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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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1
一、基本情况
7月24日开始,全街道开展了打击“两非”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计生办牵头,街道卫生、药监、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打击“两非”行动检查小组,从7月至9月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2个医疗诊所,重点对医疗机构b超的管理使用情况和卫生所、个体诊所和药房(店)是否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进行了检查。经查,2个医疗机构对b超的管理和使用比较严格,均制定了b超管理制度,从事b超的业务人员均能回答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所承担的责任和相关的规定。2间卫生诊所无b超操作人员,未发现出售终止妊娠类药物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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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2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XX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XX县新场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整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站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科室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
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 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
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卫计局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政法、药监科室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3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自去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严抓实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和同志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去年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开会部署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熟悉,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要害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去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局召开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后,我院随即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盐城市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奖励办法》等文件规章,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熟悉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相关科室人员全部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医院大厅张贴公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把打击“两非”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让每个人把打击“两非”这根弦绷得紧紧的,形成一股强大的高压势态。
三、立足治理,严格检查
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妇产科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严格治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非凡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严禁施行14周以上妊娠终止手术,并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14周以上孕妇作B超检查前,必须有领导审批,检查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双签名;妇产科禁止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药剂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
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绝大多数人充分熟悉到这项活动的严厉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尽管如此,9月28日市公安部门来我院调查情况,反映我院个别人员躲开政府、主管部门及医院的层层监督,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不顾,避开医院领导和群众的目光,私下进行非法引产,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公正处理。这次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学习、宣传、思想教育上仍有待加强,要使每个人承诺与所为一致,治理还上不够严密,主要是对夜间值班人员监管不到位,痛定思痛,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四、健全制度,长效治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治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治理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扣发当年的浮动工资,造成后果的按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市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4
今年2—4月份,我局在去年认真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先后与会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会同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自4月份开始,我们根据县委计生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了《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194号令)、《会同县二OO六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同县人民政府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联合执法责任书》、《会同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怀化市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等法规和文件,从而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的工作,是推动人口与经济,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认识到“两非”的危害性、紧迫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使全局工作人员树立起了坚持不懈抓紧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
2、为了加强对全局开展关爱女孩和整治“两非”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充实,并确定了专门工作股室。使我局的该项工作上有领导专门管,下有专人具体做。
二、开展培训学习,增强从药人员守法意识
今年4—5月,我们在先后举办的二期从药人员学习班上,重点学习了“开展关爱女孩,整治‘两非’行动”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使参培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明白了哪些药属“两非”药品和国家对“两非药品经营使用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医疗机构使用“两非”药品和药品企业经营“两非”药品划定了红线,树起了黄牌。
三、及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1、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管理规定”。为使我局今年的“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专项工作列入药品日常监管的工作范畴,把打击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纳入药品市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我们及时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会同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两非”药品管理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制度,规范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使用管理,严禁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全面落实责任书目标任务,依法开展打击“两非”行动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们于今年4—5月期间,集中人力和时间,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范围的58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面检查。认真检查了其是否还有超范围批发、采购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原有的终止妊娠药品是否已按我局的布置全部予以了销毁,政策规定是否全部知晓,管理制度和有关防范措施是否已经建立等,在整个检查中,我们查出一起轻微的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以上为我局二OO六年开展人口与计生综治的工作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与同志们批评指正。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促进男女社会性别平等,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各系统内部规范性文件,明确执业规范,落实系统追究办法,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村(居)要张贴标语口号和过街联,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营造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抓好本系统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组织好本系统内部的自查自纠活动。县政府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下设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器械、药品批发零售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清查。要通过张贴举报办法,设立举报电话,集中查处“两非”案件,发现线索,一查到底,并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三)完善相关制度。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要出台系统内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执业规范、操作规程和违规处理办法。通过建立健全B超使用管理和登记备案、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分娩、防疫、流引产实名登记、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信息交流、定期检查等各项制度,建立打击“两非”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计生部门: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好孕情服务工作;会同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依规对发生“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与计生部门建立出生实名登记信息和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工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加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等非法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和排卵药品销售的监管。
(六)妇联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同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配合。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生等部门在搞好本系统自查的基础上,要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密切联系合作,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改正,依法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以罚代刑。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加强打击“两非”专项行动与加强行业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根源,强化依法行政,完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