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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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一篇】
为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净化交通运输领域党风政风,交通局认真落实“五个专项整治”精神,扎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安排部署有力。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及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五项整治”工作方案,公布整改上交渠道、监督举报渠道和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物品清单,梳理问题清单5项,建立上交违规礼品及名贵特产登记台账,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及保管。
组织动员有力。局党委通过周例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微信工作群、QQ群、张贴公告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消除干部思想顾虑,提升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筑牢廉洁过节纪律底线。
自查自纠有力。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认真对照“五项整治”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视自身认识和行为偏差,科级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带头手写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并对组织作出承诺。自“五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局上下紧紧围饶整治重点内容深入排查,清理了一批财务历史账务、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稳步提升干部职工对“五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专项整治活动总结【第二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食品安全县的统一部署,我单位积极响应,认真组织,迅速行动,把小食杂店、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使小食杂店、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杨会军任组长,副乡长王延飞、副主席王吉光、副乡长张军辉任副组长,食安办下属成员为组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领导力量。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宣传、强化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过板报、会议、宣传小册子以及上街、下乡宣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消费者辨别能力有限,部分消费者过分注重价格便宜,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重视,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大了食品摊贩监管难度;
二是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刚刚起步,部分食品摊贩经营者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应付检查、投机取巧甚至抵触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食品安全工作埋下隐患;
(三)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制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区露天食品摊点经营环境、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的检查,确保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符合规范要求。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三篇】
介休市晨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 切实加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公司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成立了以总经理曹益勇为首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有效的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公司组织认真学习了介休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介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秘发20_45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三、 广泛开展了安全教育与宣传活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期间,我公司通过各种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了以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从业人员健康为主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让每一位员工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每一位在厂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全体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全面加强公司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安全主题会议、安全消防知识培训、班组安全活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学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安全、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了“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从我做起、珍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生产管理紧密结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完善了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了防火、防毒、防泄漏、防电等安全知识教育。公司每个重要部位都制定了安全措施,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防范工作。通过这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是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台帐化,做到切实有效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不放过每一个死角,从制度和管理上真正做到了“预防为主”。
五、 深入进行了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期间,公司组织安管部、生产部等部门人员对整个生产区的煅烧炉、发电机房、煤气设施、用电设施、变压器、消防设施、库房、操作室等不安全因素全面细致的进行了一次清理检查,不漏一房一舍,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部位,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并责任到人,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维修和改进,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六、 切实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
我公司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演练活动,增强了员工的防火意识;改善公司消防条件,增加消防设备设施,全面落实公司消防安全定人、定员、定岗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第四篇】
根据《中共xx委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xx工商局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州委第六巡回督导组的要求,现将我局开展21项专项整治情况(两方案一计划)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整治“四风”的基本情况
一是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我局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对行文的必要性及内容、规格、范围严格审核把关。截止去年12月30日,州工商局20xx年发文数量与20xx年末相比(去年发文233份,今年发文177份),减少了56份,下降了24%。同时我局全面启用了OA公文办公系统和政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做到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去年仅开展了一次,即对20xx年度工作进行了表彰。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规格、规模和会期,提倡讲短话、开短会。除去年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的15次各类学习会议外,全州系统(州、县市两级四个部门)业务工作会议仅召开了8次,分别是20xx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和党风廉政暨财务工作会议,较去年的12次,减少了4次,压缩比例为33%,会议时间也缩短了20%以上。我局党组班子对所议事项都采取集体协商、“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进行,不存在“一票否决”的事项。
二是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协会商会、市场巡查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监督。群众路线活动开展后,州、县(市)两级均制定和出台了机关纪律整治方面的制度和文件,两级纪检部门未发现和收到“吃拿卡要”方面的问题或投诉。
三是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班子成员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明令禁止在公务活动和节假日时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不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禁止私客公待、大吃大喝。
四是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我局的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全部经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标准,不存在需要清退的情况。群众路线活动中,州、县(市)两级局机关共腾退、调整办公室29间,清理整改建筑面积㎡,清理后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五是整治群众办事难。州、县(市)两级局均在机关显著位置公开了办事程序、责任人员、监督方式及电话,大部分基层工商所(分局)也对这些事项进行了阳光公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未发现(收到)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问题或投诉。
六是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当前,工商机关已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收费项目。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当中,我州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走访座谈、查帐目、看案卷、听汇报等方式,对人民群众、系统单位、所属协会的有关执收执罚情况、会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严格深入的检查,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同时两级局均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在开展“贷免扶补”和“两个十万元”工作中,采取广泛宣传、对象选定、材料申报、反复筛选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推荐给农信社,由农信社最后审定并放款,不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情况。
八是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购物卡。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了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主动上交(清退)工作;全体干部均并填写《个人承诺书》,由监察室备案;组织监督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了《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均未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九是整治领导干部借机敛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未发现有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趁机敛财的问题。
十是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经认真排查,截止今日,未发现(或接受举报)有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干部。两级局党组班子成员均做出了政治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同时,按照州委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州纪委对公款吃喝、进出高档会所和“为官不为”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改进和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的打算
通过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回头看”,我局党组班子能够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多方面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深刻分析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落实边学边查边改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照“八项规定”,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贯彻“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与州委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机关作风、社会风尚还需要长期的引导和监督。
下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深入开展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再教育,把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进行彻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为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五篇】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xx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