,为“两微一端”新媒体普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开展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12月5日,我局举行20xx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天气虽然非常寒冷,但是宣传站前人头攒动,群众们争相领取法律法规宣传书籍,工作人员热情高涨,他们为群众积极讲解宪法知识、发放宣传物品。在活动现场,共发放《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便民法律服务手册》等书籍2000余本,印有法律标语的宣传袋1000余个,印有法律宣传标语的围裙2000余个,多种宣传资料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对有法律疑惑的群众给予现场解答,把利弊讲透,引导群众不断提高认识,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行动。现场群众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做守法。护法。爱法的好公民。

通过这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海兴县人民群众学 法用法意识,普及了宪法常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运用宪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在全社会营造了实施“七五”普法、践行宪法法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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