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优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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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党委:
按照部党委机关“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安排,宣传处现就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承诺如下:
一、从思想源头抓教育。部署部队政治教育前,处首先组织自我教育。在参加总队组织教育的基础上,利用每周半天业务学习时间,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指示,搞好经常性教育。针对处(含站、队)官兵思想实际,适时开展专题思想教育整顿。每次学习和教育整顿,个人结合自身实际,搞好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处(含站、队)领导每季度同所属人员普遍谈心×次,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适时谈心,摸清所属人员思想底数。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求真务实、严守政策纪律”内容纳入组织生活,贯穿全年再教育。通过抓教育,做到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头脑,在精神状态上集中精力干工作,在工作指导上端正指导思想,在人品官德上明辨是非荣辱,努力提高全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
二、扎实改进工作作风。按计划扎实开展好“文化、心理下基层服务活动”;涉及处政治工作难点弱项问题的大学生干部教育、基层文化和预防自杀工作,采取调研、难题会诊、试点推行的方法抓出成效;对“五多四过”问题,年初纳入部整体计划,内容相近的合并,能文电落实的不下工作组;行文办件落实谁管理谁负责,分管处领导搞好督导落实;做到处安排月各项工作时搞好科学统筹,每季度梳理一次;未经部领导批准不擅发文电,不向基层索要材料;打接电话态度端正不发脾气,接待基层官兵热情周到,没有门难进、脸难看现象;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属于本处业务的×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一时不能答复的,报部领导同意,积极主动帮助解决,不属于本处业务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联系协调工作;对基层请领的器材书籍,及时发放到位;承办文件以政治部名义上报的,力争提前×天提交报告,以党委名义上报的,力争提前×天提交报告;年内下基层至少专题调研一次,开展“情暖警营”和心理服务活动一次,适时派出文工队下基层文艺演出,并形成处解决难点弱项问题的综合报告。通过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养成雷厉风行、严谨细实、一以贯之和精益求精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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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压力型体制下,县乡各级政权一方面对上级采取“跑步前进”(跑部钱进),另一方面对自己的下级机构采取“加温加压”,驱动前进。这样,就出现了县乡各级政权争资金、争项目、争政策优惠的竞争局面。同时,虚报、瞒报、谎报等现象也时有发生。这种压力最终会压到基层百姓身上。
这种压力型体制虽然使各级组织致力于办企业,使经济增长了,但是,造成重复建设、结构失衡、环境污染严重。例如,在一些地方蕴藏着煤炭资源,但各级组织纷纷办小煤窑,造成资源破坏,水资源严重污染。
这种体制虽然加强对干部的考核,有时进行民主测评,但是,对干部的奖惩权和任命权还是决定于上级的主要负责人。下级干部和群众很难说真话,加上当官同经济利益存在着直接的联系。因此,出现了跑官、买官、卖官的现象。如一些地方流传的顺口溜所说,“不跑不送,降格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
笔者曾著《从压力型体制向民主合作体制的转变》一书,是对郑州市所辖新密市的县乡两级政治体制改革的调查报告。自1998年出版至今,已经整整10年了。在调查之前,同行的中纪委的同志接到了新密前市委书记买官卖官的情况反映。当时我们更关切的是研究产生腐败现象的体制根源。我们的调查研究报告得出的结论是,这种腐败现象主要来源于压力型体制。
在新密市的调查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实行村民自治后出现的新气象,凡是村委会主任实现民主选举的地方,村干部同群众的关系大大改善。对村干部考核的惟一标准就是群众的满意程度,这种满意程度的测评标准也非常简单,就是选票。在实行村民自治的地方,原来必须对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如计划生育指标反而容易完成,因为干部没有特权,村民可以平等地遵守有关规定。社会治安情况大大改善,村民的意见可以通过村民代表,或在选举过程中表达,不需要上访告状。
在压力型体制下的一票否决制,在我们的调查报告中,称之为“零和博弈”。零是全输,和是全赢。上级考核合格,全赢,升官提拔,物质奖励。一项不合格,“一票否决”,全输。为了提拔,搞“政绩工程”或“形象工程”,劳民伤财,这也是一种“零和博弈”。相反,在村民自治体制下,村民和干部实行合作,这是合作博弈,干部和群众可以双赢。
因此,我们的课题报告主张,把村民自治的体制上延到县乡,把压力型体制转变为民主合作体制,从“零和博弈”的体制转变为“双赢”的体制。
最近,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同志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加深了我们对如何改变压力型体制的认识。
从科学执政的角度看,民主选举的成本会低于逐级下达指标和考核的成本,群众直接监督的成本也会低于逐级监督的成本。这种直接信息比较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机会大大减少,信息效率提高,事前防止干部腐败的效果会比问题暴露、造成严重后果后再惩处干部的效果好。压力型体制不符合科学执政的原理。
改变县乡压力型体制,是从乡镇开始,还是从县开始?实际上,乡镇往往是县的派出机构。县级体制不变,乡镇先行改变,实际上很难行得通。新密市的一个村改为乡镇后,试图把村民自治体制移植到乡镇,但是,乡镇的财政和干部都依赖于县,在镇政府成立时,县里委派的干部就到位,结果又是忙着争取贷款,盖镇政府大楼,造成新成立的镇政府财政亏损,最终被撤销。看来,体制转变的关键不是乡镇,而是县。
从民主执政的角度看,改变压力型体制,有利于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是,这也会引起人们的疑虑,会不会引起政党恶斗、地方派系林立,贿选盛行。但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推行民主选举,可以消除这种疑虑。这时党的领导更凸显其重要的作用,完全排斥了政党恶斗,因为选民是在党推荐的候选人中间进行选择的。同时,也排斥了地方主义,因为候选人的首要条件是必须服从中央的决策。地方官员接受群众的直接监督,物质利益驱动会减少,而为人民服务,赢得民心的动力会增加。这里重要的还是加强党对选举的领导和监督。
经典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优推3
一、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为依据,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目标,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原则
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治党,依法办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注重预防,强化教育,爱护干部原则。
三、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是政治纪律的执行情况,监督领导干部在政治上是否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和行动上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是否能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一切从实际出发,开拓进取,努力学习,勤奋敬业;三是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方针,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做到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全局观念、整体观念,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并注意主动和其他同志搞好配合协作;五是工作作风情况,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六是廉洁自律情况,监督领导干部能否保持清正廉洁,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自觉拒腐防变。
监督的重点,一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担负着带班子、管队伍的重要职责,既要领导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又要接受监督管理,抓住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就抓住了整个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的关键;二要特别重视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年轻干部要按照"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原则的锻炼,严格执行新提任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三要切实加强对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执法执纪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四、建立健全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完善议事规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凡涉及上级党委政府重要精神的贯彻,重要工作的部署,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和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和其它重大问题时,必须坚持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讨论中的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会议讨论情况要如实记录。
对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由少数人或个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按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2、民主生活会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规定,开好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征求各方面意见,确定会议主题。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政治思想、党性党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会后,要切实制定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会议及整改情况。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既要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坚持市领导参加下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派人到各单位参加民主生活会,掌握了解会议情况。
3、“一把手”监督制度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不准个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不准个人改变集体作出的决定,不准插手采购和招标事宜,不得直接分管基建、财务等工作。对违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造成决策失误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市委组织部不定期向各单位干部群众征求对“一把手”的意见,特别是征求该单位副职对“一把手”的评价意见。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副职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报告。副职对“一把手”出现的问题知情不报的,要一并追究责任。
4、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根据《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的,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划分为直接责任,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人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2)贪污公款,收受贿赂;(3)挪用公款;(4)违反廉洁自律规定;(5)违规收费、违规集资,私设“小金库”,违规担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6)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划分为主管责任,够不上法律、纪律处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较差,不称职或问题较多但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实行诫勉谈话或作出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
5、谈话制度
任职谈话。科级领导干部提拔、交流、轮岗等职务发生变动时,市委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任职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决定及任职的主要理由,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新任职岗位的基本要求,听取本人的意见和建议等。任职谈话时要对干部提出严格要求,尤其是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日常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不够团结协调、领导干部个人有思想问题,市委分管领导或组织部门负责人要结合日常工作及时与干部谈话。谈话内容:听取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以及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提醒谈话。在民主评议、干部考察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和处理群众举报等,发现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时,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要及时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帮助干部认识不足,正确对待缺点,督促整改。
诫勉谈话。发现科级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问题,组织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由市委组织部下达《诫勉通知书》,诫勉对象在指定地点接受谈话,并在谈话后3日内写出整改意见报市委组织部。诫勉期一般在三个月以上半年以内,诫勉期满后,诫勉对象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经组织考核后确定是否解除诫勉期。诫勉对象当年不得评优表模、不得提拔重用。对整改措施不力、无明显改进、群众意见仍然较大的,予以降职或免职。
免职谈话。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受到组织处理,因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免去现职的,市委或组织部门负责人,一般应当在组织决定免职后一周内同其谈话。谈话内容:组织决定及免职的主要原因,组织对谈话对象的基本评价和群众的反映。
6、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中央、省、州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级领导干部要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市委组织部报告:(1)本人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的情况;(3)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4)本人、配偶及子女出国出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5)本人、配偶工资外的大额收入和大额投资情况;(6)配偶、子女的工作变动情况;(7)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情况;(8)其他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对不按规定报告审批或报告不实的,责令其作出检查或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进行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7、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科级领导干部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向市委组织部写出总结报告,如实报告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市委组织部要认真审核科级领导干部的年度报告,进行综合考核,掌握科级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实绩和生活状况,为市委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8、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政工人事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选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视其情节,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9、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制度的办法》,市委组织部在部分老干部、市直单位和乡镇领导干部中,聘请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熟悉干部人事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同志为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干部监督督查员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对市委组织部以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和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市委组织部要组织干部监督督查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活动,听取他们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为市委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管理,选用干部,当好参谋。
10、干部监督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制度的意见》(利发〔2005〕4号)文件精神,加强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的联系,不断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各联系单位要定期与组织部门通报信息,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市委组织部每半年要组织召开各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联系会议,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协调工作,同时不定期地与各联系单位沟通,了解、掌握举报、查处、结案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在干部任职前,按照有关规定征求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11、非工作时间监督制度
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日常行为、生活作风以及社交范围的监督,对科级领导干部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为不法企业主充当保护伞从中谋取私利、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等违纪行为以及参与打牌、公车私用、酗酒、乡镇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现象,加大监督检查和暗访力度,督促领导干部自警、自励、自省、自律。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视其所犯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执法执纪部门。对一些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12、核查制度
市委组织部做好举报工作,加大核查和组织处理力度。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对来信来访和举报反映科级领导干部的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受理反映领导干部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的暂行办法》,及时登记编号,认真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必须及时调查,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对匿名举报中事实较清楚、线索较具体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核实,构不成违纪违法案件的,酌情作出谈话、诫勉、函询回复、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整职务等组织处理,构成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执法执纪部门处理。
经典干部政治素质自查自评报告优推4
根据教育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安排,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起草了本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各司局还扎实开展了群众评议,并根据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不断完善,努力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机关各司局分析检查报告认真总结十六大以来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办公厅、发展规划司以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精心构思、认真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报告深入分析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报告评议稿形成后,扎实搞好群众评议,多方吸纳意见建议。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分析检查报告分析了当前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呈现出的“四个更加突出”:一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加强教育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的要求更加突出;二是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向实践学习、总结实践经验、向群众求计问策的需求更加突出;三是综合运用政策与法制手段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迫切性更加突出;四是指导全国教育系统坚持依法行政和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紧迫性更加突出。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民族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分析检查报告深入查找了基础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工作在保障水平、办学条件、均衡发展、教育质量、学校管理、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了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高校学生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分析检查报告从解决体制机制存在问题入手,深入查找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科学发展的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思想政治工作司深入查找了在推进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的自觉性、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性、构建长效机制的持续性、统筹协调的主动性等方面进行了原因分析。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分析检查报告着重查找在推动语言文字标准化及信息化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制工作、语言文字标准的普及、信息化工作着力点等方面深入分析原因。
机关各司局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切实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及措施,为下一步整改落实奠定了基础。人事司提出,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干部队伍和广大教师队伍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财务司提出,一要建立有效的法律和政策的实施机制,认真做好教育投入机制的中长期规划;二要设计并制定以经费标准定额为基础、以事业发展需求为依据的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三要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四要进一步推进经费分配民主化、资金使用规范化、资金管理科学化的教育财务管理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司分析检查报告明确提出,要以
大学生的能力培养为重点,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为抓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师范教育司分析检查报告明确了下一步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思路: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积极推进教师教育创新;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规模相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社会科学司分析检查报告提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进出版体制改革等思路和举措。直属高校工作司提出,要强化办学特色,实行分类指导;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工作;强化管理,努力推进体制机制的创新。科学技术司分析检查报告提出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全局、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科学文化素质高、创造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加强高校发展的顶层设计,推动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动员起来,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等举措。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分析检查报告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应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执法监督的体制、机制。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提出,要继续推进出国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推进来华留学事业发展、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规划和政策引导。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离退休干部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在前段深入调研和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随后,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了认真评议,并根据评议意见,对评议稿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