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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总结范文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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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总结【第一篇】

xx年我县的慈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打基础,稳平台,摸经验,树形象”“摸着石头过河”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运作,稳步推进。一年来,经过努力和各界爱心人士的积极参与,我县慈善工作开局良好,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

市慈善总会成立后,我们按照市慈善总会安排部署,从一开始就把强化舆论宣传,增强全民慈善意识作为慈善工作的立足点,广泛宣传慈善事业的性质,宗旨和意义,积极引导的群众,的有识之士,将慈善之心变为慈行善举。大力宣传献县人民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好人好事和助难解困的恶人事例,宣传国家对慈善事业的优惠政策,普及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提高慈善意识,让社会充满人文关怀,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

二、积极筹募善款

在大力宣传提高人们慈善意识的基础上,我们自始至终把筹募善款实力作为慈善工作的着力点来抓,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运作,一年来,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共募集善款10余万元,其中××××集团董事长××*捐款5000元。

三、努力开展救助,实践慈善宗旨

我们把努力开展慈善救助,尽力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慈善工作的落脚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对特困户,重大伤病者和贫困大学生等给予了救助。如×××××,夫妻二人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除种地外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年3月因患败血症花去医药费20多万元,使家庭陷入困境,通过各种渠道为其解决善款11000元,缓解了暂时困难。为329户特困家庭解决生活、治疗款6万余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资助4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这些受到社会各界热心资助的贫困学生,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就学机会,心怀感激而发奋读书,决心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相信日后他们中间会有很多人才,成为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回顾一年来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完全是在摸索中前进,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是,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但毕竟开了一个民间慈善救助的好头,积累了一些初步的经验,为日后做好慈善工作打下了基础。

民政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年来,在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自治州民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州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民政厅的各项方针和部署,以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带领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深化理论武装工作。20xx年,州民政局始终把深化理论武装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增强了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切实提高了对民政工作政策法规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州民政局认真组织会议精神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国务院32号文件及中央关于做好新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新疆工作的战略举措,统一思想,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一年来,州民政局共组织中心组学习24次,组织干部职工理论与业务学习37次,为深刻领会党的发展理论,更好地指导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州民政局从转变学风入手,切实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制定下发了《州民政局、老龄办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试行)》,突出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的应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奠定了基矗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作息制度,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意识的增强。两项制度受到了州政府机关的高度重视,并被州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在政府机关推广。坚持把开拓精神作为民政事业向深度发展的基石,开展了民政老龄“亮点工程”活动。在充分酝酿,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州民政局、老龄办通过业务分管领导与业务科室集体讨论、组成工作组到县市进行衔接等方式,确定了全州民政老龄事业的亮点工作,为形成民政事业发展合力,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提供了有效的平台。为确保“亮点工程”的落实,全面启动了民政工作督查机制,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开展督查,并在督查的过程中认真摸索部门开展督查工作的方法,全年开展专项督查4次。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围绕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执政能力,深入开展了宗旨教育。制定了《州民政局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并根据每个党员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全面落实了党员承诺制,形成了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措施。目前全体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良好,承诺事项基本得到落实。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成立了州民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局党组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了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了老干党支部的管理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了《20xx年自治州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要点》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继续开展了创建基层窗口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申报区级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与民政业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互相促进,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良好的监督环境。

二、强化民政部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着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㈠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长足发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突出城市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按照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定期审核、及时纳入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低保工作制度,实现了分类保障和社会化发放。截止20xx年年底,全州共核定低保对象8011户21538人,其中:特殊保障对象2452人、重点保障对象6660人、基本保障对象12426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540万元。

——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根据中央、自治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安排,州、县市两级民政部门及时开展了调查摸底、标准核定、制度完善和资金筹措等基础性工作,于20xx年7月初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绝对贫困标准的要求,将年人均纯收入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因并因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劳动能力低下、生存条件恶劣导致贫困的“五类人员”,工作总结《民政干部工作总结》。 对农村保障对象视家庭困难状况不同进行分类施保,采劝实际补差”的办法,以全额补助和差额补助两种形式,保障了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20xx年,全州已有4091户10836人得到保障,7—12月支出保障金 万元。

——扎实开展救灾救济工作。20xx年,全州因低温冷冻、干旱、风雹、病虫害、洪涝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共造成101479人受灾,1823 间房屋倒塌或损坏,4016公顷农作物绝收,21270头只牲畜死亡,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102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080 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州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救灾工作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迅速转移安置灾民,及时向灾区拨付救灾物资和资金,共拨付各县市救灾救济资金605万元,县市配套救灾救济资金36万元,有效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

——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的安排,2007年春,积极组织动员全州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并以多种形式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221户,送去慰问金万元。11月,结合自治区社会捐助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疆开展“送温暖、爱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广泛动员党、政、军、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力量,踊跃参加捐助活动,全州共接收捐款万元。州、县市党政领导在古尔邦节前先后开展了过节困难群众的慰问活动。

——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全面提升。在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整合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并建立了服务监督机制,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农村五保摸底排查工作,摸清了全州农村五保对象的底数,并按照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有的五保户进行了审批、确认、发证工作。20xx年,全州已保人数1005人(集中供养133人、分散供养872人)。为解决五保对象医疗难的问题,资助全体五保对象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资金3万元;针对农村五保对象住房难,将农村五保对象住房纳入抗震安居工程,共为22户五保对象盖房66间2890平方米。

——大力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在农村,各级民政部门把制度建设作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来抓,全面规范了申请、公示、审批、发放救助金等工作程序,保证了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共救助2576人次,发放救助金211万元。制定并落实了农村五保老人、无劳动能力的孤寡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和贫困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医疗救助制度,全州已有13861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万元。在城市,通过规范医疗救助运作程序,全面规范了救助工作;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广泛筹集医疗救助的资金,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救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20xx年共对城市居民实施大病救助64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万元。

——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对口帮扶、劳动力培训等一系列脱贫措施,20xx年,全州有471户2111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按照“突出重点、收缩战线、到村入户、整村推进”的工作原则,落实了5个重点村以养殖、草料基地建设为主的到村到户扶贫项目。

㈡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进一步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了各县市《城市(镇)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阿拉山口口岸城市规划地名工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大词典》博州编的采集、编撰和上报任务。加快了地名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建立了县市级地名属性数据库。认真开展了行政界线管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了博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全长公里、精河县—博乐市全长301公里、温泉县—博乐市全长183公里的界线联检工作任务。按法定程序开展了乡镇行政界线勘定工作,并完成了勘界任务。

——切实规范婚姻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收养法》。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要求,狠抓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了婚姻登记员的培训考核,对博乐市、农五师兵团的8名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准予上岗。20xx年,全州各婚姻登记处共登记结婚3408对、离婚657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24件。

——进一步加强了殡葬管理和救助管理工作。对全州各县市(乡镇)墓地分布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全州共有墓地211处,依法取缔停止使用的墓地59处,目前继续使用的墓地145处,新增7处。对现有墓地分布使用进行了规划,每处墓地都制作有分布使用图。博乐市编制了20xx年及20xx-20xx年墓地用地规划;温泉县启动了塔秀乡科克赛汉族生态公墓示范建设工作;博乐市、温泉县分别落实了汉蒙殡仪馆迁址重建和新建的选址工作。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工作。20xx年,州救助站接待求助154人次,实际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

㈢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

——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依法加强了对社会福利企业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加强了对儿童福利院、综合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的投入和建设,先后完成了精河县新建综合福利院和博乐市、温泉县综合福利院改建工程并全部投入使用。自治州老年公寓改建工程即将投入使用,自治州流浪未成年儿童保护中心(救助站)正在建设中。加大了对综合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的规范化建设力度,各县市老年公寓、综合福利院的管理运行工作正常,建立了以家庭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目标。

——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稳步发展。新增福彩机14台,新上时彩机5台,完成了所有站点标准化示范建设任务。20xx年,全州福利彩票销售3240万元,募集公益金1134万元,其中州本级公益金万元。按照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投入资金14余万元,开展了“新疆福利彩票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

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全州“三个文明”建设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县市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各项村务基本实现一事一公布,特别是对中央及自治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了及时公开和落实,全州16个乡镇的248个村委会中实行村务公开的达100%,其中公开工作比较规范的达到90%以上。我州温泉县、温泉县哈日布呼镇、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等6个单位被自治区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根据国家民政部及自治区民政厅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意见,并向自治区民政厅和国家民政部申报了精河县为我州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先后为温泉县哈日布呼镇厄布得格村、精河县托里乡依吉林哈尔莫墩村和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决肯村赠送价值万元的图书1000余册。自治州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12月初全面启动,成立了州、县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开展了宣传、动员活动,对州、县市、乡镇三级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共组织29名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到乌鲁木齐参加了业务培训。

民政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

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

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并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储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民政工作总结【第四篇】

20xx年,我村民政工作村两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乡民政科的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全村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围绕年初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做好社救、双拥和老龄等各项工作,现对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完善

1、低保工作。目前,我村共有城镇低保户户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万元;重残人员共人,发放重残生活补贴万元。今年以来,我村严把低保审报入口关,严格按照区、乡民政部门对居民个人申请和三级核查的程序办理的要求,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于确实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畴,坚决取消经过核查确定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申报人。全年共新增低保户户,调整户,取消户。为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村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从今年元月1日起按新标准将低保标准调整为元人/月全部发放到位。

2、农村五保工作。我村继续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五保户供养标准不低于其他乡镇水平,准时按季度足额发放五保人员的生活费。针对全村五保户的医疗费用的筹措问题,我村始终坚持《五保供养条例》的规定,采用多途径多方面的协调、解决的办法。

一是主动与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衔接,尽可能将五保户的医疗费用从农村合作医疗中解决;二是采用乡、村和五保户共同负担等多种形式的解决的方式,由乡、村各承担50%。今年,乡民政科及村两委会对全村“五保户”共9人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元。今年“重阳节”我村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敬老、爱老”活动,发放慰问金元,通过这一活动一是体现党委政府对“五保”和“三无”人员的关心;

二是通过上门慰问及时掌握了解目前这些“五保”和“三无”老人的身体状况,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

3、慈善救助工作。全力配合全乡慈善协会这一救助平台建设,抓好款物募集工作。今年以来,全村在“5·19”慈善一日捐及其它慈善募捐活动中共募集慈善捐款万元(其中,春节万元,玉树捐款万元,5·19活动万元);同时,充分发挥其经常性救助功能,组织开展春节前夕大病救助、“5·19”救助和临时性救助活动。

一是开展春节前夕大病救助活动。20xx年春节前,全村共拿出万元,其中大病救助万元,救助人员人,救助标准元;临时困难救助万元,救助人员人。

二是开展5·19助困活动。二是开展慈善助学活动。根据市、区慈善协会、残联的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村认真调查,今年共上报区慈善协会人,区残联人,今年“助学”活动的形式是采取上门走方发放助学金,乡慈善协会的有关领导参加了这一活动,助学标准分别为新录取的困难大学生x元/人,高中、中专生1000元/人,初中生400元/人,受助困难学生共人,共发放助学金万元。

三是开展临时大病救助及助困活动。今年上半年临时救助共救助户,发放救助金共计万元,“三八”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共慰问户困难家庭,发放慰问金元。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深入开展

1、双拥工作。我村双拥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深入贯彻省、市、区双拥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各项双拥活动的广泛开展。今年春节前夕及建军节期间,全村组织对扬州消防大队等双联共建单位进行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军地双方广泛开展了军地共建活动,加强了双方的'沟通与联系。另外,全村组织对各种优抚对象进行慰问,给他们发放了慰问以及“光荣人家”、春联等。全村共慰问三属户、现役军人名、伤残军人名,共发放慰问金万元,节前各项慰问资金全部发放到位,保证了广大优抚对象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2、优抚安置工作。继续实施优抚对象安心工程,严格落实抚恤、定补、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证各项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全年共发放各类优待金近万元。

三、老龄工作有声有色

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重点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宣传老龄工作政策,树立敬老模范活动,不断丰富和提高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

1、进一步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继续抓好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扩大宣传面,把老年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在村市民读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把敬老爱老道德教育列入公民道德教育建设和中小学德育教育中,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敬老意识。

2、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工作。积极做好60岁以上的老人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积极办理敬老优待证和老年优待证的工作。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娱乐康复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场所的硬件设施。

3、进一步做好“尊老金”及70岁以上“三无”老人登记工作。今年,我村的90岁以上人员共计人,其中9094岁人,9599岁人,100岁以上的人。共计发放“尊老金”万元。70岁以上的“三无”人员共计人,共计发放万元。

4、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我村先后组建了老年书画社、舞蹈队、象棋队等等,老年文体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如举办老年太极拳、操、剑、扇、舞、健身气功活动,举办“夕阳红”歌舞晚会,组织了老年人参加省老龄办组织的旅游活动,组织队伍参加区老年艺术节,举办“夕阳红”书画展等。

20xx年民政工作初步打算

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认真做好低保工作,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继续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精神,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多渠道协调解决好五保户的医疗费用问题,探索解决城市“三无”人员的养老问题,组织开展为“五保”和“三无”人员夏季送“凉爽”冬季“送温暖”活动。

3、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和慰问活动。

二、慈善救助工作

1、组织开展春节前夕大病救助活动。

2、组织开展了5·19慈善一日捐和助团活动。计划5·19慈善捐款全街道为万,助困救助金发放万左右。

3、组织开展助学活动。继续对新入学的大学生、高中生、初中生开展助学活动,确保辖区内的所有困难学生能按入学。

4、组织开展临时大病救助及助困活动。对一些确因身患急病而导致家庭贫困的实施临时救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在做好正常工作的同时,结合双桥的实际,探索双拥结对帮扶新路子。与妇联、计生等部门共同配合,对困难双拥对象进行结对帮扶。

2、挖掘和培植双拥先进典型,全年力争培植1个双拥新典型。3、组织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活动。4、组织开展春节、“八一”慰问活动。

四、老龄工作

1、继续为辖区内广大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敬老优待证。以90岁、100岁老人的登记和“尊老金”的。发放工作,以70岁“三无”老人的登记工作。

2、“重阳节”开展敬老助老慰问活动。

3、规范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和“托老所”,完善内部及确保正常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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