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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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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一篇】

一年来,我镇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打好“三大战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方式的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一年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上百件,调处上百件,成功率达%。

稳定是第一要务,办党委、行政把该人民调解工作当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委、行政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委员政法书记任组长,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民政、团委、妇联、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以调委会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调委会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综治办、司法所的干部集中到调委会,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纠纷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严格办理,规范流程。按照受理、约谈、告知权利义务、调解、整理归档、办结的工作流程,以综治、信访、司法为主,各部门各负其责、联动联调,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调处,切实规范调委会运作。四是加强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五是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办调委会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的公文写作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同时按照综治工作群防群治的工作要求,还在各组落实了基层信息员21余名,保证信息灵敏、畅通,确保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发展是硬道理,综治是硬措施,稳定是硬任务,,领导重视是关健。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办、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办事处每个月排查一次,村及单位每星期排查一次,在排查工作中,办调委会采取领导分工负责制,组织调解人员逐村、逐组进行地毯式排查,同时抽调得力人员对重点村、重点场所开展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办、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办、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处理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半年来,我办按照市委提出“矛盾纠纷调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快介入,快控制。二是结合办情,依法调处。三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维护社会稳定,我办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化解矛盾工作摆在第一位。稳定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办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二篇】

临近春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庆阳市宁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2月1日下午,宁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慕杰主持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研讨会,认真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近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了《宁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并对做好春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明确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抓好其他工作的首要条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

二是要不断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预知性,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村组、社区、企业一线,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准确、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和涉访人员的相关情况,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事,确保排查工作无疏忽、无遗漏,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不上交”。

三是要确保各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内矛盾纠纷特点,认真分析原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在实践工作中要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参加会议的有县司法局、县城建局、县人社局等16个单位负责人共计20余人。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三篇】

3月17日,我区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和“三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区委副书记李彦文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主持会议,副区长、娄星公安分局局长李彦,区人民法院院长羊志宏等领导出席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旨在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和风险,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实现我区创建全省“平安县市区”目标。

李彦文充分肯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的工作形式。他指出,这种形式既可以全面总结经验、分析情况,又可以研究问题、交办任务,对下一步开展工作非常有意义、有帮助。他要求,要集中力量抓好近期政法工作,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机制、压实责任、落实要求,要有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加强督查,让各项工作取得效果。李彦文强调,“三大整治”行动要有声势、有力量、有行动,用效果来检验工作;要抓紧、抓好、抓实,真正抓出成绩。

会议下发了《娄星区打击ps及通讯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娄星区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相关单位还就打击整治行动作了表态发言。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四篇】

为有效化解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维护好全镇社会稳定。我镇对全镇社会矛盾问题进行排查、调处,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现将我镇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活动开展工作经验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从综治办、司法所、林业站、国规环安站、水利站等站所抽调人员组成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小组。根据社区村委数量,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全镇各行政村屯开展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调解工作组进行优先保障,并根据社会矛盾人员、群体、案件的实际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同时,负责部门、责任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部门职能,在全镇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工作组织网络,保证了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正常开展。

(二)夯实任务,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稳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认真排查调处各类敏感人员和敏感群体案件。

1、坚持信访问题定期排查。各村委组织专人,20xx年以来,对辖区内对信访、三大纠纷等敏感人员案件工作进行定期排查,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及时汇总,重要情况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范制止。

2、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例如,在x月x日,我镇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到x村成功处理一起村民及村干之间纠纷;x月x日,我镇综治办、司法所及村委干部到x村调解一起宅基地纠纷;通过各包案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尽力协调解决,争取将一些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把一些热点、难点信访问题解决在形成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之前。

3、对于一些多次调解仍无法消除的不稳定因素和长年上访的缠访户,要求村干部、包村干部和镇包抓领导切实负起责任,随时注意其动向,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和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三)健全制度,做好信访案件调处工作。

为了确保各类信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我镇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能力和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的能力。

1、加强值班,确保信访信息畅通。镇领导班子成员每天轮流带班,办公室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对于各种来访及时接待,认真询问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同时,做好各种信访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努力做好接访劝返工作。对于有发生的越级进京、赴省市等上访事件迹象,严格有关规定迅速行动,立即将上访群众接回并稳控在当地,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做到接得回,稳得住,不返流,不倒流。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镇村干部做好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在制定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等同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考虑群众实际利益,正确处理各种关系,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

20xx-2019年以来,群众来访呈逐步减少的趋势,群众大多采取个访的方式,集访、来信减少。许多不稳定因素被化解于萌芽,制止于初动状态。这一趋势是我镇努力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结果。

我镇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社会变革发展,各类情况复杂化,调处难度加大,存在如下困难:

(一)办案人员少、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排查化解工作组的部分工作人员多数是从相关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所抽调人员在各自单位担负着相当的业务,加之没有很好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技能知能,仅凭现有工作经验,对开展社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存在较大困难。

(二)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我镇人口多、地域宽、矛盾纠纷多,历年积案就多达十余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权、地权的改革,各种纠纷矛盾不断产生,调处工作难度较大。

(一)继续开展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案(事)排查化解工作,健全动态管控机制,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和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和细化责任,切实落实“专人专班、一盯一、多盯一”的化解管控措施,为重大节日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培训力度,充实调处工作队伍,定期组织调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调处工作人员水平,把责任心强,整治觉悟高,熟悉调处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调处队伍中来。

(三)多加学习教育,与其他乡镇单位探讨排查、化解调处好方法,学以致用。

(四)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想为群众所想,急为群众所急,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加大力度对现有案件进行及时办结。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五篇】

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根据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我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现将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围绕问题症结,深入剖析原因,找准解决路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力度,为推动企业发展、各项经营业绩稳定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摸排,努力化解,全力稳定公司大局。

(一)全面排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防范工作,全面排查化解以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福利待遇、工程建设等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不发生因责任不落实而产生重大群体性信访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到位而产生个人极端事件。

(二)专项排查。积极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资料库和网络安全信息等重要目标进行专项排查,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做好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受理、呈报、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归档工作,建立内部统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台账,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明确职责。

(一)加强防范、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为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为主动,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我公司及时、准确的在第一时间获得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强化对信访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切实提高信访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落实、早解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二)落实领导接访,倾听群众诉求。公司已定第一责任人及领导班子每月1次的信访接待日。在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点节点,轮流安排1名领导干部接待职工上访,地点在公司十三楼1316室,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一是坚持交办和限时办结制度。各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时进行交办,定人定责定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即时办结;二是将解决信访诉求与解决生活困难,做好思想工作和依法处理结合起来,实行因案施策,做到上下衔接,互通状况,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共同稳定为目的。

(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机制。一是我公司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真正形成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二是定期排查,公司领导每月一次进行排查,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出情况,及时汇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4日上报上级纪委办公室。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积极联系各部门协调解决。

四、后期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信访及矛盾纠纷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工作重点。

(二)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宣传,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秩序、促进稳定”的要求,维护提高信访秩序,确保公司大局和谐稳定。

截止目前,我公司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进行排查,本次排查未发现矛盾纠纷。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六篇】

近日,秦安县在陇城镇召开了205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杨喜春主持。县政府副县长、综治委副主任扇忠瑜,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县政府办、县综治办、县公安局等相关乡镇、单位负责人及莲花、五营、陇城3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年5月25日全市健全完善医患纠纷暨劳资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会议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会议精神。县公安局、莲花镇、五营镇、陇城镇分别汇报了全县5月份刑事案件发破案情况、治安行政案件立案受理及查处情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和来信来访受理情况;县综治办负责人通报并分析了5月份的全县刑事案件、治安形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来信来访情况;与会人员就5月份及苗头性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讨论、会商研判,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副主任杨喜春针对汇报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今后采取的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及精神病人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排查摸底力度。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紧紧抓在手上,乡镇要依托该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综治办以及基层网格员,认真开展排查,逐一上门走访,摸清该镇精神病人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监护人管理责任,对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信息进行系统梳理,认定监护人履责情况,规范精神病患者信息采集录入和数据统计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认清形势,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优良做法,严格按照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突相结合的要求,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紧迫感和责任感,着力解决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三要加强协作配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联调联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要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七篇】

8月22日下午,娄星区6-7月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在区司法局召开。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彦主持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各乡镇、街道政法书记、区直三调联动专项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钢城公安分局负责人分别通报了6-7月份的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全区社会治安工作情况。6-7月份我区共排查矛盾纠纷749起,成功化解734起,其中村居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375起,乡镇调处中心受理纠纷124起,区级调处中心受理纠纷235起,涉及标的2068万元。6-7月份防民转刑案件2起涉及4人、防群体性上访4起涉及52人、防群体性械斗2起涉及25人。

刘杰听取各单位的发言后,充分肯定了之前的工作,赞扬了大家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立足本职、攻坚克难的奋斗精神,但也警醒大家要对目前的形势有足够认识,要明白现在我区不稳定因素还有很多,不稳定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务必引起重视。刘杰指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有一定的反思: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思想认识不统一,领导认识不到位;二是对本辖区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没有具体的工作方案;三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了解不到位,增加了工作难度;四是基层基础工作没有落实,台账资料报送不及时。

刘杰强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要有新认识、新举措:一是贯彻落实《娄星区“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二是政法工作要紧紧围绕区委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治安环境;三是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对于需要区里支持协调的,要及时汇报,合力调处;四是要做好信访工作这篇文章,各级各部门不可懈怠;五是对于涉及非正常死亡的矛盾纠纷要从速从快处理到位。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八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优秀10篇】”,我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三抓”“三诊”模式,打造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终点站”,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一是抓强平台建设,为日常“坐诊”搭好台子。投入180余万元,高标准打造县多元调解服务中心,并实体化运行。中心采取常驻、轮驻、随驻模式,横向有效整合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20多个县级部门和社会组织调解资源,与县综治中心互联互通,实现综治中心、多元调解中心“两心合一”。同时,依托江西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纵向延伸至17个乡镇(场、区)、153个村(社区)、364个网格,形成组织体系“一张网”。发挥行业部门专业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优势,整合10个重点行业、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质效纳入对指导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避免了“空壳化”“形式化”。充分发掘“陶狄”文化,组建“陶狄调解联盟”,从全县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单位中挑选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组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才库,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今年以来,中心接待群众来访220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10人次,受理矛盾纠纷58起,调解成功55起。

二是抓牢基层基础,为巡回“问诊”铺好路子。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理念,结合反诈“敲门行动”“万警千车下基层”、巩固“双提升”十大行动等多种形式,深入最基层、最前沿巡回“问诊”,尽早发现纠纷,及时处置化解。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十百千”工程,成立全市第一家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各乡镇(场、区)酌情成立分会,建成镇、村两级规范化的人民调委会193个,选聘调解员1069名,全部进驻同级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到自治作用,在农村推广乡贤调解、祠堂调解、“六会共治”,发展壮大乡村多元调解队伍,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在基层落地生根,在全县组织开展“无访无诉无刑事案件”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实现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合理解决纠纷的意识明显提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成效明显提升,越级上访量、万人起诉率和刑事案件数明显下降“两升一降”的工作目标。

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九篇】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万亩,林地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置,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大全【第十篇】

上半年,我镇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调解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排查调解工作,取得了工作实效。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如下: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工作,调整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我们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

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提高基层矛排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我们大力推进了三项机制建设,即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化解,应对三项机制入手,全面强化了全社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进一步规范了矛排工作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排组织,抓好基层矛排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2、健全了以排查为主体的源头化解机制。在矛排、信访两个渠道获取矛盾纠纷信息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继续发挥基层防线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坚持每个月一排查、一分析,对排查出的矛盾要进行梳理,然后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督办,并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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