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社会帮扶工作方案【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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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社会帮扶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全面推进各项民生工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让沈阳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现就20xx年全市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能力和生活保障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为重点,坚持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帮困工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20xx年,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或月标准增加额不低于50元;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5%,或年标准增加额不低于48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年人均增加额不低于600元。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沈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贫困群体非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卢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500元提高到700元,城市低保边缘户每户每个取暖期补贴标准由300元提高到420元。同时,参照城市集中供暖补贴标准,完善农村供暖政策,实现城乡供暖救助一体化。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整合和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加大支持城乡贫困居民参保参合力度,加强医疗救助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医疗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已经设立惠民医院(病床)的地区,要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以收治贫困患者为重点,通过降低医疗收费、综合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设立药事服务费、双向转诊等配套改革措施,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四)进一步破解居民家庭收入核对难题。运用信息手段,通过资源共享,建立完善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组织筹建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制定出台并落实《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五)加强完善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清查全市农村五保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全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的五保供养标准确定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全面实施各中心敬老院由所在区、县(市)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新体制,将中心敬老院纳入本地区事业单位管理。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六)抓好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在完善市、区县(市)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的基础上,着力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级防灾减灾组织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每个区、县(市)要有一个社区达到市级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七)妥善安排灾民生活。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制定灾民救助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及时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灾民住房、饮食、衣被、就医、取暖和子女就学等基本需求。对符合条件的灾民要及时纳入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保障范围。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八)继续推进军地对口帮扶活动。
扶贫社会帮扶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扎实贯彻落实、政府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 “百千万”党建与精准扶贫同步小康结对帮扶工作,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的新思路,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把稳定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以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为主要方式,不断探索扶贫工作的新路子,全面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二、成立长岭村结对帮扶工作小组
组 长:XXX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XXX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XXX 县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XXX 县总工会保障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好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一)工作任务
对长岭村全村开展结对帮扶,形成“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精准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困难、走出困境,增加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户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通过12年结对帮扶,全面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到2016年实现长岭村减贫摘帽。
(二)工作内容
(一)结对帮扶。结合县总工会干部力量,以干部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二)扶持项目建设标准。“百千万工程”干部结对帮扶整合各单位资源、社会力量,从政策、资金上全力倾斜,以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多形式多渠道带动贫困户增收。
1.种植业。脆红李种植、蔬菜种、核桃等经济项目。
2.养殖业。养殖猪、羊、牛、鸡、鸭等牲畜。
3.劳务输出。动员富余劳动力以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等方式脱贫致富。
4.其它。以实际经济收入为参考指标,帮扶12年后,到2016年,人均收入达到3200元以。
(三)工作职责
各干部要做到宣传发动、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农户,采取召开动员会、座谈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让广大贫困户领会政策机和实际发展经济项目,增加收入早日脱贫。积极营造“一想二干三成功,你追我赶发展风”的发展氛围,树立“遵纪守法讲诚信、打铁还靠本身硬”的发展理念,强化“不等不靠不乱要,自力更生搞创造”的。扶贫攻坚氛围和“脱贫致富感党恩、同步小康靠打拼”的感恩教育。
1.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拟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扶持项目并全程参与服务和管理。贫困户不脱贫干部不脱勾。
2.结对帮扶干部负责整合社会各种帮扶资源,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其脱贫后履行偿还义务。
3.结对帮扶实行一次覆盖,逐步推进,12年完成,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4.结对帮扶对象优先选择想发展、盼发展、讲诚信且具有发展能力的的贫困户。每年以不低于该村贫困户的1/3作为发展对象依次推进。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教育培训,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结对帮扶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群众贴心人活动,是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实现同步小康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社会矛盾缓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改进干部做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要,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营造氛围。通过帮扶活动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群众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3.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帮扶活动时,要主动与村协调,听取村支部,村委会意见和建议,做到有放失,帮助一些真正困难的群众;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总结好做法,并加以推广;对帮扶成效突出的,要进行宣传表彰。
4.做好建档工作。在开展帮扶过程中要及时收集相关帮扶资料、撰写好民情日记、做好建档和民情资料收集工作。
扶贫社会帮扶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开办〔20xx〕26号)、《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开发〔20xx〕7号)、《广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广元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开发〔20xx〕6号)和xx县《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xx县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国家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扶贫日xx活动的开展,引导全乡各单位、村委会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推动我乡精准扶贫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
以“爱心助贫、共同奔康”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募捐、特色扶贫、“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推进我乡到20XX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三、活动范围
全乡各单位、村委会、各行各业。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动员
发20xx年扶贫日xx乡活动倡议书
9—10月,在乡场镇和各村委会张贴扶贫日活动倡议书。
开展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活动
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乡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活动主题、“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和“xx爱心扶贫网”等相关信息。
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
扶贫日活动期间,乡、村组织联动,在乡内必要路口、重要通道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制作永久性扶贫宣传标语2幅以上。
(二)乡领导集中走访活动
9—10月,乡领导集中到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走访活动。
(三)举行座谈会
10月,邀请县级帮扶部门在xx乡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召开全乡及村干部扶贫座谈会,为xx乡扶贫攻坚提出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
(四)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对象范围。制定本乡扶贫捐赠活动方案,自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
扶贫捐赠组织。乡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扶贫捐赠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捐赠原则。是否参与捐赠、捐多捐少、以何种方式捐赠,均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得搞硬性摊派。
活动时间。捐赠活动为全年常态化工作;扶贫日集中捐赠时间为20xx年10月17日前。
捐赠方式。捐赠款实行统一管理,捐款按县上要求统一上交专户或者用于本乡建卡贫困户。
捐赠统计。乡扶贫办分别统计本单位、本辖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20xx年扶贫日xx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额捐赠。一次捐赠额度超过5万元的单位和5000元的个人将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颁发捐赠证书。
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活动。乡政府将组织干部职工到困难户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发展产业致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全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爱心助贫、共同奔康”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捐款活动,为贫困地区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同时,号召全乡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围绕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积极参与扶贫捐款活动。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严禁硬性摊派。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乡政府将积极联系帮扶部门与我乡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一帮一、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五、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本次活动所募集的资金将直接捐赠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活动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贫日xx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xx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日xx乡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在乡扶贫办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9月,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捐赠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公示、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捐赠款项使用情况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示。乡纪委要依法对捐赠款物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三)做好总结表扬。要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以扶贫日系列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扶贫社会帮扶工作方案【第四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户和贫困村有效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是指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是指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是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对贫困县开展扶贫工作情况的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国务院扶贫办制定《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明确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负责省级相关人员培训、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市)根据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分省(区、市)和分片区贫困人口规模,按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分解和控制办法,负责将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逐级向下分解到村到户,并负责市县两级相关人员培训、专项督查等工作;县负责贫困户、贫困村确定,并组织乡(镇)村两级做好建档立卡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相关数据录入电脑,联网运行,并实现动态管理,每年更新。
(2)信息化建设。国务院扶贫办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制订标准规范,整合办内原有信息系统,建设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各省(区、市)、市(区)、县(区)负责设备购置、人员配备、数据采集和更新等工作。通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项资源向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配置,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此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逐步升级完善。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3)各省(区、市)普遍建立干部驻村工作制度,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此项工作由各省(区、市)负责,20xx年6月底前派驻到位。
(4)做好干部选派工作。各省(区、市)要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能力较强、特别是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明确职责分工、帮扶项目、考核办法和问责制度等。
(5)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6)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各省(区、市)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和问责。加强驻村工作队的规范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
各省(区、市)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大力培育行得通、能管用的扶贫品牌。
(7)雨露计划。各省(区、市)扶贫和财政部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政策和规划,对参加中高职教育或两年及以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家庭发放生活补助,提供扶贫贴息贷款支持,提升贫困户新成长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稳就业、拔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继续做好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农村适用技能培训和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
(8)扶贫小额信贷。各省(区、市)扶贫、财政和金融部门负责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没有外出就业、有一定技能又有创业意愿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帮助“换穷业”。提高瞄准性,加强监管,真正惠及贫困户。
(9)易地扶贫搬迁。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局)与扶贫部门共同负责制定规划和计划,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中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使这部分贫困群众彻底“挪穷窝”。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搬迁户的意愿,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四)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0)各省(区、市)扶贫部门要将扶贫措施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紧密衔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扶贫开发品牌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互助资金、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
(11)各行业部门,要重点围绕落实25号文件,组织实施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作”。各行业部门按照25号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12)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统筹建设中国扶贫网,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各地也要根据实际,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国务院扶贫办负责顶层设计,各级扶贫部门组织实施,20xx年底前完成。
(13)完善社会扶贫帮扶形式。鼓励引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参加扶贫协作的东部省市、军队和武警部队及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参与主体,到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明确到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位有效,帮扶效果可持续,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国务院扶贫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各省(区、市)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
(六)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健全贫困县精准扶贫考核机制,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研究重点县退出机制。
(14)中组部牵头,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配合,20xx年12月底前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贫困县考核工作指导意见》,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将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完成减贫增收任务情况,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并合理确定分值权重。
(15)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发改委、财政部,20xx年6月底前修订出台《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地方政府扶贫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扶贫成效。逐步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根据考核和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片区牵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县、乡(镇)两级扶贫部门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扶贫部门要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顶层设计、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